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存檔/2024年12月
ZhaoFJx的最新留言:14 天前
本頁是以往討論的存檔。請勿編輯本頁。若您想發起新討論或重啟現有討論,請在當前討論頁進行。 |
Xiiaowu97
- Xiiaowu97(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李梓嘉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起因是我在該名羽球運動員的對賽紀錄中於諶龍後面加(退役),這是大部份羽球運動員條目裡對賽紀錄段落對於已退役的對手的普遍做法,卻被該編輯者回退,經查詢此條目編輯紀錄,該編輯者經常回退其他用戶做的有意義編輯(如更新世界排名、勝負次數、補充對賽紀錄等),頻繁且無理由的回退行為已經阻礙該詞條所表現之數據的更新,希望能夠及時遏止。
- 發現人:兩金勘吉(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05:44 (UTC)
- @兩金勘吉:
- Benho7599 三民主義好 2024年12月5日 (四) 06:07 (UTC)
- 不當撤回如下[1][2][3]
- 另該編輯已提供來源,謝謝提醒--兩金勘吉(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06:25 (UTC)
- 看見這種指控真的無言,說真的我也不明白註明退役與未退役的用意在哪?難道註明了這些H2H會增加多一勝還是多一負。還要花時間去更新那些帶有H2H羽毛球選手的對手哪些退役了哪些未退役。當然有人肯用心花時間去做更新這些動作我無話可說但近年看過嘗試編輯然後留下一堆爛攤子的人太多了。
- 另外,對於你說我不當撤回的指控。
- 第一,請你看清楚他們所謂的「更新排名」僅僅是改了排名的「號碼」和「日期」然而參考資料的網址鏈接還是舊日期舊排名的,請問我做出撤回有什麼不當嗎?如果更新更不完整,麻煩你還是別更了吧。
- 第二,對於更新H2H對賽紀錄,我的做法是連同信息框的「職業戰績」一起更新的。不然上文和下文不符也很不對吧?--Xiiaowu97(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2:30 (UTC)
- 再補充一點,李梓嘉的H2H記錄中的桃田賢斗也退役了,怎麼不見你加上「退役」兩個字呢?別做事只做一半啊?--Xiiaowu97(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2:42 (UTC)
- 處理:
Shizuku2048
- Shizuku2048(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加賀號護衛艦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出雲級直升機護衛艦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Template:現役航空母艦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出雲號護衛艦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Shizuku2048似乎認為出雲級直升機護衛艦屬於航母,因此反覆修改相關頁面,錯誤編輯在被撤銷並說明原因後,仍將相關艦船反覆添加至航母列表里。但無論是日本自衛隊所言,還是從該艦級的作用,還是從國際共識,還是wiki頁面,出雲級直升機護衛艦都顯然不是航母。
- 發現人:可謂不低(留言) 2024年11月28日 (四) 11:34 (UTC)
- 出雲級艦艇在近年來已經經過多次航母化改造 已經可以起落部分小型固定翼飛機 而且就名稱而言日本自民黨自身也提出過「防禦型空母」之類的名稱 只是礙於日本受戰後國際法規定最終未能採納 從功能上來講其已然成為輕型航空母艦 因此我認為其事實上擁有航母功能 應當被列入 不過可以通過注釋的方式表明其名義上並非航母--Shizuku2048(留言) 2024年11月28日 (四) 13:20 (UTC)
- 如果出雲級算航母的話,那黃蜂級兩棲攻擊艦和美利堅級兩棲攻擊艦算不算?這倆4萬餘噸,也可以起降固定翼噴氣式飛機如AV-8B獵鷹II攻擊機或F-35B
- 可謂不低(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11 (UTC)
- https://en.wikipedia.org/wiki/JS_Izumo JS Izumo (DDH-183) is a helicopter carrier which, as of 2022, is being converted into a light aircraft carrier. wiki頁面指出出雲級直升機護衛艦是航母--Ghostingb(留言) 2024年11月28日 (四) 15:36 (UTC)
- wiki頁面明明說的是「is being converted into a light aircraft carrier」,幫你翻譯一下「正在被改裝為輕型航空母艦」
- 可謂不低(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20 (UTC)
- 你為什麼故意miss掉前面那句「JS Izumo(DDH-183) is a helicopter carrier」呢?--Ghostingb(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9:16 (UTC)
- 我認為航空母艦是航空母艦,直升機航空母艦不是航空母艦。
- 換句話說,Template:現役航空母艦里應該把所有具有飛機起降功能的艦船包括起來嗎?
- 可謂不低(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9:31 (UTC)
- "以能搭載、操作與整備飛機之特點來說,亦有其他軍艦在廣義上被歸類為航空母艦的一種,如「兩棲攻擊艦」與「直昇機航空母艦」兩者。"[4] So 直升機航空母艦是航母的一種。--Ghostingb(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9:42 (UTC)
- 那能搭載、操作與整備飛機的大和號也一定是航母,艦載機足足帶了7架
- 可謂不低(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10:15 (UTC)
- 航空母艦(常簡稱為航母、航艦、空母,美規常用代號為CV+其他字母以分類)是一種以搭載艦載機為主要武器的軍艦。
- 告訴我yamato 的主武器是什麼?Izumo的主武器是什麼?美軍的LHD 主武器是什麼?huh
- 題外話你真的很像軍盲......--Ghostingb(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10:39 (UTC)
- 那好,請問075型兩棲攻擊艦、黃蜂級兩棲攻擊艦和美利堅級兩棲突擊艦是否應該放入Template:現役航空母艦里?
