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闻局
行政院新闻局(简称新闻局)是中华民国行政院已裁撤的附属机关,具有部会级地位,成立于1947年5月2日,组织架构后随政府迁台而有所调整。其主要负责行政院的公共关系、政策宣传、形象推广、政府发言等工作,因而有“政府化妆师”之别称,并曾负有协助大众传播产业发展的事务。因配合行政院组织改造,其于2012年5月20日裁撤,改为在行政院本部内的发言人办公室(今行政院新闻传播处)。
行政院新闻局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ffice(英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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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 |
2001年起启用的标志 2001年之前的标志 | |
基本信息 | |
机关类型 | 中央二级行政机关 |
所属部门 | 行政院 |
授权法源 | 行政院新闻局组织条例 |
主要官员 | |
局长 | 董显光(首任) 杨永明(末任) |
任期 | 无任期保障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47年5月2日 |
解散日期 | 2012年5月20日 |
后继机关 | 行政院发言人办公室 |
联络信息 | |
地址 | 台北市中正区天津街2号 |
历史
- 1947年5月2日,“行政院新闻局”在南京市新街口国货大楼成立,下设第一处、第二处、第三处,分别掌理国内宣导、国际宣导、传播业辅导及新闻分析事项。原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下属出版社“青年军出版社”由新闻局接管,更名为“新中国出版社”,当时主要工作为出版《建国青年半月刊》、《文化情报周刊》、《军中文摘》及《中国画报》等刊物。
- 1949年3月21日,总统令,修正公布《行政院组织法》第三条及第五条,将行政院所属各单位归并为8部2会1处。4月5日,经行政院第52次会议通过,在行政院秘书处设新闻处。4月25日,新闻处随同中央政府迁至广州市办公。12月7日,中央政府再迁台,于台北市办公。
- 1950年3月,行政院改组,裁撤新闻处。4月24日,行政院令,成立“行政院发言人办公室”负责政府新闻发布事宜,前新闻局局长沈昌焕为发言人,办公室设在台北市忠孝西路10号沈昌焕宅。
- 1954年1月1日,为因应国内外情势变迁之需要,行政院恢复“行政院新闻局”原有建制,办公室设在向民间人士廖先生租用的台北市宝庆路5号2至3楼。《行政院新闻局组织条例》虽然在1955年及1958年再作了两次修正,下设三处的规模并未改变。台湾省政府新闻处与台湾省政府社会处迁往台中市后,行政院同意将该两单位原使用之台北市忠孝东路一段3号红楼(行政院中央大楼前)1楼拨予新闻局使用,2楼则拨予亚洲人民反共联盟(亚盟)及中国大陆灾胞救济总会(救总)设办公室;嗣后亚盟及救总另迁新址,新闻局业务亦有所扩增,行政院遂将台北市忠孝东路一段3号红楼全部拨交新闻局使用。
- 1962年8月30日,行政院会议决定以新闻局为电视事业主管机关。
- 1967年11月10日,教育部成立教育部文化局,主管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与电影相关事务。
- 1968年12月,新闻局改组,下设国内宣传处、国际宣传处、资料编译处、视听资料室、联络室等业务单位。
- 1973年7月31日,教育部文化局裁撤,原属内政部、教育部及其他有关机关之大众传播事业的辅导与管理业务划归新闻局主管,新闻局增设出版事业处、电影事业处、广播电视事业处。
- 1976年1月,《光华画报》创刊(后改为《光华杂志》),由新闻局下属单位“光华画报杂志社”发行,首任总编辑为官丽嘉。
- 1980年,新闻局与中华民国公共电视台筹备委员会一同筹办公共电视台,由新闻局顾问张继高担任召集人。
- 1981年2月,新闻局增设综合计画处,国内宣传处更名为国内新闻处,国际宣传处更名为国际新闻处,视听资料室扩编为视听资料处。台北市忠孝东路一段3号红楼办公空间不敷使用,新闻局大部分处室人员陆续租用台北市青岛东路5号纺织大楼、台北市忠孝西路华侨大楼、台北市许昌街寿德大楼及台北市中山北路中央大楼等处办公。
