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解任投票/Shizhao/第7次

“Wikipedia talk:管理员解任投票/Shizhao/第7次”的修订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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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劝Shizhao主动辞去管理员职位

User talk:Shizhao#您能不能主动辞去管理员权限呢?。他到现在仍未回应我。--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08:55 (UTC)回复

我必须认同Wing在解释封禁苹果和兔子中一句话:“这两名(被封禁)用户挑战的不是书生本人,而是中文维基百科的整个管理制度。书生树大招风,假如不是书生的话则是其他管理员。这个挑战性的做法是我封禁的最终原因。”所以书生请辞是改变不到现实的,他们要求的是一个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民主制度,这是明显违反维基百科的方针或信条。如果书生投降反而证明了中文WP屈服于这个反维基百科的制度,是无论如何都不可以妥协的。--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09:45 (UTC)回复
  • 请问同舟,如果是一个普通编者而不是Wing说出这样的言论,您是否会认为这一言论属于恶意推断呢?您是否认为这种有误导的嫌疑呢?您是否认为这种误导嫌疑将危害中文维基百科的整个管理制度而将发出此言论者封禁呢?--chehw 2011年7月8日 (五) 02:14 (UTC)回复

(!)意见削足适履,后患无穷。--Wallace High Tea with me 2011年6月22日 (三) 11:57 (UTC)回复

我已经在方针版证明了一件事,只要他们提出的原因,shizhao会被封禁,则全体管理员行政员都应该被解任。—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13:11 (UTC)回复
我也完全同意 Wing 的说法。书生是被抹黑贴上“专制暴政”标签的靶子,他们实际上就是想要颠覆维基媒体,将看不顺眼的管理员全都推下台。这对维基社群将是非常有害的。那些坚持用户的绝对自由的人,不妨集体搬迁去安那其百科,那边可是每个用户都有管理权限呢。但我怀疑其中几个不自制的人一样会将那里搞得一团糟。—Ciel AzuréTalk 2011年6月26日 (日) 03:49 (UTC)回复
请问Ciel Azuré, “那些坚持用户的绝对自由的人”所指的是那些人,是有可查证的依据,还是仅为恶意推断呢?--chehw 2011年7月8日 (五) 02:14 (UTC)

票数统计及调查

诚邀各位维基人前往编辑,用户:Waihorace/Shizhao 7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6月25日 (六) 10:52 (UTC)回复

该页面已经被提删了,请不要做非善意推断的事情。另,我不是陕西人,目前也不在该地活跃,请勿搞错。你可以修改为“见泷原市”之类的。-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6月25日 (六) 11:17 (UTC)回复
这个我也不知道你来自那里呢[1] 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6月25日 (六) 13:49 (UTC)回复
那算了,那个页面删除了吧,没有任何意义。-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6月25日 (六) 14:00 (UTC)回复
有兴趣的话这个其实还是可以做下去的.毕竟第4次也做了个这样的统计,不过我大概是帮不上忙的,嗯...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7:13 (UTC)回复
我想知道能不能把整个反对票/支持票的所有编辑总数,日编辑数等做一个算术平均值呢?Merphisto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12:55 (UTC)回复
能,不过要待解任案结束后才进行运算,这个需要的工作量都很高。-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6日 (三) 14:19 (UTC)回复

如何避免反复罢免无限折腾?

先不看这次罢免之结果,但无论支持或是反对所达成的唯一共识就是“无论结果如何,一些人一定会发起N+1次罢免”。至于shizhao若真的被罢免之后下一个枪口对着谁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否需要一个准则约束无限罢免的行为?毕竟现在的罢免是毫无成本想来就来的,总有一次有可能让支持比反对多一票。此外,我并不了解相关方针或其余语言维基的情况,可否尝试管理员实行任期制度?起码在非选举期间不会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中文维基现在最需要的是提升条目质量与数量而非政治博弈,有时间多去写写条目别在这扯皮。--教父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4:29 (UTC)回复

任期制会违反管理员的本意是维护维基媒体条目与社群正常运作的功能,真正变成消耗精力的民主游戏。—Ciel AzuréTalk 2011年6月27日 (一) 04:46 (UTC)回复
但现在的情况是只要有人想折腾那么怎样都会变成民主游戏,不如规定时间让他们搞,其余时间安静--教父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4:50 (UTC)回复
请支持User:Edouardlicn/管理员评选草案1,彻底结束管理员的特权。-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4:51 (UTC)回复
投票选举跟民主评议打分有本质区别?只是把上任方式改了个样子能改变你想改变的“结束管理员特权”?该罢免还是会有无限的罢免--教父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5:46 (UTC)回复
你的说法我大概可以翻译成“既然大家都爱玩政治,就给大家玩政治不就好了么?”,这种心态要不得!既然都能这样搞,那咱们干脆改名维基民国算了?但这就偏离维基媒体“自由开放的知识”的目的了!而且Wikipedia:管理员确实写到管理员的条件只要是有一定经验、有活跃编辑、充分了解方针的热心用户,且得到社群支持。可能会有人想说“Shizhao 现在得到几乎一半用户的反对续任管理员”,但问题是这整个事件就是某些自私用户无中生有,想办法抹黑并颠覆管理制度。事实是,管理员有维护的权责,也可能有疏失,但绝和特权、霸权等字眼沾不上边。真正的乱源就是某些看到黑影就瞎起哄的用户。我是觉得这彻底体现投票的邪恶性质。正确的方法是让这个烂摊子结束,然后制定出 WP:TROLL 的方针,从源头阻止扰乱行为。—Ciel AzuréTalk 2011年6月27日 (一) 07:19 (UTC)回复
其实就算没有TROLL这个方针管理员还是可以自行确定是否执行封禁,就像Wing封禁CP、苹果和兔子般,苹果就这件事上书过Jimbo老大但经Wing解析后都不见老大有任何表态,也可以说是默认吧,不过他们之间有没有私下沟通我就不知了,不过我得认为Wing的封禁反而间接导致了支持罢免书生的票数的增加,他们有部分人将封禁最活跃发声抗议的用户发泄在书生身上,不管书生到最后是否要除权,大概很快就会发生对另一位活跃管理员的罢免案吧。--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8:19 (UTC)回复
你的翻译并不准确,我的意思是,既然有人玩政治我们又不能将他们赶走,那么我们一定要限制他们这种行为。如果不能限制地点和场合,一定要限制时间。现在的制度下只能导致“如果社群满足不了他们的要求那么社群不得不给他们资源去扯淡”--教父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8:28 (UTC)回复

此外,不认为任期制会影响正常运作,反而无限制的罢免更会影响。我们现在能做的只有希望一些人“服从大局”……--教父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8:30 (UTC)回复

中文社群给人的印象已经很糟糕了。昨天一位监管员就说Chinese Wikipedians are so trollish 以至于一些受信任用户都不能被给予更多权限(CU 等)--Ben.MQ 2011年6月27日 (一) 08:33 (UTC)回复
是对最近元维基上的那次RfC的感想吗?--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8:38 (UTC)回复

(!)意见:从几年前解任(罢免)方针拟撰前,我就已经预料这种事情的发生。民主试验场的媚惑,让解任投票一再发生。个人认为:当初针对实务的罢免门槛设计、行政员再确认制度,被不知情人修改废止,是纷扰一再产生的主因。大家可以用心看看,许多投赞成票的维基用户,都只是刚好跨过投票资格门槛的助理编辑,让这回投票充满政治操作的诡谲。倘使,罢免投票就只是单纯罢免,那没有什么话说,但若是罢免原因不恰当或者为了其他复杂因素,投票过程或结果就都会造成中文维基极为负面的影响。我相当期待有类似wing行政员出声,以“理由不充足”、“主要推动者苹果派已被封禁”等等为由,“立即”裁示此次投票无效,并以联署成案为据,依照解任方针,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对当事管理员再提出罢免。--Winertai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9:06 (UTC)回复

赞同关于解任制度的评价。管理员解任投票制度本身,是造成现在情况的根本原因。现在社群分裂已经一再扩大,这个制度必须要改。—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9:11 (UTC)回复
同意,在制度修改前应该搁置一切争议,暂停所有的选举或罢免行为。--教父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9:20 (UTC)回复
Reke 兄的“封禁委员会说帖”,目前仅仅是初步构想,细节尚待讨论,建议大家可以看看。至于有人喜爱在维基“搞政治、搞斗争”,基本上后两者只能从道德层面去进行约束,或是由方针去进行后者行径的限制。我们都知道管理权限的选任与罢免,是基于为了维基能维持正常运作而设立,管理权限并非高官厚禄,管理员都是义工性质,一分钱也没有拿到。我相信多数对管理员感到“心怀怨恨”的人,是来自于: 1.该用户在站外其他论坛的不愉快经验,而将维基当作可以挟怨报复的对象 2.或是在维基内违反方针受到管理员纠正,却又不愿悔改,而遭受处罚等因素 3.可能是基于对社会现实的不满,心理投射到维基上,将维基视为可以实现他的制度愿景的所在 4.个别用户在身心方面有异常,或是文字解读的能力水平有限,因此而胡乱发言。从上述缘由可知,中文维基社群发展到一个程度,很难去排除前述的用户的存在。因此,如何管制这类用户的行径,便成为现今的重要课题。--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9:33 (UTC)回复
我认为解决这种情形的方法不应该是通过单纯的制度和条规来管制用户。现在维基方针有向着法律规章发展的趋势,比如管理员任期制的建议、投票任免等等。必须要认识到:维基的基本理念是协作、共识与互助,讲求善意推定,而法律的基本假设是人皆自私,可能作恶,故而要以社会契约的方式限制个人与团体,达至平衡。在这一点上,维基百科理念与社会立法的出发点是相反的。如果维基百科学习现实社会中的国家法律来设立制度的话,只会造成维基理念与方针的冲突。—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0:14 (UTC)回复
因为维基的本来就是朝向“共识民主”的方向去走,所以才会有满山满谷的方针与指引。如果是站外那些论坛,只需要一则“板规”与“论坛守则”就能解决一切,板主觉得不妥就直接砍文、浸水桶、查IP等等,那些论坛是以比较独裁的方式去运作。而维基计画则不一样,比较强调的是“共识”,但是“共识”是属于“道德层面”的,因此更需要制度去协助维护。如果没有制度与条款来规范行为,“共识”只会沦为破坏者与扰乱者们的玩物。--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0:36 (UTC)回复
“民主霸权”必须禁绝。--Wallace High Tea with me 2011年6月27日 (一) 11:55 (UTC)回复
必须在维基“方针与指引”的规范之下,“共识民主”才有可能达成,没有前者的保障,就不会有后者的实现。要先有方针规范,才能“有共识的讨论”。社群的用户数量骤增,已经不是原先的小社群,不向以前每个人都彼此熟识,社群比较单纯,因此问题比较少。我在先前的一个讨论内有仔细说明过:。

跟几位老维基人聊天时,总是会怀念早期中文维基的气氛温馨,大家会有团结一致、有个明确的理想目标的感觉。这个现象后来有一位社群的朋友私下对我分析,他认为主因是那时候社群尚小,成员多半是认识的,有些人甚至能玩在一起。也就是说,大家是先有友情作为基础,才使得在讨论与协作方面的意见趋向一致。然而,随著中文维基社群的成员扩大,小部份的新进成员由于不熟悉社群原先存在的各式规范(明文或隐性的),与老成员偶有摩擦,在加上两者之间并没有友情作为基础,久而久之自然便会发生龃龉不合,甚为遗憾。社群庞大至此,已经无法再像从前单纯的以“友情”当作是协调的基础,只好在制度上多加著墨。不晓得是否有令 J.Wong 豁然开朗之效?--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6月5日 (日) 12:56 (UTC)

以上。--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2:12 (UTC)回复
共识跟民主是没有一定要连结在一起的道理,我们不要把在台湾视为当然的东西,强加在跨越人文区域的中文维基。“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是我认为最贴切的维基方针之一。在验证身分,资格审查难度极为困难的网路世界来实施民主可说是灾难开始;除非可以做到“网路金钥”程度的认证来证明身分的唯一性,不然走向共识民主是一厢情愿的不负责任态度。另外,针对书生罢免这回事情,个人深刻认为:管理员的考核或好坏判断,应以“比例”来衡量,而非“次数”。不可否认,与书生也发生过好几次意见相左情事,之所以投反对票,很多因素在于他瑕疵误判的次数与相对贡献来说,可说是微不足道。讲快点,比书生需要解任罢免的管理员多的是,还轮不到他。--Winertai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3:11 (UTC)回复
以前一直觉得Winertai是一个心胸狭窄之人,今天特意向你道歉。-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3:13 (UTC)回复
[2]或许会有点启发。-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3:19 (UTC)回复
其实本人的倡议本身并不倾向民主以及方针法治化…还是带有鲜明的“信任”色彩,只是试图让争议局部化而已。--Reke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4:48 (UTC)回复
同意Winertai的看法,只可惜不是所有人都这样想。如果全体人都能以诚相待真正做到善意推定,很多制度的不完善其实都不是问题。--教父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6:22 (UTC)回复
面对乱象,我比较倾向设置个比行政员更高权限及职能的“社群稽查”,专门处理封禁,讨论礼仪,解释共识,控制投票状况及解任事务核查的事务。于社群同意及信任下,迳自处理相关事务。当然,其他管理员可以先授与某些用户类似“免巡查”注记的豁免备注。此类型稽查亦可由其他管理员行政员监督,避免操作失误。这种操作比Reke君的封禁委员会更适合网路操作,更适合于菁英导向的维基。--Winertai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8:34 (UTC)回复
在我看来,维基是围绕条目建设而非围绕社区,或者说维基成功之处在于一同编辑条目。一切制度只是为了提升条目质量,但过分的消耗资源一定不能达到目标。而且,说老实话,维基的成功,中文维基做出的贡献并不算大。现在这样只能让中文维基与其他语言的差距越来越大。--教父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02:15 (UTC)回复
(+)赞成之所以提议设置更高层次的“稽查”,就是减少社群运作时间,尽量让大家回归条目制作(包含我)。--Winertai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03:21 (UTC)回复
光是一个wp:troll就引起一堆人不安了,务实来说,要让这样的提案能安然无恙的达成共识,请问您有什么良好的策略吗?--Reke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06:52 (UTC)回复
让直接民主变成代议民主,让投票式共识减至最低。以前,当显而易见有利社群的方针、格式、封禁过程无法以讨论达成绝对共识时,通常以投票解决,现在则改由一定人数的活跃管理员、行政员或刚才建议的社群稽查做该方针制定或决定以达成共识。没错,这也是信任的延伸,只不过将信任的范围缩小、程度加重。例如您提的wp:troll方针,在讨论中,如果大多数人“显而易见”认为有利社群运作,但却意见纷杂,无法取得决定共识。那就开放草案编辑,再由一定活跃人数管理员决定最终方案以取得共识。--Winertai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07:27 (UTC)回复
唔,但是当宣布要组成这样的组织,并且选举时,不会先引来一堆用户冲到客栈反对吗?以目前社群的情况而言,任何试图菁英制的走向遭逢的阻力都会很大。毕竟现在的维基,跟过去的组成份子不太一样。而且像wp:troll,至少就讨论看起来,百乐兔、苹果派就不认为有利社群运作。在讨论中只有他们两位在表示意见,但是一旦准备通过施行,预料不会只有这些比较外显的“异议者”会持相同看法(当然,合不合理是另一回事,不过如果裁定其不合理而无视,不服气者一波又一波的扰乱是可以预期的)--Reke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08:18 (UTC)回复
Winertai的建议类似于我转贴的文章。我建议这个架构可以在各地协会参会人员及现任管理员、行政员基础上组建。-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10:19 (UTC)回复
我说的是“设置”,从来没有说要“选举”。而直接授权的制度最快方式就是修整“共识”方式就可取得;这种方式有点类似“修宪”。个人认为所有问题最快解决方式:就是授予更多管理员迳自取得共识权限。在我看来,现在大部分“不服气的扰乱”,都属于妨碍中文维基进步的主因。--Winertai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10:38 (UTC)回复
同样地,在要成为共识前,会先面临到更多的异议者冒出来。光封禁CP就足以引发四次无止尽的罢免连署,如何安然让制度得以成为你说的“授予更多管理员迳自取得共识权限”,在编辑者发生质变前,恐怕要叫现有的管理员做某种程度训政动作才可能发生。--Reke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12:14 (UTC)回复
尽管这次的反复罢免是有明显被滥用,但我认为这只属个别事件,除非再有更多类似事件,否则我认为应维持现状。任免制也不免将来可能有利用社群信任的人在得到管理权限后恶意破坏,我认为现在由社群监察的现况还是可以接受的,至于要避免今次的个别事件,我认为应针对那些“少编辑少页献多搞事多破坏”的一伙作出修正。--治愈系的小琛儿 探病 病历 2011年7月4日 (一) 11:58 (UTC)回复

"啦啦啦"算原因?