- 可謂不低(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11:24 (UTC)
- "以能搭載、操作與整備飛機之特點來說,亦有其他軍艦在廣義上被歸類為航空母艦的一種,如「兩棲攻擊艦」與「直昇機航空母艦」兩者。"[4] So 直升機航空母艦是航母的一種。--Ghostingb(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9:42 (UTC)
- 你為什麼故意miss掉前面那句「JS Izumo(DDH-183) is a helicopter carrier」呢?--Ghostingb(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9:16 (UTC)
- 此外,該艦的艦載機是F35B SVTOL戰鬥機和直升機, 雖然名義是 "Multi Functional Destroyer", 但實際是小型CV--Ghostingb(留言) 2024年11月28日 (四) 15:49 (UTC)
- 還是那個問題,能起降F-35B的黃蜂級兩棲攻擊艦和美利堅級兩棲攻擊艦算不算航母?
- 可謂不低(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27 (UTC)
- 功能上是,只是official classification是LHD--Ghostingb(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9:13 (UTC)
- 補充一下修改歷史:
- https://w.wiki/CEZR
- https://w.wiki/CEZf
- https://w.wiki/CEZg
- https://w.wiki/CEZi
- https://w.wiki/CEZj
- https://w.wiki/CEZm
- https://w.wiki/CEZo
- https://w.wiki/CEZp
- 其中在Template:現役航空母艦中反覆添加3次後被不同的人撤銷--可謂不低(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7:08 (UTC)
- 不好意思打個岔,請看WP:循環引用,目前看下來兩位討論的基礎幾乎都在是英文維基說的,請問航母的分類或級別等等標準,有維基百科以外來源作為基礎論證嗎?--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16:28 (UTC)
- An aircraft carrier is a ship that acts as a floating air base, nowadays featuring a full length 『flight deck』, equipped with various devices to aid both take-off and landing. Some also feature equipment for the stowage, maintenance deployment and recovery of aircraft and other equipment.[5]
- From BAE system, 專業軍工廠商--Ghostingb(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16:37 (UTC)
- Base on this由於爭議本身的出雲級有"full length flight deck"、大型機庫等航母設備,出雲級實際是CV--Ghostingb(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16:43 (UTC)
- 事實上這個來源也列舉了部分功能是航母的艦船(兩棲攻擊艦之類的),但也小字註明了「這裡列出的某些類型並沒有被某些來源嚴格定義為航空母艦。」,我始終想要解決的問題是到底什麼樣的航母能放到Template:現役航空母艦里。
- 官方分類不是航母的航母(075型兩棲攻擊艦、黃蜂級兩棲攻擊艦和美利堅級兩棲突擊艦),其排水量和艦載機搭載量都明顯大於出雲級直升機護衛艦,你卻說「功能上是,只是official classification是LHD」從而避而不談為什麼不把它們加入Template:現役航空母艦。
- 然而官方分類是直升機驅逐艦[6]的出雲級護衛艦,其性能甚至遠不如別家不是航母的航母,卻要將其加入Template:現役航空母艦。
- 我不知道你為何要將雙重標準執行的如此透徹。
- 可謂不低(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04:37 (UTC)
- Base on this由於爭議本身的出雲級有"full length flight deck"、大型機庫等航母設備,出雲級實際是CV--Ghostingb(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16:43 (UTC)
- 部分文獻稱出云為「准航母」。條目斷言請基於來源。現役航空母艦模板標題所指向的列表「為現役航空母艦及兩棲攻擊艦列表」。模板可能需思考定位,收錄避免原創研究,可以加腳註、符號來標記直升機航母、准航母等定義。
- 「航母梦 大国重器深蓝止戈. 長沙: 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 : 32. ISBN 978-7-5710-0914-4.」介紹兩棲攻擊艦是輕型航母的近親;[7][8]。有來源之觀點稱日向(「《新俄軍觀察》 2015」-日本海上自衛隊最現代化的水面艦艇為2艘「日向」級直升機驅逐艦,該級艦實際上已經屬於輕型航母)、出雲([9][10])為準航母,可考慮寫入正文而不改定義。「為什麼不把它們加入」是否能用比重解釋,既該國已有足夠數量的真航母,那麼准航母在導航模板中省略不表,不受關注。--YFdyh000(留言) 2024年11月30日 (六) 21:05 (UTC)
- 我大概填了一些,不知這樣如何?可謂不低(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13:29 (UTC)
- 不要用顏色標註,點過的鏈接不一樣,色弱或黑白模式下看不出。如前所述,美國的,是否適合在列表而非導航列表中表示,標題是「現役航空母艦」。符號例如模板:澳門已消失建制,未找到更好示例,也可用上標數字如1。--YFdyh000(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15:09 (UTC)
- 我大概填了一些,不知這樣如何?可謂不低(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13:29 (UTC)
- 不好意思打個岔,請看WP:循環引用,目前看下來兩位討論的基礎幾乎都在是英文維基說的,請問航母的分類或級別等等標準,有維基百科以外來源作為基礎論證嗎?--提斯切里(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16:28 (UTC)
- 我認為還是歸類為兩棲攻擊艦,雖然進行過垂直戰機起降改造(aka,「航母化」 ),如果真的認定為航母的話,那五常之一是不是也該行使其監督的權利? 另如果這樣的話,有彈射器、阻攔索的076算航母?——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5日 (四) 07:30 (UTC)
- 我也撤銷過相關編輯。 囧rz……我的意見類似上:只有官方定船級認定為航母的,才算正規的航母。現役航空母艦列表包含了部分兩棲攻擊艦,也是考慮到現在垂直起降「艦載機」(J-35等)使得部分兩棲攻擊艦有能力部署固定翼機,具有類似能力的「航母」的性質,所以才被順帶納入。如果出雲級改造後直接認定航母,那帶「定翼機起降方式」的一票兩棲攻擊艦是不是也應該這樣認定?——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5日 (四) 07:40 (UTC)
- 出雲級艦艇在近年來已經經過多次航母化改造 已經可以起落部分小型固定翼飛機 而且就名稱而言日本自民黨自身也提出過「防禦型空母」之類的名稱 只是礙於日本受戰後國際法規定最終未能採納 從功能上來講其已然成為輕型航空母艦 因此我認為其事實上擁有航母功能 應當被列入 不過可以通過注釋的方式表明其名義上並非航母--Shizuku2048(留言) 2024年11月28日 (四) 13:20 (UTC)
