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COVID-19條目共識/存檔3

由羊羊32521在話題COVID-19重定向上作出的最新留言:3 年前

COVID-19條目共識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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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才,《COVID-19條目共識》已經通過統一為國際通名(臺灣仍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的決議。不過我認為條文還有一些能夠補漏拾遺的地方,列舉如下:

  1. 雖然條目標題用字在內文用字出現爭議之前已經統一為「2019冠狀病毒病」(這是我推動的),但是明確規範條目標題應用「2019冠狀病毒病」(而非其他)還是必要的。我建議加入以下擬議條文:
    條目標題中如須提及COVID-19,應使用「2019冠狀病毒病」稱呼之,除非該此提及被包含在專有名詞內。條目標題中如須提及SARS-CoV-2,應使用「嚴重急性呼吸道綜合征冠狀病毒2」(簡體)或「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繁體)稱呼之,除非該次提及被包含在專有名詞內。
  2. 現行條文規定『「COVID-19」、「2019冠狀病毒病」、「2019冠狀病毒疾病」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四者、「SARS-CoV-2」及「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兩者之間不得互相手動替換,或手動替換為其他同義詞,如未有共識支持,視同破壞,並應將被修改的稱呼恢復至首個出現該四個稱呼中的其中一個的版本,唯因技術原因、修正筆誤、回退破壞等維護性編輯例外』,這是類比原本的『任何在條目內文中對全部或部分的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的稱呼的實則性變更,如未有共識支持,視同破壞,並應將被修改的稱呼恢復至最初加入該稱呼時的版本』而設的,但是「最初加入該稱呼的版本」的定義就消失了,這點是我考慮不周,先跟大家抱個歉。我建議比照先前我在Special:diff/59220334的定義,對現行條文中的「首個出現該四個稱呼中的其中一個的版本」進行以下擬議定義:
    1. 設1712年2月27日A把「該患者的2019冠狀病毒病已經治癒」改為「他已治癒」,1712年2月30日B把「他已治癒」改為「該患者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已經治癒」,應該計算B的加入動作為「首次加入」,因為兩次動作已相隔相當一段時間,故若C將「該患者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已經治癒」改為「該患者的(同義詞)已經治癒」,應退回至1712年2月30日的版本。
    2. 設A把「該患者的2019冠狀病毒病已經治癒」改為「他已治癒」和B把「他已治癒」改為「該患者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已經治癒」兩個動作的相隔時間在24小時內(例如兩者都在1712年2月30日發生),此時應該計算加入「該患者的2019冠狀病毒病已經治癒」句的動作為「首次加入」(該動作可能是1712年2月1x日作出的),因為兩次修改動作相隔的時間較短,故若C將「該患者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已經治癒」改為「該患者的(同義詞)已經治癒」,除非該同義詞是「2019冠狀病毒病」(與A修改前的版本一樣),否則應退回至A修改前的版本。
  3. 我剛才才發現「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也有轉換,因此SARS-CoV-2的中文名字「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也需要轉換,現擬議允許轉換和修改條文如下(Module:CGroup/Medicine已經有對「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的轉換,所以這裏只是尋求合法化):
    1. 擬議轉換:簡體:「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繁體:「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關於繁體為何補上「型」字,請見香港大學的新聞稿。】
    2. 擬議修改條文:
      1. ……SARS-CoV-2(「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簡體作「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征冠狀病毒2」;繁體作「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相關語句在條文中出現兩次,此處的擬議修改會同時修改該兩處。】
      2. ……「SARS-CoV-2」及「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征冠狀病毒2」及「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三者……
      3. ……「2019冠狀病毒病」、「2019冠狀病毒疾病」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三者、「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征冠狀病毒2」及「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兩者之間可以分別設置字詞轉換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06:26 (UTC)

補充說明:我認為2和3可以歸類為緊急修訂,因故不受WP:7DAYS所限。1其實也可以歸類為緊急修訂(因為病毒名就是一個bug),但要看看大家怎麼看。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07:21 (UTC)
更新:經考慮,由於相關條文漏洞重大,有必要立即修補,否則會構成嚴重運行問題,因此根據《忽略所有規則》方針,直接修訂《COVID-19條目共識》。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11:1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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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如果有異議,也請勿回退,提案還是可以討論。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11:28 (UTC)

我覺得可以。ꓢꓯꓠꓟꓳꓢꓮ SPQR 2020年7月19日 (日) 23:58 (UTC)

要求確定誤用『武漢肺炎』或非共識字眼不應被視作違規

雖然維基百科有所共識,但香港及台灣仍然有一定主流媒體以『武漢肺炎』或非共識字眼。編輯者或會先複製部分內容,然後再作整理總結。過程或會有遺漏,但我們不能因為貢獻內容用上『武漢肺炎』或非共識字眼,便判定有關內容破壞。再者,改正比起指控他人破壞,甚至全盤刪掉他人貢獻,更為有效解決問題的方法。因字眼稍有差異,便對人作指控批判,對願意貢獻內容的人,只會造成困擾。為防止有人濫用或錯誤理解本共識方針,我要求確立誤用『武漢肺炎』或非共識字眼不應被視作違規。Allen Uhomist留言2020年8月18日 (二) 01:34 (UTC)

