王以寧(1567年—?),禎甫咸所浙江紹興衛(今屬紹興市)人。軍籍。明朝官員。

王以寧
南京博物院藏《王以寧像》
南京博物院藏《王以寧像》
大明福建布政使司參政
籍貫浙江紹興府會稽縣
字號字禎甫,號咸所
出生隆慶元年丁卯十月十七日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二十八年庚子科應天鄉試舉人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浙江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1]。都察院觀政,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接替秦尚明,擔任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知縣。建崇文書院,親自講學。三十三年行取,三十六年八月選授廣東道御史,差京通二倉,又巡按廣東。三十二年提督南直隸四府學校,四十五年患病。四十六年官至福建布政使司參政,次年以養親乞休。家居二十年卒。有《督學王公奏議》八卷。

家族

祖王顯,封文林郎兵馬。父王鈇。孫王榖韋,字鄂叔,康熙庚戌進士,以淮安知府致仕。兄王榖振、兄子王德祚王遐祚先後俱成進士。

參考

  • 《會稽縣志》、《紹興府志》

引用

  1.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歷》:王以寧,咸所,詩一房,丁卯十月十七生。紹興未人,甲午五十六,會六十二,三甲百九十六。都察院政,己亥授宜興知縣,乙巳行取,戊申八月授廣東道御史,本年差京通二倉,庚戌廣東巡按,甲寅提督江南四府學校,丁巳患病,戊午升付建參政,己未養親。曾祖。祖顯,封文林郎兵馬。父鈇。
官銜
前任:
秦尚明
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知縣
繼任:
喻致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