- 處理:
- 看來未先在討論頁溝通?-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1月28日 (四) 14:40 (UTC)
- 有相當多的相關頁面被修改了,有的被人撤銷了,有的沒有,查看編輯歷史,已經被反覆拉扯很多次了,討論頁只是討論條目相關,但這事受影響的頁面太多了。
- 可謂不低(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6:23 (UTC)
神秘悟飯、Kethyga
- 神秘悟飯(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男人們的大和號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多次將使用繁體書寫的中國大陸標題移動到港台地區標題。(繁簡≠地區詞轉換)
- 發現人:Kethyga(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0:05 (UTC)
- 請閲讀Help:中文維基百科的繁簡、地區詞處理#編輯一般文章時的注意事項:「避免繁簡混雜,避免以繁體書寫簡體地區特有字詞/以簡體書寫繁體地區特有字詞」。這種偽地區詞的存在往往妨礙真正地區詞的轉換,還嫌公共轉換組類似
- Item('laptop/notebook computer', 'zh-cn:笔记本电脑; zh-tw:筆記型電腦; zh-hk:手提電腦; zh-sg:手提电脑; zh-my:手提电脑;'),
- Item('laptop/notebook computer', '笔记型电脑=>zh-cn:笔记本电脑; 笔记型电脑=>zh-sg:手提电脑; 笔记型电脑=>zh-my:手提电脑; 笔记型电脑=>zh-hk:手提電腦; 笔记型电脑=>zh-mo:手提電腦;'),
- Item('laptop/notebook computer', '筆記本電腦=>zh-tw:筆記型電腦; 筆記本電腦=>zh-hk:手提電腦; 筆記本電腦=>zh-mo:手提電腦;'),
- Item('laptop/notebook computer', '笔电=>zh-sg:手提电脑; 笔电=>zh-my:手提电脑; 笔电=>zh-hk:手提電腦; 笔电=>zh-mo:手提電腦;'),
- Item('laptop/notebook computer', '筆電=>zh-sg:手提电脑; 筆電=>zh-my:手提电脑; 筆電=>zh-hk:手提電腦; 筆電=>zh-mo:手提電腦;'),
- Item('laptop/notebook computer', '膝上型电脑=>zh-cn:笔记本电脑; 膝上型电脑=>zh-sg:手提电脑; 膝上型电脑=>zh-my:手提电脑; 膝上型电脑=>zh-tw:筆記型電腦;'),
- Item('laptop/notebook computer', '膝上型電腦=>zh-cn:笔记本电脑; 膝上型電腦=>zh-sg:手提电脑; 膝上型電腦=>zh-my:手提电脑; 膝上型電腦=>zh-tw:筆記型電腦;'),
- 的繁瑣轉換不夠多嗎?此外,未見此前溝通,提報多餘。--— Gohan 2024年12月7日 (六) 10:16 (UTC)
- Wikipedia:破壞#繁簡、異體及地區用詞破壞「無正當理由下手動將頁面源代碼中的繁簡或異體字替換為另一變體,或僅為更改繁簡、異體或地區詞而移動標題頁面標題」。--Kethyga(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3:54 (UTC)
- 未曾聽聞、亦無理由相信社群認同「繁體地區(特有)詞的簡體字形」/「簡體地區(特有)詞的繁體字形」屬於「地區詞」的應有實例。如同雖然此條款指「無正當理由下」「僅為變更」「異體」移動為破壞,但是「WP:異體字」也説明可以變更異體字的情形;而雖然此條款指「無正當理由下」「僅為變更」「地區詞」移動為破壞,H:AC#編輯一般文章時的注意事項也説明「避免以繁體書寫簡體地區特有字詞/以簡體書寫繁體地區特有字詞」。因此我的有關移動有正當理由,亦絕非「僅為變更」地區詞,全然不符有關破壞條文。同類移動甚多,經由討論頁者就有“宿務”→“宿霧”、“马木留克”→“马穆鲁克”、“聖女的救濟”→“聖女的救贖”、“麥卡·門羅”→“麦卡·门罗”、“艾丽·高登”→“艾麗·高登”、“直線電動機”→“直线电动机”以及你所提出的“Category:葛莱美奖获得者”→“Category:格莱美奖获得者”等等,不乏近例,前列多數移動更是分別由不同(時任)管理員執行。你要推翻全部此類移動嗎?— Gohan 2024年12月9日 (一) 05:02 (UTC)
- Wikipedia:破壞#繁簡、異體及地區用詞破壞「無正當理由下手動將頁面源代碼中的繁簡或異體字替換為另一變體,或僅為更改繁簡、異體或地區詞而移動標題頁面標題」。--Kethyga(留言) 2024年12月7日 (六) 13:54 (UTC)
- 處理:
- Kethyga(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在同一問題揮舞雙重標準:提議改繁體地區(特有)詞的簡體字形爲簡體地區(特有)詞的簡體字形(「Category:葛莱美奖获得者」→「Category:格莱美奖获得者」),卻不容許他人更正同類繁簡與地區詞錯位的字形。如此截然相反的兩種舉動發生在近約半年內,顯然對於一個資深用戶並非「認知轉變」等合理因由所能解釋。此外,提報之前未對有關問題作出任何溝通或提醒。
- 發現人:— Gohan 2024年12月9日 (一) 05:02 (UTC)
- ①Module:CGroup/Entertainer中laureate一詞,簡體用「获得者」(或「獲獎者」),繁體用「得主」,上述分類也非簡單繁體地區常用詞的簡體,而是用詞存在一定混用;②「格莱美奖」和「葛莱美奖」存在全域轉換,便於簡單修復地區詞轉換,提出編輯請後求由管理員協助。③上級分類是「格莱美奖」,統一名稱。④此外分類命名空間與主條目命名空間不同,在主條目/main空間中分類無法轉換。以黛安娜·羅斯為例,分類Category:葛萊美終身成就獎獲得者,雖然音樂轉換組中已經存在轉換,但是仍然顯示為「葛萊美終身成就獎獲得者」(zh-cn),而格莱美奖获得者可以自動轉換成「葛萊美獎得主」(zh-tw)。在主條目空間中,Noteta的zh部分,無論編輯用哪個用詞都不會影響zh-cn/zh-tw/zh-hk的用詞,主條目僅僅移動地區用詞和繁簡、異體並未帶來內容實質性的改善。--Kethyga(留言) 2024年12月9日 (一) 05:11 (UTC)
- 處理:
- 個人意見,認為應當允許(或至少容忍)此種轉換。當然,這其實是上層政策理解問題,而不應成為若干編者個人爭端,本人希望可以經由適當規則修訂解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2月11日 (三) 12:59 (UTC)
Earlgogo
- Earlgogo(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參見該用戶貢獻歷史,疑似違反WP:COIN方針。
- 提報人: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4:38 (UTC)
- 處理:似警告無後續。-千村狐兔(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01:26 (UTC)
後藤喵
- 後藤喵(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疑似純AI用戶。
- 提報人: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2月16日 (一) 19:34 (UTC)
- So I don't understand how I became an AI user. Can you give me a reasonable explanation? Also, sir, I can only write those things, and the same format does not mean that I am AI.
