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二十世紀影業

由Jimmy-bot在話題提議明確命名常規各項的優先次序上作出的最新留言: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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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紀福斯

美國福克斯電影公司在中國打贏域名官司香港官網20世紀福斯電影的微博時光網 - 二十世紀福斯電影公司,二十世紀福斯大概從2004年開始逐步統一使用「福斯」譯名,相關條目及區域用詞對此應作修正。--Justice305留言2015年3月29日 (日) 14:41 (UTC)回覆

(!)意見:可參照Gundam,官司是法律上的事情,贏了只能說法律上是正確的,沒有任何法律能強制別人必須使用敢達,實際使用中,沒人用=0,中國類似的專利什麼的太多。另,此外本來就上下文自相矛盾。美國福克斯電影公司在中國打贏域名官司(標題) 福斯公司在我國的註冊商標證書證明(內文)。二,FOX能翻譯成福斯 1.所有人名中的FOX都要這麼改麼?2.誰能確認下FOX在大中國區的主管是不是個台灣人?(懷疑是否帶入了自己日常用語的習慣,這太正常不過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5年3月30日 (一) 09:21 (UTC)回覆
@Red16:美國公司在兩岸三地取其一名稱統一也不是第一次,例如台灣本來用「狄斯耐」、大陸「迪斯尼」,後來同香港一樣為「迪士尼」;如果只是主事者習慣,那麼官方微博、電影專門網站以及新聞就不會用「福斯」(可用「二十世紀福斯電影公司」搜尋大陸新聞)了,前述香港官網亦是從「霍士」改為「福斯」表記。另外,Gundam是商品名稱,大陸官方用「敢達」有其背景,並不像福斯涉及正名、名從主人問題。--Justice305留言2015年3月30日 (一) 09:55 (UTC)回覆
大中國區主管是哪裡人應該不是重點,重點是官方是否認可。相同的例子還有「索尼」(港、臺前稱「新力」)。--Iokseng留言2015年3月30日 (一) 10:25 (UTC)回覆
(:)回應:索尼?至今仍然有「新索」不知各位以為那個「新」是指什麼呢?另,百度新聞搜索,關鍵字:二十世紀福斯,自己看結果吧(唉…)
現今有一個辦法,聯絡FOX官方,讓他們 中宣部-新華社 在人民日報這種地方登個正名公告去,搞定官方,下面問題才不大。
不然就像現在這樣,即使你改了,肯定後面編輯戰,現在官媒帶頭還是福克斯
補一句,各位還記得,當年 漢城--首爾 的時候,韓國政府是怎麼幹的吧?比照,那樣就行了(假設下,否則你說吧,一邊是時光、豆瓣、樂視,另外一邊是新華網為首的一干官方,最近幾天的事情知道吧,新華社的上級可以直接讓這些網站關門大吉,如果強制用行政命令,你叫福克斯還就只能叫福克斯,不然不給你許可證如何?別忘了你面對的是一個國家。)
稍微說點實際的,如果更名了,很多手續都要重做,不如去工商總局查查營業登記更名沒?--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5年4月3日 (五) 11:55 (UTC)回覆
這只是一間公司,與「首爾」的更名根本無法相提並論。另,國家會管到一家私人企業的名稱嗎?有這種情形也太可怕了吧……重點還是,這間公司到底有無更名,不然在這裡討論還是不會有任何結論的。--Iokseng留言2015年4月4日 (六) 17:28 (UTC)回覆
這個神奇的天朝還有什麼是不可能的...光更名這一項,就可以吊銷你現在所有的許可證,法人資格主體的名稱都變了。上面有人舉出,法院的公文,注意,是法院的公文,標題福克斯,內文福斯,這算什麼?啊?公文有問題應該去找起草的法院去。
更名/正名可以刊登公告/啟事,豆瓣/時光網?官媒一句頂你一百句。既然更名了,工商/稅務總可以查到?政務公開啊。
用回FOX如何?避免一切任何麻煩,又會有人說必須中文啊,OK,你們去吧。--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5年4月8日 (三) 04:40 (UTC)回覆
@Red16:在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登記名稱是「二十世紀福斯(北京)諮詢有限公司」,中國商標網裡也以「二十世紀福斯」名義申請註冊商標。其實「二十世紀福斯」早在國府時代就使用了,大陸中共建政後既反美帝,當然不會允許美帝片子進來,及至改革開放時,大陸方面已慣稱「福克斯」,因此不單法院,連自己官方微博也是「福克斯」「福斯」兩者並用,現討論福斯公司已逐漸統一名稱,是該名從主人的時候了。--Justice305留言2015年4月8日 (三) 06:12 (UTC)回覆

