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

提報需要管理員關注的用戶不恰當行為
  1. 破壞編輯戰濫用傀儡等用戶不當行為應分別至WP:AIVWP:ANEWWP:SPI提報。
  2. 如果您發現了不当行为,请使用適當模板警告違規用戶
  3. 如果您的警告无效或对方已经严重违反了有关方针和指引,请點擊「举报不当行为」按鈕进行举报,并在表单中描述被提报人有何不恰当行为,最新的報告应放在本頁最頂端
  4. 请在举报不当行为时,清楚地指出用户名、发生不当行为的页面及双方争议的情况,必要时並提供页面前后的差异链接,以便管理员尽快处理。
  5. 如果您没有维基百科帐号,或者不清楚如何操作,请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zh@wikimedia.org,并将您遇到的情况描述清楚。
  6. 管理員實施禁制後,請更新禁制紀錄此工具可用以協助查核用戶互動情況。
  7. 如閣下用戶名列於下方,並認為對方亦有不當,請於同一章節提出,將對方用戶名並列於標題,並以頓號分隔,毋須開設新提案。敬請合作。

当前的不当行为

149.102.98.86

Kenny023

https://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Kenny023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8%8F%8A%E9%99%BD%E7%94%BA&diff=prev&oldid=82391341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8%87%BA%E7%81%A3&diff=82456497&oldid=82454650

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3AMafalda4144&diff=prev&oldid=82307148

如以上案例,kenny有多次無緣退回他人編輯的紀錄,其中也有以不當外合併段落為由退回的情況發生,然該情況並無違反任何規則,且先前經詢問user:AT還有臺灣維基社群臉書頁面的管理員(我不確定它的帳號)確無違反編輯規則,是該見習編輯過度解讀。其用戶討論頁面上也有數位認為他不當退回的編輯員,詳情請見它的討論頁面。因此請求版上各位討論此事。就本事先向kenny致歉,但既然上述情況實際存在,那請容我對此提出質疑 。

@Ericliu1912 LuciferianThomas 兩位好,上述我得到的部分回答是今日去參加寫作月聚問到的,我想問問兩位對上述案例的意見

  • 发现人:雪雨73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11:24 (UTC)[回复]
  • 处理:
  • (:)回應:雪雨73君好,您暫別一段時間後突然將我提報至這裡,個人感到匪夷所思,您是不是拿提報當遊戲來玩?首先說明我是回退員,並不是管理員,您似乎直到現在才意識過來才剛悄悄改去「管理員」稱呼special:diff/82604818?您一直叫我「管理員」這是您的習慣,個人並不介意您怎麼稱呼我。
關於您指的上述例子,個人相關復原是從方針回退的,並附上理由,需要說明的是個人沒有用回退權限,而是TW裡的撤銷功能。相關做法符合通常慣例。
至於您指出的第二個例子,我之前對您多次提醒過special:diff/82365851,個人4月23日有回覆您「我以前有跟您講不要「修復」連結到重新導向的連結,(通常來說,指向重新導向的連結是沒有問題的。有一些編輯看見重新導向頁面的連結時會覺得不對,需要將連結直接指向目標頁,繞過重新導向。除了少數例外情況外,這是沒有用的。僅為了避開重新導向而建立管道連結除了浪費時間,也可能有害。)」,但個人發現您在25日又在相關連結進行相同行為special:diff/82391076,所以我就在編輯摘要裡提到「WP:NOTBROKEN,您怎麼還在進行類似行為呢?」,至於合併段落爭議,您此前在台灣城鎮相關條目也有類似行為,雖然其與翻譯類條目性質不盡相同,被用戶Theserious君作撤銷處理,對方也認為您「不當分段」,見special:diff/81816157special:diff/82187858special:diff/81816077special:diff/82187852special:diff/81815963special:diff/81816053special:diff/81816162……,按照您這個邏輯您是不是考慮將@Theserious閣下同時提報進來嗎?請他發表下看法?
此外個人以前有提醒您停止做出不必要的瑣碎編輯,比如在台灣城鎮條目上改動標點符號,重複的內部連結,不必要的連詞改動,這樣的行為很多時候會被判定為刷編輯數的行為,會被視為破壞,同樣不光是我這樣認為,Theserious君同樣也撤銷過special:diff/81815950special:diff/81815978special:diff/81816042special:diff/82187739special:diff/82187858……不一一列舉,您的瑣碎編輯。以上簡單回應雪雨73君的指控。--Kenny023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15:42 (UTC)[回复]
@Kenny023管理員那個,是後來有人提醒我您不是管理員我才改的(user: Y.dean跟sinsyuan--雪雨73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16:57 (UTC)[回复]
@Kenny023因您舉例的theserious撤銷的皆為我在台灣做過的不明智之舉。然導言規則雖通用,但也需視地域而定,台灣頁面的導言大多已完述,但日文版許多版面皆缺乏整合,若能一個段落完整講完的就能合併放在同個段落,這點是我今天有問到的意見。再者,您似乎沒有完全照善意規則推定。如同上面所述,我今日去參加月聚,發現tofugamay已被判定為傀儡而封鎖,而我在溯源上面資料時發現您的討論頁面跟處理malda時皆有編輯員對你提出質疑,故統一找你來詢問說法,畢竟平心而論,有人不滿你的退回是事實。而我也未向您親口承認我那些更改標點符號是為了刷編輯次數,我相信這是件仔細聽對方陳述就能明白其動機的問題,若武斷判定對方為刷編輯或是當遊戲來玩則言之過早,不論是編輯員還是管理員都應能承受對方的詢問,並給予適當的答案。