- 所以我不明白,我怎麼成為了AI用戶,可以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嗎,還有就是我只能寫出那些東西,而且格式一樣不代表我是AI--後藤(留言) 2024年12月16日 (一) 19:56 (UTC)
- 你的編輯歷史(special:diff/85333651、special:diff/85333628以及[[11]])有較為明顯的AI語氣,如閣下可證明上述編輯均非AI寫作則最佳。--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01:58 (UTC)
- 我成人機了666--後藤(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3:58 (UTC)
- 我從來沒有使用過,而且閣下您是怎麼看出來我寫的語氣像AI,這個是我不明白的,請閣下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後藤(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4:04 (UTC)
- 你的編輯歷史(special:diff/85333651、special:diff/85333628以及[[11]])有較為明顯的AI語氣,如閣下可證明上述編輯均非AI寫作則最佳。--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01:58 (UTC)
- 同上,其實我會建議提交至WP:ANM並通知他參加討論,因為這裡是用來「提報發生中的編輯戰」的。--Allervous迷い星のように叫ぼう 2024年12月17日 (二) 04:58 (UTC)
- 這裡不是正在發生的編輯戰嗎--後藤(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4:21 (UTC)
- @AT真的真的抱歉(因為您是我唯一知道還在線的管理員所以都來問你)您給看,我自己寫的東西他們告訴我是AI我一直在否認,我並沒有使用AI我只不過是把我知道的寫上,我的許多作品基本都是這個格式他們一次性找出來,說我疑似Ai,我不知道怎麼去解釋,請您給我一個答覆,謝謝--後藤(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11 (UTC)
- 寫一篇像樣的條目?--AT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21 (UTC)
- 您可以看"殖民地戰爭"整個都是我一個人手工翻譯完成--後藤(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25 (UTC)
- 我對比了一下,基本上就是基於Google翻譯機翻再稍作修改而已,也不見得您可以在如此短的時間內翻譯那麼多的內容。--AT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34 (UTC)
- 刪了吧--後藤(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38 (UTC)
- 恩也見的你們可以發現這時谷歌翻譯,那我問你,我這幾篇關於搖滾的樂隊是怎麼回事,還有,我去哪裡找到Ai去幫我寫這些--後藤(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47 (UTC)
- 當時是你整篇條目都沒參考來源,外加提刪之後你自己說要刪掉的啊。--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9:25 (UTC)
- 我也沒啊,那是以前--後藤(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9:28 (UTC)
- 並且這個是在我編輯上一次後你們收我是Ai所以我才更改--後藤(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9:29 (UTC)
- 我怎麼去找參考來源,我聽到朋友推薦的,我也跟着聽,然後來了解了一點,也是在抖音上面看的,我自己就知道這些,我在總不能吧抖音搬過來吧--後藤(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9:32 (UTC)??1
- 你連參考來源都找不到還寫什麼條目⋯⋯--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9:36 (UTC)
- 我都說了,我是在抖音上找到的,你要這麼說我真找到給你看行不行???