节录某两段:

  • 合乎下列任何一项条件者,该票会被视为无效:
    • 该票没有注明原因(可于结束日期前补上)

65. (-)反对,啦啦啦。-治愈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4:07 (UTC)回复
请问一下:"啦啦啦"算反对原因吗????--LrouvbeyLune 2011年7月1日 (五) 14:16 (UTC)回复

为何不算呢?为何要质疑他人的反对原因呢?—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4:18 (UTC)回复

这句的含义是甚么,大家可以用自己的良知来提供答案。-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1日 (五) 14:21 (UTC)回复

我个人是认为,给理由至少不应该给无意义的语句。--LrouvbeyLune 2011年7月1日 (五) 14:28 (UTC)回复
没有方针规定怎样的理由是无意义或有意义,如果你觉得有必要修改可以到互助客栈推动修改。灯火阑珊处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4:39 (UTC)回复
ok, 那我以后参与什么投票都丢句"噫嘻嘻~"就好了SA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5:51 (UTC)回复
你总算开窍了。灯火阑珊处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22:12 (UTC)回复
称之为从正常人类毕业比较贴切SA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04:39 (UTC)回复
HW要讲良知的话,就先看看连署的理由,用自己的良知来评价一下。—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5:02 (UTC)回复
看看这个理由:

因为支持,所以支持。这原因算不算,大家可以用自己的良知来提供答案。—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5:07 (UTC)回复

再看这个理由:
解任方针里面的解任要求是达到:

这原因算不算,大家也可以用自己的良知来提供答案。—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5:19 (UTC)回复

精彩的理由陆续有来:

因为支持过,所以支持。这原因算不算,大家也可以用自己的良知来提供答案。—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5:24 (UTC)回复

如果支持方要用common sense将那个“啦啦啦”投票记作无效,那么反对方就可以用common sense将整个罢免案记作无效。--达师198336 2011年7月1日 (五) 15:51 (UTC)回复

HW的严人宽己的"良知"就像一个战争狂快打败仗的时候突然冒出一句"我爱好和平不喜战争"一样.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5:25 (UTC)回复

作为联署人之一,我表示“啦啦啦”是对shizhao留任的愉悦感的一种直接表现,该表现形式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作者对shizhao的爱和基情。我宣布此票有效。-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5:53 (UTC)回复

看到您的解释,我笑了...不过倒是挺有创意的呀(也算是说的通XD),真想给您一个"赞"。撤销先前的质疑。--LrouvbeyLune 2011年7月2日 (六) 02:42 (UTC)回复
如果是这样的话"啪啪啪"不是更好吗=D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6:04 (UTC)回复
那一埋“意见同上”的都可以留作无效票了,注意不是意见跟XXX。--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2日 (六) 09:51 (UTC)回复

各位,请用良知判断以下一句是否有理由,就因这个原因已经发生2RR:

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2日 (六) 12:13 (UTC)回复

(:)回应,的确,这么说来,出于良知来判断,上面提出的支持方里的无理由案例也应该处理掉,嗯.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12:51 (UTC)回复

:如果觉得啦啦啦投票理由太模糊,为何不要求本人把理由写明白一点,当事人或许还蒙在鼓里。维基娘俺の嫁留言2011年7月2日 (六) 13:34 (UTC)回复

以挖苦,对峙为主的投票,说白了就是一场闹剧。哦,我忘了我也是这次闹剧的参与者和发起人,那就继续闹下去吧。-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14:43 (UTC)回复
我真是懒得说你 --Rat2.Call me Remy 2011年7月2日 (六) 17:15 (UTC)回复

给苹果派和粉丝们的建议

目前中文维基的争议已从书生解任发展到对创始人的反感

作为创始人应是对维基百科精神的最高栓释

如果仅为对管理员可能是其自身不足所致

今各位反对创始人则是对维基管理理念的不认同

观百度百科纵使管理混乱仍自立于大陆之内

为何

因其有自身理念支持

基督与阿拉伯世界对阵多年仍未能征服

为何

因理念不同

朋友列举数项反对建议书生仍获创始人支持

为何

因为各位其实并不适合维基

各位的人文理念与维基精神大相径庭

表面上知识共享实质意识形态有别

不能适应者不如离去

观投票者支持有六十名以上

自当有能力组织网站

网络无疆土数千一年即可开站

维基程序开源内容共享

君大可将全站内容遵守协议下任意迁移

如此一来大家高兴

我不是建议大陆香港维基分家

反对者中不乏港澳台人士

维基也从未向民主内容关上大门

即使日后诸君成为“开国功臣”相互亦可往来

此为最后的建议

如诸君觉得并无可能

请诸君自重

以上--Shagohod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5:00 (UTC)回复

试图分裂维基百科的行为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允许的。我们应该尽全力维护维基百科的团结。希望那些人能够悬崖勒马。--黑色流星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0:08 (UTC)回复

原来,在维基百科里面有过半数的人都不适合维基。--LrouvbeyLune 2011年7月2日 (六) 02:55 (UTC)回复
说这句话前请先统计投票人数与现在中文WP人口的比例。--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2:57 (UTC)回复
对不起,这是我的疏忽。应该是说,有关注Shizhao解任案(并表态)的人有过半数都不适合维基?--LrouvbeyLune 2011年7月2日 (六) 03:42 (UTC)回复
其中真的有很多人根本没打算在维基长久经营啊,编到有投票资格后就跑了,等投票时才出现。--Reke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4:38 (UTC)回复

我的意思是,支持方的核心人物,以及与这些人具有共同理想的支持方部分人,与维基计划的主导方针有巨大差异。另修改部分内容。-Shagohod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4:57 (UTC)回复

可以的话,请将欲删除的文字用<del></del>标签加上删除号后再加上新文字。--LrouvbeyLune 2011年7月2日 (六) 08:00 (UTC)回复

对几次罢免说说自己的看法,也算是发几句牢骚吧

在下加入wiki时间并不算长,对书生的罢免案却看到好几次,指称五毛,发动傀儡,真是无奇不有,香港网络大典里的时昭条目更堪称借刀典范,这或许也是香港维基人支持书生解任票率高的原因之一吧.

(顺便说说吧,香港网络大典时昭条目里讨论页里也提到有人故意删除毛向辉支持时昭的言论,而在中文wiki大力宣扬大陆香港维基分家的黄某人倒是条目写得很美条目里丑态迭出,最后"评价"部分却"正面评价"部分居多,讨论页也很有趣,而中文wiki该人条目连一点负面信息都加不了,网络营销可见一斑)

暂先不说这次罢免本身的合理性就存疑了,再谈谈傀儡.前几次罢免也是傀儡一堆,但还是只靠反复编辑用户页来刷自动确认用户的那种,现在变成随便找几个条目改标点了,真是堪比丁丁的人才,的确是令人望尘莫及啊.

反正呢,以此看来,中文wiki社群要变成政治娱乐圈真是指日可待的事情.反正多做多错,管理员想完全不为人诟病,就只管编辑别管管理,让中文wiki彻底进入无政府状态算了.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5:48 (UTC)回复

我在这里先不说我是谁 但只要书生一被罢免成功 我就立刻离开维基 永不再回
话说这次投票的合理性本来就存疑,第5,6次的罢免理由跟这次一模一样,前两次的否决理由在这次也适用,不过照样开了,真神奇.
一堆人还说"屡次被罢免是有理由的",却没看到最近三次发起人都是那几个,而罢免理由更是一点都没有变.
也罢,话说黄某人一类的政治魔人+司法魔人已经把中文维基搞得一团糟了...他那一点也不能加负面评价的条目就是范例.怎么看也觉得他只是想一点点地逼走反对者,把中文wiki变成他的后花园吧.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02:10 (UTC)回复
不尽然[3] --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02:18 (UTC)回复
抱歉,看来我表意不清,我说的是这个部分[4],已在正文里修改,感谢提醒.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02:41 (UTC)回复

关于暴民统治、管理员性质、和请求解任制度

维基现时的某些投票,令人忧心维基是否会被低劣且无理的暴民统治所占领。“暴民统治”是无原则的“民主统治”,其特点在于:投票人并非有关投票事项的主人

注:在政治领域,由于公民是国家的主人(主权在民),政府是由公民设立(来平等地保护每个公民的个人权利不受他人暴力或欺诈的侵犯),政府合法性来自公民的授权同意,公民才定期投票,以重新授权给新一届政府或在需要时修改政府的规则。这是合法合理的民主政治(democracy, rule of the people)。
然而,当投票人并非事件的主人或当事人,却试图以投票和人数众多,强行为他人做决定,就会导致暴民统治(ochlocracy, rule of the mob or mass)。现实中最明显的例子是美国某些州的公民,投票禁止他人在家饮酒、禁止同性恋者缔结婚姻合约、禁止妇女终止意外妊娠、禁止安乐死、禁止一般公民持枪、禁止房主修缮改建房屋…。这样的投票都不正确,因为投票人并非事件的主人或当事人——他们不拥有其他人的生命或财产,无权决定其他人怎样处置自己的生命、生活、或财产。

投票,只有在投票人亦是投票事件的主人或当事人的情况下,才可能是合法合理的。

在维基,谁是维基的主人或所有者?管理员权力的来源和性质是什么?管理员对谁负责?投票的作用和地位是什么?

法律上,维基百科的平台(伺服器硬体、软体、及其他运作所需的一切架构,包括政策和规程),属于维基媒体基金会(WMF);维基百科的内容,属于每个贡献者,并由他们依照适当条款不可撤销地释出给公众(包括WMF)。这意味著,维基的读者不拥有维基的任何东西,维基的编者拥有他们各自贡献的内容(并已不可撤销地释出给WMF使用),而其他的所有一切(特别是维基计画)由WMF拥有。

WMF努力使所有人参与贡献,并努力将全部内容无偿提供给所有人。WMF的成功,仰赖所有人,特别是维基社群;WMF的服务对象,包括所有人。但这一切并不表明,任何人拥有WMF,或者WMF之外的任何人拥有维基百科。WMF是独立的法人,是维基百科的唯一所有者。

管理员是社群推选的,但他们在维基百科的权力并不来自社群,因为社群并不拥有维基百科,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在法律上,都无法也无权任命管理员。管理员是由社群推荐给维基百科计画,由维基百科(经由它的行政员)来任命,并为维基百科工作。社群当然可以提请解任管理员,但解任必须由维基百科(经由它的监管员)来执行,并且WMF(维基百科的所有者)有最终定夺的权利。简言之,管理员是为维基百科和它的所有者WMF工作,管理员对维基百科的品质负责,不对所谓的“投票人”负责。社群投票,仅是提供参照的意见和请求。

英文中的“管理员解任投票”叫做“Requests for de-adminship”(提请解任管理员);“申请成为管理员”叫做“Requests for adminship”(提请任命管理员)。“提请”的对象,就是WMF的维基计画,这比“投票”更准确地表达了管理员任免过程的实质。

从另一个角度看待“所有权”(非从法律角度),是看制品中,包含谁的、以及谁的多少劳动(体力和智力)。从这一角度,活跃的(及曾经活跃的)编者和管理员“拥有”维基百科的一部分。更准确地讲,他们虽不是法律上的所有者,但他们是有关利害当事人(stakeholder)。WMF信赖这些当事人为维基百科推选管理员,并看护维基百科,也是很自然的事情。维基百科的早期,用户之间关系比较融洽与合作,也是因为大家都是利害当事人(stakeholder),把自己真正当作维基百科的主人,而不是简单来投票的暴民。那些并不实质编辑或维护维基百科的用户,特别是那些只为投票才编辑的用户,不是利害当事人,没有天然权利在维基投票。

做为总结:维基百科属于维基媒体基金会;投票人无所有权却投票是典型的试图暴民统治,强为他人做决定,既无理亦无合法性,这在维基百科没有成功的可能;管理员是对维基百科及维基媒体基金会负责,不对他人包括投票之众负责。

另外,无论以何种方式看待维基的所有权,及投票的合法性,在维基百科的所有用户,都应认同维基百科的这一目的:建设最佳、自由的百科全书——最佳在品质、广度、深度;自由在参与、使用;百科在格式、内容、中立。维基媒体基金会当然希望并鼓励所有人参与贡献和建设,但从未强迫任何人参与。不认同维基百科,或无意建设维基百科的人士,有完全的自由不参与维基百科。

关于现有的管理员解任规则,我看到两个问题:

一、为什么50%同意就足够解任,而上任需要80%?难道解任所需的共识程度,不应至少等于或大于原本上任所需的共识程度吗?

二、为什么非当事人也可以提案解任管理员?有关任何管理员失职的利害当事人,我能想到的只有下列三者。其他任何人,除非被下列三者的至少一方明确授权指派,为何有权提出解任议案?

  • WMF(维基的所有者)
  • 其他管理员(他们要来修正失职管理员的错误动作,还要核查这个管理员的所有管理操作)
  • 被失职管理员错误对待的编者

--roc (talk) 2011年7月3日 (日) 09:32 (UTC)回复

在此情况下我会支持各位行政员的决定,虽然可能会很艰难。--Zhxy 519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12:57 (UTC)回复
(:)回应,我想应该注意维基百科的整体形象,以及充分考虑参与者(注:包括读者)的意见,努力透过沟通消除矛盾达成共识,而不是使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这也是维基百科不建议付诸法律威胁的原因。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13:15 (UTC)回复
为ROC鼓掌。-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13:25 (UTC)回复
(!)意见:不好意思,我想 User:R.O.C 的立意良善,而且有论述的权利。但是我还是要说,“当投票人并非事件的主人或当事人,.....,才可能是合法合理的。”这一大段内的被您视为“这样的投票都不正确”的举例,有些例子的确是我个人赞同禁止的,因为我认为自由是奠基在“不侵害他人的自由”。例如,我有行车的自由,为什么我在看到红灯时车子就必须得停下来?因为自由权仍有符合社会规范的必要性。而“维基百科的早期,......,没有天然权利在维基投票”这一段的论述在维基五大方针有不受认可之虞,因为维基人的定义也包括仅有阅读的人,甚至是没有注册的IP用户,完全禁制是说不过去的。目前投票之所以会设限,是出于阅读者可能对社群事务不够熟悉,而不建议其参与投票,并不是该类用户“没有资格”。User:R.O.C 有也说到我想谈的内容,这一点我很感谢 User:R.O.C 为我们整理出意见,让大家可以参考。--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16:05 (UTC)回复
安德鲁,维基人真的不包括读者……--Zhxy 519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1:03 (UTC)回复
Zhxy童鞋,你给出的内连就有说明“维基人”与“维基编者”的不同处,而且按照目前英语维基的定义,显然就算是“维基编者”也包括“IP用户”,目前IP用户的投票是无效的,但是仍然有参与投票过程的权利。如果按照 User:R.O.C 的叙述“没有天然权利在维基投票”,那么就应该直接设定页面权限,让投票页显示“您没有权限浏览.....”等。目前没有任何一个语言的维基百科是这样处理一般投票的。--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1:44 (UTC)回复
(!)意见:先补充一下,当初在解任制度建立时候曾与Winertai和百乐兔在互助客栈讨论过。另外,很感谢roc也很鼓励各位表达意见,不过就整个意见,尤其是“维基百科的早期,......,没有天然权利在维基投票”这一段而言,为何不在WMF页面公开说明,让读者可以参考?-- Ktsquare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17:04 (UTC)回复
(!)意见两位台湾社群维基人的意见,我接纳,但显然没搞懂我不想戳破的迷思。大家想想,倘若现在罢免的不是书生,不管是roc或哪位行政员甚或维基太上皇会出来说项吗?奇怪的是,一出来没搞清楚制度制定背景、80%-50%制定的过程就摆出“暴民政治”的负面指责,好像我们都是书生被罢免的加害者。我说话很直,对某部份香港社群积极运作罢免书生,或明显的真人魁儡投票运作很不以为然,但相同的,对因人而异的制度修改或批评,更是令人厌恶。回过头针对此罢免案,roc论述与意见虽是高见,但很多已经脱离维基核心价值。除此,我再警告,如同我投反对票绝对不是跟书生的交谊,而是就事论事;很简单地,倘使大多数管理员或行政员发现此次“投票过程”有瑕庛,就在投票结果未出炉前,迳自宣布此回投票不算,不要运作当日来个“投票大反攻”或等到投票日截止,书生输了,再来搞无效投票的后续动作。这两项动作,对社群整合可说是有害无益。--Winertai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1:37 (UTC)回复
Winertai兄所指出的问题点,我觉得是比较属于“人性面”的缺失,并非中文维基独有的现象。“因为某一事件刺激才有制度改革”在历史上是很频繁出现的,毕竟有时候人也像畜牧一样,被抽了鞭子感觉到疼痛,才会乖乖的前进。我觉得这是有模糊地带的部份,纵使实行规范,也不太能绝对化。--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1:55 (UTC)回复
(!)意见只是因为是针对书生才"不寻常"么?这次罢免本身就很奇怪.一个月内连提三次罢免案,已经可说是堪称奇葩了.也看看多少人的理由是"多次被罢免肯定需要反思"吧,实际上罢免的时间却都相当密集(不过又该怎么说?就多数支持方来说,存档没人看,反驳意见没人看,讨论页没人看,互助客栈没人看).我看不如直接提交元维基进行投票的合理性判定.毕竟无论结果如何,等投完票再裁定"无效"什么的就太可笑了.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2:50 (UTC)回复

