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石
董石(1539年—?),字叔玉,號泰麓,湖廣黃州府麻城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董石 | |
---|---|
大明徽州府知府 | |
籍貫 | 湖廣黃州府麻城縣 |
出生 | 己亥四月初八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配蔡氏,封孺人 |
親屬 | (子)董廷對(光祿署丞) |
出身 | |
|
生平
湖廣鄉試第九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二百三十一名進士[1][2]。戶部觀政,四十五年四月授成都縣知縣,行取,丁憂。五年八月選授山東道御史,六年十月差巡按甘肅,萬曆二年(1574年)正月升浙江僉事,四年三月降崇慶州判官,五年六月升郾城知縣,六年十二月升裕州知州,九年六月升肇慶府同知,丁憂。十五年十一月復除池州府,十六年七月升徽州知府,二十年正月考察,冠帶閑住,回籍卒。
家族
參考文獻
-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
官銜 | ||
---|---|---|
前任: 蔡懋昭 (署) |
明朝肇慶府同知 萬曆年間 |
繼任: 方應時 |
前任: 古之賢 |
明朝徽州府知府 萬曆十六年-二十年 |
繼任: 沈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