- (我現在有點火大閣下一會在聯繫我)--後藤(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9:38 (UTC)
- 行,我馬上去找證明--後藤(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20:06 (UTC)
- 你連參考來源都找不到還寫什麼條目⋯⋯--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9:36 (UTC)
- 當時是你整篇條目都沒參考來源,外加提刪之後你自己說要刪掉的啊。--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9:25 (UTC)
- 我對比了一下,基本上就是基於Google翻譯機翻再稍作修改而已,也不見得您可以在如此短的時間內翻譯那麼多的內容。--AT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34 (UTC)
- 您可以看"殖民地戰爭"整個都是我一個人手工翻譯完成--後藤(留言)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25 (UTC)
- 寫一篇像樣的條目?--AT 2024年12月17日 (二) 18:21 (UTC)
- 處理:
Commayy
後藤喵
自由雨日、ZhaoFJx
- 自由雨日(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ZhaoFJx(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用戶就{{移動至}}模板中
sign=
後填寫內容產生爭議。自由雨日主張應給出移動的差異鏈接,並直接附上補模板者的簽名;ZhaoFJx主張應只放上移動者的簽名。不正確(由於我的解釋已被排到很下方,為了防止其他用戶先入為主,且留言者表示不反對我「修改」,我不得不高亮這句不正確的描述。——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7:07 (UTC))已回應(我對該疑慮做出了全面回應,並表示歡迎直接上手修改,但其執拗拒絕編輯他人留言,反而橫劈留言重複提出已經解決的問題。——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2:18 (UTC))可在此頁面歷史記錄與Wikipedia_talk:管理員布告板/編輯爭議#執行人內容處查看二者討論。 - 發現人: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17 (UTC)
- 這根本就不應提報。這裡是用來封禁用戶用的,而不是討論具體編輯爭議用的。應繼續在討論頁討論。--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18 (UTC)
- 有道理……不過如果你參看頁面存檔,有些舉報也沒有涉及到編輯戰。我們可以繼續去討論頁討論這件事情。——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26 (UTC)
- 那是錯誤舉報。--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27 (UTC)
- 有道理……不過如果你參看頁面存檔,有些舉報也沒有涉及到編輯戰。我們可以繼續去討論頁討論這件事情。——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26 (UTC)
- 而且我已經按你的意見做出了改善,你又一次回退,我實在看不懂。現在的版本已經不是我(乃至任何人)主張的版本,所以顯示為現版本並沒有任何意義。--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20 (UTC)
- 您所主張的版本並未獲得任何人的支持。我希望在我們雙方取得共識前保留模板最初的外觀——即您的版本,而非倉促作出的更新。是故修改為您的最初版本。——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30 (UTC)
- 然而這已經並不是我的版本!!!--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33 (UTC)
- 我保留到了Special:PermaLink/85463918,也就是我編輯前的版本,也就是您的修訂版本。——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36 (UTC)
- 然而我已經不再主張這個版本,強行保留這個版本根本沒有任何意義。--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37 (UTC)
- (~)補充:屬於為了突出對方做法的缺點的GAME行為。--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3 (UTC)
- 思考...首先,如果您這是承認最初版本有缺點,那就沒有意義繼續討論了;其次,反對您的聲稱。——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9 (UTC)
- 是啊,最初版本有缺點,所以我按你的意見改善了啊。你為啥又回退回去???--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50 (UTC)
- 思考...首先,如果您這是承認最初版本有缺點,那就沒有意義繼續討論了;其次,反對您的聲稱。——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9 (UTC)
- 保留至最初版本是為提供參考,且新版本的提出並未獲得雙方的一致同意,是單方意志的延伸。——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5 (UTC)
- 然而最初版本更未獲你所謂的「一致同意」,且新版本就是根據你的意見而改善,說成「單方意志的延伸」顯然不實。--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6 (UTC)
- (!)意見 正因如此,所以我們才需要開啟新討論,並暫時停止用編輯摘要吵架。我也聲明了(空編輯)謝謝您的意見。……況且我未指控您回退超過三次,而是建議我們暫時停止編輯,以免違反3RR,然您繼續做出了撤銷操作。然而您繼續回退到最初版本,我雖然注意到了這個情況,但為了達成一致,暫時沒有作出進一步行動,而是邀請您在討論頁討論。——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55 (UTC)
- 你在說什麼???這是最開始的事情。我說的是,在這之後,我們討論了,然後我根據討論內容又改善了。結果改善之後你又回退到了過去我已經不再主張的版本!!!--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56 (UTC)
- 您有在聽嗎?我們並沒有對您的改善方案討論一致,我建議我們繼續討論,或者走RFC等,然您直接提交了一份改善方案,全然不顧其可能並沒有讓所有人滿意!我還建議我們直接全刪掉,只留執行人簽名,但因為沒有充分討論,所以才沒有實施。相比之下,可見一斑。——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09 (UTC)
- 當然聽了啊。我修改的版本雖然並未全盤採納你的建議,但顯然是折衷的方案。我當然不會為了讓您滿意而全盤放棄我的主張,但在折衷之後您又退回未折衷的版本,這一操作顯然毫無道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11 (UTC)
- 讓我看看折中的意思,「把不同的意見調和起來,使適中。」您是妥協了,但妥協的方向完全不對啊喂。就好比甜鹹豆腐腦爭論,您妥協了,往咸豆腐腦里加了一把白糖,說自己折中了。然而這完全不是甜豆腐腦愛好者所看到的。您受氣也不討好。——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16 (UTC)
- 然而我的妥協並不是機械性地甜鹹混合,而是一一回應了你的具體問題。你卻沒有對我的回應做出有效回應,而是莫名直接回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20 (UTC)
- 恐怕您並沒有一一回應我的具體問題,我所提出的若干問題並沒有在新倉促更改中得到改善。況且我也並沒有莫名回退……——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30 (UTC)
- 你這句回復我前面已經回應了。我不可能為了你提的問題而全盤放棄我的想法,且我的編輯即便沒有完全按照你的想法,也顯然是相比原版本有改善,仍然回退(甚至是回退至我過去版本)顯然屬於GAME行為。--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34 (UTC)
- 您的改善操作是在我希望通過另一種方式獲得共識後作出的。最終方案應該我們都贊成才應放上,我也沒有要求您全盤放棄您的想法啊?——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38 (UTC)
- 然而很明顯,我的改善方案部分解決了你提出的問題,所以相比原版你不可能更不贊成新版本,而我已經完全放棄原版本。所以回退顯然是不合理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39 (UTC)
- 改善未獲充分討論且未解決全部問題,那麼保留至初始版本便於繼續討論並無不合理之處。反之事前直接倉促更新,恐造成誤解和更多爭議。——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46 (UTC)
- 將「採納對方的意見,相比舊版本做出改善」說成是「
恐造成誤解和更多爭議
」,我實在無法理解你的邏輯。--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48 (UTC)- 您有在聽嗎?改善未獲充分討論且未解決全部問題→並無不合理之處,直接倉促更新→誤解和更多爭議。——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1:31 (UTC)
- 所以請你尊重原作者的意願行嗎?否則我不排除提報至ANM。--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4:00 (UTC)
- 有道理……或可邀請原執行人@Talimu0518表達其想法,尊重原作者的意願。——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7:43 (UTC)