User:霧島聖現正大量刪除特定重新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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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所提到的用戶現正大量使用理由R7來刪除帶有「武漢肺炎」詞彙的重新導向,並施加保護。這些操作可能具爭議,而且並不符合上述快速刪除原因。即使一些用戶不同意此名稱,仍然不是有效的刪除理由。這類操作應盡快還原,直至針對此類重新導向的討論結束。--Bookwith留言2020年12月3日 (四) 01:45 (UTC)

目前已有用戶提起覆核討論了,傳送門: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武漢肺炎等條目重新導向頁面[錨點失效]。--🔨留言2020年12月3日 (四) 02: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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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重定向

原標題為:關於WP:CONCOVID-19之討論

由 ——羊羊 (留言|貢獻)修改於2021年1月8日 (五) 15:25 (UTC)

無共識:

以下各提議均無共識。SANMOSA SPQR 2021年1月5日 (二) 06:2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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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條目共識條文修改

現依照《忽略所有規則》方針制定對《COVID-19條目共識》的一個修改,以避免理解歧義。由於相關條文漏洞重大,有必要立即修補,否則會構成嚴重理解問題。相關修改如下:

以上。此修改並不會轉變條文的實際意涵。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3日 (四) 10:24 (UTC)
我先為「條目」字樣加入「Wikipedia:什麼是條目」的連結,實際顯示的條文不變。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7:41 (UTC)
被回退了,而且還被某管理員以不恰當的方式警告了。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9:43 (UTC)
我重申一次:此修改並不會轉變條文的實際意涵,條文本來就不涵蓋重定向(重定向不是條目),因此不論此修改通過與否,條文的效力仍然不可能施至重定向。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6日 (日) 03:14 (UTC)
Sanmosa  囧rz...這樣只能互煮到無共識,或者拖到開投票。脫離討論和共識來扣字面的意義大嗎,你講「重定向不是條目」,我也可以講共識建立在「條目名字空間(主名字空間)頁面」的基礎上,說服不了對方。您本次提案的「緊急修訂」,明顯未達共識,望再做考慮。--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10:03 (UTC)
YFdyh000我這個提案真的沒改變條文的意思,重定向確實不是條目(這是有指引基礎的,相反的觀點則沒有),因此我的這個提案通過與否關係並不大。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10:07 (UTC)
Sanmosa共識可以改變,共識確認的條文是對當時論點的描述,但不是錨定(類似司法解釋的存在)。就本次提案引出的意見,我只能認為社群未曾考慮將重定向列入例外(或相反)。p.s.實在沒空翻閱共識形成過程,現時共識更重要,或者你找來要列入例外的證明和或支持聲。--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10:52 (UTC)
然而你不能在不修改指引的情況下如此為之,這樣會構成條文衝突,實際上有可能導致新通過的共識無效。再者,下面的提案在現階段並非只有我一個人反對,我不認為該兩個提案的支持者會無視反對聲音進行公示程序,這有違WP:7DAYS的規定。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11:44 (UTC)
WP:POLL。強行投票違反WP:5P1 ——羊羊 (留言|貢獻) 2020年12月8日 (二) 15:26 (UTC)

維基百科:COVID-19條目共識中應將重定向等條目類型併入此案

維基百科:COVID-19條目共識中明確提出條目的使用範圍,此處應當包括非必要的重定向內容,比如此前已經提刪處理的武漢肺炎海軍艦艇疫情等毫無價值的重定向。--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00:09 (UTC)

