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纯粹(1567年—1615年),字乾仲,号见玄直隶真定府赵州柏乡县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五十六名举人,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登甲辰科进士,任河南阳武县知县,其地即古博浪沙之地,濒临黄河,岁暵立四,则为蠲减。魏纯粹摘发吏奸,申十议以省耗息,积困以苏。朱庄之役,督五千人早竣,而以羡金八百犒众,河皆南徙,人谓精诚有以格之。易城以砖,立法讥察。又为招流佣,斥科罚,编审户田,民受其利。

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以高等调永城县,阳武县民为其立祠祭祀。永城正当黄河决口之后不久,田芜民徙,萑苻为警,陈弭盗六议,议开荒十二政,曰“浚河渠,筑城堡,收逃地,抚流民,议分耕,责总领,折谷石,纳草根,早还牛,严亩限,专委任,缓征解”,仿古井田法,并渠井都堡为均田给牛饷,垦田三千顷,麦秀两岐,民为之歌曰:“永清堡,北岗后,半亩麦打五六斗,麦穗长皆双偶,魏公之德真不朽。”又歌曰:“永清堡,北冈下,阿婆拍手喜相迓。麦秀双,真堪讶,魏公来时我有稼。”一时御史中丞及直指奏河南治平第一。三十七年己酉分校乡闱,所得皆名士。入觐,廪胥以剩金四千为请,粹叱而籍诸库。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擢山西道监察御史,条议皆中时弊。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秋,闻父病,坚乞归侍,上疏道:“有子而不奔父之急,世间安容此子;有臣而不尽子之道,皇上安用此臣。”拜疏即行,归里年馀,以疾卒。祀乡贤[1]

家族

长子魏柏祥,第七子魏櫆祥,潮州府知府。孙魏裔鲁,山东盐运使。魏裔介,顺治三年进士,官至太子太保、都察院左都御史、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太子太傅、谥文毅。魏裔讷桃源县知县。魏裔悫平凉府知府。

家族

魏大成,赠大学士。

参考资料

  1. ^ 《柏乡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