- 這是我補的模板!!!!!!--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7:54 (UTC)
- 首先,請不要大吼大叫。其次,您這是聲明所有權;最後,原執行者確實是Talimu0518,刊於歷史記錄頁。——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7:56 (UTC)
- 但是那邊模板確實是他補的欸,我沒啥意見,你們內部慢慢消化()--Talimu0518(留言) 2024年12月29日 (日) 17:59 (UTC)
- 首先,請不要大吼大叫。其次,您這是聲明所有權;最後,原執行者確實是Talimu0518,刊於歷史記錄頁。——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7:56 (UTC)
- 這是我補的模板!!!!!!--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7:54 (UTC)
- 有道理……或可邀請原執行人@Talimu0518表達其想法,尊重原作者的意願。——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7:43 (UTC)
- 所以請你尊重原作者的意願行嗎?否則我不排除提報至ANM。--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4:00 (UTC)
- 您有在聽嗎?改善未獲充分討論且未解決全部問題→並無不合理之處,直接倉促更新→誤解和更多爭議。——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1:31 (UTC)
- 將「採納對方的意見,相比舊版本做出改善」說成是「
- 改善未獲充分討論且未解決全部問題,那麼保留至初始版本便於繼續討論並無不合理之處。反之事前直接倉促更新,恐造成誤解和更多爭議。——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46 (UTC)
- 然而很明顯,我的改善方案部分解決了你提出的問題,所以相比原版你不可能更不贊成新版本,而我已經完全放棄原版本。所以回退顯然是不合理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39 (UTC)
- 您的改善操作是在我希望通過另一種方式獲得共識後作出的。最終方案應該我們都贊成才應放上,我也沒有要求您全盤放棄您的想法啊?——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38 (UTC)
- 你這句回復我前面已經回應了。我不可能為了你提的問題而全盤放棄我的想法,且我的編輯即便沒有完全按照你的想法,也顯然是相比原版本有改善,仍然回退(甚至是回退至我過去版本)顯然屬於GAME行為。--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34 (UTC)
- 恐怕您並沒有一一回應我的具體問題,我所提出的若干問題並沒有在新倉促更改中得到改善。況且我也並沒有莫名回退……——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30 (UTC)
- 然而我的妥協並不是機械性地甜鹹混合,而是一一回應了你的具體問題。你卻沒有對我的回應做出有效回應,而是莫名直接回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20 (UTC)
- 讓我看看折中的意思,「把不同的意見調和起來,使適中。」您是妥協了,但妥協的方向完全不對啊喂。就好比甜鹹豆腐腦爭論,您妥協了,往咸豆腐腦里加了一把白糖,說自己折中了。然而這完全不是甜豆腐腦愛好者所看到的。您受氣也不討好。——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16 (UTC)
- 當然聽了啊。我修改的版本雖然並未全盤採納你的建議,但顯然是折衷的方案。我當然不會為了讓您滿意而全盤放棄我的主張,但在折衷之後您又退回未折衷的版本,這一操作顯然毫無道理。--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11 (UTC)
- 您有在聽嗎?我們並沒有對您的改善方案討論一致,我建議我們繼續討論,或者走RFC等,然您直接提交了一份改善方案,全然不顧其可能並沒有讓所有人滿意!我還建議我們直接全刪掉,只留執行人簽名,但因為沒有充分討論,所以才沒有實施。相比之下,可見一斑。——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09 (UTC)
- 你在說什麼???這是最開始的事情。我說的是,在這之後,我們討論了,然後我根據討論內容又改善了。結果改善之後你又回退到了過去我已經不再主張的版本!!!--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56 (UTC)
- (!)意見 正因如此,所以我們才需要開啟新討論,並暫時停止用編輯摘要吵架。我也聲明了(空編輯)謝謝您的意見。……況且我未指控您回退超過三次,而是建議我們暫時停止編輯,以免違反3RR,然您繼續做出了撤銷操作。然而您繼續回退到最初版本,我雖然注意到了這個情況,但為了達成一致,暫時沒有作出進一步行動,而是邀請您在討論頁討論。——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55 (UTC)
- 然而最初版本更未獲你所謂的「一致同意」,且新版本就是根據你的意見而改善,說成「單方意志的延伸」顯然不實。--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6 (UTC)
- (~)補充:屬於為了突出對方做法的缺點的GAME行為。--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3 (UTC)
- 然而我已經不再主張這個版本,強行保留這個版本根本沒有任何意義。--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37 (UTC)
- 我保留到了Special:PermaLink/85463918,也就是我編輯前的版本,也就是您的修訂版本。——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36 (UTC)
- 然而這已經並不是我的版本!!!--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33 (UTC)
- 您所主張的版本並未獲得任何人的支持。我希望在我們雙方取得共識前保留模板最初的外觀——即您的版本,而非倉促作出的更新。是故修改為您的最初版本。——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30 (UTC)
- 此外,您的編輯均屬於修改我的留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26 (UTC)
- (-)反對 容我重申,我沒有修改任何人的留言。如果您認為我修改了您的留言,請給出具體內容。——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28 (UTC)
- special:diff/85473832、special:diff/85475642、special:diff/85475708、special:diff/85476409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30 (UTC)
- 難道我應該用
- 況且這並不是編輯他人留言。——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34 (UTC)
- 這顯然是他人留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35 (UTC)
- 恐怕這是個定義問題()難以達成一致。——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1 (UTC)
- 這顯然是他人留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35 (UTC)
- (※)注意:剛剛的回退操作導致您已在24小時內共回退我4次,已經違反3RR。--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29 (UTC)
- (?)異議 您在說什麼?我們正在好好討論,您莫名刪除了一條討論,我希望恢復並對其留言,然而您指控我違反3RR?那我還希望援引不是配額,您亦然多次回退了我的編輯。——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35 (UTC)
- 然而您回退的顯然不是破壞行為,且明顯違反了3RR。我有多次回退,但迄今只回退了3次,哪怕我認為您的第3次回退是GAME行為,也並未做出回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38 (UTC)
- 那您這就是WP:LAWYER加釣魚了,且就算我假定您一直是善意的,移除一條關鍵留言恐怕也能算是WP:SNEAKY了。——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40 (UTC)
- 並非如此,我完全沒有釣魚的意圖。另外我在做出留言後認為不對迅速移除這顯然不是破壞。--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42 (UTC)
- 我前面剛說過您這樣做
會導致我的回覆錯失要點乃至直接誤解您的意思
,然後您又在我已經編輯後再次修改自己的留言?——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49 (UTC)- ???您前面說的是我不要修改已經做出的留言,但我是撤銷整條留言,何來「
回復錯失要點乃至直接誤解您的意思
」??至於「在您已經編輯後再次修改自己的留言
」更是子虛烏有的事情,請給出diff鏈接???--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51 (UTC)- 顯然,Special:Diff/85477077。您撤銷整條留言更甚,把消息直接編輯沒……——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54 (UTC)
- 但這顯然不存在你說的兩個問題。--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56 (UTC)
- 我是在做出新留言後迅速撤銷,而不是撤銷你已回復過的留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56 (UTC)
- 要讓我重複一遍嗎?