已依Wikipedia:命名常規#名從主人調整相關條目。--Justice305留言2015年4月8日 (三) 15:35 (UTC)回覆

(-)反對:大陸媒體仍是福克斯,共識尚未達成,先斬後奏的作風我奉陪到底。--7留言2015年4月9日 (四) 07:22 (UTC)回覆
@Jarodalien:原來經12天討論,依Wikipedia:命名常規#名從主人叫先斬後奏?--Justice305留言2015年4月9日 (四) 07:29 (UTC)回覆
上面給出的幾個鏈接,不知有什麼地方可以證明那是「主人」,第一個新聞的標題就是「福克斯」,下面正文中又有「又譯作二十世紀福克斯電影公司」,微博也能做來源,時光網也叫官方,香港明報今年都還在用二十世紀霍士,一來沒有證明就只有這一個主人,二來也沒有證明命名常規中名從主人高於一切,否則美國和美利堅合眾國也有得打了。--7留言2015年4月9日 (四) 07:39 (UTC)回覆
@Jarodalien:麻煩看一下二十世紀福斯的引用來源,就算不信官方微博,裡頭2006年福斯家庭娛樂在大陸設據點新聞照片就使用「二十世紀福斯」名稱,公司登記及註冊商標亦同;此外,香港官網難道比香港明報可信度低嗎?所以才確依Wikipedia:命名常規#名從主人處理,否則你一套、我一套,媒體又一套,那要方針何用?--Justice305留言2015年4月9日 (四) 07:47 (UTC)回覆
這個例子和精靈寶可夢是一樣的,如果神奇寶貝現在還有很多小孩看並用這個名字那可能就要改動默認顯示了,福克斯也是,但是現在主流還是福克斯。--Qa003qa003留言2015年4月13日 (一) 08:50 (UTC)回覆
@Qa003qa003Wikipedia: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可適用常用(主流)譯名的是作品而非公司機構(因為過去大陸代理風氣不盛的權宜作法),個人或公司機構應照Wikipedia:命名常規#名從主人才是。--Justice305留言2015年4月15日 (三) 11:46 (UTC)回覆

可以這樣嗎?

User:Qa003qa003不但移動福斯娛樂集團福斯廣播公司福斯探照燈影業等條目,還故意在重定向頁編輯不讓人移動,之所以用"福斯"其來有據,在兩岸三地公司登記、簽約活動都用"福斯",ex.二十世紀福斯福斯國際電視網,且無其它官方譯名情形下是符合Wikipedia:命名常規#名從主人,有異議可以討論,身為助理編輯能用這種手法妨礙別人編輯嗎?這樣要算WP:RL還是WP:PH?--Justice305留言2015年10月16日 (五) 15:01 (UTC)回覆