雖多次一舉,但若 @Patlabor Ingram 您在的話也想聽聽您的意見--雪雨73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17:06 (UTC)[回复]

(!)意見:我個人是覺得,不熟悉的領域是可以透過與用戶討論互動中來學習探索的,如果說一則條目內容資訊沒有太大的疏漏、語病、錯誤的話,基本上是不會去做更動,除非有特別的理由,否則是不會去動(但是條目有可能隨時間的推移而需要被適當的維護),因為無論是回退權/TW的回退工具使用都必須要很謹慎,其使用上都必須為其負責,所以一旦不慎使用錯誤,那麼得要適時說明並作適當的修復,否則就是要面臨其他用戶合理的質疑與異議;至於Kenny023君處理Mafalda4144君的事件,也許Kenny023在事件後處理對於Mafalda4144君指教的言論有些許的瑕疵(或者如您所言的解讀過度),以至於有IP用戶對於他無法諒解,這些在討論:計軸器裡面便可探得知一二,我個人會覺得Mafalda4144君的事情已經為他自己不適當的行為付出對應的代價,也不宜特別再做出什麼評價,但是,那些言論我不會特意去移除,畢竟沒有牽涉到重大的違規,只會留言要他們回歸條目內容協作討論而不是評價某用戶。那麼條目協作的問題,我個人是比較傾向多多討論吧,避免不必要的誤會,就這樣吧。薏仁將🍀 2024年5月11日 (六) 23:44 (UTC)[回复]
@薏仁將很中肯的建議,@Kenny023
你覺得呢?對於我上面的那些編輯案例,我願意承認那是我思慮不周做出的決定,無關標點符號正不正確,就是一下子增加太多次編輯數,導致引起不必要的誤解。然而我的改進你也相當清楚,那時跟現在的我的心態不可同日而語。現在的我不會隨意亂合併台灣城鎮的導言,因其字數多且有好好講完該段落的內容。然日本城鎮的段落分段相當明顯,其中包括能在同段講完卻被截成兩段的文字。雖然導言建議不過4行,但並非所有頁面的導言都為4行。這並非鼓勵其他人跟著違反規則,但大多數頁面的資訊都大到無法簡單幾句作為hook,還是得額外多增加幾句,這是多國語言的維基百科都能看到的現象,也就是至少這點大家是有默契的。就我之前探查到的意見,僅在日本城鎮這案例上,多位管理員或編輯員認為合併段落並無違反規則,無須動用不當合併段落的警告;至於台灣的城鎮是另外 一個資訊量不同的領域,兩者透過中文展現的資訊量也有差異,所以這方面的導言合併他們就不會建議這麼做。--雪雨732024年5月12日 (日) 00:43 (UTC)[回复]
@Kenny023 malda的事薏仁將已經處理完了,所以這部分可結案,畢竟我丟上來也不是為了討論這件事。至於到底什麼樣的合併段落才是不妥,我認為上面薏仁將的說法很精準,至少是個相當適當的答案。即使今天拉再多編輯員管理員來討論,他們可能還是各說其詞,最後不歡而散。我想表達的是,導言規則的確是維基内皆通用的準則,但語法、語言跟文化就足以影響大眾的閱讀習慣,所以任何人都不得不思考準則適用的情況,如同導言建議寫4句,但大多數頁面-至少限於城鎮地理這方面的頁面-還是得超出句數建議數量。而臺灣跟日本我覺得分開來看較妥當,雖然在中文下都是以相同語言呈現,但語言隔閡會使雙方頁面的資訊數量與統整程度截然不同,就跟那些寫日本優良條目的人採用的編輯慣例一樣。而據我問到的意見,模仿相似的正確編輯行為無不妥,至於學到多少精隨都必須是所有人必須花時間去精熟的。我相信您知道,不是每個剛進來維基的人都是專家級別,因此模仿楷模對剛進來的人而言相當重要-即便那代表他們會犯錯、剛開始只學到皮毛,諸如此類。排除惡意與不正當理由,模仿應是值得鼓勵的,或至少不要對其太過苛刻,要求對方學到完美再來,到那時他人搞不好已經對此失去興趣。單純就維基而論,光是那些爭吵、衝突、過度解釋通則等等的環境就足以令老手和新手打退堂鼓,即使維基是個需一定程度才能編寫的百科,對許多維基編輯者短期和長期而言都並非正向誘因

。--雪雨73留言2024年5月12日 (日) 14:31 (UTC)[回复]

Ohtashinichiro

TIY

该用户在被提报后仍然继续不加来源(Special:Diff/82560224),应尽早对其实施禁制。———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5月11日 (六) 03:0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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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