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卫
典卫,中国古代官名。
- 三国曹魏、晋朝诸公、侯国所置侍卫官,掌管守卫居宅事。诸王国置典卫,掌王之仪卫、护卫之事。胡三省注《资治通鉴》:“晋制:王国置典书、典祠、典卫、学官令各一人。”南朝宋齐梁陈、北齐都沿袭。北魏只有皇子封国置典卫。北周公府也置典卫。隋代王国、公侯伯子男诸国都置典卫,员额自八人至一人,品级自视正七品至视从八品。唐代时,王国置典卫八人,掌守卫府第、陪从。
- 清代官名。满语名法依旦尼哈番。汉译为“典仪”。为王公府属官员之一种,掌礼节导引。宣统元年(1909年),避溥仪讳,改司仪长为司礼长,典仪为典卫,公主府同。亲王府置六人,世子府五人,郡王府四人,长子府及贝勒、贝子、公府均各三人,官品自从四品至从八品不等。固伦公主府长史、一等护卫各一人,二、三等护卫各二人,典卫二人。和硕公主府司礼长一人,二等护卫二人,三等护卫一人,六、七品典卫各一人。
参考文献
- 《中国历史大辞典》
- 《中国官制大辞典·上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