故意在重定向頁面編輯是不好的做法。前述用戶User:Qa003qa003福斯娛樂集團福斯廣播公司福斯探照燈影業的移動完成後,分別在原頁面進行了插入「<small>小號文字</small>」、插入「* 無序列表項」、以及清空全部內容的編輯,而後將這些編輯回退。由於移動頁面功能的回退操作在重定向頁面被編輯1次後失效,這導致他的移動操作不能被非管理員回退。三次編輯的具體動作不一致,但性質相同,難以用誤操作來解釋,是否是故意為了妨礙異見編輯者回退其移動操作而進行的,希望User:Qa003qa003能夠出面回答。Bluedeck 2015年10月17日 (六) 14:40 (UTC)回覆
對的就是故意的, 防止他直接移動過去,大量移動這類條目不通過討論直接移動我不認同,你掛移動請求即可不用在這裡JJYY--Qa003qa003留言2015年10月18日 (日) 12:56 (UTC)回覆
可以算作擾亂。--廣雅 范 2015年10月18日 (日) 13:03 (UTC)回覆
閣下一竿子的政策更是擾亂,在百度「福克斯廣播公司 -福斯」和「福斯廣播公司 -福克斯」的結果差距之大,閣下認為母公司那麼用就可以推論子公司也用這種譯名,我十分反對這種用法,在沒有主流中文用命這個方法是不錯的但是FOX電視台的中文結果說明了兩個譯名使用差距之大,即光電視台方面你無權貶低福克斯電視台的等級,因為官方並沒有明確使用什麼中文譯名。此外你也可以看到有媒體是這樣使用的 。--Qa003qa003留言2015年10月18日 (日) 13:07 (UTC)回覆
你強烈提議的使用方法請你對每個條目掛模板討論移動,而不是自己再次移動。--Qa003qa003留言2015年10月18日 (日) 13:11 (UTC)回覆
此外和這家狐狸有關的公司在大陸習慣就是譯名為福克斯,就算你移動也請添加提示內容提及另一種譯名。--Qa003qa003留言2015年10月18日 (日) 13:13 (UTC)回覆
我在二十世紀福斯討論解釋過了,不能光以媒體那一套來決定,否則要是每一家媒體命名不同,要以哪家為準?若拿慣稱來當反對理由,那台灣是不是可以用"新力"來替代"索尼"其它未在臺有業務之公司?既然人家公司命名取向一致,就應以Wikipedia:命名常規#名從主人處理。--Justice305留言2015年10月18日 (日) 14:13 (UTC)回覆
謝謝Q君的說明。Q君認為,一開始的福克斯→福斯的移動就是沒有經過充分討論的不合理移動。而自己在經過足夠的溝通後,仍然認為對方會堅持福斯的命名,所以一定會將自己的移動回退。因而出此下策,通過技術手段,落實自己對於本條目正確名稱的理解,是嗎?Bluedeck 2015年10月18日 (日) 15:42 (UTC)回覆
大陸用福克斯的仍占壓倒性多數,兩者至少應可並存。--7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02:10 (UTC)回覆
商業單位的自我命名應該優先引用名從主人原則來決定主條目名,並將廣為使用原則列為輔助並可在內文敘述常用名為何。因此,應該確定一下該集團或旗下子公司是否有任合一家曾在中國大陸註冊登記其相關商標?註冊時使用的中文譯名為什麼?作為對比,該集團在香港與台灣的分公司都是使用「福斯」的中文註冊名(這份官方文件中有提及「香港商福斯國際電視網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用名),所以如果要移動的條目名是繁體中文,應該使用「福斯」而不是「福克斯」。--泅水大象訐譙☎ 2015年10月19日 (一) 06:29 (UTC)回覆
使用可靠來源應證的常用原則應該優先於名從主人原則才對吧……--KOKUYO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08:37 (UTC)回覆
請見Talk:二十世紀福斯,依常用原則是動漫條目才有的特例,但公司法人並不適用,要慣稱人家啥是個人自由(像我親友還是稱Sony為"新力"),而實際上人家就是用"索尼",不能以常用原則否定公司法人名稱,就像人物條目應以本人名稱而非暱稱或別稱來命名。如果說今天是某集團旗下公司各行其是,究竟要採哪種譯名統合條目尚有討論餘地,然Fox集團沒這種情形。--Justice305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09:06 (UTC)回覆
通用原則是應當是優先的原則,大部分上它會跟名從主人符合,但這並不代表名從主人優先於通用原則。最後照你的推論,聖雄甘地六四事件可以改名了。--KOKUYO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09:07 (UTC)回覆
問題是甘地本人沒有使用中文名稱啊~當然不適用名從主人;至於六四事件是發生事件之稱謂,是無主體名稱之存在,是要如何名從主人?--Justice305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09:34 (UTC)回覆
按照現在的命名常規來看,每個規則都不確定順序的,也就是每個主要判斷標準都是平行,只是最後落實時用來背一背書而已。即使根據命名爭議的處理手法,也符合第三條「命名主人,但各地常用不同時,則使用時間優先」。——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19日 (一) 09:19 (UTC)回覆
注意Wikipedia:命名常規#命名衝突其中條件「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不常用時」才適用,好比假設優步沒有中文官方名稱的話,兩岸三地公司名稱有「宇博」(台)、「霧博」(陸)、「Uber」(港),看哪個時間優先使用或先到先得再行區域用詞轉換。--Justice305留言2015年10月19日 (一) 09:34 (UTC)回覆
時間優先不是以建立實質性條目時的條目名稱優先?這應該是常識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19日 (一) 11:28 (UTC)回覆
(!)意見,這裏其實已經出現了兩個很關鍵的點:
  1. 「福斯」是FOX公司現時所用的中文名稱,而「福克斯」則未曾被FOX用過;
  2. 「福斯」是台灣常用的中文名稱。
(按:「福克斯」和「福斯」在港澳地區都不常用)
那麼根據命名常規:「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只在某一個或多個中文使用地區為常用,而在其它的中文使用地區並不常用時,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確立的名稱,而不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除非可以證明FOX公司自己也有採用「福克斯」,否則條目命名應當使用「福斯」。--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0月19日 (一) 12:13 (UTC)回覆
baidu:
"福斯娱乐集团"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249
"福克斯娱乐集团"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8200