(-)反對重定向不是條目,這是指引明定的。下級共識不能推翻上級共識,此案的提出實際上無效。我會請管理員過來處理。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5:46 (UTC)
「此案的提出實際上無效」這句話我反彈給你。WP:CCC:「共識是可以改變的,過去的共識可被挑戰,也並非必須遵守。再者,對共識的修訂通常也是合理的。因此,『根據共識』和『違反共識』並不是接受或拒絕提議與行動的有效理由。儘管過去的『廣泛討論』能引導編者去了解過去的共識,但編者仍應重新審查每一提案的價值,進而重新確定共識是否已經改變。」這裡是形成共識的地方,不是讓您口含您的天憲的地方。--還有,14522020年12月4日 (五) 05:59 (UTC)
根據WP:CONLIMITED,你不能在不修改上級共識(方針指引)的文本的情形下通過修改下級共識來達到實際上修改上級共識的意涵,我單純就方針論事。補充理由:此提案亦違反屬方針的WP:R#KEEP第四款。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07 (UTC)
不能因為「刪去該重定向會有損壞鏈入的鏈接或內部連結的風險」就去保留有問題的重定向。--安憶Talk 2020年12月4日 (五) 06:12 (UTC)
重點在於「有問題」的判斷標準不同人都不一致,你認為「有問題」並不代表其他人也會認為「有問題」,至少在DRV我已經看到和你的想法並不相同的人。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34 (UTC)
見上。--安憶Talk 2020年12月4日 (五) 06:54 (UTC)
見DRV討論。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07 (UTC)
我覺得這裡有點小歧義:標題「COVID-19條目共識」指的究竟是針對「COVID-19」這一個條目的共識還是與COVID-19相關的條目的共識,如果是前者,那麼適用範圍就僅限於2019冠狀病毒病這一條目;如果是後者,那麼應該包括對重定向的限制,因為「重定向是自動將訪問者發送到另一個頁面(條目或者條目的章節)的頁面」,所以明顯重定向是與條目有關的,既然條目名稱有所限制,那麼對應的重定向也應有所限制。--Easterlies 2020年12月4日 (五) 06:04 (UTC)
應該是同時適用於相關條目,但請注意:根據指引定義,重定向不是條目,社群之前好幾次提案取消這個定義都失敗告終,而且根據WP:CONLIMITED,你不能在不修改上級共識(方針指引)的文本的情形下通過修改下級共識來達到實際上修改上級共識的意涵。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07 (UTC)
WP:COVID-19條目共識(下稱共識)僅對條目名稱進行了規範,未對與條目有關的重定向進行任何限制,是否在一定程度上是共識的疏漏之處。就如User:Kfish2001創建的一系列重定向,雖然客觀上部分重定向並沒有嚴重問題,但是主觀上他濫用傀儡及大量創建重定向一定是為了擾亂社群。所以如果對共識標題進行一定程度的改正,是否會避免「以下犯上」的情形出現?--Easterlies 2020年12月4日 (五) 06:36 (UTC)
然而WP:CONLIMITED存在不能在不修改上級共識(方針指引)的文本的情形下通過修改下級共識來達到實際上修改上級共識的意涵的規定,因此除非你成功修改上級共識(方針指引),使以上提案符合新的上級共識(方針指引),不然這個提案即使走了合規的公示程序,實際上仍然只有「不通過」這個唯一的結果。我這個反對意見非常技術性,我單純就方針論事,我只是希望大家不要以為互助客棧方針區的存在意味可無視所有方針的制限而已。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40 (UTC)
您的意思是不是「將『條目』擴展到『條目和重定向』違反了『條目不是重定向』這一指引 」,如果是的話,我的大概意思是將共識標題「COVID-19條目共識」改為「COVID-19頁面共識」,這樣的話只是對共識進行了內部修改,並未與其他方針指引造成衝突。--Easterlies 2020年12月4日 (五) 06:45 (UTC)
不,你這樣處理其實和下面的提案一樣,也違反WP:R#KEEP(方針)的要求,因此還是違反WP:CONLIMITED不能在不修改上級共識(方針指引)的文本的情形下通過修改下級共識來達到實際上修改上級共識的意涵的規定。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54 (UTC)
  • (+)支持:經檢查後,同霧島君意見。另外(*)提醒@Sanmosa,共識的級別針對的是參與決定的社群的級別,有如專題討論中參與決策的是專題參與者而不是整個社群,即達成該共識的僅是專題參與者,很多時候必須參與專題才能參與決策。這裡是任何社群成員都可投票或參與意見的互助客棧方針版,討論通過的共識應有最高級別。WP:方針與指引絕不比共識高等,而指引本身就容許產生特例。因此,我支持以下聽風吹過的聲音提出的修改案,但必須提醒Sanmosa,即使該修改案不通過,上面這裡達成的修改共識也絕不是僅靠一個什麼CONLIMITED就能置之不理的。--
     
    2020年12月4日 (五) 06:47 (UTC)
    然而你必須先論證「特例」的正當性,而且相關正當性是否成立是需要得到社群共識確立的。也就是説:當「特例」的正當性獲得社群接受以後,這提案才有討論的空間。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54 (UTC)
    我根本都沒說什麼IAR的事,您急着談什麼WIARM呢。這裡用以討論含某稱呼的重定向應如何處理,對於重定向不是條目的問題,如果共識最後放不進維基百科:COVID-19條目共識,放進維基百科:COVID-19重定向共識也是好的。@Sanmosa,您要知道,「重定向不是條目」根本沒有規定COVID-19重定向不能如何處理,此處的共識達成之後重定向也不會突然變成條目,因此甚至即使按照您對共識級別那種錯誤的理解,也根本不存在什麼下級共識推翻上級共識的問題。討論形成的條文挪個位置,僅此而已。唐突跳出來宣稱什麼共識無效,除了譁眾取寵我想不到什麼更假定善意的理由。--
     
    2020年12月4日 (五) 07:14 (UTC)
    沒有,你做的事情實際上就是IAR,沒引用不代表不是。這兩個提案是確實違反現行方針指引的。再者,現行方針指引涵蓋的是所有條目,然而WP:CONCOVID-19僅涵蓋COVID-19相關條目,實際上形同專題性的規範。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17 (UTC)
    哪兩個提案?正下面的修訂提案是確實不違反現行方針指引的。與COVID-19不相關的條目自然不需要用WP:CONCOVID-19來約束,信息頁內容的討論也經過了整個社群的討論,而不僅限於專題參與者。您的觀點是完全錯誤的。--
     
