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陈良宇事件

InternetArchiveBot在话题“外部链接已修改”中的最新留言: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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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

“在不断发展的情势面前,上海帮的领袖、原中共领导江泽民为保全自身,不得不表态支持中共中央处理陈良宇。9月24日,在取得了江的表态信件后,胡锦涛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决定抓捕陈良宇。”这句话的来源在哪里?本条目需要指明新闻来源。--[BLT]FQX(Talk) 09:04 2006年11月4日 (UTC)

如果要新闻来源,那是拿不到的,公布内参的详细内容在中国是违法的,郑恩宠的前车之鉴啊。金翅大鹏鸟(talk) 17:31 2006年11月6日 (UTC)
你的意思即是:内参上面有这样的来源?这样说来未免太过神秘了吧?难道没有境外媒体的新闻报导?--[BLT]FQX(Talk) 13:01 2006年11月10日 (UTC)


谢谢你们啊

长了见识

但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5+112006111100066,00.html 仍不能访问

多半都是假的

因为大陆对新闻控制得比较严格,所以逮捕一个政治局委员很容易引起猜测。但是,所有这些猜测都没什么根据。陈良宇犯罪了,撤职是应该的,却引来了好多猜测,什么上海帮什么的,都是胡扯,没有任何证据。全是海外媒体、个人一相情愿的胡说八道。我可能有些极端,但事实确实是这样,至少没有报道得那么严重。犯罪了,就抓。就这么简单。—24.83.195.62 2007年10月17日 (三) 04:03 (UTC)回复

祝均一被诉挪用158亿元 124亿未收回

挪用100多亿只判了有期徒刑18年许霆恶意取款案17.5万元就判无期徒刑,这是什么法律!--64.62.138.98 (留言) 2008年3月22日 (六) 01:38 (UTC)回复

建议改名:“陈良宇事件”→“上海社保基金案”

陈良宇事件” → “上海社保基金案”:新华社说法最权威!比如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6-08/20/content_4983597.htm--Петровцы留言2014年1月14日 (二) 07:21 (UTC)回复

 未完成--Gakmo留言2014年2月16日 (日) 15:01 (UTC)回复

对条目内未列明来源的内容进行编修及删除

RT,若无法找到来源,亦或在fact模版列明后的一个月内无改善,应当删除无来源部分。--Innocentius留言2016年10月25日 (二) 03:37 (UTC)回复

维基百科是不是可以有审判和给司法案件定性的功能,可以宣布一个宣判的案子是冤假错案?

纵观维基百科上所有涉及陈良宇的条目,全部一口将陈良宇案定性为冤假错案。试问维基百科是不是应该作为这样一种新闻或者宣传工具存在,对抗司法?中国国内媒体按照官方口径姑且不谈,世界各大通讯社没有一家敢于像中文维基百科这样为陈良宇开脱,某些用户是否应该思考一下这是不是因为他们书写在维基百科上的这些“平反”的语句,本身就没有实际的证据来支撑?这种跨越司法来给一个案件、一个人定论的做法,是否能够connect the dots? 退一步说,如果事实真的如同维基条目上所说,如果条目中产生争议的论调和语句真的按照某些用户所说是“铁一般的事实”,为何没有人根据这些“事实”去给陈良宇平反呢?

相信这些用户一定会说“社会阴暗”,“政治腐败斗争”之类云云。但是请不要忘记维基百科不是发表这些有争议内容的地方。本人建议这种利用维基百科试图给司法案件定性的做法要绝对禁止和抵制,否则助长不正歪风。ZhengZhou留言2017年3月16日 (四) 18:47 (UTC)回复

不妨由您做出改变。若有可靠来源支持您的看法,想必适当的加入维基百科亦无问题。--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6日 (四) 18:56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陈良宇事件中的3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7月26日 (三) 07:1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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