"福斯廣播公司"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250
"福克斯廣播公司"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334

"福斯探照灯影业"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1980
"福克斯探照灯影业"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1990


"20世纪福斯"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11700
"20世纪福克斯"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21500
----------
goog.hk
"福斯娱乐集团"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12000
"福克斯娱乐集团"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2990

"福斯廣播公司"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8140
"福克斯廣播公司"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51800

"福斯探照灯影业"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1100
"福克斯探照灯影业"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2610

"20世纪福斯"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79200
"20世纪福克斯"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323000
於2015年10月20日 (二) 01:43 (UTC),根據GoogleTest的精神,使用百度和g.hk測試了一下,發現大部分的「福克斯」的命名常用度比「福斯」高,除了探照燈(百度認為相當,g.hk後者高於較高於前者)。所以某種程度可以認為兩者相等,或者前者高於後者,我認為除了探照燈可以保留「福斯」的前綴,其他應該根據常用原則和時間優先的考慮,改回「前者」。如果測試不對,可以指出。——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0日 (二) 01:43 (UTC)回覆
測試結果有多少是FOX官方的連結?還有在台灣地區「福克斯」是否遠比「福斯」更常用?上面的結果看不出來。注意一下,只要官方譯名在其中一個地區常用的話,就要優先依「名從主人」原則來處理,即使其他譯名在別的地區比官方譯名常用也不能「先到先得」。--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0月20日 (二) 02:06 (UTC)回覆
"福斯娱乐集团"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3710
"福克斯娱乐集团"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2990

"福斯廣播公司"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8140
"福克斯廣播公司"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51900

"福斯探照灯影业"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1090
"福克斯探照灯影业"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2610

