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電業

滿洲電業株式會社(日語:満洲電業株式会社まんしゅうでんぎょうかぶしきがいしゃ),簡稱滿電,是日滿當局設立的實行「統制經營」的特殊會社[1]

滿洲國建立時,跨行業經營的南滿洲鐵道株式會社(簡稱「滿鐵」)是最大的壟斷企業;滿洲國建國後以滿洲重工業開發株式會社(簡稱「滿業」)為中心又建立了一系列國策會社。此外滿洲國還設有滿洲電業株式會社等四十多家特殊會社。滿電為繼滿鐵滿業之後第三大特殊會社。

背景

滿洲的電氣事業始於1890年(光緒16年)11月:隨着北洋水師的創立,清政府在旅順建設大石船塢時,設立了大石船塢的發電站,是為滿洲最早的發電站。日俄戰爭之後,電氣行業迅速發展,寶華電燈公司奉天電燈廠長春電燈廠等紛紛設立。[2]:7

1908年12月,滿鐵改組其運輸部運轉課下屬的電氣系,成立「滿鐵電氣所」。[3]:3

1926年5月,滿鐵因附屬地電氣事業規模的成長,設立了子公司南滿洲電氣株式會社(簡稱「南滿電」),公司總部位於大連,在奉天、長春、安東設立了支店。該公司除了經營滿鐵附屬地的電氣事業,也運營大連、旅順和兩者之間的電氣鐵道、公共汽車。[2]:8

滿電歷史

1932年6月,關東軍特務部[註 1]與滿州國政府簽訂了組建電力統制機構的協議,準備委員會委員長吉田豊彥日語吉田豊彦 (陸軍軍人)陸軍大將(關東軍顧問、陸軍技術本部日語陸軍技術本部長),委員:橫山勇大佐(陸軍省整備局動員課長)、德田順一大佐、杉本正邦中佐、沼田多稼蔵日語沼田多稼蔵中佐(關東軍特務部參謀)、井上作已工兵少佐、糟谷陽二是安正利小池筧久保田忠吉

1933年11月,「滿洲電氣協會」內設的「滿洲電氣委員會」提出把發電統一為50赫茲,哈爾濱、奉天使用6600伏特電壓,其他地區使用3300伏特電壓。[4]

1934年9月,日本當局發布《電力企業大合併綱要》。1934年10月25日,滿洲國實業部長張燕卿簽發實業部指令第666號《滿洲電業株式會社設立許可》和部長任命令。1934年11月1日營口水道電氣株式會社(1906年11月成立)、南滿洲電氣株式會社、北滿洲電氣株式會社(1918年4月收購沙俄資產成立,以上為日方代表)與奉天電燈廠、哈爾濱電業局、新京電燈廠、吉林電燈廠、齊齊哈爾電燈廠、安東電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上為滿洲代表)在長春康德會館合併成立滿洲電業株式會社,資本額9000萬日元,12月1日開始營業。固定資產8320萬日元,發電容量140萬kW,變電設備容量16萬kVA,輸電線路全長100km,配電線路全長223km,電燈154萬盞,從業人員4168人。

1936年日軍在興安盟王爺廟(即今烏蘭浩特)修建發電所,1936年5月從齊齊哈爾發電廠拆來150千瓦發電機組1台,10月建成發電,定名為王爺廟發電所。因機組容量小,「滿洲電業株式會社」於1941年3月從白城—烏蘭浩特架設1條22千伏輸電線路,全長97公里,1942年7月,竣工送電,發電所停運改為變電所。日軍撤軍投降前,將發供電設備全部搗毀。

1936年日滿當局開始在滿洲里扎賚諾爾礦區建設火力發電廠,安裝1000千瓦發電機1台,8噸/時鍋爐2台,1938年5月投產。1938年,從安東市電廠拆遷來1台1000千瓦機組,1939年底投產。同時架設1條扎賚諾爾—滿洲里22千伏輸電線路25公里。1941年又從牡丹江電廠拆遷來2800千瓦機組1台,1942年初投產發電,但因頻率由60赫茲改為50赫茲,實際出力2240千瓦。[5]