反对,今不活跃者管理员众且以往数度罢免方针制定时的讨论情势失控﹔加上许多不讨好职务(如侵权、提删、用户封禁)易引起纷争,我反对于现今制定其罢免方针。我认为管理员宫本的罢免案只是个案,经投票后,取消或暂时停止他管理员职权与否只要管理员内部或行政员内部决定即可。除了中文维基较特殊运作雰围外,在我看来,管理员职权与一般用户的编辑权相似,我们既不用投票取消用户编辑权,应该也不必要以投票行为来取消管理员的义务职权。倘若方针一定,难保多数中国大陆管理员被迫离任,一些尽职但有争议的管理员或行政员也天天应付此类罢免投票就够了,相对的,这些人想必也会为了媚俗改变其原来管理行为。最后,我还是直言一下:我看到“为了讨论方便,除了在维基百科上面留话之外,必要时也可以由各组主持人召集线上会议(包括skype聊天室等)。”这段话后,全身上下不怎么舒服﹔我还是建议所有讨论于维基内进行。--winertai 2007年9月28日 (五) 00:36 (UTC)

为了加强我上述的论点,我将我4年前写过的东西翻出来复制如上。相当遗憾地,即使过了4年,运用其他媒介操作投票的行为仍被视为正当。--Winertai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6:56 (UTC)回复

shizhao的补充说明

再次重申一下,罢免理由第5条不涉及管理员权限。此外,除了第一条编辑保护页面,是我在当时不知道被保护页面的任何修改都是不允许的,还以为只要不是编辑与保护原因有关的内容就没有问题,而且此后了解后,就已经修正了错误。而第2条罢免理由说我胡乱删除条目,但是这些条目都是已经提交到存废讨论的条目,而管理员有根据讨论情况来判断存废讨论中的页面是否应该删除的自由裁量权(存废讨论不是投票),而且也经常有页面会被管理员或非管理员根据讨论情况快速保留,既然能够快速保留,那么提前快速删除自然也可以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7月4日 (一) 03:37 (UTC)回复

其实现在怎样解释都不会对投票有任何影响了,大部分投票人都有预设立场。联署理由以外,支持罢免者甚至搬出与滥权无关的事情翻旧帐,很明显支持罢免者针对的是你的管理理念及公报私仇。--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7:11 (UTC)回复
shizhao君现在处境的主要原因源于社群的部分人对其缺乏信任和信心,无论这次结果如何,希望书生能改变以后的沟通姿态,不要因为这次的事件而离开社群。Merphisto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8:21 (UTC)回复
大前提是要双方都愿意沟通,而这次罢免的原因,明显是一方不愿继续沟通而引起,如果事情未解决就继续沟通,事情解决了就无须罢免,你们认为为何还要罢免呢?--治愈系的小琛儿 探病 病历 2011年7月4日 (一) 11:47 (UTC)回复
Shizhao 你再怎么解释,对于那群人就是对牛弹琴。最好的方法就是从源头制止这类荒唐行为的发生。—Ciel AzuréTalk 2011年7月4日 (一) 13:11 (UTC)回复
社区本来就是个争议多的地方,在争论中,微小的事可以大化。静观事态,安心编辑,细心观潮,乐观过程。--Jyu..برکت جهان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13:25 (UTC)回复
这句话逻辑严重谬误:“经常有页面会被管理员或非管理员根据讨论情况快速保留,既然能够快速保留,那么提前快速删除自然也可以了。”这两者根本不能够类比。可以快速保留,是为了保护页面。而速删要先挂模版,挂模版的管理员应当避嫌,让另一位管理员去决定是否删除,正是为了1. 避免有人错手速删了页面,2.避免有人滥权。所以说,为了保护页面,保护维基人自由写作的风气,可以快速保留文章,但绝不可以一个管理员独自决定快速删除。
我告诉你,在香港以至西方的警察,只可以迅速地认为某案件证据不足,而撤消起诉,目的是为了避免浪费法庭的人力物力。但绝对不可能因为某警察觉得一个人罪无可恕,立即判死刑。文明国家的法律准则是“宁纵无枉”,先假定被告无罪,以免有人因为警察错判或滥权而枉死,因为一个人枉死也嫌太多。放速删模板,和执行速删需要两位管理员,正是为了分开监察和判决的权力。这样既避免了错删,也避免有管理员因为一己之偏好去删除文章。你这种荒谬的言论正正显示了你一向以来自以为是,自己速删永远是对的,反对者是该死的。如此肆无忌惮,不知廉耻,只证明你毫不悔改,根本毫无诚意沟通。我现在只要你应承一句说话,就是投票成功的话你必须遵守规则下台。 -LC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21:34 (UTC)回复
在维基不存在“枉死”的问题,被删除顶多就是从一般用户眼前隐藏起来,如果下一个讨论认为有保留价值其所有资讯包括编辑历史都可以得到恢复。--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22:02 (UTC)回复
你的逻辑实在可笑。速删不代表这条目永远不能写。有本事你怎么不写一篇不会被提速删甚至可以上 DYK 的条目?而且 Shizhao 确实有先提交讨论之后再删除。提前快速删除也是常见的情况,不只 Shizhao 会作而已。如果你对此真的有意见,请去方针版提议修改存废讨论的程序,不要把错全推到他头上。—Ciel AzuréTalk 2011年7月5日 (二) 01:11 (UTC)回复
LC应该听过,香港的高登讨论区因为没有及时删除一项诽谤性文章,其管理公司被香港高等法院于2011年判决要向东方报业集团赔偿10万港元及承担对方一部分讼费,东方报业集团不满意判决,已提出上诉。那个长期抹黑书生香港网络大典也已经引致Wikia公司接连被东方报业集团及富商杨受成入禀香港法院控告诽谤,案件待审。
返回正题,如果条目带有可能伤害现实人物而无可靠资料来源支持的内容,无合适版本可回退,是可以速删的。另外,英文维基百科容许速删一些未有在内文说明主题关注度的条目,见en:Wikipedia:Criteria for speedy deletion的“A7. No indication of importance (individuals, animals, organizations, web content).”条件。
--Mewaqua 2011年7月5日 (二) 02:09 (UTC)回复
对LC留言最后一句的意见:方针说:“内容必需详细,指出管理滥权的原因,并根据编辑记录及用户贡献提出相关证据,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是谁不遵守规则在先,在“第5次”、“第6次”因不符规定被中止后,仍然“一句不改”地推动那个“第7次”的解任闹剧呢?--Mewaqua 2011年7月5日 (二) 02:15 (UTC)回复
“反对者是该死的”,我敢写包单书生不论嘴里和心理都从来没有这种想法。--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2:25 (UTC)回复
“人言可畏”。-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4:17 (UTC)回复
(!)意见,且不说你的发言是否符合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Wikipedia:善意推定,后面几句用模糊而明显带有偏向性的虚假"道义"来反驳别人本身就是荒诞的辩法.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4:32 (UTC)回复

投票后

相当遗憾,这次投票俨然成为意气之争及中文维基“控制权转移”的风向球。因为还有许多活跃维基人及“号称”有千人傀儡某封禁用户还没出手,因此,我推论是想等到投票截止前,来场大火拼。习于往前看的我,对沦为操作的投票结果已没有任何信心或期望,我比较忧心的是有人会在此投票后,藉著此罢免集结出的人气,增订删修更多方针或翻转原有维基核心价值,让中文维基偏离条目修订主要事务,而更关注于条目外的社群事务。“修心养息”是我对投票后的短期社群运作提出的衷心建议。除非有“现成的版本”,不然请大家千万不要急著去讨论或修改罢免方针甚或编辑权限或封禁标准,等冷静点再做些判断会比较好。--Winertai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1:38 (UTC)回复

其实上次也差不多。--Zhxy 519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2:12 (UTC)回复
所以我是杯葛本次投票的,en:wp:Voting is not evil(投票并非邪恶的论述)指出投票适用的场合应该是不会造成严重得失或社群分化,书生的罢免案正正就是联署人不惜牺牲社群团结,以罢免书生案作为开取维基民主的前奏曲。--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2:20 (UTC)回复
建议您投中立票,表达杯葛意见。--Winertai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2:34 (UTC)回复
如未有足够的杯葛意见,杯葛只能对自身意愿起反效果。-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4:07 (UTC)回复

诚邀winetai参与方针版的讨论,尽快结束投票任免管理员这一愚蠢行为。-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4:07 (UTC)回复

如果shizhao下台了,对维基百科有什么影响?

懵懂的问一下。。。--管闲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7月5日 (二) 04:03 (UTC)回复

请问你投票了吗?如未能确认你的投票导致的后果,请投中立票。-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4:13 (UTC)回复
同一手段可以用来解任其他做事的管理员。 --Mewaqua 2011年7月5日 (二) 04:24 (UTC)回复
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这下以后管理员岂不是人人自危?Merphisto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8:30 (UTC)回复
不,我看到不少支持罢免者表面上要求正义和民主,但事实上希望争取的是推举顺我者意的管理员让自己明显不符收录标准或缺乏可靠来源的资讯得以保留,又或者不希望收到管理员的档案缺乏授权/版权资讯告示以免心灵受到伤害。--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8:39 (UTC)回复
投支持票的分为几种:1、希望shizhao下台息事宁人;2、过去被shizhao或其它管理员封禁过或阻止过错误性修改(如侵权),过来抗议(且不说报复);3、希望表达香港民主诉求(且不说地方对不对);4、shizhao涉及的有争议性修改如香港声优条目编辑涉及者、5、针对shizhao平时的一些懒惰随意的做法进行批评,并觉得他不适合做管理员的人。我觉得只有最后一类才是真真正正觉得shizhao“不可信任”。-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9:46 (UTC)回复
有可能会使管理员更加规范自身行为,严格遵循WIKI的宗旨和方针政策来行事。同时告诫个别管理员不要继续滥用手中权力为所欲为。 --chehw 2011年7月5日 (二) 16:10 (UTC)
请上面的用户明确说明,参与者投下的每一票的正负面影响。-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4:26 (UTC)回复
笑了,真是美好的梦想.罢免提案的内容和提出过程本身就诸多存疑,师出无名的投票如果成功了也只不过等于认同了违反方针扰乱秩序的行为,你只会更失望罢了.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4:34 (UTC)回复
真的是依照程序吗?上次的投票事由明确(事由严不严重则见仁见智),而且是被提解任的管理员本人拒绝沟通。(我上次是投支持解任的票)这次情况根本不同,多处不符合维基百科:管理员解任投票中明述的要求。我在反对票中有说明,不再重述了。ffaarr (talk) 2011年7月6日 (三) 14:48 (UTC)回复
能否请Ffaarr明示一下都有哪些处? 可以放在此处讨论一下。 --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03:45 (UTC)
我把在投票页写的贴过来:1、解任方针中指明:“在发起投票前应先经过充分的讨论、再三确认”,在第五次罢免,最初发起人苹果派的确有先在互助客栈提出五项事由,并由大家来讨论,但反对方已提出若干不同意见事证疑点,却未得支持方回应和进一步回应,之后就直接提出了解任联署,一直到第七次罢免,仍无明显改进。2、如上所述,五点事由其中部分早已在先前的相关讨论中被多数讨论者反驳,而支持罢免方未能提供进一步支持事证,却不对指控作任何修改,就多次(五-七次皆然)提出作为罢免理由,其中已有部分内容符合解任方针中所说:“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且有误导投票者之嫌。3、缺乏有效沟通,提出连署者首先并未先于事实发生后与管理员沟通,之后一次在互助客栈提出多项事项讨论,也未与讨论中的反驳意见(包括Shizhao本人多次作出的解释说明)实质内容作进一步正面讨论,直接以“不认错”为由,将被反驳的内容当作连署理由,违反方针中“尽量沟通。只有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的要求。4、第七次(也就是本次)解任连署的发起人user:Naruto239377本身是短期以无意义重复编辑来达到50次编辑的使用者(已遭永久封禁),发起资格有疑义ffaarr (talk) 2011年7月7日 (四) 04:11 (UTC)回复
  • 1、解任是针对管理员滥权等具体行为的。拟解任对象应指出发起方举证的事项是否真实,而不是给自己的行为找借口。如未能指出发起方举证的事项有误,当属拟解任对象未回应。2、罢免理由在维基百科:管理员解任投票所列出的项目可以找到,且有实证,这是依照方针行事,不是局部多数人可以阻挠的。3、连署者已经与管理员沟通。4. WIKI那个方针不允许重复编辑?如果你认为规则有漏洞,可以提出来并争取寻求共识,避免今后的事情。但不能以此来质疑并未违反WIKI现有方针的编者的资格。--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07:58 (UTC)
建议你去第五次罢免的讨论页看看当初互助客栈的讨论是长什么样子。如果那种无视一方讨论意见(且讨论还在进行中)就提联署罢免的方式能算是“尽量沟通”“充分的讨论、再三确认”,这几行方针干脆废掉算了。五项内容不是说没有事实在里面,但里面把重要的经过事实(包括有一项其实是另一管理员的决定)都忽略,刻意引导到是shizhao的错误。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解任投票/Shizhao/第5次建议请好好地看。ffaarr (talk) 2011年7月7日 (四) 08:08 (UTC)回复

怀疑仁心文术又在高登拉票

根据投票及留言时间推断,怀疑User:Universehk(仁心文术)近日在香港高登讨论区用“胶制花”账号“提醒”其他人投支持解任票。--Mewaqua 2011年7月5日 (二) 04:24 (UTC)回复

2010年用“胶制花_516”网名留言。--Mewaqua 2011年7月5日 (二) 04:44 (UTC)
三次同一理由罢免,发动傀儡提出提案,各种社区到处拉票.这的确可说是中文维基创立以来最大的笑话.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4:40 (UTC)回复
看开点,这次投票黑幕太多,傀儡太多。唯独是组织者没几个肯站出来说句话,分明就是“只要罢免成功,再多的黑幕也不要紧”。结束投票解任才能阻止这种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4:54 (UTC)回复
似乎你们也在拉票啊,甚至在高登也有叫人投反对票的。你们就装糊涂? - LC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6:59 (UTC)回复
走去香港人气算旺的高登讨论区拉反对解任票?无论用甚么字眼发帖,实质效果都是“提醒”香港用户投支持解任票,这叫“拉反对票”?不要跟我说笑了。--Mewaqua 2011年7月6日 (三) 03:34 (UTC)回复
你说得很对啊,所以我一开始就反对举行这次投票,第五次、第六次为什么不成功就是因为有我这种反对意见啊,为何你们没有看到?我再次重申,投票机制具有严重缺陷,应马上中止。但由于此次投票是社群共识,我一个人说的话不算数啊。要不你一起加入我们反对这次投票本身怎么样?-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9:38 (UTC)回复
@我看高登投反对票的有可能是自篇、自导、自演。Good take。--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6日 (三) 01:05 (UTC)回复
最为搞笑的是,连联署人之一、投票用户、行政员都指出有人大量组织拉票,但是就是还有人坚持这次投票有效。这是什么民主?-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9:40 (UTC)回复
(!)意见先不说这次罢免神奇的合理性,就谈拉票吧,请参考上面HW先生加的关于拉票的定义.很现实地说,这次不仅是反对方在各个社区的大规模拉票,这次投票之前就已经有大量私信事先部署了,如果你觉得这样不是拉票,那我也没什么可说.这只不过是建立一个先行立场,然后再努力地往上堆叠"证据"罢了,无论这些证据是否荒谬.我想,只看了网络大典条目就来投票的人恐怕也不少.
BTW,网络大典Shizhao条目我早先就看过,看起来参考资料翔实,可是一一看去都无法证明原文观点.恐怕根本就没几个人细细去察看参考资料,更不用提看存档和互动客栈吧.也罢,说到底,我的确不知道装糊涂的是谁.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12:12 (UTC)回复
上文的“反对方”,应该是指“反书生方”吧。--Mewaqua 2011年7月6日 (三) 02:25 (UTC)回复
看开点吧。号称“网络大典”的东西,其实也不过是架构于WIKIA,听名字很吓人,其实连自己的伺服器都没有。-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12:51 (UTC)回复
香港网络大典的定位也就是兼具诙谐与客观吧.不过很可惜的,因为并没有高标准的巡查,所以很多时候都是诙谐有余客观不足,虽然也有说避免原创性研究,但条目只要有带来源很少会有人查证来源是否文不对题.不过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社群取向吧.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13:51 (UTC)回复