- 1984年2月,新闻局国内新闻处成立公共电视节目制播小组。
- 1985年2月,公共电视节目制播小组升格为新闻局局内独立单位。
- 1985年8月1日,配合行政院院区办公房舍改建,台北市忠孝东路一段3号红楼拆除,新闻局电影事业处、视听资料处、公共电视节目制播小组、人事室及人事室第二办公室(人二室)等单位暂时迁至租用之台北市青岛东路5号纺织大楼1至2楼。
- 1985年12月12日,新闻局在台北市立美术馆发表邀请美国政治漫画家芮南·劳瑞创作的中华民国形象人物李表哥(Cousin Lee)。
- 1986年12月,公共电视节目制播小组被并入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基金,成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基金公共电视节目制播组。
- 1987年9月1日,新闻局租用寿德大楼14至16楼,供原租用华侨大楼、纺织大楼及中央大楼之办公单位搬入使用。
- 1988年,台北市天津街2号新闻局大楼完工,A区与天津街平行,B区与北平东路平行,新闻局各单位自同年8月29日起分批迁入。1990年7月25日,新闻局最后一梯次自寿德大楼搬回的业务单位迁入新闻局大楼B区,从此新闻局各单位集中办公,只有一直在外办公的光华画报杂志社除外。
- 1996年5月23日,新闻局、台湾电视公司、中国电视公司与中华电视公司共同成立中华民国关怀演艺人员基金会,每年办理资深艺人的关怀[1][2]。
- 1997年5月2日,新闻局启用官方网站。
- 1997年7月1日,新中国出版社移交青年日报社。
- 1999年7月1日,因精省作业裁撤的台湾省政府新闻处改隶新闻局,成为新闻局中部办公室,仍维持原有之督办县市地方新闻行政业务。10月31日,在行政院的批示下,台湾电影文化公司结束营业,全部资产由新闻局接管。
- 2001年1月1日,新闻局录影节目带及代工镭射唱片出口核验业务及人员,移拨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办理。
- 2001年9月16日,中部办公室更名为地方新闻处,新闻局组织乃成为9处5室的规模至裁撤时。
- 2001年12月31日,新闻局启用“GIO”局徽,取代中央镶中华民国国旗的秋海棠局徽。
- 2003年4月17日,行政院院长游锡堃视察地方时强调,裁撤新闻局是行政院既定政策,与新闻局委托研议评鉴媒体风波无关。同日晚间,行政院宣布,裁撤新闻局是既定政策,相关方案已于本月16日晚间的府院党协调会议中达成共识并获得总统陈水扁支持[3]。
- 2005年8月,新闻局引发电视频道换照争议。
- 2006年1月,《光华杂志》改为《台湾光华杂志》。
- 2006年2月22日,为因应科技汇流、跨业整合及全球化趋势,广播电视事业处改组为广播电视产业辅导小组;同日,移转传播事业管理业务的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正式成立。11月15日,配合部分业务移拨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并因应当前业务需要,裁撤广播电视产业辅导小组,再度设置广播电视事业处,该处共分为三科。
- 2009年4月10日,新闻局与台湾电影产业共同筹办两岸电影交流委员会,并推举李行导演担任第一届两岸委员会主任委员,每年的两岸电影展李行都亲自与台湾年轻导演及演员赴中国大陆交流[4][5][6]。
- 2010年7月26日,《自由时报》A5版报导,新闻局将遭裁并,“讽刺的是,考试院国家考试计画公告明年九月仍将继续举办国际新闻人员特考,依试务流程十二月将榜示该项考试第二试录取人员名单;也就是说,刚被录取者就得马上面对报考服务单位‘新闻局将不见了’的尴尬。”[7]同日,考选部发布新闻稿驳斥《自由时报》[8]。
- 2012年5月15日,新闻局举办“感恩‧道别—行政院新闻局惜别会”回顾局史,发表局史专书《璀璨65:行政院新闻局的人与事》。总统马英九出席惜别会并致词,指出新闻局职员之强项为素质高、反应快、具有比其它部会更强的国际观[9]。
- 2012年5月18日晚间,新闻局大楼大门墙上“行政院新闻局”铸字招牌及2面颇具历史的铜字招牌拆除,铜字招牌移交国史馆保存。