1936年8月新設的計劃局,加緊水力資源開發。1937年1月,廢止計劃局,改設調查局。

滿洲產業開發五年計劃背景下,1937年9月制定了「第一個電力開發五年計劃」,「水主火從」建設16個水電站及超高壓輸電線;並改組董事會。社長丁鑑修,副社長山崎元干,常務董事大津留聰、啟彬、石橋米一,董事岡雄一郎、大磯義男、趙壽芳,監事高橋貫一、鍾毓。

1939年8月第七次改組:設置業務室,採用營業部、工務部次長制,採用人事課、用度課課長代理制,設超高壓送電委員會。

1940年5月21日第二次改組董事會,經濟部長韓雲階兼任董事長。1940年12月21日滿洲國公布《滿洲電業株式會社法》(敕令第327號),對水火電實行一元化管理,滿電資本總額3.2億元,滿電從董事制改為理事制,理事長、副理事長由滿洲國政府任免。

1941年1月滿電調整了組織架構。1942年3月滿電再次調整了組織架構。

1944年3月滿電最後一次調整了組織架構。撤銷了經理局、建設局,改設業務局、工務局、南滿建設處。日本戰敗投降時,滿電共1個總局、8個支社、12個支店、14個事務所、82個營業所、從業人員16539人(不含臨時雇員),其中管理人員占40.6%,技術人員和工人占45.4%,勤雜人員占14%;總股本1280萬股,股東17804人。其中日本股東占95%,占資本總額99%。滿電發行企業債約5億日元,持有吉林市滿洲電氣化學工業會社的23.4%。還持有滿洲電力建設、滿洲電機修理、美德電燈泡、滿洲碳工業、滿洲研削材、太湖開發(即「松花湖」的保護和開發)等上下游企業的股份。發電裝機190萬kW,輸電線路17000km,變電設備總容量6000MVA。

滿電組織架構

1934年12月

1944年3月(部分)

  • 業務局:山口本生
  • 總務局:石岡武
  • 設施局:岡雄一郎
  • 企劃室:
  • 監察室
  • 審查室
  • 豐滿建設處
  • 桓仁建設處
  • 新京建設事務所
  • 通化臨時建設事務所
  • 臨時愛宕建設部
  • 新京支社
  • 哈爾濱支社
  • 齊齊哈爾支社
  • 東滿支社
  • 錦州支社
  • 奉天支社
  • 大連支社
  • 東京支社
  • 中滿送電事務所
  • 南滿送電事務所
  • 防衛動員本部
  • 豐滿地區防衛動員本部
  • 技術研究所
  • 東滿防衛動員本部
  • 西滿防衛動員本部
  • 南滿防衛動員本部
  • 濱江防衛動員本部
  • 大連防衛動員本部
  • 私立新京滿電青年學校
  • 私立大連滿電青年學校
  • 私立奉天滿電青年學校
  • 都南寮
  • 滿電新京醫院
  • 學生動員指導本部

衍生事業

1938年5月,日本傀儡政權蒙古聯盟自治政府與滿州電氣株式會社興中公司、東亞電力興業株式會社強行收購了張家口大同厚和豪特(即呼和浩特)、包頭等地區的電燈公司。在張家口組建了蒙疆電業株式會社(簡稱「蒙疆電業」),統管張家口、大同、厚和、包頭一帶的電力企業。[6]

注釋

  1. ^ 特務部的前身是成立於1931年12月的統治部,成立時的職責是指導滿洲事變的行政善後。特務部的工作重點是指導滿洲國的經濟開發計劃

參考文獻

  1. ^ 胡學東;孫瑜:《「滿洲電業株式會社」研究》,哈爾濱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9年,86頁。
  2. ^ 2.0 2.1 田代文幸. 満洲電業株式会社の研究. 1999. doi:10.11501/3154142 (日語). 
  3. ^ 井志忠. “满洲”电业株式会社始末. 外國問題研究. 2011, (2011年第2期) [2023-02-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12). 
  4. ^ 電気周波数統制調査報告書. 満州電気協會満州電気委員會. 1934. doi:10.11501/1915227 (日語). 
  5. ^ 《内蒙古电力电源建设历史概况(三)》,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工业志》. [2022-11-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01). 
  6. ^ 郝子豪:《日偽時期蒙疆電業株式會社的設立及經營活動》,內蒙古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