若LC愿意承诺,LC本人所投的票在此次投票中无效,我也愿意作出承诺,本人自己的票在此次投票中无效。一票换一票,如何?-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9:54 (UTC)回复

如能获取LC的信赖,本人愿意提出下一步的解决方案,结束这次投票并让双方都感到满意。这个建议并非来自任何一方而只是我个人意见,同时在投票结束前LC可随时撤回。-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11:17 (UTC)回复
换票之见完全无用.看看这个双重标准的范例吧: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Sysywjel,对照这次的罢免理由,苹果派当初申请成为管理员时说过的话全部被他自己吃回去了.本来从一开始这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笑话.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13:51 (UTC)回复
先不提小人之见。我并无“换票”的意思,只是在承认双方联署人地位的基础上,将我们二人的投票在最终点票时视为无效,以表达双方的友善之意。如此事成行,我希望能够提出一套中立的方案,在不使用投票的基础上,暂时解决双方的矛盾。-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14:44 (UTC)回复
换票之计他一定不会答应,即使你收起你的反对票,他未必收起支持票,所以你要有觉悟要到最后一天最后一刻投回你的票。--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5日 (二) 14:49 (UTC)回复
(:)回应我对于LC的说法很遗憾,因为连香港网络大典都已经说可能是曲线拉票,我的推算应该是这样,不过我没有充分证据。

作弊投票是很难杜绝,因为即使创出了新的法例,我想下次投票双方会继续钻漏洞,接著就变了双方有两种说法,结果因为投票的方式不变,而造成更恶的关系,而这种关系由谁造出来,大家心里有数了。高登有高登的版本,我们有我们的版本,要吵100年也不完的。

对了,我想很少投支持票的看到这些讨论的人是,因为他们投票后快闪。--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7日 (四) 13:51 (UTC)回复

无此必要,我订立一个规则:1双方承认其在本次投票中的任何投票无效;2双方之中有一方在结束时反悔者,此协议失效。如此一来,大家都不需要收回自己的票,只要投票结束之前双方无异议,则双方的票同时失效。若一方有异议,双方的票同时有效。如何?-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14:53 (UTC)回复
我在这里留言后,两年来没有编辑的User:Ramblers就在同一日投支持解任票,“实属巧合”吗?我早于2009年就曾怀疑该账号由某人操作,参见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09年3月#疑似傀儡投票我在2009年的留言[5]。--Mewaqua 2011年7月6日 (三) 02:30 (UTC)回复
看了下Special:用户贡献/Ramblers,的确是潜伏了两年半的帐号,恐怕真的是投票专用的.而且做的这些修改[6],[7]的意义我无法理解,和提案的某人一个手段么...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3:04 (UTC)回复
的确有可疑。—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7:25 (UTC)回复
又多一个我早在2009年就怀疑的账号投支持解任票:Special:用户贡献/Litter --Mewaqua 2011年7月8日 (五) 09:05 (UTC)回复
  • 维基百科:拉票虽还未成中文WIKI共识,但可供参考。其中指出:“在若干情况下,通知其他编辑者有某些讨论正在进行(或邀请他们投票)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用以影响讨论结果多于改善讨论素质的留言会损害建立共识的过程,可能被视为扰乱性(disruptive)。”请提出质疑者提供和举证一下留言内容,供大家判断是否存在拉票,以及其行为属于“可以接受的”还是“扰乱性”的。 --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07:18 (UTC)
呃,我看了贴,主贴内容并没有很明显的倾向性,而且人家起码是公开的,但据我所知,支持、反对双方都存在着秘密拉票的行为,反对票在投票截止前快速增长,也很难解释哦,难道他们都是之前没看到投票,等到截止前一两天才自己“发现”投票的?--121.33.152.153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3:45 (UTC)huangqinfeifei回复
( ̄y▽, ̄)╭ [8]Ben.MQ 2011年7月8日 (五) 13:47 (UTC)回复
我是在一个不用翻墙的网站看见他的,他到处拉票的行为是不恰当的,但我认为面向不特定的人拉票比向特定的人拉票好,公开拉票比秘密拉票好,维基百科:拉票也是这样认为的。--huangqinfeifei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5:12 (UTC)回复

8个联署人,2个不符合“事件发生前”投票资格

User:Naruto239377User:Lrouvbey9653。--Mewaqua 2011年7月6日 (三) 04:14 (UTC)回复

看开点,联署人神马的就算了。-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4:24 (UTC)回复

结束作弊投票及解决shizhao管理员位置问题的私人性质谈判

因应上面的讨论,我私下建议,结束这次明显作弊的投票并获取全体维基人的共识,以处理是次纠纷。作为提出意见的反对方的一员,尽管我只代表个人意愿,仍希望拿出一些诚意。希望支持方考虑我的意见。为显示支持方的诚意,请支持方的一人参与此活动。

  • 若此人为联署人,继续承认双方联署人地位;
  • 参与维基人二人,双方承认二人账户在本次投票中的任何投票无效;
  • 双方之中有一方在本次投票结束时反悔,此协议失效。

希望能获对方回应,各自抵消一票,缓解目前的冲突状态。如未能获得任何回应,我将会考虑以私人性质,作为联署人之一发表对是次投票的定性意见,并告知行政员对是此次投票的任何结果予以恰当处理。-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5:07 (UTC)回复

我预备给大家24小时,看看有没有有诚意的回应。-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5:34 (UTC)回复
结束投票会令支持方的部份用户提出争议-为何投票要结束,不结束又会令反对方提出争议-为何要令不合要求的投票继续进行,尤其是双方人数相若的时候,这些争议更加明显,亦因此个人投下了中立票。我建议双方出现,尝试以讨论调解争议,但该讨论必须无人身攻击(尤其是攻击书生)、无troll、不涉及任何方针更改、亦不涉及任何管理员的操作(包括封禁,尤其是未达共识的封禁)。身份声明,个人所在的是中立派,且不代表中立派。以下亦节录数句个人认为的佳句:
  • 管理员没有任何高于其他用户的特权,唯能实现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
  • “不应该有什么大不了的。”吉米·威尔斯曾如是说。
总而言之,请积极进行沟通,不过据某些人士声称,某一方已经有“预设立场”,不愿沟通,我感到相同遗憾。-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6日 (三) 06:29 (UTC)回复
(:)回应:首先,请注意,与其说某一方有"预设立场",不如说是"某些人".然后,也谈谈沟通吧,
能沟通当然是最好的,我也希望讨论氛围好一些,求同存异.但是,你必须注意到这么一点,之前并不是毫无沟通,注意一下前面两次被否决的投票,否决原因之一就是"仍在沟通中",而1.罢免方对反对方的许多质疑根本不做正面回应,顾左右而言他,只管"孜孜不倦"地提出罢免提案,2.抛却此不谈就这次来说,讨论页上面例如L某人也在大肆鼓吹"投票后变更是叛徒"一类的奇论,他被删掉的某段留言里甚至声称变更投票者"千人唾骂,万人围屌""不得好死"(请见[9]).这样的作为我无法认为是没有预设立场.
就个人取向来说,我还是倾向于抵制这场投票,但是不想让支持方躺胜罢了.
也罢,说了这么多,也没有什么意义.总之,如果能的话,希望你们能提出一个方案,把大家重新拉回讨论场,来场正常点的友善平等的讨论吧; )就看其他人有没有诚意了.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7:08 (UTC)回复
请各位无关人士(反对、中立)方不要为无谓的目标争吵,大家都是希望解决问题的。其实参与到此事的,即使是中立有何妨不是“预设立场”?-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8:11 (UTC)回复

等了10多个小时,仍无一人作正面回应?-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15:44 (UTC)回复

真可惜,100多个支持票投票者,没有一个人肯站出来谈一谈。究竟支持方是否打算完全关闭沟通渠道?-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4:23 (UTC)回复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囧rz…… Ben.MQ 2011年7月7日 (四) 06:50 (UTC)回复
不好意思,未见到“中立性”观点,看不出你在沟通,还以为你是在自娱自乐的呢。 --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07:06 (UTC)
我都没有表达什么观点,当然你见不到。-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8:15 (UTC)回复

Shizhao在今次管理员解任投票后会否改过?

同上。-Ajfd11111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8:40 (UTC)回复

自从去年的投票后,shizhao在客栈上的交流量已有大量改善,只是有人不认同。所以这个问题真是见仁见智。-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16:57 (UTC)回复
如果他会改过,太阳就应该由西方升起了!原谅他?即是姑息养奸。如果他继续变本加厉,即使交流都不能阻止第8次的书生罢免案的出现。--汤米‧提思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2:30 (UTC)回复

与全体维基人商讨此次作弊投票的后续处理

管理员解任投票/Shizhao/第7次开始以来,已有大量维基人参与并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唯投票双方的部分人,包括联署人在背后操纵投票,并对其操作的真人傀儡一事不表达任何回应。对此已有维基百科的行政员已有回应,部分支持及反对方用户也有直接或间接承认。

  • 回应,在罢免提出之前就已经有上百封信发出互相之间部署,你以为我不知道吗?--Wing (留言) 2011年6月29日 (三) 06:27 (UTC)
  • 根据投票及留言时间推断,怀疑User:Universehk(仁心文术)近日在香港高登讨论区用“胶制花”账号“提醒”其他人投支持解任票。--Mewaqua 2011年7月5日 (二) 04:24 (UTC)
似乎你们在拉票啊,甚至在高登也有叫人投反对票的。你们就装糊涂? - LC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6:59 (UTC)

对上述问题,作为联署人之一我认为以上用户有责任列出其具体证据以证明事实真伪,如无证据则涉嫌诽谤,可由受害方追究其民事责任。同时我宣布,此次投票涉嫌严重舞弊,未能反映香港人民的民主诉求,未能正确反映维基社区的共识,未能保证代表投票者的真实意愿。作为补充,我认为,在目前无法解决投票作弊问题的前提下,应对任何后续投票结果的有效性存疑。请全体维基人尤其是行政员,将我的意见作为联署人意见认真考虑。-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5:06 (UTC)回复

http://forum2.hkgolden.com/view.aspx?message=3102897 <--自己看SA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5:55 (UTC)回复
(!)意见且不说上面的质疑你完全忽视,来,先看看此人的发言中某句.
你真的觉得一个真心想拉反对票的人(还是维基人)会去高登拉说出这样的话?就像Mewaqua所说,在高登不管用什么字眼发贴都形同为解任方拉票,更何况是这样奇特的言辞.我看,就别侮辱你我的智商了. Dr. Cravix (留言)
(~)补充随口补一句.假设这家伙真的想拉票吧,那看到自己帖子惊人的反效果竟然还一直顶贴(最简单的,看他顶楼的反对票),实话说,如果他真是因为有意挺书生,那他肯定什么地方出了问题;同理,能相信他是有意挺书生的,我就真不知道是哪里出问题了.反串厨固然蠢,但能对反串厨的身份深信不疑的又如何呢?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7:38 (UTC)回复
(:)回应:算啦,人的智商也是分等级的,他们只是为自己找理由而已。哈哈。--CHEM.is.TRY 2011年7月7日 (四) 07:29 (UTC)回复
说实话,我觉得高登跟猫扑一类的论坛的确某种程度的神似,不过立场不同罢了...嗯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7:38 (UTC)回复
(:)回应:什么叫做‘未能反映香港人民的民主诉求’?维基百科不是民主试验场,我反对将这件事情泛政治化。--黑色流星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7:32 (UTC)回复
的确我也不同意黄某人等人能代表香港人民.不过实话说,把香港网络大典当正餐的人看来还真不少...也罢.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7:38 (UTC)回复
‘未能反映香港人民的民主诉求’是我帮一些人说的,免得有人说我不公正。我也不想将这件事政治化,只不过有人想政治化(具体请看投票页)。我相信这些人的观点并不代表支持方全体的观点。另外请后续发言的朋友,不要在中间破开别人的话。我已经将版面整理完毕了。-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8:19 (UTC)回复
今年投票的政治化是在高登开始的。—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8:40 (UTC)回复
上面的话换掉一个字也很合适。-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9:46 (UTC)回复
从这世的意思指香港人要控制维基百科,我是香港人,岂不是要罪加一等。--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8日 (五) 02:23 (UTC)回复
没这回事。-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7:51 (UTC)回复
已经留意到香港“某知名讨论区”有人教唆他人在滥用傀儡账号投票时怎样逃避checkuser了。--Mewaqua 2011年7月8日 (五) 07:37 (UTC)回复
不错,能否贴出来给我学学?哈哈。他们贴得越多越好,贴得越多,这次投票的可信性打的折扣越大。-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7:51 (UTC)回复
[10]。--Mewaqua 2011年7月8日 (五) 07:59 (UTC)
直接链接我是看不见的,最近自X们的打击大了,我的那个都用不了了,有新版本吗?-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8:01 (UTC)回复
标题:“[维基]大家投左票罢免书生未?”。--Mewaqua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8:06 (UTC)回复
用Psiphon吧.或者去买个SSH.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1:40 (UTC)回复
  囧rz……真有趣,看到了上面提到的某胶制花,也不说根本就没提罢免理由是什么了,想到的还是用Proxy这样低级的方法,还说要尽快编够50次好投票?跟faidu贴吧的爆吧脑残看来也没什么差别,某些人号称的"中立""理性"又一次被证明是个笑话,不过也是一如既往吧.也罢,这个时候说反对罢免方也拉票的L某,说只要没有明确立法随便背离方针都可以的C某都到哪里去了呢?真是莫名欢乐.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2:06 (UTC)回复

算了,我给你们玩支持票的一个教程。所谓CU,万变不离其宗就是检查IP地址,浏览器种类及版本,分辨率等等。只要你有一部手机、一部手提电脑并装有两套系统,你起码可以投三票。不用写教程写得这么痛苦了-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8:05 (UTC)回复

某个半新用户在客栈说甚么checkuser可以有效防止投票作弊之类的话,根本是哄人。--Mewaqua 2011年7月8日 (五) 08:10 (UTC)
别乱说,是可以防新手的。-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9:13 (UTC)回复

我真想看看行政员们怎么看这次搞笑的投票。-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9:23 (UTC)回复

发现除高登及香港网络大典外,另有至少3个香港的讨论区有人“提醒”本次投票。--Mewaqua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1:07 (UTC)回复
1. forum.coolmanmusic.com 2. forum.tvb.com 3. 香港人网 --Mewaqua 2011年7月8日 (五) 16:06 (UTC)回复
可以提供讨论串的地址吗?分区太多不好找。自己google site看到了,果然如某支持罢免者所言除了高登稍多人回应外,其他的拉票帖都没多少人理会…… --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6:16 (UTC)回复

看看那些投支持票的用户贡献,大部分都是消失很久现在又突然冒出来投票。现在这次投票的结果还很不好说,但是我想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这次充满着阴谋与不择手段的投票都会成为维基百科历史上永远的耻辱。--黑色流星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2:07 (UTC)回复

