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漢翀峻卿,號存義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應天鄉試舉人,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登甲辰科進士,次年授福清縣知縣[1]。為政公明嚴毅,不畏強御,人稱「凌鐵面」。嘗改龍首橋,建瑞雲塔,士民德之。擢陝西道御史,為中官邢洪辱於朝,給事中郭尚賓等劾之,帝釋洪不問。又為廢將凌應登所毆,洪復曲庇應登。萬曆四十四年二月,會勘凌漢翀、凌應登事,閣臣方從哲、刑部尚書李鋕等疏言漢翀贓私無據,然與應登互認一族,自取訐毆,宜責令解任回籍,以為交遊不慎者之戒。應登挾詐多人,復於朝會之日手擊御史,蹀血禁門,此其無君無法之大者,乞行法司究問如律。有旨:凌漢翀照不謹例冠帶閒住,凌應登姑免死,發雲南瀾滄衛充軍。

參考

  1. ^ 福清市志 第四节 明代县衙. 福州地情網. [2013-08-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