"20世纪福斯" -"福克斯" -site:wikipedia.org
79300
"20世纪福克斯" -"福斯" -site:wikipedia.org
324000
補一個goog.tw的,結論為:除了娛樂集團外,其他反而是「福克斯」常用於「福斯」。首先GoogleTest測試的是就是常用度,是不考究官方的看法(也就是名從主人規則)。而且上面表明,「廣播公司」系列、「20世紀」以「福克斯」常用,符合衝突1,應該移回;「娛樂公司」、「探照燈」是符合衝突2,可以保留移動。——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0日 (二) 02:59 (UTC)回覆
還有注意衝突上一章的差異,保留重定向和在正文描述。——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0日 (二) 03:01 (UTC)回覆
怎麼我都看不出「『廣播公司』系列、『20世紀』以『福克斯』常用」是符合衝突1——即「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且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為常用名稱時,應當使用該名稱」,因為沒找到官方有「福克斯」的譯法,所以至少「福克斯」不符合「名從主人」,衝突1不適用。--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0月20日 (二) 04:01 (UTC)回覆
還有我仔細看了Google的搜尋結果,當中發現不少結果是:(1)簡體一對一轉繁體的頁面、(2)抄襲維基百科的頁面,故此GoogleTest未必能夠作準。--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0月20日 (二) 04:19 (UTC)回覆
那「名從主人」重要,還是「常用原則」重要?我們又不是沒開過不按照官方按常用的先例(口袋妖怪,大陸用字官方是「精靈寶可夢」,但不常用反而名從主人無效),而且對於兩個明明都是地區各常用,就應該遵照創建時間優先,原來用什麼就保持用什麼,除非其前置條件不適合。GoogleTest只考具數量(也就是常用程度),除非質量由於用詞歧義而受影響,至少這裡關鍵用詞已經準確,不會產生詞義差異,用字多對和抄襲並不影響搜索的對常用的判斷。——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0日 (二) 06:18 (UTC)回覆
口袋妖怪的例子是依Wikipedia:命名常規 (日本動漫遊戲條目),適用日本動漫遊戲作品(因為過去大陸代理風氣不盛的權宜作法),不能與公司法人機構類比。--Justice305留言2015年10月20日 (二) 07:22 (UTC)回覆
機械轉換和抄襲絕對會影響搜索的對常用的判斷,某一地區的人不經加工地直接抄另一地區的文,這情況非常泛濫,Google根本也不懂區分,大陸用語出現在台灣網站這一點也不出奇,反之亦然,自然影響對常用度的判斷。--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0月20日 (二) 09:09 (UTC)回覆

條目命名還要考量人家集團公司名稱的一致性,例如鳳凰衛視控股中期報告2013《星球大戰》電影系列在騰訊平台播放簽約公告,集團母公司都用「21世紀福斯」,其旗下子公司還需要爭哪種譯名嗎?--Justice305留言2015年10月20日 (二) 05:05 (UTC)回覆

但為什麼大陸的常用卻是「21世紀福克斯」?——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0日 (二) 06:18 (UTC)回覆
