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海關,為清朝始設負責對外貿易實務的行政官署,前身為市舶司,後為廣州海關。粵海關下轄數十個口岸,是清代前期及中期最大的海上對外貿易通道。由於粵海關的最高長官——粵海關監督通常由內務府戶部中的滿洲官員充當,粵海關又稱戶部分司,因此外商常以閩南語發音的「戶部」(英語:Hoppo,或音譯河泊)代稱。[1]

歷史

背景

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廷攻佔台灣後解除海禁,允許與外國貿易往來,並分別在廣東、福建、浙江和江蘇四個沿海省份設粵海關、閩海關浙海關江海關四大海關,以管理四省對外通商事宜。粵海關於1685年成立,官署設在省城(廣州)天字碼頭,在黃埔村(黃埔洲)設黃埔掛號口和稅。關部行台則設在澳門關前街和關後街之間的地段。

據《粵海關志》與《黃埔掛號口圖》記載,在黃埔口設有黃埔稅館、夷務所、買辦館和永靖營等機構。清政府當時規定:「凡載洋貨入口之外國商船,不得沿江停泊,必須下錨於黃埔。」故粵海關建立後,進廣州貿易的外國商船基本都是經黃埔古港進出。 [參1]

粵海關澳門關部行台設立後,澳門通往廣州的對外貿易運輸從陸路改為水路。為鼓勵外國商船來華進行貿易,粵海關監督赴澳門巡視時,還會親自上船丈量船舶,按地方政府的優惠政策減收貨稅。1849年,澳門總督亞馬留實行擴張殖民政策,拆毀香山縣丞衙署,更率兵推倒懸掛在澳門關部行台前的中國旗桿、遣走海關官員,將關部行台封閉。澳門海關官員被迫遷離,經兩廣總督與行台官員基溥相討,關部行台改設於廣州黃埔辦公。

發展

清廷放寬海禁後,准許外商在指定口岸通商後,逐步建立了一套管理外商來華貿易的制度,主要有公行制度商館制度[參2]。浙江、福建與廣東地區盛行海外貿易,人民時常與日本琉球、東南亞各國及葡萄牙西班牙荷蘭等西洋各國展開貿易。到十八世紀還有英國法國美國,其中英國幾乎獨佔對華貿易。西洋各國與日俱增的需要清朝的絲綢茶葉甘蔗,然而清朝對西洋事物需求不大,使得中國對外貿易呈現大幅出超的情形。大量銀元流入中國,增加貨幣流通量,刺激物價上漲,促進商業繁榮[參2]。在此期間,中國沿海以泉州漳州廈門福州廣州先後崛起,成為貿易大城,操控對外國際貿易[參2]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由於外商頻年不斷的掠奪和違法行為,清廷只保留粵海關提供給「西洋」商人作為通商地點。到十九世紀,英國在印度種植鴉片,並且大量銷往中國。這使得中國對外貿易逆轉為入超。鴉片的問題引爆鴉片戰爭,中國戰敗後門戶大開。[參2]

收入

鴉片戰爭前,粵海常關稅收在全國常關中位居第一,年均90多萬銀兩,到乾嘉之際突破百萬大關。鴉片戰爭後,常關衰落,關稅劇減。咸豐四年至光緒二十六年的稅收,粵海常關的稅銀僅為一口通常時期(乾隆22年-道光20年)的25%左右,而到光緒二十七年,五十里內常關歸併粵海新關管理時,粵海常關稅收則降至21%。

下轄口岸

據《粵海關志》記載,粵海關共下轄包括

澳門總口、烏坎總口、梅蓑總口、海安總口、海口總口共五大總口

佛山口、黃埔口, 虎門口、紫妮口、市橋口、鎮口口、神泉口、甲子口、錫石口、汕尾口、長沙口、析門口、平海口、穩山口、湖東口、墩頭口、庵埠口、雙溪口、溪東口、汕頭口、潮陽口、後溪口、江門口、海門口、達豪口、澄海口、卡路口、南洋口、府館口、東隴口、障林口、黃崗口、烏塘口、北炮台口、對樓小口、水東口、拘州口、芷芍口、暗輔口、兩家灘口、陽江口、東西鄉口、白沙小口、徐博小口、南樵小口、田頭小口、錦囊小口、雷洲口、赤坎口、沙老口、樂民口、山口小口、欽州口、鋪前口、廉州口、青潤口、束會口、禹州口、澹州口、北黎口、陸水口、崖州口等四十三處小口

參考文獻

    參:

  1. ^ 歷經古代“海上絲綢之路”的盛衰——黃埔古港. 高球先生. 2009-02-25 [2016-07-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17). 
  2. ^ 2.0 2.1 2.2 2.3 《中國古代經濟簡史》第六章 〈封建社会明清的经济〉. 復旦大學. 1982年: 第154-第16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