(!)抗议:请不要歧视很久没编辑的人,以我自己来说,我间中仍有上来,只不过懒得编辑罢了。--Explosive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7:04 (UTC)回复
真欢乐.虽然看不懂粤语,但有些意思还是清的.引文吧.
下面他又说了这么一句
我确实不明白他的问心无愧是什么.但对于连网络大典的Reference都不自做考证的人来说,可能的确有比较独特的价值观.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2:18 (UTC)回复
还有,这次师出无名的投票从一开始就是维基百科的耻辱,不过令人惊奇的是某些人似乎当成了荣誉罢了.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2:20 (UTC)回复
“是不是不可以用2个账户投2次票?”。--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6:11 (UTC)回复
本人在此强烈(!)抗议有人把香港网络大典抹黑成就是次罢免投票拉票的集中营!
如果“提醒”投票都叫拉票,那么就请索性废除管理员解任投票制度了。如果维基有方针禁止“提醒”投票及拉票,那么投票率就一定高不到哪里,而罢免案就会“自然死亡”,之后那些违反操守的管理员就会变本加厉,而用户就要屈服于维基的强权之下。
有人批评支持罢免的人拉票,反对罢免的人又何尝不是在拉票吗?证据在此,另外有些管理员用手段打压支持票,对反对票就极力维护,又或者是使出手段投支持票,之后在最后一天的关键时刻,看风驶尽里,转投反对票,如果形势危急,一句站外投票违反公正就令罢免投票彻底收山。最令人可笑的是,维基百科至今对拉票的方针是没有共识,就直接借此禁止拉票。
这是一个黑箱作业的维基百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看来那些维基管理员不要再枉作正人君子了,你们要耍手段,投票的人一样可以耍手段。
很久没编辑的维基人今次上来投票,只有一个原因,就是表达诉求,表达对这个畸形维基制度不满的诉求,如果有人老是要解读为种票,那要问问你们自己是否在种票。如果下次有人提出罢免,我希望是提出罢免过去多次操控投票的维基管理员。(我不指名道姓了,究竟是哪个维基管理员在操控整个投票,心照了。)--汤米‧提思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4:34 (UTC)回复

nay

大家过来学学英文了,nay = 反对,在反对中某一票的是:

  1. nay-~~~~

理由是甚么?“反对”?我是否应该翻译成:

  1. (-)反对-~~~~

?-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7日 (四) 10:43 (UTC)回复

对此状况的最好办法是直接问用户理由,最坏的办法是教人学英语。-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10:47 (UTC)回复
回HW,你还要玩这种游戏玩到多久?我有个反建议,提议下次罢免投票所有投票人均使用英语。不过这个建议一定得不到多数支持。--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7日 (四) 13:51 (UTC)回复
这个可以考虑,正方用Y,反方用N,还节省了基金会的储存空间。-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1:03 (UTC)回复

我说小同学,你真认为那些说“同意罢免理由”的人能在短时间内说出罢免理由到底有什么?那些说“干得太久该下去”的呢算什么理由呢?--教父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8:56 (UTC)回复

应该翻译成

  • (-)反对,NO --~~~~

既然下面这个成立:

  • (+)支持,明确支持有关联署和指控。--~~~~

那么这个nay也成立。--达师198336 2011年7月8日 (五) 15:58 (UTC)回复

有人真够无聊

临投票结束前数小时,再说个笑话吧。不知道这个社会是否有病?先贴上较早前的元维基checkuser的结果。我万万没想到,居然有人诬蔑我是操控User:御景柚季,我想这位IP人兄真的很有空,不过我找到人那人是谁,希望那位人兄能够站出来跟我道歉。然而结果是证明我跟那人没关系。我不用耍这些手段改变投票结果,因为效果只是极微。关于CU结果,详情请看这里。--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8日 (五) 09:04 (UTC)回复

嗯,哦,哇.......-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9:11 (UTC)回复
最神奇的是CU居然获得受理  囧rz…… --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9:24 (UTC)回复
应该是监管员看不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直接做了吧?这位IP用户在事件中大受震栗。他宣称这是中文维基一些“五毛势力”对全体<beep>的挑战,要求监管员代他核查身份。期间,IP用户在抗辩中以生硬英语说:on Requests for del SHIZHAO adminship User:御景柚季 always urge Support Wikipedians "U-turn". 御景柚季 was referred to Isaac MAO(毛向辉) to said SHIZHAO not Chinese 50 Cent Party (Some Wikipedians said Shizhao is 50 cent Party Member), and Flamelai was same refer MAO's talk to said Shizhao not a 50 cent party . They are often referred to Mr. Isaac MAO, as Mr. MAO has always said shizhao not 50 cent Party, so they refer to his view point for proof they argument. I think this very dubious. Please Check it. 但没有人明白他想说甚么。--Ben.MQ 2011年7月8日 (五) 09:34 (UTC)回复

Flamelai,你和地狱少女是不是有一腿?你详详细细跟大家说清楚。-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9:41 (UTC)回复

你想了哪里?这肯定没有,我有做的话就天打雷劈。再次看回申诉原文,就知道只是为这次投票添上一些乌点,真不知道是不是对方太过无聊才这样做。--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8日 (五) 09:44 (UTC)回复
哼,肯定你跟她OOXX完了她借你电脑上维基,你完了,这次CU肯定封你了。—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1:22 (UTC)回复
适可而止。--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7月8日 (五) 13:28 (UTC)回复

人神之间您好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请不要泄露未经公开的聊天记录,已由Ben.MQ2011年7月8日 (五) 10:37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在任何一个地方未经当事人允许公开non-public的聊天记录都是违反他人隐私的。你可以参考前段时间英文维基百科非公开邮件列表泄露相关的“嫌疑”人是怎么被全域lock的。有人公开不代表可以随意使用--Ben.MQ 2011年7月8日 (五) 10:54 (UTC)回复

(-)反对 第七次了都. ( Doo.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1:28 (UTC) )回复
好吧,你删了我更想看了,不过连历史版本也没了.说过来还是HW上次把香港,澳门和台湾人都代表了最搞笑[11].不过实话说,我对他上面提出的几个问题的回答他似乎都躲闪过去了...不明.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2:44 (UTC)回复
啊啊。这里给了你一些你想看的东西,不过这可能侵犯私隐,就自己看看风险了。你在中国内地的话,就没救了~-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8日 (五) 12:51 (UTC)回复
可能当事人都明白IRC的记录是半公开的所以对话内容已经非常保守没有特别的侵犯性用词。--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2:55 (UTC)回复
(*)提醒此文之来源不明,未有标明是IRC。-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8日 (五) 12:58 (UTC)回复
我可以90%地确认这是非公开的管理员Skype频道。如何泄露,你自己想吧。HW看来你完全是没有明白。--Ben.MQ 2011年7月8日 (五) 13:01 (UTC)回复
 最后一句正是重点。-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8日 (五) 13:20 (UTC)回复
(!)意见,暂不说笑话,倒是想求问"没救"之意,之由.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3:50 (UTC)回复
贴文所在之网站在GFW外,且已被封锁。-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8日 (五) 14:11 (UTC)回复
好吧,我失望了,结果还是笑话.无论是墙内墙外人都可以用VPN和SSH.不过,既然是隐私我就没兴趣了.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4:21 (UTC)回复
没人就那个聊天记录解释一下么,这算是秘密拉票吗?--huangqinfeifei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5:50 (UTC)回复
拉票什么的完全说不上,只是几个人私下的意见交流而已,只是被有心人拿来借题发挥。--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5:53 (UTC)回复
聊天记录虽然不是在拉票,但是可以从聊天记录中发现有人在暗中部署,“找票”。这个不曝光的话,管理员当然可以不闻不问,可既然曝光了,还是给个说法为好。如果不给说法的话,那干脆以后就别再引用维基百科:拉票了,反正哪方都遵守不了。--huangqinfeifei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6:11 (UTC)回复
我的解读与你不同,不过为了尊重隐私我不想在这里解释太多。--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6:24 (UTC)回复
看完转过来的上下文,“找票”明显是指找出作弊的票。不知道我中文有没有印尼朋友的好?-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6:16 (UTC)回复
那你就说一下有多明显吧。上文才说找证据“不难”,如果是解释成作弊的票的话,哪来的“只好”去找票呢?因为找证据不难,所以只好去找票?如果是解释成:如果在支持票领先的情况下贸然宣布投票无效的话,影响会很不好,可是现在能不能翻盘又很难说,所以只好去找反对票了。这样会不会通顺一点呢?拉票这些破事我一个非维基人都知道了,其他地方的公开拉票也是有目共睹,支持反对的都有,有什么好掩饰的,大大方方承认不就得了。--huangqinfeifei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6:37 (UTC)回复
拉没拉票谁都清楚,没必要互相辩护,要承认让谁拉票的来承认好了。这闹剧也是个笑话啦--Ben.MQ 2011年7月8日 (五) 17:20 (UTC)回复
@Huangqinfeifei,这件事我毫不知情,只是对上下文做个理解,有什么需要承认的?-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7:30 (UTC)回复
我是该对话中的当事人,首先我的对话在这里造成大家困扰疑惑感到抱歉,这里大家在讨论“找票”的意思,也许上下文不清楚可能造成有不同解释的可能,但我当时的原意是指试图找到反对罢免方的票。
我也承认,我实际上有把shizhao被罢免一消息,用email告知维基媒体台湾分会的其他成员来关心此事,以及在线上与几位台湾老维基人朋友聊到此事,他们之中的确有的人在了解事情过后投了反对票,也有人最后决定不投票,他们都是以往曾花很多心力在维基百科上的人,我当时也觉得应让他们来关心了解中文维基的大事。
但事后,尤其见到这个讨论之后,更觉我当时不应不守方针,找比较久没参与维基百科的人特地来关心投票。其实,靠拉票动员以往成员,而不是由现在社群活跃成员的意见来决定一件事,都是对现有维基百科社群发展不利的。因此,我愿意为我所做的事向维基社群道歉以及保证不犯同样的错误。ffaarr (talk) 2011年7月9日 (六) 14:20 (UTC)回复

我在这里向HW道歉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非善意推定,不礼貌,已由Kuailong于2011年7月8日 (五) 16:48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不过不管怎么说,揭人隐私是不好的。总之,有人发给我的拉票信我是不会在这里公开的啦。-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5:59 (UTC)回复

讽刺之类的话不要说太过火了,阁下应该知道WP:文明WP:礼仪吧。--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7月8日 (五) 16:48 (UTC)回复

罢免申请有效性质疑

在投票过程中,已有用户提出因不合方针要求,质疑此次投票申请有效性,程序必须优先,罢免申请有效性已提交维基管理层来确定 此次罢免申请符合方针要求,则此次投票结果有效,可按维基罢免管理员方针继续进行。 此次罢免申请不符合方针要求,则此次投票结果无效,但意见可供各方参考 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7:18 (UTC)回复

自动确认用户要求维基有关方面确认此次罢免“申请无效”

基于维基方针: 解任要求第13款:“在发起投票前应该有充分的讨论。” 解任过程第3款:“申请必须在事件发生48小时之后才能提出,在这段时间里当事人之间应该尽量沟通。只有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内容必需详细,指出管理滥权的原因,并根据编辑记录及用户贡献提出相关证据,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

基于当事人SHIZHAO已在投票发起前提出:“提名罢免者从未与本人进行过任何沟通,也从未参与过所提罢免理由的任何讨论”

以下为罢免投票申请前的必需的前提(包含但不仅限于): 罢免申请人应当: 提出罢免相关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 提出相关事件当事人之间沟通的具体时间、过程和结果 明确是否“沟通无效”及确认“沟通无效”的理由 提出“在发起投票前应该有充分的讨论”的相关证据 明确指出管理滥权的原因并提出相关证据(要求内容相符及原因合理)。 方针指出,必须满足申请罢免投票的前提条件,“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 此次的罢免申请人在提出罢免申请前,无证据证明已经满足了以上全部或部分罢免申请之前提条件,本人认为罢免申请人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 本人要求维基有关方面确认此次罢免“申请无效”及后续过程“无效”。

请维基各方面尊重解任投票发起程序,防止此权限被滥用。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7:18 (UTC)回复

个人认为,解任投票达至48%支持,52%反对这种临界位置时,管理员及行政员有需要就结果进行深入的讨论,或者可能需要停权书生一段日子(非永久)以便满足支持方的要求,同时为满足反对方的要求,书生不需要永久停权。当然,比起上次的46%支持,54%反对,这次明显社区对书生不满之力度更大了,因此各位社群成员,可能亦应该出来,找一个调停争议的方式。此外,由于本投票涉及站外拉票,对正反双方各有不利,故建议宣布此议案无效,随后再由社群讨论,化解争议,早日重回写百科而不是争议的地方。我要说的就是这样,行政员过来看看吧,结果还未有正式宣布。-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8日 (五) 22:16 (UTC)回复
什么“早日重回写百科而不是争议的地方”,HW你少假惺惺,当初将联署讨论从客栈转移过来解任专页不是别人,正正是你本人![12],真的如此伟大想装中立一开始就不应该插手解任案的任何手续!--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22:54 (UTC)回复
移动过来是站务性操作,不移的话解任案还是要开始,行政员快点去宣布结果吧,管理员宣布的结果时要求行政员再公布。-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8日 (五) 23:00 (UTC)回复
HW不具有管理员权限,这样的站务性操作由HW来执行是否适当呢?--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0:46 (UTC)回复
第6次第4次的页面创建者也不是管理员,这样是否恰当?不恰当,建议白纸黑字写进方针。-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9日 (六) 00:49 (UTC)回复
这次是移动,而第4次与第6次是创建,我想这是不一样的。还有,第4次与第6次页面的第二位编辑者都是HW,蛮巧合的。不过呢,我们都注意到“解任案页面移动”这一点并未写明。至少现在不需要进行投票,就已经达成了一项共识,不是吗?--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1:00 (UTC)回复

个人亦为自动确认用户,亦要求确认是次投票由于存在以下问题,此投票可能无效:

  1. 站外拉票(尤以推销立场及堆积票数)非常严重,对支持反对双方均不利
  2. 一维基人于此议案中提出“增补议案”并间接令不支持该议案的维基人改投反对票(虽然后来被撤回议案)

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9日 (六) 00:45 (UTC)回复

(~)补充,先不说你早就参与讨论却等投票完才提出这些问题,也不说你转了半天我上面的回应你基本都没理会,那我给你补充一个问题吧:由高登讨论区看来,有大量专业投票账户参与了这次的支持罢免,你觉得怎么解决?我在支持票列表里已经看到好几个正好50+贡献的奇人了,更不用说某些圈养了几年的投票用账户,还有说用Proxy一人多票的.是啊,高登专业投票军团这次是输了吧,可从量上来看可以轻松地改变许多其他投票的结果.这样来说,以后投票表决还有什么意义?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2:24 (UTC)回复

第5次、第6次都因为解任原因不合理(及其它原因)而被终止,第7次用同样理由一句不改的提出,应当被认定为申请无效,但再提的时限仍应由本次解任闹剧结束后算起,已提出的事件亦不可再作为申请理由。--Mewaqua 2011年7月10日 (日) 06:50 (UTC)回复

User:Marion|mr 的问题

  • 虽然这一次投票的反对直接多于支持,但我想请问一个微妙的问题:假设反对和支持的数目倒过来,那么不计中立票的话能分出胜负,而若计中立票的话双方都不超过50%,出现此种情况会怎么判定。--mr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8:03 (UTC)回复
依照以往的惯例,中立票只作参考之用.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1:35 (UTC)回复

结果讨论

结果中,管理员J.Wong作出以下宣布:

个人认为,是次投票正反双方只差十票,反映社区的内容分化争议,敬请管理员采取实际行动,详细的,我上一段落提及了。-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8日 (五) 22:33 (UTC)回复

另,数日后将公布投票者身份调查报告(User:Waihorace/shizhao 7),但现时此报告尚未完成,仅感谢各位维基人对此项调查工作的支持。-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8日 (五) 22:35 (UTC)回复
我倒是建议把编辑次数<100,<200,<500,>10000的都统计一下.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2:28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违反 WP:CIVIL,已由Rat2.Call me Remy2011年7月9日 (六) 05:22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大家看清楚喔,这位“Rat2”不知道是谁的分身,刚刚还不是自动确认用户,才一下子编辑就破50!!还删我留言?投赢了不准别人抗议?呼吁快点公布投票者身份调查报告啦~~造假的就应该抓出来啦~~沐崑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8:52 (UTC)回复

又在说笑话了.随手一查[13],Rat2的编辑早在去年就过千了,自己翻.至于你"用屁眼想"一类的发言是不是违反了文明方针,自己用你说的方式去想吧.
BTW,造假这种事情我说吧,所有条目都有历史记录,你如果不相信他的贡献,自己去查证历史记录.关于投反对票的其他用户的意向你也可以一个个去问,没有人阻挡你.倒是高登会员养投票专用账户的笑话我似乎不用在翻出来说两句吧?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9:06 (UTC)回复
阁下不知道维基百科的诸位都比较喜欢动手查证吗?阁下自己当着众人面造假话,还让“大家看清楚”,真是有意思。另外对于那半数的“支持票”到底有多少水分,个人觉得明白人都知道。 --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7月9日 (六) 13:05 (UTC)回复
沐崑:身份报告只提及编辑数、注册日、用户权限、编辑数四项重要资料,并不包括用户的真实身份查核,报告的公布,可能是在两三天后。-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9日 (六) 15:07 (UTC)回复

HW,不要以为这件事情结束,你可以拍拍手当做甚么事情都没有发失。你目前最好的选择就是低调,不要谈这些你没有能力消化处理的事情,如果你继续不经思考的任意妄言,那么,你就应该按照你所警告社群的作法去进行。-cobrachen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02:46 (UTC)回复