就像我們台灣這邊常用「新力」稱Sony一樣啊~但人家持股或簽約等正式活動就是用「21世紀福斯」--Justice305留言2015年10月20日 (二) 06:24 (UTC)回覆
既然大家沒達成共識,根據衝突方案二,也建議先恢復原有命名。——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5年10月20日 (二) 06:26 (UTC)回覆
都舉出實例以及適用方針,不能只憑認知衝突就驟下沒共識定論。--Justice305留言2015年10月20日 (二) 06:34 (UTC)回覆
對於「名從主人重要,還是常用原則重要?」,關鍵問題不是出在哪個原則重要,而是「福斯」均符合兩個原則,「福克斯」卻祇符合後一個。而引用衝突2的方法,那麼都應該以「福斯」作命名,除非有額外的共識去仿傚口袋妖怪那般忽略規則。--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10月20日 (二) 08:00 (UTC)回覆
贊同電箱君的意見。常用原則雖然是很重要的命名原則,但顯然在遇到公司行號的自稱時,應該調整不同原則間的比重與順位。--泅水大象訐譙☎ 2015年10月20日 (二) 14:49 (UTC)回覆
說了這麼多恢復原狀最省事。--Qa003qa003留言2015年10月21日 (三) 06:29 (UTC)回覆
要說省事,退出中文維基別來編輯就不會多出這麼多事得討論。還好的是,省事從來就不是維基百科的理念……--泅水大象訐譙☎ 2015年10月22日 (四) 05:37 (UTC)回覆
按照大象的邏輯炸掉福克斯更省事什麼都沒有了,然後同理得出毀滅地球更省事,至於這麼說嗎?省事我就說不得啊,要你跑來說要我別玩維基?真佩服你,zhwiki就靠你敢走的人估計有一大批吧233333333。--Qa003qa003留言2015年10月26日 (一) 12:19 (UTC)回覆
(*)提醒:請自重。--Kolyma留言2015年10月27日 (二) 13:00 (UTC)回覆
怎麼?我很克制了,沒爆粗口,用不着你掛個提示顯得你很正確客觀一樣。這是在分散注意力吧,結果就是死纏爛打維持現狀,直接達到移動到台灣使用的譯名目的。--Qa003qa003留言2015年10月28日 (三) 02:52 (UTC)回覆
(*)提醒:請自重。--Gqqnb留言2015年10月29日 (四) 05:14 (UTC)回覆
Cwek提出了一個非常不錯的折中方案,就是恢復,你可以說恢復後每個條目單獨討論,但是沒必要在這裡攻擊我,我再次表達一開我開始這麼做的原因,首先以前移動的討論沒有共識,然後305直接移動大量條目,這種有過討論記錄沒結果的要移動就繼續討論而不是一次性移動,好比南昌站的例子(涉及個人因素不多說),就舉個例子加入某一天默多克突然再次重組公司吧現有的FOX電影電視公司和電視台方面分開那咋辦呢?所以我建議恢復先前狀態,再來討論是否移動,如何移動。--Qa003qa003留言2015年10月26日 (一) 12:24 (UTC)回覆
贊成以上User:Qa003qa003的建議,反正「省事從來就不是維基百科的理念」,所以每一個都要單獨討論一段時間,討論得出共識最好,討論不出,再每個提投票設法取得多數,來達成強迫少數接受的目標。--7留言2015年10月26日 (一) 16:26 (UTC)回覆
7君您的意見跟Qa003qa003完全顛倒,根據該君的觀點,他認為為了省事最好大家都不要廢話,不需討論不需投票,把條目名稱移到Qa003qa003滿意的狀態就是所謂的省事。--泅水大象訐譙☎ 2015年10月28日 (三) 08:15 (UTC)回覆