- 2012年5月20日,行政院新闻局改为“行政院发言人办公室”,新闻局原本业务分别由外交部(国际新闻业务)及文化部(大众媒体与影视产业业务)承接,发言人室仅留行政院的新闻发布工作。
- 2012年11月15日,行政院会议通过废止《行政院新闻局组织条例》与《行政院新闻局驻外新闻机构组织通则》,将函请立法院废止[10]。
- 2014年7月2日,行政院发言人办公室改为“行政院新闻传播处”。
- 2022年5月18日,总统令公布废止《行政院新闻局组织条例》[11]与《行政院新闻局驻外新闻机构组织通则》[12]。
业务执掌
新闻局除了主理政府对外宣传工作,还主管业务即为媒体产业。在1971年到2006年2月间,新闻局同时是全国大众传播事业的最高主管机关。由于新闻局负责政府对外宣务的工作,又是广播、电视、电影、出版品等各式传播媒体的监理单位,有“球员兼裁判”之虞,因而被长期批评为政府控制媒体的主要工具。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成立后,新闻局交出大众传播事业的管理权,改以扶持国内传播媒体产业发展为主要工作。金马奖、金钟奖、金曲奖等出版事业奖项,即是新闻局为了鼓励媒体事业发展而创办;2005年起,新闻局固定于每年11月至12月间举办“台湾国际影视博览会”,以促进台湾影视产业对外的交流与发展。
在国际宣传方面,新闻局曾每年编印《中华民国年鉴》,并发行多种外文定期及不定期综合性刊物,介绍台湾政经及社会发展现象,其中包括每周一至五发行之《今日台湾》(Taiwan Today)电子报英文版、日文版及法文版、《台湾评论》(Taiwan Review)英文月刊、《台湾光华杂志》(Taiwan Panorama,原名《光华杂志》(Sinorama),2006年1月改为今名)中英文月刊。《台湾评论》并同时发行西、德、法及俄文版;除法文以月刊发行外,馀皆以双月刊方式发行。
由于以政府的公关、宣传工作为主要业务,新闻局历任局长多半为专精于外交事务的人才,如沈昌焕、钱复、丁懋时、胡志强、程建人、李大维、林佳龙皆有担任外交部部长经历;董显光、沈剑虹出任过驻美大使,钱复、丁懋时、胡志强、程建人、李大维皆有担任经历驻美代表,因此新闻局与外交体系高度相关。
历任局长
任次 | 姓名 | 肖像 | 就职时间 | 卸任时间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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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新闻局局长 | |||||||
1 | 董显光 | 1947年5月 | 1948年12月 | 首任 | |||
2 | 沈昌焕 | 1948年12月 | 1949年1月 | ||||
3 | 吴南如 | 1954年1月 | 1956年2月 | ||||
4 | 沈锜 | 1956年2月 | 1961年7月 | ||||
5 | 沈剑虹 | 1961年7月 | 1966年11月 | ||||
6 | 魏景蒙 | 1966年11月 | 1972年6月 | ||||
7 | 钱复 | 1972年6月 | 1975年5月 | ||||
8 | 丁懋时 | 1975年5月 | 1979年1月 | ||||
代理 | 宋楚瑜 | 1979年1月 | 1979年6月 | ||||
9 | 1979年6月 | 1984年9月 | |||||
10 | 张京育 | 1984年9月 | 1987年4月 | ||||
11 | 邵玉铭 | 1987年4月 | 1991年9月 | ||||
12 | 胡志强 | 1991年9月 | 1996年6月10日 | ||||
13 | 苏起 | 1996年6月10日 | 1997年5月15日 | ||||
14 | 李大维 | 1997年5月15日 | 1998年2月5日 | ||||
15 | 程建人 | 1998年2月5日 | 1999年11月30日 | ||||
16 | 赵怡 | 1999年11月30日 | 2000年5月20日 | ||||
17 | 锺琴 | 2000年5月20日 | 2000年10月6日 | ||||
18 | 苏正平 | 2000年10月6日 | 2002年2月1日 | ||||
19 | 叶国兴 | 2002年2月1日 | 2003年7月1日 | ||||