本人再次要求维基行政员和监管员优先进行程序审查,确认此次“解任投票发起申请无效”

此次投票最重要的一方 SHIZHAO 在投票开始就声明“提名罢免者从未与本人进行过任何沟通,也从未参与过所提罢免理由的任何讨论”,且发起方并没提出任何相关证据。违反了:维基解任要求第13款:“在发起投票前应该有充分的讨论。”和解任过程第3款:“申请必须在事件发生48小时之后才能提出,在这段时间里当事人之间应该尽量沟通。只有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内容必需详细,指出管理滥权的原因,并根据编辑记录及用户贡献提出相关证据,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

众多管理员和用户无视此质疑,被违反维基方针发起的投票程序裹胁,甚至完成了应当严肃的投票。

在第四次对SHIZHAO解任投票,本人也提出此质疑,在此,本人再次提出:再次要求行政员和监管员对此次“解任投票发起申请”确认无效。

并要求修改“解任投票”程序,应由一名管理员以上级别人员,对方针明确的发起解任投票的符合条件进行确认后,方可继续该次投票程序。对不符合解任提起条件的投票,各方应不给予支持。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3:03 (UTC)回复

这次搞笑投票本来就是无效的,只有某些搞笑民主人士会很认真的认为是“社区严重分化”。其实投票有没有效,shizhao应该如何处理,应该是因应社群共识而不是行政员围起来决定。不过行政员也应该看看社区意见,好让一些表面中立实际上涉及操纵投票的人现形。
BTW,多行不义必自毙,苦海无涯回头岸。某些小时了了的朋友,还是回家先学习一下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再来谈民主吧。-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9:31 (UTC)回复
  警告: 维基百科:不要人身攻击,请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注意你的用词。 --chehw 2011年7月9日 (六) 16:47 (UTC)回复

从此次管理员解任投票能引发出来对mob rule的讨论的角度,思考其重要意义

  • 能够引发出关于mob rule问题的讨论,此次管理员解任投票及相关讨论(包括在互助客栈中的讨论)应该说有了出乎意料的收获,或许对今后WIKI的健康发展会具有重要历史参考价值。
  • 连日来,对一个普通管理员是否合格的个案来引起了如此众多的编者,包括资深编者、维基理事会主席均参与其中,乃至连Jimbo Wales也被牵扯在其中,应该说该事件引发了一个不小的影响。讨论问题由浅入深,对造成该事件深层次原因有了更为细致的分析,从较为模糊的概念发展为逐认清mob rule是造成当前中文WIKI种种问题的一个重要根源。mob rule问题如不能有效解决,将严重影响“共识”这一WIKI过程,少数人的意志有可能替代真正共识,无论对今后的方针制定、遵守,还是对百科条目的审订都会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 这次大讨论或许将有助于WIKI编者们理清问题产生的内在根源,而不是纠结于难以计数的不合理的表面现象。此次解任案和相关讨论使mob rule问题从隐蔽处充分暴露出来,对mob rule应是一个有力的打击。整个讨论过程或许将对今后维护公平的WIKI环境、发扬WIKI精神的努力起到重要的参考价值。--chehw 2011年7月9日 (六) 14:07 (UTC)
  • 另外,整个投票过程和投票结果也可供研究mob rule问题的编者们参考。由于支持方和反对方均在200人左右,或许可以从另一个侧面考察现阶段mob rule至少可以在在多大规模上进行控制。--chehw 2011年7月9日 (六) 16:41 (UTC)

本人认为管理员Shizhao理应马上下台!

管理员Shizhao近期屡次在维基百科做出滥权行径,然而他不但一次又一次成功避过解任投票,而且他在维基百科的劣行更加变本加厉,实在令人不寒而栗。我们身为维基百科的子民,是否需要向管理员Shizhao提出第8次管理员解任投票,管理员Shizhao才会懂得乖乖听话呢?由于事态严重,本人认为管理员Shizhao理应马上下台!以上未签名留言由User:水陆空无双王大波(讨论提出。

还请阁下签名并等六个月。--I'm the Pelt of Rock (拾岩留皮 | 真菌 | DC9!!) 2011年7月9日 (六) 17:38 (UTC)回复
  • 维基管理人员只须依维基规则办事,不必如你所讲,必须“懂得乖乖听话”于任何人。
  • 解任投票均未成功,恰恰说明他受多数人支持,多数人对所谓的指控,并不认可。
  • 这里只有维基用户,这里没有你所谓的“维基子民”。
  • 任何一管理员“下台或不下台”,并不是哪个“谁”就能决定的。
  • 你对SHIZHAO的指责(屡次滥权、变本加厉、令人不寒而栗等等),应当附上相关的证据以证实你的说辞,否则只会让人感受到你的失礼和不负责。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20:06 (UTC)回复

(!)意见不打自招的圈养中投票专用帐号.看这些无意义编辑[14],[15],贡献记录[16]细看下去手法相同.又是高登来的吧,手法的确相当无趣,不过也真是一如既往.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00:42 (UTC)回复

注意水陆空无双王大波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近期的条目修改以维基的技术角度来看是多馀的,怀疑在累积这类不必要的编辑来达到自动确认用户的要求准备下一次管理员解任案的投票。--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01:51 (UTC)回复

To 同舟, 维基百科:勇于更新页面指出:“维基百科社群鼓励使用者勇于更新页面。”您的“以维基的技术角度来看是多馀的”是以您的技术角度看的一种观点,但请留意, 维基百科:不要伤害新手方针指出:“虽然在维基百科里存在着一些自认是标准甚高的维基人,但是在向新手提供意见的时候,我们应当使用谦虚的语气,让他们感到自己是真正受欢迎的,而不要让他们觉得所作所为都要通过那些完美主义者的批判。”。 此外,您的怀疑违背了维基百科:善意推定:“对于包括维基百科在内的任何Wiki而言,善意推定都是一条基本的原则。既然我们允许任何人编辑,这必然蕴涵着:我们假定大多数进行编辑的人都是在帮助这个计划,而不是伤害这个计划。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像维基百科这样的计划从一开始就会失败。”,请同舟先生能将“技术角度”的相关分析建立在不违背这些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来进行。 --2011年7月11日 (一) 04:21 (UTC) (补上签名) --chehw 2011年7月26日 (二) 06:27 (UTC)回复
(!)意见,Chehw先生,先不说你为什么不正常签名不留名字,如此明显地拿方针来诡辩真的有点搞笑.我这么说吧,他的那几个编辑在页面上来看是没有任何变化的,如果这也能纳入"敢于更新页面"适用的范围,那我以后大可在页面里加各种注释符,有意义么?如果你的逻辑能得出"这样做有意义"的结论的话,那我觉得这方面我们也没什么可以谈的了.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7月11日 (一) 09:05 (UTC)回复
  • To Dr. Cravix, 是你的逻辑有问题吧?知道新手不可避免地会做出“没意义”的事,所以才有维基百科:勇于更新页面维基百科:不要伤害新手。如果还不是自动确认用户,很可能是新手,加上一个空格、增删一两个字、重新排版等均属于更新页面,很可能该行为不妥,有经验的编者可以指出该其不当之处,管理员也可对此提出警告,这些均属正常做法。但如果没有其他依据,做人当于有疑处不疑,同舟不能仅凭其个人所认为的“技术角度多馀”而妄加怀疑。 --chehw 2011年7月26日 (二) 06:27 (UTC)回复
  • 另外,先前只提醒同舟是因为Dr. Cravix那些“不打自招的圈养中投票专用帐号”、“又是高登来的吧,手法的确相当无趣”言语属于非善意推断已经非常明显了,不值得去评论。--chehw 2011年7月26日 (二) 06:27 (UTC)回复

解任投票的规则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社区应当检讨相关规则。现在看来,当某人拥有七个可投票马夹之后,便可以半年一次,发起并推动针对任一管理员的解任投票,而并无一人对此行为负责。提罢人同被提罢人员并不对等。而维基管理方并无专人负责此提罢过程,不管权限大小,全无他关系,全凭个人好恶,想管也行,不闻不问也行,谁都可以管,谁都可以不管,无人过问,无人追究。

如同我此贴一样,估计也是无人理睬,但我仍要说。我提议:

  • 当事人发起解任投票时,须邀约或志愿管理员以上用户任意一人,任第三方,负责主持宣传召集仲裁监督,并对解任投票发起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现在是发起人自己审查自己,自己批准自己),如果确认满足解任投票的条件,则开始主持后继过程,直至完成所有程序。该管理人员对提罢解任全过程负责。
  • 同样,管理人员任意一人,可取消或中止任何一起解任投票,这也是漏洞,应当保障解任投票发起人的权利。在取消或中止已由一管理员审查通过并进行中的投票,必须一人以上提出理由,由三名管理员以上人员联署同意方可取消或中止,联署人应当接受用户质询。
  • 规范完善“解任投票页面模板”,将格式固定。对解任提起当然条件,必须填写,不得为空,否则无效。
  • 程序上不规范,再怎么投票,出了结果又如何,仍无共识,仍有毛病。只会又出现新的争论焦点,最终还是口水泛滥,沦为闹剧。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20:43 (UTC)回复
不要急,让那帮人再跳几天舞-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23:32 (UTC)回复
现在的中文维基百科,就和香港特区政府一样没有分别,罢免投票就像五区公投立法会议员辞职之后再当选一样,没有结果。管理人员屡次打压罢免,和香港特区政府推动恶法打压补选有何分别?难怪不少前维基人都走得一干二净,最后留下那些五毛党、疑似中共打手控制中文维基百科了。这不是一个好的结果,不过我们都要无奈接受。--汤米‧提思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04:43 (UTC)回复
什么叫没有结果,这次的结果不就是罢免不通过吗?投票过程都已经跑完了。有些人口口声声要民主,高喊要投票,但是投票结果不如意时就又不要民主、投票,硬是要求照他们诉求来作才是正确的,这种行径证明这些人心中根本没有民主的概念。--114.47.161.56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04:59 (UTC)回复
支持罢免者御都合主义罢了,对自己有利时就大喊民主,对自己不利时就死抓著方针规条不放手。--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05:19 (UTC)回复
香港网络大典管理员及网典长期用户Tcshek先生,管好你的网典,清除抹黑书生及其它诽谤性、网络欺凌内容后,再来批评中文维基百科也不迟。--Mewaqua 2011年7月10日 (日) 06:42 (UTC)回复
Tcshek先生,在这次你的贡献次数是微妙的52次.略多于投票限制的50次.我就不多作评论了.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7月10日 (日) 09:08 (UTC)回复
我相信Tcshek先生看到此文后要求我们道歉,因为他一定再用一些“罪须有”的罪名攻击我们。我问Tcshek先生,请问罢免Shizhao之后有什么行动?你会回答我这个问题吗?是了,别以为这样打带跑就有用,这样与游击队行为无异。--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10日 (日) 09:43 (UTC)回复
在过去,中文维基百科里容不下的条目,好像“福佳始终有你”之类的条目,都被香港网络大典完全收容下来了。香港网络大典本来是一个属于网民的百科,Shizhao由执法方式,以至是处理维基条目的手法都有争议,加上有不少贡献者因为Shizhao的争议,而被剥夺贡献的权利,最终赶走了不少维基人,转投香港网络大典发展。
大家去看看由Sameboat及Shizhao修改的“Wikipedia: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这一页吧。Shizhao把维基收录条目的标准,说成是“有选择性的去采纳究竟什么条目值得收录、什么资讯可以被写入条目中、什么参考来源值得引用”,并声称其他资讯应在“别的渠道如Wikia”里收录而不是在维基百科中。那已经可以解释为何香港网络大典会变成“维基党”收容所的原因了。Sameboat及Shizhao把维基收录标准“被代言”,把维基人强行拉去寄存在Wikia的香港网络大典,完全违背“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原意。既然他们要如此分化维基,要令维基人在Wikia收录其他资讯,那么还要维基百科干甚么?那不如把它倒闭吧!
维基百科不是民主试验场,而是“违背民主”的试验场,当中的维基百科投票制度,其实是讲不上是民主。只是今次的罢免案,不少支持及反对罢免的投票,根本就是“种”出来的!当中有不少反对票,其原因就真的令人贻笑大方──“因为他贡献良多,所以就反对罢免”、“他表示会改过,所以就反对罢免”。一个谎言说了数次,永远都是谎言,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Shizhao在维基里贡献良多,不过他对维基的制度,的确有很多贡献,可惜只是“反贡献”。Shizhao表示会改过,但他会改吗?他之后选择性失忆,最后又是故态复萌。
今次我支持罢免Shizhao,并不是因为了要“打游击”,也不是为了纯粹把Shizhao拉下来如此简单,而是要推翻中文维基百科里荒谬的委任管理员制度,让中文维基百科回复“人人可编辑”的本意。即使有人批评这并不可能,但大家最好都是“放长双眼”看吧,我相信如果维基委任管理员制度一日不改,第8次、第9次……以至是第888次罢免案,会继续出现。更改、限制,以至是封杀罢免投票,最终只会令维基萎缩下去。
我插一句,第888次罢免案是肯定不会出现的。根据管理员解任方针,两次解任之间必须相隔至少6个月(半年)。而一个人最多能活不过100多岁,因此最多只会出现200多次罢免案。--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3:28 (UTC)回复
我只可以引用机动战士GUNDAM SEED DESTINY飞鸟·真的一句话:“你们这群人,为何总是要挑起战争?”。--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11日 (一) 00:41 (UTC)回复
这就是荒谬之处了,为何要相隔至少6个月才可再次提相同的罢免呢?维基是没有上诉机制的,所以才出现持续多次的罢免。如果维基管理员是有心为维基的未来发展著想的话,就不会打压具争议性的贡献,不会出现滥权事件,亦不会出现一次又一次的罢免案。--汤米‧提思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4:02 (UTC)回复
我不希望有好心人士以偏概全,把支持罢免Shizhao的维基人定性为“搞事”、“崇尚高登文化”的“键盘战士”。中文维基百科现在要做的是,不是去赶走有心贡献的维基人,而是留住有心贡献的维基人,可是今日的中文维基百科,如果再有管理员继续刚愎自用,把维基人罢免管理员的权利完全剥夺,最终的结果,只会是“车毁人亡”,希望各位共勉之。--汤米‧提思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3:09 (UTC)回复
对啊,不是每个人都在“玩野”,所以某汤,某苹或类似手段的以外的人都不是敌人。shizhao做的好不好,大家有眼看;谁在“玩野”谁在提出合理意见,大家也有眼看。请你不要用“批林批孔”的方法玩政治手段了。-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4:08 (UTC)回复
佩服Tcshek断章取义的能力,特别是对WP:海纳百川这论述。根本维基百科是不用提民主地方,那么也就不存在违背民主的问题。还是你在现实世界争取民主失败就走来虚拟世界满足自己的伪民主欲望呢?收录标准嘛,各个Wikia也有自己的收录标准,你看大典也不知删了多少香港newgroup的人事条目,你又不走去维护那些条目的权利?--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4:10 (UTC)回复

果然对付巨魔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无视。—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4:23 (UTC)回复

讲断章取义,讲搞高压政治手段,Sameboat可算是无人能敌了。讲起伪民主,今次罢免案管理员处理投票的手法,又何尝不是伪民主?反对罢免案的可以拉票,支持罢免案的就不可以拉票,又何尝不是伪民主?--汤米‧提思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4:46 (UTC)回复
哎呀哎呀,双重标准玩得很熟练嘛。说到无人能敌,您倒是可以挑战一下-黑索金 (引爆) 2011年7月10日 (日) 15:19 (UTC)回复
我不敢贸然挑战了,反正怎样挑战,维基的管理员的罢免制度都仍有机会变成好像“替补机制”一样的荒谬制度,为堵塞漏洞而堵塞漏洞,而维基人的诉求就视而不见。罢免制度再改下去,很快就会名存实亡。--汤米‧提思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5:47 (UTC)回复
我是不大相信一个刚好50+的投票专用账号知道什么民主或是能代表什么维基人的诉求。-黑索金 (引爆) 2011年7月11日 (一) 04:32 (UTC)回复


既然汤生自己都承认自己伪民主,甘我都无晒意见啦。烦请汤生先讲讲大典有何民主制度?-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6:25 (UTC)回复

如果可以的话,也不要到这里讨论,想国际关注的话,你应该前往元维基,如果你想抗衡“某些”维基百科人物,请罢免中文维基所有管理员一次,此外你可以参与粤语维基百科,我也期待粤语维基有十万条条目--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11日 (一) 00:41 (UTC)回复

(!)意见:当前暴露出的问题是mob rule问题,不要被反对方抛出的“拉票”这一概念转移了视线。mob rule的控制者是不需要“拉票”的,因为mob rule之所以可以颠倒黑白就是因为它们已有了一个组织来形成局部多数,正因如此才也称之为mob rule了。通过扩大讨论的参与范围,因为多数人是站在“道理”这一方的,有可能打破mob rule总可以靠局部多数取胜的这一局面。只有mob rule才是害怕公开的。

  • 扩大讨论范围(如扩大到网络上)的行为本身与“拉票”毫无关联,是反对方凭借其想像力在两种本无关联的事物间“创造”出了联系。 同时也将人们的关注焦点由罢免案本身转移到了其他无关话题。
  • WIKI有完善的历史记录可控查询,支持罢免的一方提供的证据均可查证,管理员可以找理由来说自己有疏忽或无恶意,但强词夺理也无法抹除其有过如此多违规行为的事实。依据这些事实,如果是很多其他编者,或许早就被封禁了,然而对shizhao的罢免案居然还要用如此大规模的投票来解决?