20世紀福克斯的大陸譯名

為什麼改?Talk:二十世紀福斯#二十世紀福斯這個討論完全看不到共識啊。現在在百度搜「二十世紀福斯」都直接認為你打錯了跳「二十世紀福克斯」的。 --達師 - 334 - 554 2016年6月15日 (三) 12:12 (UTC)回覆

另參照Wikipedia talk:命名常規/存檔11#可以這樣嗎?,福斯對外都用「二十世紀福斯」依Wikipedia:命名常規#名從主人,那是大陸媒體習慣了改不過來。--Justice305留言2016年6月15日 (三) 13:30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二十世紀福斯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8月29日 (三) 23:10 (UTC)回覆

提議明確命名常規各項的優先次序

原標題:想請求管理員澄清
通過:

公示期間無異議;通過。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8日 (二) 10:49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我在此想請求管理員澄清命名常規中的命名原則(包含使用常用名稱)相對於主要命名慣例(包含名從主人)是否具有優先性。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日 (日) 12:06 (UTC)回覆

命名常規中有說道:「在中文維基百科,條目的命名應當遵守以下的主要原則。它們之間有時存在衝突;此時編者需要選擇傾向於其中某些原則,而放棄其他的某些原則。」,使用常用名稱屬於其中一個原則,而名從主人則只是慣例,因此使用常用名稱理應優先於名從主人。而且,名從主人的細項也有提到:「當條目描述的主體事物的擁有者或代表者更改其中文名稱時,如果更名後出現的可靠來源已經普遍使用新的名稱,那麼條目應該更改至新的名稱。」也就是說,如果並沒有出現普遍使用的情況的話,那應該維持使用常用名稱。以上,謝謝。—AT 2019年6月3日 (一) 06:57 (UTC)回覆
@Justice305:有何意見?基於管理員對方針的解釋,以及小範圍共識不能凌駕於大範圍共識(方針),我認為應該恢復為「福斯」一詞加上轉換。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3日 (一) 07:13 (UTC)回覆
大陸香港(官方FB會隨區域轉換,所以用電影文宣),若一家集團上下數年來對外已普遍使用新的名稱,卻因人們習慣而改動,個人認為這樣處理條目會有問題,就以台灣「索尼」使用狀況好了,SONY site:.tw 約有 15,900,000 項結果索尼 site:.tw 約有 4,700,000 項結果新力 site:.tw 約有 972,000 項結果,那台灣這邊也是否要轉換「SONY」?記得香港也是直接用「SONY」居多。另外,命名常規也提到「名從主人」原則僅起參考作用的情況:
  1. 人物:其所工作或隸屬的機構、組織、公司的中文資料中出現他的中文姓名或譯名的,「名從主人」原則僅起參考作用。
  2. 一個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日文、越南文、韓文等中文之外的文字資料出現該事物的日文漢字、越南文漢字和韓文漢字等專有的名稱,「名從主人」原則僅起參考作用,如「阿倍仲麿」等。
第一項特例是適用人物方面,例如伊東豊雄,儘管本人強調,但台灣跟大陸出版書籍仍使用「伊東豐雄」較多。第二項特例指的是非中文漢字情形,已有舉例不贅述。公司組織命名中文名稱顯然不歸這兩項特例之內。--Justice305留言2019年6月3日 (一) 08:53 (UTC)回覆
索尼的情況與FOX不同。索尼是全地區共通的普遍名稱,福斯則似乎只有台灣在用,也不認為名從主人的慣例能夠限制添加地區詞轉換。先前的類似討論也得出了同樣的共識。—AT 2019年6月3日 (一) 09:14 (UTC)回覆
但對FOX來說「福斯」也是全地區共通的普遍名稱,Talk:二十世紀福斯及條目內列舉官方活動,乃至對外文件,兩岸三地皆使用「福斯」。至於Wikipedia:地區詞處理#官方中文名稱處理,是大陸官方譯名vs他國官方譯名的情形,大陸新華社跟別國官方譯名對幹也不是第一天的事,像美方希望用「歐巴馬」,大陸卻堅持要用「奧巴馬」;馬來西亞華語規範理事會希望用「馬哈迪」,大陸堅持用「馬哈蒂爾」,出現兩個官方譯名衝突情形,否則官方譯名理應唯一,而不應出現兩個情形。--Justice305留言2019年6月3日 (一) 09:35 (UTC)回覆
「對FOX來說」與維基沒有關係,維基注重的是大眾,而非單一組織。舉例來說,白俄羅斯的官方中文名稱是「白羅斯」,但是全地區皆不常用,結果條目標題仍然維持原狀,精靈寶可夢的情況也類同。FOX以福斯為官方名稱沒有問題,列出說明就好,但是不應該將非常用名稱強加於其他地區上。更甚的是,現在並非要更改條目標題,只是添加地區詞轉換也不行的話,我認為您是過度解讀名從主人,而忽略了實際情況。—AT 2019年6月3日 (一) 10:04 (UTC)回覆
