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马尼拉勒索事件
1998年马尼拉勒索事件(英文:1998 Manila blackmail incident)是一宗于1998年至1999年期间,菲律宾国家警察在菲律宾马尼拉岷伦洛区绑架及勒索7名涉嫌贩毒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事件[1],当中包括3名香港人,经过多个月的虐待,其中一名香港居民因为支付了赎金而被获放,其馀两名香港居民则被撕票。
经过
1998年,菲律宾国家警察辖下两个缉毒部门展开缉毒行动,期间7名中国公民被拘捕,当中3名为香港人分别音译为庄晓明(于1998年12月30日到达,于1999年1月1日被拘捕)、黄锦昌(于1999年3月被拘捕)和陈家聪(于1999年7月被拘捕),被宣称为是次缉毒行动的首要拘捕目标,是次行动被菲律宾国家警察宣称为菲律宾执法机构和香港警务处毒品调查科的联合行动。
于2004年向菲律宾国会作供指控菲律宾国家警察进行跨国贩毒行动(至少有13名华人被绑架及杀害,包括3名香港人。)及曾经参与是次缉毒行动的女性卧底人员王玛莉(Mary Ong)指出,在是次行动中,维拉罗曼(Francisco Villaroman)和多名警务人员涉嫌在后来潜逃的参议员拉克松的指使下,绑架及勒索上述7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王玛莉又指出,庄晓明被行动中的警官绑架,要求他使用10公斤毒品交换3名因为涉嫌藏毒而被拘捕的疑犯。1999年3月,庄晓明的家人支付了380,000人民币赎金后,庄晓明被释放。
1999年3月,黄锦昌被拘捕[2],后来被撕票。1999年7月,陈家聪被拘捕,维拉罗曼当时勒索其妻子支付5,000万菲律宾披索赎金,惟因为无能力缴交而被撕票。王玛莉指出,维拉罗曼当时向上级汇报时,表示两人的尸体已经被干净处理,先被肢解,再被烧毁。
此外,王玛莉的前男朋友坎波斯(John Campos)亦为涉及此案件的其中一名警官,于2002年欲揭露真相前被杀害[2]。
后续
2001年,两名被撕票的香港人的妻子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菲律宾政府请愿及促请双方能够跟进事件,惟两国之间无任何条引约束而无进展。
2010年8月,马尼拉警区马格蒂拜因为处理马尼拉人质事件失败而被革职,接任的维拉罗曼被揭发与1998年马尼拉勒索事件有关系,面临刑事诉讼,致使其接任仅24小时就被撤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