    2020年12月4日 (五) 07:40 (UTC)
    《重新導向》指引的方針部分已經説明如刪除重定向會構成損壞連入的連結或內部連結的風險,則不能刪除重定向。然而兩個提案都無視了此規定,而要求管理員刪除在刪除後會構成損壞連入的連結或內部連結的風險的重定向。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44 (UTC)
    「不能刪除」?「避免刪除」。武漢肺炎相關的重定向造成的實際危害,其影響超過損壞鏈入造成風險的影響,因此雖然需要避免刪除,但仍無法避免。對於站內的損壞鏈接,我們可以修復。對於站外的損壞鏈接,嗯,我只能說建議媒體在引用維基百科條目的時候尊重科學和標準命名。--
     
    2020年12月4日 (五) 08:09 (UTC)
    很好,你開始進行論證了。請進一步論證為何「武漢肺炎相關的重新導向造成的實際危害,其影響超過損壞連入造成風險的影響」,而導致即使像下方1233提出用掛模板解決的方案都不能解決問題。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8:13 (UTC)
  • (+)支持,重定向不應為「法外之地」。——StefanTsingtauer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12:24 (UTC)
  • (+)支持。實在是不懂在這個話題上為什麼要爭論這麼久。中二少年西奧多 セオドア 地震專題 2020年12月4日 (五) 13:49 (UTC)
我還是這句說話:互助客棧方針區的存在並不意味可無視所有方針的制限。除非大家真正尊重WP:CONLIMITED,並停止在不修改上級共識(方針指引)的文本的情形下意圖通過修改下級共識來達到實際上修改上級共識的意涵的行徑,而改為先處理上級共識(方針指引),否則我絕不可能認同上方和下方的兩個提案(尤其是在有更下方的1233提案的情況下)。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14:11 (UTC)
另外,我得到的管理員意見指出上方提案將重定向視為條目並不合適。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14:13 (UTC)
如果薩摩提到的是User:AT,那麼請他出來說話,這種通過私相授受的方法給人有損於AT的道德。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8:44 (UTC)
請你在留言時保持應有的善意。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9:47 (UTC)
注意:現行方針條文並不支持以上支持此提案的理據。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6日 (日) 03:19 (UTC)
  • (+)支持:這種重定向絲毫沒有價值,創建者的動機是為了給中國武漢污名化。如果允許武漢肺炎XXX的重定向,也應該同時允許美國性病毒北美螺旋體美國流感病毒的相關的重定向。[1]--維基小霸王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13:20 (UTC)
    • 絲毫沒有價值?你那種無視台灣仍然使用此詞的心態就是標準的中共地域中心。還有上面那個支持的傢伙說啥法外之地?當全世界都是你中共的統治範圍,不理會發生地政府而擅自「雖遠必誅」?-- 本人該補完2019年台鐵各站旅客人次了,有事按「此」留言 2020年12月7日 (一) 13:51 (UTC)
    • 以上的言論已經直接印證我之前在下面提及到的「無視地域差異」和「排擠台灣社群」的情況,可以見得這個提案與下方的引申提案其實是明顯的中國大陸中心,絲毫沒有考慮其他地方的社群的感受,嚴重違反維基人以禮相待、相互尊重的基本原則。(梅毒的舊名稱,有來源的我記得有西班牙病、法國病、波蘭病、基督徒病、廣東瘡、中國瘡這些,你提「北美螺旋體」這個我不知道有沒有來源,但是這六個名字你也可以考慮一下,如果你真的要考慮的話。)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14:34 (UTC)
      • 沒來源多了去了:那不勒斯病、法國病、法國人病、高盧病、波爾多病、意大利病、西班牙病、波蘭人病、日耳曼人病、歐洲膿、法蘭克病、唐瘡、琉球瘡、葡萄牙病、西菲力士、大痘、廣東瘡、楊梅瘡、西班牙病、基督徒病、英國人病……  ——羊羊 (留言|貢獻) 2020年12月10日 (四) 15:52 (UTC)
  • (+)支持:從以前就反對製造一堆令人不悅的重定向。—Outlookxp留言) 今天, 01:09 am (UTC+8)
  • 說真的,按照你的意思,你應當提出修改重定向方針而非支持修改這個COVID共識。只是修改共識但不修改方針是很大的問題,甚至做成衝突。--1233 T / C 2020年12月7日 (一) 18:30 (UTC)
你後面這一點我此前已經多次重申,但基本上所有對這兩個提案提出支持的用戶都公然無視這一點。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23:34 (UTC)
