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石(1539年—?),字叔玉,號泰麓,湖廣黃州府麻城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董石
大明徽州府知府
籍貫湖廣黃州府麻城縣
出生己亥四月初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配蔡氏,封孺人
親屬(子)董廷對(光祿署丞)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湖廣鄉試第九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二百三十一名進士[1][2]。戶部觀政,四十五年四月授成都縣知縣,行取,丁憂。五年八月選授山東道御史,六年十月差巡按甘肅,萬曆二年(1574年)正月升浙江僉事,四年三月降崇慶州判官,五年六月升郾城知縣,六年十二月升裕州知州,九年六月升肇慶府同知,丁憂。十五年十一月復除池州府,十六年七月升徽州知府,二十年正月考察,冠帶閑住,回籍卒。

家族

曾祖董毅,知州;祖父董性,知州;父董子竹,母熊氏,封太孺人[3]。弟董碧、董研,俱庠生。

參考文獻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蔡懋昭
(署)
明朝肇慶府同知
萬曆年間
繼任:
方應時
前任:
古之賢
明朝徽州府知府
萬曆十六年-二十年
繼任:
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