20 | 黄辉珍 | 2003年7月1日 | 2004年5月20日 | ||||
21 | 林佳龙 | 2004年5月20日 | 2005年2月1日 | 现任外交部部长 | |||
22 | 姚文智 | 2005年2月1日 | 2006年1月25日 | ||||
23 | 郑文灿 | 2006年1月25日 | 2007年4月20日 | ||||
代理 | 易荣宗 | 2007年4月20日 | 2007年6月11日 | ||||
24 | 谢志伟 | 2007年6月11日 | 2008年5月20日 | 现任驻德国台北代表处代表 | |||
25 | 史亚平 | 2008年5月20日 | 2008年12月31日 | 现任驻汶莱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代表 | |||
26 | 苏俊宾 | 2008年12月31日 | 2010年2月24日 | 现任桃园市副市长 | |||
27 | 江启臣 | 2010年2月24日 | 2011年5月1日 | 现任立法院副院长 | |||
28 | 杨永明 | 2011年5月2日 | 2012年5月19日 | 末任 |
组织
- 局长
- 副局长2人
- 主任秘书
- 副局长2人
- 业务单位
- 国内新闻处(业务后由行政院发言人室承接)
- 地方新闻处(业务后由行政院发言人室承接)
- 国际新闻处(业务后由外交部国际传播司接手)
- 出版事业处(简称“出版处”,业务后由文化部接手)
- 电影事业处(简称“电影处”,业务后由文化部接手)
- 广播电视事业处(简称“广电处”,业务后由文化部接手)
- 资料编译处(简称“资编处”,业务后分别由外交部国际传播司(简称国传司)、外交部公众事务协调会(简称公众会,前为外交部新闻文化司)及行政院新闻传播处(简称新传处,前为行政院发言人办公室)接手:原资编处第一科核心业务之刊物发行部份与第三科核心业务定期刊物与不定期文宣美术设计编辑业务,合并由国传司美编发行科(又称第七科)承接;原资编处第二科核心业务之英文“中华民国年鉴”(Yearbook)编印部份由新传处资料编辑科承接,首长文稿英译部份由公众会英语翻译科承接。原先与资编处三个业务科地位平行之各外文刊物:英文台湾评论(Taiwan Review)月刊、西文台湾今日(Taiwan Hoy)双月刊、法文台湾今日月刊 (Taiwan Aujourd'hui,现停刊)、德文台湾今日双月刊(Taiwan heute,现停刊)、俄文台湾评论(Тайваньская панорама,Taiwan Panorama,现停刊)双月刊与英(Taiwan Today)、法(Taiwan Info)、西(Noticias de Taiwan)、德(Taiwan heute)、俄(Тайваньская панорама,Taiwan Panorama)、日文等版本今日台湾电子报改归国传司外文期刊科(又称第八科)管辖;另原独立运作但受资编处督导之台湾光华杂志(Taiwan Panorama)亦于组改后由国传司督导。)
- 视听资料处(业务后由文化部接手)
- 综合计画处
- 内部单位
- 联络室
- 总务室
- 会计室
- 人事室
- 政风室
- 法规委员会
- 诉愿审议委员会
- 资讯小组
- 驻外机构
- 在有外交关系之国家设新闻参事处或新闻专员处,在无外交关系之国家设新闻处或新闻分处。
- 北美地区:驻华府新闻处、驻纽约新闻处、驻洛杉矶新闻处、驻芝加哥新闻处、驻休士顿新闻处、驻亚特兰大新闻处、驻旧金山新闻处、驻波士顿新闻处、驻迈阿密新闻处、驻温哥华新闻处、驻渥太华新闻处、驻多伦多新闻处。
- 中南美地区:驻瓜地马拉新闻参事处、驻巴拉圭新闻参事处、驻巴拿马新闻参事处、驻多明尼加新闻参事处、驻萨尔瓦多新闻参事处、驻尼加拉瓜新闻参事处、驻宏都拉斯新闻参事处、驻巴西新闻处、驻墨西哥新闻处、驻阿根廷新闻处、驻智利新闻处、驻秘鲁新闻处
- 欧非地区:驻南非新闻处、驻柏林新闻处、驻慕尼黑新闻处、驻汉堡新闻处、驻法国新闻处、驻英国新闻处、驻荷兰新闻处、驻丹麦新闻处、驻西班牙新闻处、驻奥地利新闻处、驻比利时新闻处、驻匈牙利新闻处、驻捷克新闻处、驻波兰新闻处、驻义大利新闻处、驻瑞典新闻处
- 亚太地区:驻日本新闻处、驻香港新闻处、驻以色列新闻处、驻菲律宾新闻处、驻泰国新闻处、驻印度新闻处、驻澳大利亚新闻处、驻纽西兰新闻处、驻印尼新闻处、驻马来西亚新闻处、驻新加坡新闻处、驻俄罗斯新闻处、驻韩国新闻处、驻杜拜新闻处