(+)支持,本武漢人早就對這屎盆子忍無可忍了。要是提尊重,那就請尊重我這個武漢人,以及我在武漢的父輩的意見!--Johnson.Xia討論·貢獻·成就2020年12月10日 (四) 01:58 (UTC)
所以你是把現行方針還有台灣的使用情況直接無視?我想我(還有其他反對提案的用戶)已經做了足夠的表述證明這個提案是沒有通過的基礎的(包括違反現行方針且不打算同時修改方針)。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10日 (四) 08:00 (UTC)
  • 然後說到這次的提案,重定向指引、上級共識什麼的,其他用戶已經說了很多次了,而且這些東西他們比我更了解,我這邊就不深入了。先說下結論,這個串的提案,以及下面那個子串的提案,我都(-)傾向反對。我發現部分中國大陸維基人在編輯一些條目時或者處理一些問題時,對於其他地區的觀點及情況,要麼簡簡單單一筆帶過,要麼就直接忽視,結果條目整體的觀點比重受到了影響。最近就留意到有人在條目探討區報告Hololive production相關爭議條目被站外人士指出「偏重於中國大陸的觀點」,而在這之前也有中國大陸編輯在該條目的討論頁里承認「台灣以及海外網民對此事的觀點的內容確實較少」。Hololive production相關爭議這一條目的情況如此,這次討論的情況也如此。Sanmosa提到,支持此串和下面那個分串提案的多數都是中國大陸的編輯,雖然支持的用戶來自哪裡這個其實無關緊要,但問題是看這些個理由,感覺大多都是覺得「武漢肺炎」這個詞有爭議,或者是污名化什麼的,卻基本忽略台灣的情況,我在上面提到台灣衛生部門仍然在使用「武漢肺炎」,顯然人家覺得這樣子沒問題才繼續使用,即便最近有報告稱一名4歲意大利兒童去年11月就染疫,假若「不了解台灣的情況」「台灣當局也應該遵從命名規範」等等都是合理解釋,那另外一個問題又來了,對於其他俗名的重定向,又要如何處理呢
  • 我之前提到過,只要能夠確保只有WHO等國際權威組織的用詞和非WHO成員的台灣當局的全稱用法被保留,對重定向設立限制我是無所謂的。雖然此串提案和下面分串提案的內容並沒有明確只針對「武漢肺炎」,但這裡明確說到支持對其他的俗名給予同等待遇的用戶很少很少,要是提案通過了,然後有人提出刪除「新冠肺炎」的重定向,先前在提案階段支持增加重定向限制的用戶到底會是同意還是反對呢?雖然說提案的行文可以理解為適用於其他的俗名重定向,但老實說,現在這樣的情況,我也不好肯定支持的用戶發言時有沒有考慮到其他俗名重定向的問題。這樣的普遍缺乏全局考慮、台灣用戶參與度不足、對其他俗名處理意見普遍不明的情況下推動的提案,根本難以讓人相信執行上不會再有更多爭議。7月份的時候,針對COVID-19條目內文用詞的限制,是在不同地區不同觀點用戶的見證下,得以達成共識的,當時能夠在這樣複雜的情形下,平息條目內文用詞的爭議,實屬不易,我不希望社群再因為這樣的事情再吵起來。另外,日文維基「安倍口罩」條目的存廢爭議也能夠引起日本媒體的注意,相信中文維基這邊關於疾病命名的爭議比「安倍口罩」更容易引起媒體注目,雖然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什麼媒體報道,不過如果我們在疾病的命名問題爭議上沒有處理好,被有心媒體借題發揮,對我們來說肯定不會是好事。--🔨留言2020年12月12日 (六) 09:36 (UTC)
  • 社群為這種低級的事情爭吵是很無奈的,這麼多共識是誰先開的議題呢?打成陣地戰,這部分是由於我個人的問題,因為我得罪了很多香港台灣的民逗人物,所以我的編輯顯而易見地進入到了高清放大鏡下,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此次因為我提刪了幾個類似於武漢肺炎海軍疫情的重定向。這些重定向的功能有用麼?有鏈接麼?創建人是誰它的動機為什麼?其實這些一查這些傀儡都很清晰。但為何反對者會全部(一個不例外地)徑直繞開這些條目編輯問題,顧左右而言他呢?這些其實大家都明白。只是你@Liu116:把話說到了明面上了:這不是疾病問題,而是政治問題。那麼是政治問題的話,就得需要用政治的方式來去解決。去污名化,以及非中立用語,一直是需要用長期的時間跟精力去解決的頑疾。解決這一問題的方法畢竟很多,但目前這一共識已經很清晰了。你所提出的那些莫須有的情況到最後可能就僅限於莫須有,污名化就是污名化,如果有人用香港腳、西班牙流感、台北艾滋、時昭梅毒,我也會感到噁心。至於台北衛生部使用這個詞,這真的是它們自己的權力,還有文化,畢竟十年前我也清理過上百個內含「共匪」的條目。真得,解決問題的方法很多,只是這裡畢竟要尊重一下共識。我這裡只是說,這些東西肯定會被處理掉的,很有可以最後是比記憶力的遊戲了。只是社群目前的聲音是不想等到那個時候了。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0年12月13日 (日) 02:40 (UTC)
  • 香港雖然也有些維基人用「武漢肺炎」,不過把香港政府這一權威的因素提出來(香港也是世衛成員),香港的維基人就可以輕易地認了,最後就只剩台灣了。所以說看待「武漢肺炎」問題,把海峽兩岸問題代入,就知道這問題有多複雜了,說不定和海峽兩岸問題本身一樣複雜。國民黨估計會好些吧,說不定世衛觀察員討論提上日程,就可以提條件要求當局放棄「武漢肺炎」了。現在沒看到台灣的維基人有足夠的參與,不代表以後執行共識時他們就不出來說話,這點也是需要注意的。--🔨留言2020年12月13日 (日) 04:02 (UTC)

