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衛,中國古代官名。

  • 三國曹魏晉朝諸公、侯國所置侍衛官,掌管守衛居宅事。諸王國置典衛,掌王之儀衛、護衛之事。胡三省注《資治通鑑》:「晉制:王國置典書、典祠、典衛、學官令各一人。」南朝宋齊梁陳、北齊都沿襲。北魏只有皇子封國置典衛。北周公府也置典衛。隋代王國、公侯伯子男諸國都置典衛,員額自八人至一人,品級自視正七品至視從八品。唐代時,王國置典衛八人,掌守衛府第、陪從。
  • 清代官名。滿語名法依旦尼哈番。漢譯為「典儀」。為王公府屬官員之一種,掌禮節導引。宣統元年(1909年),避溥儀諱,改司儀長為司禮長,典儀為典衛,公主府同。親王府置六人,世子府五人,郡王府四人,長子府及貝勒貝子、公府均各三人,官品自從四品至從八品不等。固倫公主府長史、一等護衛各一人,二、三等護衛各二人,典衛二人。和碩公主府司禮長一人,二等護衛二人,三等護衛一人,六、七品典衛各一人。

參考文獻

  • 《中國歷史大辭典》
  • 《中國官制大辭典·上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