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瑾昆
生平
陳瑾昆於1908年前往日本留學,就讀於東京帝國大學法律專業,並獲法學士學位。1917年回國,歷任奉天省高等審判所推事、庭長,修訂法律館纂修,大理院推事、庭長,最高法院庭長等。期間還兼職任教於北京大學、朝陽大學、中國大學等校。1929年起專任大學教授,同時兼職律師。1933年曾任南京國民政府司法行政部民事司司長。抗日戰爭期間於1937年參與籌建長沙臨時大學,後前往雲南任教於西南聯合大學。抗戰結束後赴延安,並於1946年在林伯渠介紹下加入中國共產黨。次年出任中共中央法律委員會委員。1948年任華北人民政府委員、華北人民法院院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擔任全國政協委員、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等。1952年任法制委員會法規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次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顧問、中國政治法律學會理事。他曾參與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法律。1959年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