修改維基百科:COVID-19條目共識內文,將「條目」改為「頁面」

有用戶指「重定向不是條目」。鑑於此,本人擬提議修改維基百科:COVID-19條目共識內文,將「條目」改為「主名字空間頁面」,以將本頁面記載的所有共識適用於整個主條目空間。--還有,14522020年12月4日 (五) 06:16 (UTC)

現行條文

維基百科:COVID-19條目共識 此頁面用來記錄有關COVID-19條目的共識和決議。請注意,此頁面不會記錄特定頁面的共識,特定頁面的共識應記錄在它的討論頁。

避免全保護 如在相關條目發生編輯戰,可行情況下管理員應以封鎖過濾器處理,避免全保護處理。此共識有相等於指引的約束力。

條目標題中對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的稱呼 條目標題中如須提及COVID-19,應使用「2019冠狀病毒病」稱呼之,除非這次提及被包含在專有名詞內。條目標題中如須提及SARS-CoV-2,應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簡體)、「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香港)或「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臺灣),除非這次提及被包含在專有名詞內。

條目內文中對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的稱呼

  • 條目內文中(不含參考來源),除非有提及其他稱呼的必要,否則條目內文應使用COVID-19……
提議條文

維基百科:COVID-19條目共識 此頁面用來記錄有關COVID-19主名字空間頁面(又稱「條目名字空間頁面」,包括條目、重定向、消歧義頁面等)的共識和決議。請注意,此頁面不會記錄特定頁面的共識,特定頁面的共識應記錄在它的討論頁。

避免全保護 如在相關主名字空間頁面發生編輯戰,可行情況下管理員應以封鎖過濾器處理,避免全保護處理。此共識有相等於指引的約束力。

主名字空間頁面標題中對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的稱呼 主名字空間頁面標題中如須提及COVID-19,應使用「2019冠狀病毒病」稱呼之,除非這次提及被包含在專有名詞內。主名字空間頁面標題中如須提及SARS-CoV-2,應使用「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冠状病毒2」(簡體)、「嚴重急性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2型」(香港)或「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2型」(臺灣),除非這次提及被包含在專有名詞內。

主名字空間頁面內文中對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的稱呼

  • 主名字空間頁面內文中(不含參考來源),除非有提及其他稱呼的必要,否則主名字空間頁面內文應使用COVID-19……
純吐槽,你這樣的修改可以連武漢肺炎這裡應當明顯保留的重定向都刪掉。--1233 T / C 2020年12月4日 (五) 06:19 (UTC)
(-)反對:此案違反WP:R#KEEP(方針),故同樣違反WP:CONLIMITED不能在不修改上級共識(方針指引)的文本的情形下通過修改下級共識來達到實際上修改上級共識的意涵的規定。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19 (UTC)
順帶一提:此案我也已經請了管理員處理了。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24 (UTC)
我的原則很簡單:如果你成功修改上級共識(方針指引),使以上提案符合新的上級共識(方針指引),我不會要求管理員關閉提案。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35 (UTC)
(+)支持。含武漢肺炎且應當保留的重定向,可以在條文修訂中作為特例來加入。重定向確實不是條目,因此如上討論或許應當名為「維基百科:COVID-19重定向共識」,但這種修訂也可以接受,也可以達到相同的效果。--
 
2020年12月4日 (五) 06:47 (UTC)
我要求以上各案的提案人先論證忽略《什麽是條目》指引及《重定向》指引的方針部分的正當性。我會請一些相關用戶來協助判斷相關正當性是否成立。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6:57 (UTC)
@Ericliu1912CheetahzeMilkypineLuciferianThomasSun8908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02 (UTC)
@Longway22Googol19980904蟲蟲飛Shizhao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07 (UTC)
警告上方的用戶,你的行為違反了WP:CANVASS。--還有,14522020年12月4日 (五) 07:08 (UTC)
相關用戶都有參與DRV的相關討論或先前有關重定向指引的修改的討論,理當是此討論的持分者,我在理是應該邀請他們參與討論的。至於為何不邀請相反立場的用戶,你們不就已經在這嗎,我再ping一次沒有意思。WP:CANVASS不是拿來給你這樣用的。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15 (UTC)
個人不再參與COVID-19命名相關討論。我只有一點提醒,若是上方提案通過,按照原指引對2019冠狀病毒病諸多簡稱別稱一視同仁儘量不採用的立案精神,所謂「武漢肺炎」和「新冠肺炎」相關條目重新導向頁面會一同被刪除。只想將「武漢肺炎」相關重新導向刪除的人可能要另外提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12月4日 (五) 07:12 (UTC)
  • (!)意見:這個修訂提案本來就是為了解決什麼「重定向不是條目」的問題而設立的,因此根本不需要論證IAR的正當性,因為根本就沒有IAR。強行推上面的提案,在條目共識里加入對重定向的約束可能會導致需要援引IAR,這個則完全不用。我無法假定Sanmosa的能力不足以了解到這一點,因此絕對懷疑其用心。--
     
