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以寧
王以寧(1567年—?),字禎甫,號咸所,浙江紹興衛(今屬紹興市)人。軍籍。明朝官員。
王以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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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福建布政使司參政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會稽縣 |
字號 | 字禎甫,號咸所 |
出生 | 隆慶元年丁卯十月十七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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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浙江鄉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1]。都察院觀政,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接替秦尚明,擔任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知縣。建崇文書院,親自講學。三十三年行取,三十六年八月選授廣東道御史,差京通二倉,又巡按廣東。三十二年提督南直隸四府學校,四十五年患病。四十六年官至福建布政使司參政,次年以養親乞休。家居二十年卒。有《督學王公奏議》八卷。
家族
祖王顯,封文林郎兵馬。父王鈇。孫王榖韋,字鄂叔,康熙庚戌進士,以淮安知府致仕。兄王榖振、兄子王德祚、王遐祚先後俱成進士。
參考
- 《會稽縣志》、《紹興府志》
引用
-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歷》:王以寧,咸所,詩一房,丁卯十月十七生。紹興未人,甲午五十六,會六十二,三甲百九十六。都察院政,己亥授宜興知縣,乙巳行取,戊申八月授廣東道御史,本年差京通二倉,庚戌廣東巡按,甲寅提督江南四府學校,丁巳患病,戊午升付建參政,己未養親。曾祖。祖顯,封文林郎兵馬。父鈇。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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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秦尚明 |
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知縣 |
繼任: 喻致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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