(未显示另一用户的1个中间版本)
我已經看到了,一刷新留言沒了。——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57 (UTC)- So what? 沒了說明我撤回了啊。即便你再怎麼論述這一操作可能的不合理之處,也顯然不是破壞。--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6:00 (UTC)
- 第一,您撤回後沒有withdraw,可能不適用討論頁指引;其次,誰能知道您的這個操作不是SNEAKY呢?故意隱藏自己發現對自己不利的內容,阻止討論的繼續。——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6:03 (UTC)
- ???我在回復之後迅速撤回留言,這能屬於破壞、「阻止討論的繼續」???我也不認為違反討論頁指引,因為撤銷的不是他人已回復過的留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6:06 (UTC)
- 嚴格來說這並不迅速,二者相差3分鐘,我還在中間留過言了。如果您執意撤回,那恐怕確為有意阻撓討論。——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3:20 (UTC)
- 。。。你中間留言根本就不是這條言好嗎???而且我哪裡執意撤回,不是你回退我還違反3RR嗎???--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5:59 (UTC)
- 您還是沒有理解我的意思……我在下面重申了,「我是用討論工具回復的,如果有新留言系統會自動提示,所以我可以在回復完一個留言後直接跳轉到下一個留言。如果您編輯了的話,就會導致我的回覆錯失要點乃至直接誤解您的意思——也就是我所不希望看到的。」如果您直接刪除,會導致我感到很困惑與受挫。——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7:42 (UTC)
- No idea what you are talking about.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7:55 (UTC)
- 您又開始拒絕溝通了。——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7:59 (UTC)
- No idea what you are talking about.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7:55 (UTC)
- 您還是沒有理解我的意思……我在下面重申了,「我是用討論工具回復的,如果有新留言系統會自動提示,所以我可以在回復完一個留言後直接跳轉到下一個留言。如果您編輯了的話,就會導致我的回覆錯失要點乃至直接誤解您的意思——也就是我所不希望看到的。」如果您直接刪除,會導致我感到很困惑與受挫。——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7:42 (UTC)
- 。。。你中間留言根本就不是這條言好嗎???而且我哪裡執意撤回,不是你回退我還違反3RR嗎???--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5:59 (UTC)
- 嚴格來說這並不迅速,二者相差3分鐘,我還在中間留過言了。如果您執意撤回,那恐怕確為有意阻撓討論。——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3:20 (UTC)
- ???我在回復之後迅速撤回留言,這能屬於破壞、「阻止討論的繼續」???我也不認為違反討論頁指引,因為撤銷的不是他人已回復過的留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6:06 (UTC)
- 第一,您撤回後沒有withdraw,可能不適用討論頁指引;其次,誰能知道您的這個操作不是SNEAKY呢?故意隱藏自己發現對自己不利的內容,阻止討論的繼續。——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6:03 (UTC)
- 「未顯示另一用戶中間版本」我又沒理解你在說啥。--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6:01 (UTC)
- 我已經在您的這筆刪除編輯前做出了編輯,並且看到了留言,提交了新版本;並在下方就「未顯示另一用戶中間版本」做出了解釋。然您又開始裝不明白。——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3:19 (UTC)
- So what? 沒了說明我撤回了啊。即便你再怎麼論述這一操作可能的不合理之處,也顯然不是破壞。--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6:00 (UTC)
- 要讓我重複一遍嗎?
- 我是在做出新留言後迅速撤銷,而不是撤銷你已回復過的留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56 (UTC)
- 但這顯然不存在你說的兩個問題。--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56 (UTC)
- 顯然,Special:Diff/85477077。您撤銷整條留言更甚,把消息直接編輯沒……——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54 (UTC)
- ???您前面說的是我不要修改已經做出的留言,但我是撤銷整條留言,何來「
- 我前面剛說過您這樣做
- 並非如此,我完全沒有釣魚的意圖。另外我在做出留言後認為不對迅速移除這顯然不是破壞。--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42 (UTC)
- 那您這就是WP:LAWYER加釣魚了,且就算我假定您一直是善意的,移除一條關鍵留言恐怕也能算是WP:SNEAKY了。——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40 (UTC)
- 然而您回退的顯然不是破壞行為,且明顯違反了3RR。我有多次回退,但迄今只回退了3次,哪怕我認為您的第3次回退是GAME行為,也並未做出回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38 (UTC)
- 此外,你第一筆編輯我的留言(special:diff/85473832)、GAME性質回退(special:diff/85476409)和上面違反3RR的回退操作(special:diff/85477131)所用的都是小編輯,這顯然也是不當的。
頁面的回退通常不大可能被視為小修改。當頁面的狀態有爭議時,特別是編輯衝突可能要發生時,最好不要將任何修改標記為小修改。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6:13 (UTC)These rollback reversions are marked as minor by the wiki software because they have no overall effect.