    2020年12月4日 (五) 07:32 (UTC)
    然而你這樣做就會構成條文衝突(《重新導向》指引的方針部分已經説明如刪除重新導向會構成損壞連入的連結或內部連結的風險,則不能刪除重新導向。然而包括此提案在內的兩個提案都無視了此規定,而要求管理員刪除在刪除後會構成損壞連入的連結或內部連結的風險的重新導向),因此你還是需要用IAR避免條文衝突(不然的話你這個提案過了跟沒過就沒有分別,因為那些重定向還是不能刪除)。你要先成功把《重定向》指引的方針部分的規定廢除,或論證忽略《重定向》指引的方針部分的規定的正當性,這個提案才會有意義(你可以看一下近期的DRV,有管理員進行的刪除動作已經構成損壞連入的連結或內部連結的風險,並引起爭議)。再者,現在下邊都出了新提案,如果你認為那個提案仍然解決不了「問題」,你應該要另外再做一個論證。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35 (UTC)
    我的反對意見真的非常技術性,我真的單純就方針論事。如果技術問題不存在,我執著這些是沒有意義的。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52 (UTC)
如果說相關變動將會動搖WP:5P2等之核心方針,是否可立即尋求關閉凍結提案?認為有關已具備潛在重大風險,不適宜繼續遵循一般程序。——約克客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08:01 (UTC)
@Longway22:我個人會建議你論證一下相關提案如何動搖WP:5P2等核心方針,我覺得提案人會想知道。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8:15 (UTC)
現如該修正案,出現「主命名」之表述,已不同於原案和過往的「條目」之含義,是暗示主導之編輯意向。如WP:NPOVREASON所闡明,維基是致力於表述所有不同的觀點意見,不會要求讀者接受某一特定觀點。在面對不同命名、隱含觀點等遵循WP:MORALIZE,應由使用者自行判斷。如果區別主次分別不同的命名觀點,即已是在對讀者做出誘導,會是破壞有關中立之核心方針。有關判斷如上,應需再進一步說明補充之,希望有助持續理解。--約克客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1:50 (UTC)
Topic:Vyy9r52kn7s81urr有一些我的個人觀點的補充和延展,請大家一同參閲。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10:33 (UTC)
  • 如果能夠確保共識執行的結果是只有國際權威衛生及醫學組織的命名以及非WHO成員的台灣當局的全稱命名(注意是全稱命名)被留下,那我無所謂。但如果單單只是衝着武漢肺炎來的,我就強烈反對。雖然我之前是說過可以提案添加重定向限制,不過就現在的表態情況來看,我無法相信實際執行上不會有偏向性。--🔨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10:51 (UTC)
  • (+)支持,同霧島君。總有刁民想刪除我的用戶頁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12:44 (UTC)
  • (-)反對此提案,WP:R#KEEP指出,當重新導向有助於以某些特定的用語來搜尋,便可創建;當「某人發現它們有用」時,亦可創建。而WP:R#POV亦寫明了「因為重新導向頁面對讀者來說比較不顯眼,其命名的限制可以放得更寬」,條目與重新導向不應有相同的限制規定標題的用詞。我認為避免麻煩,直接跟據WP:R這個現存方針是最合適的。除了一些模稜兩可、帶歧義的重新導向外,其他應保留。若真的要規限COVID-19相關重新導向,建一個「Wikipedia:COVID-19重新導向共識」好了。另外,IAR這裏不大適用吧,WP:IAR指出「如果有規則妨礙你恰當地改進或維護維基百科,請忽略該規則」當中,即是「改進或維護維基百科」適用IAR。可是,提議設立資訊頁推翻方針所說的,且很難達成社群所有或大部分人認同的提案,不認為這是在「改進或維護維基百科」的範圍內。--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0年12月4日 (五) 12:52 (UTC)
  • (-)反對(※)注意根據WP:R#POV

本方針已經明確規定重定向可以使用非中立名稱,且武漢肺炎一詞明顯屬於以上情況之一。任何共識頁都不能凌駕於方針和指引之上。——BlackShadowG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16:53 (UTC)