--chehw 2011年7月11日 (一) 05:33 (UTC)

(&)建议: 此次罢免案对mob rule的控制者形成了一次较为有力的打击,只是由于很多编者是自发参与进来的,力量比较分散,还不足而已。“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应从此次罢免案中吸取经验,对mob rule的控制规模,控制手段,包括很多卑鄙手段有足够的认知和了解,才能对其进行有力打击。以目前中文WIKI的现状来看,对mob rule的打击应由“自发”上升为“自觉”,对每一个有违共识的现象均应不遗馀力地予以反对,对每一个违反方针滥权的行为均应据理力争,即使无效,在其尚未强大到可以劫持一切规则的时候,也可另mob rule的控制者应接不暇、顾此失彼。每一次对mob rule的反击即使失败,也可唤起新的编者从“自发”转为“自觉”并参与进来。此外,据理力争一定要注意言行,切不可因被对方激怒而言语冲动,被mob rule的控制者有机可乘并借题发挥加以打压。 --chehw 2011年7月11日 (一) 05:33 (UTC)

对上面内容我懒得回应。为免被认为“已经产生共识”特此留言,顺祝编安。-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11日 (一) 08:20 (UTC)回复

投票结果分析

初步的分析显示,投支持票用户主要来自香港,反对主要来自中国内地,其他数据正在处理当中(反对票正核票)。另,目前在统计过程中,已发现反对第149号票User:52Dora于2011年4月15日 (五) 15:01才编辑满50次,达自动确认用户资格,因此未能合乎投票资格,稍后将公布一并要求视为无效票。-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11日 (一) 12:56 (UTC)回复

哈哈。-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11日 (一) 13:42 (UTC)回复
HW有空可以统计一下,在这四百多个账号中,有多少个从2010年9月9日至2011年3月9日间未有任何编辑条目页面的活动?--Mewaqua 2011年7月11日 (一) 14:13 (UTC)回复
“在本统计中,快闪党的定义是投票当日前一年内编辑少于或等于1次,另由于统计需时,支持及反对票的此项资料将于稍后才能公布。”至于以阁下的条件进行的统计,估计本周后期至下周才能公布,抱歉。-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11日 (一) 14:19 (UTC)回复
我得说一句,已经看到好几个账户都是之前长久没贡献,投票的时候突然做了几个编辑之后才投的.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7月11日 (一) 23:41 (UTC)回复

数据初步上已经整理完毕,但一部份的支持及反对票的用户所在地仍然待查,有兴趣协助请前往User:Waihorace/Shizhao_7/detail。因此,先公布已结束统计的数据。-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11日 (一) 14:19 (UTC)回复

  1. 编辑满50次前也有可能达自动确认用户资格,因为可能有被删除的编辑,而自动确认用户的50次编辑次数包含被删除的编辑。
  2. 建议定义快闪党为3个月或6个月内编辑少于或等于1次。--海牛欢迎吐槽^^出错总结2011年7月11日 (一) 14:24 (UTC)回复
统计中的编辑数应该是计算删除编辑,即参数设置显示那个,数据由popup提供。快闪党的定义,再讨论。-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11日 (一) 14:54 (UTC)回复
“快闪党”定义:2011年1月1日后至投票时未有任何编辑。另外,所在地统计已经完成了,感谢User:Waihorace/Shizhao_7/acknowledgements所列的用户对是次统计作出的贡献,所在地统计、用户编辑数统计及用户权限统计的结果,将于这两天内公布;编辑平均数、注册日平均数、日均编辑平均数等平均数结果,将于周日前后公布;快闪党结果,将于本周五至下周左右公布;所订日期为初稿,有修改的空间。-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12日 (二) 14:18 (UTC)回复

中立票大致情况

共有19个有效票,当中包括一名管理员,3名巡查员及2或3(如计算全域回退)名回退员。6名用户来自香港,5名用户来自台湾,1名用户来自法国,3名用户来自中国内地,1名用户来自澳门,及3名用户所在地未知。平均编辑次数为9877.6842105263157894736842105263,平均注册日为1526.8947368421052631578947368421。当中约有一人合乎“投票快闪党”的定义(在本统计中,快闪党的定义是投票当日前一年内编辑少于或等于1次,另由于统计需时,支持及反对票的此项资料将于稍后才能公布)。编辑数少于200次有2人,多于10000次有6人,多于20000次有2人。

支持与反对票的投票情况,将于数天内公布;至于支持与反对票的“快闪党”资料,则估计本周后期至下周公布。-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11日 (一) 14:19 (UTC)回复

其实是在投票过后都是“长期没有编辑”(尤其是贡献量不大的)账号,才算是“快闪党”,不过在“第4次”和“第7次”中间长期不编辑的账号,我印象中也有不少。--Mewaqua 2011年7月11日 (一) 14:38 (UTC)回复
直接统计上一次编辑时间好了。--达师198336 2011年7月11日 (一) 14:48 (UTC)回复
另外建议将统计数据制成方便第三方统计的.csv文件。--海牛欢迎吐槽^^出错总结2011年7月11日 (一) 14:50 (UTC)回复
@Hat600: 不错;@Mrseacow: Microsoft Excel能做出吗?-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11日 (一) 14:54 (UTC)回复
可以。选择“save as...(另存为...)” 然后在“save type(保存类型)”里选CSV即可。这样相信有些人愿意做统计的,可以分担一些阁下的工作。--海牛欢迎吐槽^^出错总结2011年7月12日 (二) 02:33 (UTC)回复

支持票大致情况

共有196个有效票,当中包括1名管理员,没有行政员,33票来自中国内地,1票来自加拿大,1票来自南韩,20票来自台湾,2票来自日本,1票来自广东(可能是港澳或内地),8票来源未知,2票来自澳大利亚,4票来自澳门,1票来自瑞典,3票来自美国,120票来自香港(半数以上),可以显示支持解任书生的主要为香港人。平均编辑次数为2190.668367,平均注册日为1550.704082,平均日均编辑为1.662617347;26票投票者编辑少于100次,36人介于100-200次之间,42人介于200-500次之间,即共有104(过半数)票的投票者编辑数少于500次,9人编辑介于10000-20000次之间,2人编辑多于20000次;快闪党统计刚刚才开始,待下周才有机会有结果。-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14日 (四) 02:04 (UTC)回复

反对票大致情况

首先,先在此提出管理员请将第149票反对票以“不合乎自动确认资格”列入无效票。反对中共有204张有效票,当中包括32名管理员,6名行政员。103人来自中国内地,39人来自台湾,23人来自香港,4人来自美国,2人来自澳门,2人来自加拿大,2人来自英国,2人来自日本,2人来自新加坡,1人来自瑞士,1人来自德国,1人来自纽西兰,1人来自澳大利亚,1人来自北美洲,1人来自泰国,还有5人所在地太少不另列出,16人未知。平均注册日为1547.872549,平均编辑次数为9689.088235,平均日均编辑为6.464176471。有10人编辑次数少于100次,17人介于101-200之间,24人介于201-500之间,56人多于10000次编辑,29人多于20000次编辑。显示:主要反对者来自中国内地,但有多于四分之一人有多于10000次编辑,同时有四分之一人编辑数少于500次。-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14日 (四) 12:51 (UTC)回复

整体概况

  • 平均编辑数:中立9877.684211、反对9689.088235、支持2190.668367
  • 平均注册天数:支持1550.704082、反对1547.872549、中立1526.894737
  • 平均日均编辑:中立7.063736842、反对6.464176471、支持1.662617347
  • 编辑数少于500:支持104(53%)、反对51(25%)、中立2(11%)
  • 编辑数多于10000:反对56(27%)、支持11(6%)、中立6(32%)

稍后将制作图表并提供CSV数据。 -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14日 (四) 12:51 (UTC)回复

请复查平均注册天数是否计算出错?似乎不大可能支持、反对、中立三方的数字几乎一样(准确至0.1年计,三者均为4.2年)。--沙田友 (留言) 2011年7月14日 (四) 13:23 (UTC)回复
验算后无误,支持方很多人也都是满早就注册了,只是几乎不编辑而已。有不少是第四次罢免中冲到自动确认,然后就摆到今年才来投票的。--Reke (留言) 2011年7月14日 (四) 14:23 (UTC)回复
原来如此,既然支持方及反对方平均注册天数同为4.2年,这就足以证明支持方并不是较迟加入维基百科的一群。双方既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为甚么支持方的平均编辑数只是反对方的五分之一?相信支持方当中不少用户就是因为对书生不满而变得不太活跃了。这些人当时因为书生而离去,现在当听到书生被罢免而回来投票,绝对是正常的事。--沙田友 (留言) 2011年7月14日 (四) 14:42 (UTC)回复
这个解读真搞笑。沙田柚何不发表一下对“平均编辑数”的看法?-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14日 (四) 16:14 (UTC)回复
要解释成他们本来就不是注册来编辑的也是可以。我觉得这个推论还比较有可能,因为如果书生真的是滥权乱删的人,平均日编辑越高者越容易中他的毒手才对。--Reke (留言) 2011年7月14日 (四) 17:02 (UTC)回复
愈加其罪,何患无辞啊!Merphisto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04:14 (UTC)回复
由于时间未足,个人退出参与快闪党统计,但会尽快发布相关支持率的统计图。-HW (留言 - 贡献) *DC9* 2011年7月19日 (二) 04:14 (UTC)回复

为何shizhao解任投票上不了全站公告

  已解决

对于这个争议性极大,而且对于维基百科极其重要的投票,为何管理员不允许上全站公告?--苹果派.留言 2011年6月29日 (三) 23:10 (UTC)回复

  • 全站公告是什么?就是所有上维基百科的人都能看到的公告。因此,如果把shizhao解任投票的消息放在全站公告,势必会有很多新手参与投票,影响投票结果。--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6月30日 (四) 10:48 (UTC)回复
  • 投票程序要改革,要写入方针。只要是解任和授权投票和事关站务的大事,必须全站置顶,不得例外,投票期限从置顶期开始计算。程序不合规范,经投票用户提出异议,以相关程序认定后,投票过程自动中止或取消。整个解任投票随意操作的地方大多了。只能说这里的投票规则很不专业,又没人修进。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1年7月12日 (二) 01:28 (UTC)回复
  • 我就是对此次投票缺乏关注,而错过投票期,虽然可能是反对票,但也说明管理人员对此次投票宣传发动不够。所以我强调,有些程序方面的事,是管理方必须要做的,普通用户做不了。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1年7月12日 (二) 01:55 (UTC)回复
  • 我想说的是:投票有威力,程序上肯定也不完美,有改善的空间。但各方要敬畏此终极手段,不要惧怕,不能因噎费食。在用户方同管理方,必须要有一手段制衡。投票激发的碰撞,也可让人们更多关注管理上的不足,同时,SHIZHAO的七次被提罢不成功,以及投票来源及用户统计也能说明相当的问题。不足可以修改,漏洞可以填补。可以提高提罢门槛,也可以限制马夹投票,以防滥用此手段,这都是很容易做到的。同时,我再次提出,这里的管理人员在条目上的关注很让人敬佩,但在维基管理程序上的推动,是让人很失望的。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1年7月12日 (二) 01:49 (UTC)回复
  • 为什么投票党可以聪明的利用现有规则,合法发动一次又一次罢免投票,而一名资深行政员却只能被动应付,一次次陷入尴尬境地?管理人员却不知利用自己的资源,修改并严肃规则,却指责对方造成困扰等等……难道管理层真的在下很大一盘棋?欲擒故纵?借机取消投票?或者这里的管理人员们根本就没有把维基的发展和修进放在应当优先关注的部分?资深行政员也不能凝聚部分管理员达到这个目的?或者是根本没人重视这个问题,没有共识,一盘散沙?这也是我不明白的,要想知道的。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1年7月12日 (二) 02:22 (UTC)回复

日语维基的惨案可能在中文维基发生

如果你在维基活动超过四年的话,应该对四年前日语维基用户Aphaia事件有记忆吧,这件事情因为她犯了一件小错误,该小错是不应该永久封禁,却因为不愿道歉而被日语维基社群永久封禁,结果她参选2007年理事会时被日语维基人骑劫。我是担心Shizhao没有管理员后,然后有人申请将Shizaho永久停权,亦即是所谓的封禁投票。如果真的发生这样事情的话,这才是维基社群的大劫。--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15日 (五) 02:08 (UTC)回复

虽然我认为将其他用户的真实身份公开是非常严重的过错(3个月也算是合理的封禁长度),但“拒绝道歉”我认为不是一个合理的延长封禁的理由,特别是当事人已经表示与“受害人”私下解决了分歧,我认为这件事不应该被社群无限放大。--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15日 (五) 05:51 (UTC)回复
被骑劫?!这是什么回事?-- 喵虎 Tiger动员令 欢迎你 2011年7月15日 (五) 05:58 (UTC)回复
给不懂日语维基人说个简介,在2007年某日Aphaia向一名用户以真名称呼,但是这样就犯了日语维基的用户隐私的问题,接著就因为这样进行封禁投票,第一次投票给果后,3个月缓刑,其后是否再执行永久封禁。在第二次投票中正值申请元维基的监管员选举(最后退选),结果绝大多数活跃于日语维基百科的维基人投了反对票,而她因为不愿作出道歉而遭到永久封禁。--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15日 (五) 07:47 (UTC)回复
有些小题大作,虽然呼真名有些严重,但才一次就要永久封禁,不道歉也不需要封禁这么久  囧rz……。-- 喵虎 Tiger动员令 欢迎你 2011年7月15日 (五) 08:15 (UTC)回复
我引用此案例是希望社群引以为鉴,不要因为一时的不小心错杀良民,否则的话中文维基很有可能被一群暴力投票者所把持,不是吗?幸好中文维基还没有封禁投票。否则每个维基人都是陪审员。--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7月16日 (六) 00:53 (UTC)回复

给苹果派和粉丝们的建议

目前中文维基的争议已从书生解任发展到对创始人的反感

作为创始人应是对维基百科精神的最高栓释

如果仅为对管理员可能是其自身不足所致

今各位反对创始人则是对维基管理理念的不认同

观百度百科纵使管理混乱仍自立于大陆之内

为何

因其有自身理念支持

基督与阿拉伯世界对阵多年仍未能征服

为何

因理念不同

朋友列举数项反对建议书生仍获支持

为何

因为各位其实并不适合维基

各位的人文理念与维基精神大相径庭

表面上知识共享实质意识形态有别

不能适应者不如离去

观投票者支持有六十名以上

自当有能力组织网站

网络无疆土数千一年即可开站

维基程序开源内容共享

君大可将全站内容遵守协议下任意迁移

如此一来大家高兴

我不是建议大陆香港维基分家

反对者中不乏港澳台人士

维基也从未向民主内容关上大门

即使日后诸君成为“开国功臣”相互亦可往来

此为最后的建议

如诸君觉得并无可能

请诸君自重

以上--Shagohod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5:00 (UTC)回复

PS.维基百科的精神是中立和共识,而不是民主。-Shagohod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6:25 (UTC)回复

因理念不同另立门户的事不是没有,前有无政府主义的安那其百科,后有共同创始人拉里·桑格的精英主义大众百科。互联网是自由的,有你们实践绝对民主自由的土壤:[17]。--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1年7月1日 (五) 17:06 (UTC)回复

