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法章
雷法章(1902年10月7日—1988年8月28日[1]),湖北漢川人,任中華民國內政部常務次長期間見證外蒙古獨立公民投票。[2]
雷法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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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03年 |
逝世 | 1988年8月28日 |
生平
光緒二十八年,出生。
1923年,畢業於華中大學文學院教育系,應聘天津南開學校教務主任。
1932年,應邀赴青島任教育局局長。
1937年,抗戰爆發,隨軍西遷。
1938年,任山東省政府委員。
1940年,兼省政府秘書長、訓練團教育長、民政廳廳長。
1941年,調任農林部政務次長。
1944年,調任內務部常務次長,10月赴外蒙古,見證公投。
1946年,任浙江省政府秘書長。
1948年,調任考試院秘書長。
1949年,南京棄守,輾轉廣州、重慶,抵達台北。
1950年,任銓敘部部長.
1958年,受聘為總統府臨時行政改革委員會委員。
1966年,任新埔工業專科學校(今聖約翰科技大學前身)籌備期間校長。
1988年,因病去世,享壽87歲。
親屬
- 妻子:文萍枝
- 長女:雷愛玲
- 二女:雷愛珞
- 三女
- 四女
- 長子
- 次子
參考文獻
- ^ 聖約翰科技大學-校史室. [2020-10-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29).
- ^ 雷法章-人物 - 台湾大陆同乡会文献数据库. [2020-10-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