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务总理

韓國政府內閣最高行政首長

国务总理韩语:국무총리國務總理 Gungmu Chongni),通称总理,是韩国政府内阁的最高行政首长,负责统筹内阁阁员的工作,并负责执行总统的决策。此外,当总统缺位或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其职务都会由国务总理代行。

国务总理
국무총리
国务总理旗
现任
韩德洙

自2022年5月21日
地位内阁首长
所属韩国国务会议
官邸 韩国首尔三清洞总理公馆
提名者韩国总统
国会行使同意权
任命者韩国总统
任期无限制
首任李范奭
设立1948年8月1日
副职韩国副总理
韩国国务总理
谚文국무총리
汉字國務總理
文观部式Gungmu Chongni

选出方法

韩国实行总统制,总统总揽大部分行政权,总统向国会提名国务总理人选及内阁各长官(部长)的任命决议,经由国会表决。国会投票行使同意权后,总统正式任命总理。国会不能够向总理提出不信任动议,只能提出解职建议。[1]

总理没有人事任命权和预算权,只负责执行总统的决策。就职权而言,总理在韩国政府的角色更接近内阁首席部长,而非政府首脑。因为总理代表总统向国会负责,导致总理任期短,总理经常被总统撤换,但因总统任期固定,不会影响政治稳定。[1]

历史沿革

  • 1954年11月,临时国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规定不设国务总理。
  • 1960年6月,国会通过宪法修正案,把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废除副总统
  • 1961年5月,国务总理改称为内阁首班(韩语:내각수반),恢复总统制后,至1963年12月再度称为国务总理,总理向总统负责。

历任总理

统领部门

总理幕僚单位

  • 国务调整室(原国务总理室,室长为部长级)
  • 特任部长室(2009年设置,2013年废除)
  • 公正交易委员会
  • 金融委员会(2008年2月29日设,原金融委员会和财政经济部的一部份)
  • 国民权益委员会(2008年2月29日设,原国家清廉委员会、国民苦情处理委员会、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并设)
  • 规制改革委员会
  • 东学农民革命参与者名誉回复审议委员会
  • 日帝强占下强制动员被害真相纠明委员会(临时组织.2010年3月22日废除)
  • 对日抗争期强制动员被害调查-国外强制动员牺牲者等支援委员会(临时组织.2010年3月22日设置)

参考文献

  1. ^ 1.0 1.1 王业立; 苏子乔; 石鹏翔. 台、日、韓憲政體制與選舉制度. 五南. 2018: 14–19. ISBN 9789571197678. 

外部链接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