可看個人處理過條目,官方發布名稱若有區域性,也會尊重並轉換,但FOX事實並非如此,也不像白俄羅斯雷聲大雨點小,個人亦在條目內說明香港、大陸過往名稱,是哪裡過度解讀名從主人,而忽略了實際情況?若只以「維基注重的是大眾,而非單一組織」一刀切下去連SONY也會有問題。--Justice305留言2019年6月3日 (一) 10:24 (UTC)回覆
我想說明的是常用名稱仍然優先於名從主人,FOX沒有按照地區劃分中文名稱,不代表您可以阻止其他用戶添加地區詞轉換,這樣的行為沒有任何方針指引作依據。另外,假設SONY也是這樣,那也不構成合理的抗辯依據,而是應該一併修正。—AT 2019年6月3日 (一) 10:41 (UTC)回覆
方針規範名從主人就是維持條目名稱的情形,若加區域轉換、條目名稱就不是名從主人顯示了。--Justice305留言2019年6月3日 (一) 10:48 (UTC)回覆
名從主人並不是那麼粗暴的,難不成官方中文名是簡體字,所以所有地區都必須簡體?換成繁體就不名從主人啊...沒有這回事的。而且,命名常規本身就是針對條目標題,而不是連各地區的顯示都要管,命名常規亦清楚說明道:「當條目描述的主題在中文世界有多個名稱時,應使用地區詞轉換使得用詞根據用戶設置的轉換模式而變化」。而且,從過往的討論可以得知您這樣的行為並沒有任何共識依據,您應該馬上退回自己的編輯至有轉換版本,直至得出共識為止。—AT 2019年6月3日 (一) 11:03 (UTC)回覆
繁簡轉換是另一方針,怎能跟名從主人混為一談?你所引述的內容Wikipedia:命名常規#各地漢語差異的處理還是會碰上「名從主人」的問題啊~個人在201905,也說明當時討論後修訂版本並非個人所編輯。另外,見Talk:二十世紀福斯,連異議者不再堅持,怎會沒有共識?--Justice305留言2019年6月3日 (一) 11:26 (UTC)回覆
我意思是您繁簡不能接受,但是地區詞卻可以?不矛盾嗎?您現在的說法好像就是官方名稱大於一切,大到可以連實際情況、規定都可以忽略。另外,那一部分是指條目標題,而不是說不給轉換啊。最後,異議者未及回應不等於不再堅持吧,要不我ping他們看看?—AT 2019年6月3日 (一) 11:33 (UTC)回覆
那個討論都擱多久了?三年後最初異議者才回應確認名稱,怎是未及回應?本來不同方針就不能一概而論,拿來做論點不是很奇怪嗎?還有Σανμο充滿挑釁的言語, 原來香港維基人可以允許這種行為?當時討論後修訂的版本你們也不認,名從主人方針特例不適用公司組織也忽略,把一般轉換情形跟名從主人連結,我還有啥好說的?--Justice305留言2019年6月3日 (一) 12:20 (UTC)回覆
異議者不是只有發起人吧?還有好幾位啊。另外,關於繁簡我再說清楚一些。您說連顯示也要名從主人,對吧?所以所有地區都只能使用一個名稱,這樣理解沒有錯吧?假如,有一組織的官方中文名稱包含簡體字,基於您對名從主人的理解,連顯示必須一樣的情況下,所有地區都只能用簡體字,但是您說不能混為一談,也就是說您認為繁簡需要區分開。我的疑問就是為何繁簡要分,而地區詞不用?就像簡體字在台灣並不常用一樣,福斯在其他地區也不常用,前者您說不能混為一談,後者您卻OK,請問這不是自相矛盾嗎?另外,您說S君「充滿挑釁的言語」是指什麼?請明示,亦請停止說「原來香港維基人可以允許這種行為?」這種類同地域歧視的言論。而且,當時我並沒有參與相關討論,也沒有參與該條目的編輯,無從得知您所說的「當時討論後修訂的版本你們也不認」是什麼意思。最後,我再強調名從主人規定從來沒有限制添加地區詞轉換,什麼公司組織特例與此完全沒有任何關係,請停止曲解方針。謝謝。—AT 2019年6月3日 (一) 12:40 (UTC)回覆
[6][7][8][9],自己看。--Justice305留言2019年6月3日 (一) 12:56 (UTC)回覆
如果您覺得他語氣不好的話,請直接跟他說。況且就算真的如此,也不代表您的編輯沒有問題,而繞過共識的恐怕是您本人。—AT 2019年6月3日 (一) 13:04 (UTC)回覆
現行條文
命名原則和慣例

本節描述對於條目命名的原則和主要慣例,以及遇慣例間衝突、各地用字、用語不同時的處理原則。

提議條文
命名原則和慣例

本節描述對於條目命名的原則和主要慣例,以及遇慣例間衝突、各地用字、用語不同時的處理原則。

除非專題另有規定,否則條目命名當符合所有技術要求,及盡量符合所有命名原則;命名原則優先於主要命名慣例,條目命名符合愈多命名原則愈好。各地有不同譯名者則以上述基礎以先到先得處理。條目命名的地區詞轉換亦按以上方法處理(按地區詞所屬地域,如適用)。

以上。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4日 (二) 05:37 (UTC)回覆
修訂於2019年6月6日 (四) 23:50 (UTC)。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6日 (四) 23:50 (UTC)回覆

(+)贊成心平星辰留言2019年6月12日 (三) 04:0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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