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貞時(?—1620年),中甫泰華直隸應天府句容縣池州府建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孔貞時入句容縣學,二十六年入南京國子監,三十四年(1606年)中丙午科應天府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成癸丑科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起居注[1][2],與弟孔貞運編纂六曹章奏[3],有足兵足餉諸議,時皆服其精當。明光宗明熹宗相繼即位,一時詔令表冊諡議之文,政府多委之貞時,以積勞成疾卒。著有《在魯齋文集》。

家族

孔子第六十三代孫。先祖伯隆公永樂二年定居建德縣,居橫山天井里,數傳至贈閣學永懋公孔承林,生五子。第四子贈閣學北屏公孔宏玠,即孔貞時祖父。孔宏玠第四子敦五公孔聞敕,官鄰水縣主簿,生孔貞時、孔貞運、孔貞會、孔貞得、孔貞定五兄弟。

孔尚豫,吏部尚書鄭三俊之女婿,能文章,熟當世之務,著有《詒書堂類稿》。

參考資料

  • 鄭三俊《翰林檢討泰華孔公神道碑》
  1. ^ 萬曆四十六年四月,以庶吉士孔貞時、劉鍾英為翰林院簡討。
  2. ^ 萬曆四十七年十一月,以翰林院編修李光元、劉鴻訓、楊景辰、簡討王應熊、孔貞時、劉鍾英為起居注。
  3. ^ 泰昌元年十月,以左庶子孫承宗、右中允李光元、翰林院編修劉鴻訓、楊景辰、簡討王應熊、劉鍾英、孔貞時、曾楚卿俱管撰文官誥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