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城(1537年—?),字惟衛,浙江寧波府鄞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邵城
大明刑部郎中
籍貫浙江寧波府鄞縣
字號字惟衛
出生嘉靖十六年(1537年)九月初五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陳氏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舉人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浙江鄉試第二十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一百五十六名,三甲第一百七十五名進士[1][2]。三年授興化府推官,歷官刑部郎中,以受賄被彈劾免職。

家族

曾祖邵穆;祖父邵采;父邵炳,母袁氏。具慶下[3]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周希旦
明朝興化府推官
1569年—1573年
繼任:
陳濂
仁和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