之所以是小編輯,因為這些編輯並沒有對頁面作出實質性更改,最終反映出的效果是±0,即沒有增加、也沒有修改。——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2:05 (UTC)- 請停止詭辯。--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4:00 (UTC)
- 請停止扣帽子。——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7:42 (UTC)
- 請停止詭辯。--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4:00 (UTC)
- (?)異議 您在說什麼?我們正在好好討論,您莫名刪除了一條討論,我希望恢復並對其留言,然而您指控我違反3RR?那我還希望援引不是配額,您亦然多次回退了我的編輯。——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35 (UTC)
- special:diff/85473832、special:diff/85475642、special:diff/85475708、special:diff/85476409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30 (UTC)
- (-)反對 容我重申,我沒有修改任何人的留言。如果您認為我修改了您的留言,請給出具體內容。——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28 (UTC)
- 另外你的描述也有問題。我並沒有主張「應給出移動的差異鏈接,並直接附上補模板者的簽名」。那只是Talimu沒有正確移動導致的特殊情況下應做的事。更何況我目前也根本不再主張過去的版本。--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0 (UTC)
- 歡迎直接修改,我把自己也放到vandal里就是擔心我作為當事人敘述不清,或因為偏見而誤解。——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2 (UTC)
- 我不會修改他人留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3 (UTC)
- 讚 不過最好不要修改我已經回復過的留言,會讓討論牛頭不對馬嘴。我已經幫忙高亮了新更改。——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51 (UTC)
- 我是在你回復前修改的,請看編輯記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54 (UTC)
- Special:Diff/85476695/85476716,在浩海歷史記錄中被淹沒了五分鐘()——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01 (UTC)
- 對啊,這不是證明了我是在你回復前修改的嗎?--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02 (UTC)
(未显示另一用户的1个中间版本)
——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04 (UTC)- 。。。我實在是無法理解你是實在不理解方針指引還是有意歪曲討論了。「不能修改別人回復過的留言」,但我修改的根本不是你回復過的留言啊!!!--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06 (UTC)
- 您還是沒有理解我的意思……我是用討論工具回復的,如果有新留言系統會自動提示,所以我可以在回復完一個留言後直接跳轉到下一個留言。如果您編輯了的話,就會導致我的回覆錯失要點乃至直接誤解您的意思——也就是我所不希望看到的。——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14 (UTC)
- 註: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自由雨日)移除。2024年12月29日 (日) 05:18 (UTC)--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15 (UTC)
- 您還是沒有理解我的意思……我是用討論工具回復的,如果有新留言系統會自動提示,所以我可以在回復完一個留言後直接跳轉到下一個留言。如果您編輯了的話,就會導致我的回覆錯失要點乃至直接誤解您的意思——也就是我所不希望看到的。——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14 (UTC)
- 。。。我實在是無法理解你是實在不理解方針指引還是有意歪曲討論了。「不能修改別人回復過的留言」,但我修改的根本不是你回復過的留言啊!!!--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06 (UTC)
- 對啊,這不是證明了我是在你回復前修改的嗎?--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02 (UTC)
- Special:Diff/85476695/85476716,在浩海歷史記錄中被淹沒了五分鐘()——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01 (UTC)
- (:)回應 另外,就新內容的補充回應。unsigned內容並不用註明是誰補上了模板,TA也確實移動成功了,不過沒有放上模板,常識來講,只需要補上模板就可以了。我了解您不再主張過去的版本了,謝謝。——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04 (UTC)
- 你這句話不是早在討論頁說過而且我早就回應過了嗎?--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5:05 (UTC)
- 我是在你回復前修改的,請看編輯記錄。--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54 (UTC)
- 讚 不過最好不要修改我已經回復過的留言,會讓討論牛頭不對馬嘴。我已經幫忙高亮了新更改。——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51 (UTC)
- 我不會修改他人留言。--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3 (UTC)
- 歡迎直接修改,我把自己也放到vandal里就是擔心我作為當事人敘述不清,或因為偏見而誤解。——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42 (UTC)
- 謝謝您願意與我就這件事討論。但我真的不希望因為模板參數怎麼填而爭論不休,更不希望年前因為這種事情而讓您感到負面情緒。我認為繼續爭吵下去對共識的達成毫無意義,所以我(&)建議您去睡個午覺,我也去休息休息。等一覺醒來後再回顧這些討論,可能會有新的看法。祝好夢。——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06:04 (UTC)
- 然而你的回退操作是毫無道理的,你應當恢復至我根據你的建議改善後的版本。--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6:05 (UTC)
您這條回復就只剩宣讀觀點了,顯然是無意義的留言。
— User:自由雨日- 您自己主張過上述觀點,然您的這條留言恐也是重複宣讀。改善後的版本中改善根本就不成立。——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3:16 (UTC)
- 所以請你尊重原作者的意願行嗎?否則我不排除提報至ANM。--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3:59 (UTC)
- 我希望再重複一遍,但顯然恐怕我們二人難以就觀點一事達成共識,因此也沒有意義反覆引用了。——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7:45 (UTC)
- 此外,請停止恐嚇論據。——敬頌冬綏 ZhaoFJx(論•簽) 2024年12月29日 (日) 17:48 (UTC)
- 所以請你尊重原作者的意願行嗎?否則我不排除提報至ANM。--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13:59 (UTC)
- 然而你的回退操作是毫無道理的,你應當恢復至我根據你的建議改善後的版本。--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6:05 (UTC)
- 這根本就不應提報。這裡是用來封禁用戶用的,而不是討論具體編輯爭議用的。應繼續在討論頁討論。--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29日 (日) 04:18 (UTC)
- 處理:
- ?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PJ:NEW23] 2024年12月29日 (日) 07:28 (UTC)+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