- 出版机构
- 中国出版公司
- 新中国出版社
- 光华画报杂志社
- 光华影片资料供应社
- 光华传播事业总公司
参见
参考文献
- ^ 新聞局公益廣告燈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關懷演藝人員基金會. [2014-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1).
- ^ 文化部施政績效-演藝從業人員照顧與關懷. [2014-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2-21).
- ^ 林淑玲、蔡慧贞、何荣幸、蔡长庚、吴邦珍. 府院黨達共識 裁撤新聞局. 中国时报. 2003-04-18 (中文(台湾)).
- ^ 柳秀文. 台灣著名導演李行:兩岸電影交流第一人. 人民日报. 2013-01-11 [2016-03-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25).
- ^ 许世颖. 7部國片攻進北京 李行喊話拍台版《玩命關頭》. 自由时报即时新闻. 2017-04-14 [2017-09-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28).
- ^ 翁新涵. 鳳小岳、李李仁、林子熙 赴陸為台灣電影加油. 今日新闻. 2017-04-15 [2017-09-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28).
- ^ 范正祥. 很瞎!新聞局後年裁併 明年特考仍照辦. 自由时报. 2010-07-26: A5 [2018-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0-29).
- ^ 新闻稿. 考選部舉辦100年國際新聞人員考試之說明. 考选部. 2010-07-26 [2018-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1-05).
为求周妥,考选部特于6月9日邀集政府机关用人单位举行“研商考选部100年度举办各种考试期日计画表草案会议”,会中新闻局提案“国际新闻人员考试,配合组织再造,本局将于101年1月1日整并为文化部,人员希望考选部能将本项考试日期及第二试口试时间尽量提早办理,俾能让录取人员于100年底前至本局顺利完成报到手续。”考选部回应为“本部配合提早榜示,俾利国际新闻人员考试录取人员于100年底前完成报到手续。”……依据(民国)99年2月3日修正公布之《行政院组织法》第15条规定,该法自民国1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各部会组织裁并相关作业届时始将逐步分阶段施行。配合机关用人需求,考选部举办“100年国际新闻人员考试”并无不妥之处。
- ^ 新闻稿. 總統出席「感恩.道別-行政院新聞局惜別會」. 中华民国总统府. 2012-05-15 [2018-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0) (中文(台湾)).
马英九总统上午偕同行政院长陈冲出席“感恩.道别-行政院新闻局惜别会”……总统致词时表示……从他多年来的观察,发现新闻局同仁素质高、反应快、并具有比其它部会更强的国际观,这些都是同仁们进入不同部会之后仍能继续发挥的强项。
- ^ 行政院发言人办公室. 行政院會通過廢止「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等4項法案. 行政院. 2012-11-15 [2022-04-26].
- ^ 廢止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 中华民国总统府. 2022-05-18 [2022-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03).
- ^ 廢止行政院新聞局駐外新聞機構組織通則. 中华民国总统府. 2022-05-18 [2022-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