但就我来看,我没看到有人要求“实践绝对民主自由”。许多人要求的只是管理员依照方针与共识行事。--百楽兎 2011年7月2日 (六) 03:09 (UTC)回复
到今天你还看不清他们的真正意图,你想得简单了。--Shagohod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3:25 (UTC)回复
方针只是管理员的出发点,管理员真正目标是维持秩序,但当这个秩序受到动摇但又缺乏方针授权执法,管理员必须按自己的判断去行动,这已经不是ignore all rules的范畴,因为它指的是已存规则对必要行动的制抓。苹果一直以来的论调其实是“因为没有这个规条所以管理员不能执法”,这就是根本上的扰乱,对常识的无视。按照维基以外的讨论区的标准,以前CP的言论不出几个帖就会被管理员封禁了,根本不会像中文WP版等到讨论页资源被严重占用、事情发展到坏状态后才封禁。--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3:27 (UTC)回复
(:)回应“因为没有这个规条所以管理员不能执法”这有错吗?要记得“管理员没有任何高于其他用户的特权,唯能实现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而社区的方针乃是具有普遍共识的。不要和别的讨论区比,这里是维基百科,您如果更喜欢别的讨论区,可以去那里随便封禁人。--苹果派.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15:46 (UTC)回复
在封禁CP前已经给予了他比其他讨论区非常充分的宽容了,只是有人以为在网络世界真的有WP:言论自由才会为其挑战下限的言行辩护。方针以外处事需要的是常识,而不是方针没有允许的就不去做,如果你依然不承认常识高于方针,那么人神之间的解封是白费了,因为你根本没有反思过自己的判断而只会去质疑/批判别人的。--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16:24 (UTC)回复
所谓的“常识”有共通、有不同,因人而异。你要用你的常识处理,我要用我的常识处理,他要用他的常识处理,结果就是标准不一、时有扞格、冲突无解。另同意苹果派的意见,不要和别的讨论区比,否则你会逐渐混淆管理员在维基百科上的身分角色。根据这几次的讨论,我不时发现你的意见里有“想当然耳”的成份,这恐怕已是一种具现。--百楽兎 2011年7月5日 (二) 03:15 (UTC)回复
  • To Shagohod“管理员真正目标是维持秩序”这一断言是你原创的,在维基百科:管理员中没有这一定义。请不要用基于你自己原创的观点来做任何进一步的推论。
  • To Shagohod: 请不要随便用原创性的或非中立性的词语如“粉丝们”、“对创始人的反感”、“民主”来扣帽子,把你想像出来的概念说成是别人的。也请不要借自创的问题自问自答来批评他人。中文WIKI中的核心方针是“中立、“可供查证”与“非原创”,请自觉遵守。--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05:13 (UTC)回复

吉米看书生解任案VII

吉米老大对书生解任案VII的意见,中文意思大致如下:

我全力支持Shizhao。中文维基百科正在经历这些麻烦,实属不幸。应该指出的是,在维基百科之外出现反Shizhao运动已有一段时间,许多反对他的票来自基本上不活跃的帐户,而这些帐户(可能是傀儡)是响应在维基百科之外的宣传而来。在上一次的投票,编辑次数超过10,000的人中,有90%是支持Shizhao的。我相信Wing,他友善和深思熟虑,亦是维基媒体基金会主席,他也大力支持Shizhao。我不确定我能做些什么来帮助,但我同意你的看法,中文维基百科要想办法,以防止受进一步的骚扰。
Jimbo Wales (talk) 06:31, 30 June 2011 (UTC)

以上是吉米老大回应User:Sameboat的留言。--Gakmo (留言) 2011年6月30日 (四) 10:52 (UTC)回复

(~)补充 - 关于那个“90%”,见User:AT/第四次书生罢免案统计,如果不计中立票,是 56 / 60 = 93.3% ,如果计入中立票则为 56 / 66 = 84.8% 。--Mewaqua 2011年6月30日 (四) 10:58 (UTC)回复
狠狠的一巴掌。--Shagohod (留言) 2011年6月30日 (四) 16:04 (UTC)回复
(!)意见,做为管理员,理应以身作则,既然认为条目应以质量为重,则应主动首先保证自己工作的质量。对于部分老用户来说,Shizhao是熟悉的朋友,多年来信得过的伙伴。然而,一味袒护,只会害了朋友,使朋友离大家的信任与期望越来越远,有建设性的提醒和正确及时的建议,劝阻不当行为,才能使朋友获得更多人的信任,才是对朋友最好的支持与爱护
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
--邹忌讽齐王纳谏
古代君王尚且如此。对于对自己信任的用户之反对意见,应充分对照其自身,并忠告其自我改善,万不可一概而论归为骚扰,并进行排除--尽管陌生用户的意见可能看起来显得并不亲切甚至粗鲁。做为一个在现实世界中认识Shizhao,在上次罢免案中选择反对罢免而日后后悔的用户,我仍然相信多数参与者具有独立的明确判断能力。Codename Amnesty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3:09 (UTC)回复
很明显你要失望了。多少人参与罢免是把他当五毛不是当滥权。--Zhxy 519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7:03 (UTC)回复
请问Zhxy 519是如何得出这一结论的?--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09:34 (UTC)回复

行政员叫其他用户为暴民,是否合适?

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解任投票/Shizhao/第7次中,行政员User:R.O.C在讨论议题"关于暴民统治、管理员性质、和请求解任制度"中,叫其他用户为暴民,是否合适?是否善意?是否尊重其他用户?--Upright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16:12 (UTC)回复

看来User:爱学习的饭桶和User:Ktsquare是不同意我的意见了。--Upright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17:30 (UTC)回复
“民主制度并不复杂,将现在的管理员上任投票和解任投票扩展到任期制就可以了”,呵呵,让你想得这么简单,非洲就不会这么乱了。-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2:45 (UTC)回复
R.O.C所说的“暴民统治”是一个纯粹的政治术语而已。这完全不涉及善意与恶意。另外,我与苹果派的矛盾我认为更多的是对方针解读上的不同理解造成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7月4日 (一) 03:26 (UTC)回复
“法西斯”也纯粹是个政治术语而已,那么下次争吵时可以随便用来形容阁下﹖--图门县候补知县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4:06 (UTC)回复
我很想知道在一个讨论中,是不是行政员跟该用户的发言有啥关系?他的发言是牵涉到行政员的职权,还是只是用一个用户的身份在发表意见?如果是后者,为何要在这里特别强调“行政员叫其他用户为暴民,是否合适”?在这里质疑该用户的发言是否是善意,难道质疑者本身的发言就是有善意的吗?基于以上种种的疑问,我觉得此处的问题根本是鸡蛋里挑骨头,还是回归讨论的本题,不要老在这些字里行间拿著放大镜找碴好么?—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7月4日 (一) 04:19 (UTC)回复
不出奇,支持罢免投票中不乏将一般用户权限和管理员权限混肴的理据。而且提删配音员条目一事又是莫须有的怪罪在书生上。--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4:26 (UTC)回复
各位哥哥还是默摒吧。--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4:49 (UTC)回复
(!)意见,将所有陌生用户归为做恶者的这种究极的差别对待行为,及付诸法律威胁等,令人不解,不宜支持。随意把他人称为暴民,显然亦非文明人应有之所为。希望以善意推定为原则,尽量进行沟通。114.48.138.230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7:47 (UTC)回复
(:)回应:请指出哪位使用者将所有陌生用户视为恶者且以法律途径威胁,否则您这留言没啥意义。-TW-mmm333k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8:29 (UTC)回复
(:)回应,仁者见仁,智者见智。114.48.138.230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9:17 (UTC)回复

多得方润到Jimbo老大那边申诉,连老大都忍不住要用“mob rule”(暴民统治)来形容这种罢免案的不合理性[18]。而且管理员的罢免从来都应该是从有没有严重滥权作为出发点,而方润你却再三对老大表示书生的删除主义赶走新手,但实情是删除主义在收录标准的前提下并不是一个祸害,同样地保留主义对一个网络百科而言亦不一定是有益,这亦是为什么老大不认同你的主因,因为你将什么该作为罢免理由什么不是都混肴不清,只是从保留主义角度认为必须将书生赶下台。--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11:35 (UTC)回复

I don't speak Chinese, so unfortunately I can't study the situation directly. My main point is that mob rule - random votes to desysop - has led to more trouble than good in every wiki that I know of, when it reaches a substantial size. You need some thoughtful institutions, with respectful users, and broad community support for norms. I recommend the creation of an Arbitration Committee. -- Jimbo Wales (talk) 07:56, 5 July 2011 (UTC)

将同舟提供的Jimbo老大留言原句翻译:“我不说汉语,所以不幸地我不能直接研究该情形。我的主要观点是“mob rule”(同舟译作“暴民统治”),也就是随机的投票去解任管理员(sysop);在我所知道的每个wiki里,当wiki到达substantial(充足、重大)的大小时,“mob rule”都一直导致问题多于好处。你(方润)需要一些包括有尊重的用户(懂得尊重的用户)参与,而有思考的( thoughtful )设置,与规范受到广泛社群支持。我建议一个仲裁委员会的设立。 -- Cybercavalier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0:04 (UTC)回复

(!)意见:偶像崇拜,还是外国月亮比较圆呢,做人要有主见,要懂得讲理,更要懂得谦卑,找个所谓的大佬就为了证明一些政客的思维是无比正确的?即使这么将人家的鸡毛当令箭,人家建议的仲裁委员会,倒不见得你如此兴奋。天地一沙鸥,人间任我行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7:48 (UTC)回复
差不多意思了,如果不是代指社会制度形态,mob的直译可以说是颇为“粗鄙”(当然不是最极端那种):(1)肆无忌弹的人群;(2)动物群体如马群或牛群;(3)黑帮、犯罪组织。另外补充我上面留言最后一句:保留主义对抗删除主义往往可以带起不少不熟识WP收录标准的新人推翻管理员的决定或权限,这是非常有张力的理据,但不代表它就是合理,特别是在WP中。--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1:48 (UTC)回复
这些是暴民政治﹖只是你们自以为是哲王。Fine,那么把新手(尤其是香港的)都赶走吧,如果Jimbo老大和这里的老大们都认为这样是好事的话。我说了很多次,这种正正就是维基管理层的傲慢,只是没想到连创办人也一样。还有,我完全反对“只是从保留主义角度认为必须将书生赶下台”这说法。我在很早之前(第四次罢免案﹖)已建议书生在工作程序上作些小改变就可以消除争议,根本没说过书生不可提删或任何编辑都必须保留。但他的回应很明显是认为不需要尊重新手或不熟悉者的贡献,亦不认为提删不熟悉的东西需要先请教别人。我反对的是这种傲慢的态度,我认为由这种人继续担任管理员对维基没有好处。--图门县候补知县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4:06 (UTC)回复
从来没有说要赶走新手(不过印象中老大的确是有提及过“希望”赶走违反可靠来源守则的用户,特别是滥用“请求来源”模板一事),只是不应该纵容新手无视WP规则的行为,或者在你的观点也算是一种傲慢吧。--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4:18 (UTC)回复
想请问方润兄你认为shizhao在第四次罢免之后有做了什么违反方针的不当的提删吗?第四次罢免时支持罢免方提出了几十项(虽然有些也并不合理),但现在第五-七次,目前我看到的事证(也就是近一年来相关的事)就是上面那五条,中间还有很多问题,也并不包括“提删”的事证,我认为很明显shizhao在这一年是有进步的。ffaarr (talk) 2011年7月6日 (三) 04:23 (UTC)回复
我从来没有说要赶走新手,但是维基百科有自己的条目品质要求和社群规范,像破坏者这样的新手完全没必要欢迎他们。至于说到“提删不熟悉的东西需要先请教别人”,我的理解与您不一样,最近又看了一遍中国大百科全书的总编金常政老先生的《百科全书的故事》,其中有一篇短文叫做“外行的优势”,讲到百科条目的编辑在审核作者写的条目时,最好以一种完全外行的眼光来看这个条目,反而更容易发现他的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7月6日 (三) 07:34 (UTC)回复
(:)回应,“以外行的眼光看条目”,我非常同意你的说法,但希望你实际也能依此原则去做。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12:54 (UTC)回复
“外行的优势”一文应该是指如果一个条目写的无法让外行理解其定义及所描述事物之价值等资讯,那么就失去作为百科全书条目的意义了吧。因为有的人在写条目时会不自觉地使用自己熟悉的术语及概念,如果没有考虑到外行的阅读者可能无法理解这些东西的话,就会造成该条目只有少数人才能读懂的现象。所以才应该以完全外行的角度来审视条目,以求该条目能让所有的读者都能读懂。--122.121.206.167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4:58 (UTC)回复
刚才发觉同舟提议了一个仲裁委员会的一种结构,与及发表“mob vote”作为对很多票数一种错误解释的意见。Jimbo老大觉得很有趣。我建议同舟在这里用中文解释和描述他在老大说过的留言。-- Cybercavalier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3:39 (UTC)回复
那个只是将Reke在WP:互助客栈/方针#分段:仲裁人机制提议挑选临时仲裁人的想法翻译给老大知道而已。--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4:57 (UTC)回复
  • (!)意见:不合适。行政员违背了维基百科:不要人身攻击这一正式方针。mob rule是一种行为,是对事件而言的。可以指责某个群体不要用mob rule,这是对事; 但擅自从中截取mob一词给他人冠名是直接针对人的侮辱,该行政员是否胜任这一职位值得商榷。--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17:45 (UTC)
  • 补充一下:Jimbo Wales说的是“My main point is that mob rule - random votes to desysop- has led to more trouble than good in every wiki that I know of, when it reaches a substantial size. ”, 在《merriam-webster》字典上,mob一词指的是多数群体、犯罪团伙以及大众等含义,mob rule 似乎出自Thomas Jefferson:“A democracy is nothing more than mob rule, where fifty-one percent of the people may take away the rights of the other forty-nine.”, 可见mob rule指的是“以众欺寡”、“以多压少”。由于该词是贬义,但或许是因某些地域提倡的“少数服从多数”,为避免无知群众混淆,因而确有将词冠翻译为“暴民统治”的译法。不过这个"暴民"的帽子可扣大了。同时注意Jimbo在这里特指random vote,即没有规章可循的随机投票,而且这一概念是出于“I don't speak Chinese, so unfortunately I can't study the situation directly.”,在之前的讨论他还提到(“I trust Wing, as I know him to be a kind and thoughtful person, the chair of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and he also strongly supports Shizhao.” )。原文可参考[[19]]。
  • 事实上,管理员解任投票/Shizhao/第7次是依照WIKI方针的规定按程序进行的投票,不属于random votes。此处Jimbo应该是有误解而说出此言。 --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10:26 (UTC)
不知道他看到被翻译的投票会是什么表情。-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10:32 (UTC)回复
他人的表情是很难推测的。但如果翻译的足够准确,估计有可能会对shizhao、Wing以及现有的管理员们的贡献和水平有了全新的认识吧。--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10:46 (UTC)
我倒有兴趣想知道老大看到你的留言后是什么表情导致和为什么他不想回复你。--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22:44 (UTC)回复
  • 因为从我给他的留言上,他应该知道他的留言己经被别人利用过此一次了。君子不迁怒、不二过,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在未能全面了解情况的时候不宜做评论。正因他不回复,所以我对Jimbo Wales先生愈加敬重。我想,换作我遇到到这一场合,我也是不会做任何回复的,除非我有足够的时间去了解详情。--chehw 2011年7月8日 (五) 14:29 (UTC)
  • 至于他的表情这一问题,呵呵,我可没那么八卦。--chehw 2011年7月8日 (五) 14:29 (UTC)
    • To cobrachen,在WIKI,我们应当是提出中立性观点来反驳另一种观点。虽然该观点不正确,但指出错误之处就可以了,不应对人进行攻击。没有人能保证自己的观点永远是正确呢,通过友好的讨论可以使双方开阔思路、增进认识。不纠结于胜负,注重认识上的提高,这样对双方都会有所助益。 --chehw 2011年7月8日 (五) 14:47 (UTC)回复
我认同某程度上现在的中文维基的确存在着mob rules,不过我想从另外一个方向解读。现在的解任制度只有投票一种方式,要罢免一个管理员,则一定要有50%的支持票。换个角度,只要一个管理员获得50%的支持,他就可以一直当下去。这合理吗?一个只获得50%支持的管理员,适合继续当管理员吗?获得社群的大多数认可,本来是管理员的基本要求,但是现在的投票制度使管理员只要掌握51%的支持,就能漠视那49%的意见。这其实不利于社群达致共识。从这个角度来看,的确是一种mob rules。--121.33.190.167 (留言) 2011年7月12日 (二) 12:27 (UTC)-huangqinfeifei回复
拿投票率来看是否mob rules,那有不少采相对多数决的国家其总统选举都有问题了。例如2004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时,双方得票率刚好差不多就是你提的50%比49%,更别提2000年美国总统选举时实际得票率为48.38%的高尔输给才47.87%的布希了。--114.47.163.174 (留言) 2011年7月12日 (二) 13:03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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