@BlackShadowG:你這個留言我代為移動位置,這裏最底部的提案是掛{{非中立重定向}}之類的模板處理,而不刪除重定向。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0:54 (UTC)
我決定補充一個非技術性的反對理由:現行方針已表明「重新導向頁面對讀者來說比較不顯眼,其命名的限制可以放得更寬」,故此我並不認為相關重新導向頁面能帶來任何的「危害」。即使論及所謂「污名化」的作用,那些具可能屬於所謂「污名化」的名稱的頁面只是重新導向頁面,那些重新導向頁面最終導向的目標仍顯示「2019冠狀病毒病……」的標題,我不相信會有人會特地點進重新導向頁面來看那麼無聊,因此那些重新導向實際可能造成的所謂「污名化」的作用是0(完全沒有)。此意見對WG案和聽風案皆適用。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7:31 (UTC)
薩摩,您好我的提案、他的提案,不需要你的補充,不要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塞進任何一個人的方案中。這種行為屬於道德不高的做法、而且真的很low,真的很low。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8:38 (UTC)
我不明白為何我連增補反對理由也不可以,難道我沒有反對的權利?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9:47 (UTC)
你們根本完全沒有解釋把相關重定向頁刪除的合理理據和必要性,而且公然無視WP:CONLIMITED的制限,還不容許他人提出和增加對提案的反對意見,會不會太過份了一些?你們做的完全是無視所有規則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09:54 (UTC)
如果閣下有補充意見請直接單列。不要通過加揉條款。這種做法真得很low。我已明確了很多遍,如果閣下還是選擇性的話,我再次強調我反對任何形式的污名化行為。-Walter Grassroot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10:10 (UTC)
請問你是不是看不到我的留言上的「反對理由」字樣?這個是「反對理由」,不是「提案」。還有,我想問一次:我是不是沒有反對這裏任何的提案的權利?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5日 (六) 10:15 (UTC)
注意:現行方針條文並不支持以上支持此提案的理據。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6日 (日) 03:19 (UTC)
我是指之前某次提刪如果成立,之後台灣使用的專有名詞(那次是颱風譯名)就完全被禁止出現在維基百科(連同重定向都被全面封殺),維基百科就成了中共百科了。-- 本人該補完2019年台鐵各站旅客人次了,有事按「此」留言 2020年12月7日 (一) 14:44 (UTC)
我以為你在説轉換組轉一半不轉一半的問題。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14:46 (UTC)
如果要解決什麼「重新導向不是條目」的問題,你應當修改重定向方針而非這個。--1233 T / C 2020年12月7日 (一) 18:32 (UTC)
基本上所有對這兩個提案提出支持的用戶都公然無視這一點。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23:34 (UTC)
正如特殊法永遠優於普通法,適用於特定類型條目的共識通常優於方針,未見為何需要修改方針而不是這個的理由。--還有,14522020年12月13日 (日) 05:18 (UTC)
@听风吹过的声音WP:CONLIMITED有完全相反的表述,可見維基百科並不是走這一套,不然按照你的説法,維基專題的參與者應該是可以自行決定某些通用的方針與指引不適用於該專題的條目的。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13日 (日) 06:08 (UTC)
(-)反對:明明掛個{{非中立重新導向}}就能解決的問題…Nrya留言2020年12月11日 (五) 11:46 (UTC)
(-)反對: 贊成加上{{非中立重新導向}}, 不贊成此一修改,--Wolfch (留言) 2020年12月12日 (六) 11:15 (UTC)
這命名問題的笑話到底還要持續多久?大家浪費時間不寫條目造成維基空轉的時間還不夠多喔,我是不清楚到底「武漢肺炎」這四個字是多傷感情,但這種設立專法而不是改善重定向方針的做法我給予(-)反對。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12月25日 (五) 04:20 (UTC)

關於「武漢肺炎」類重定向

其實我是不懂為何需要快速刪除此類重定向。我更傾向使用{{非中立重定向}}模板告知讀者因為"條目所介紹的主題事物可能會被維基百科之外的某些來源以非中立的用語表述。"而保留,而非使用R7刪除掉。除非該重定向明顯沒人使用(或出現意思歧義),否則均應當保留而非提出刪除(或修改共識)。--1233 T / C 2020年12月4日 (五) 07:18 (UTC)

也可以接受,在重定向頁再附一個CC19共識的鏈接就更好了。--安憶Talk 2020年12月4日 (五) 07:24 (UTC)
既然是這樣的話,我會推薦這個做法(包括附一個CC19共識的鏈接的提議)。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27 (UTC)
我不反對添加任何釐清社群共識的連結,但只期望別把重定向頁弄壞就行。--1233 T / C 2020年12月4日 (五) 07:28 (UTC)
技術上應該不會(只要模板放在重定向碼後即可)。我覺得認為這個提案仍然解決不了「問題」的人要另外做論證。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29 (UTC)
@AnYiLin對應的模板做好了,大家可以點評一下。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4日 (五) 07:32 (UTC)
  1. 標註贊成。保留條件難定,便利性與名稱正當性孰輕孰重,實際使用情況和人群、目的。
  2. Sanmosa如果以重定向=便利+無對外影響,上文提到的「大陸病例」和「內地疫情」被速刪似乎也不妥當,如果有較多(如>10)且絕大多數人搜它的目的是查中國大陸病例,就應以便利性和常識保留重定向(忽略所有規則),或改為消歧義。但如果搜索結果有列出相應頁,重定向的意義就不大,僅是減少一次跳轉。
    1. 在目前,搜索建議會列出重定向標題,所以污名化標題會產生影響,如輸入「武漢肺炎」,有列出武漢肺炎造謠八君子,這個重定向就帶有污名化和中立性問題。註:「造謠八君子」確有一些使用,Google搜索見3000條結果,實際列出3頁,包括報刊和書籍。
  3. 如果重定向頁的瀏覽量統計是準的、不會被輕易刷,或許可以按瀏覽數為基準來速刪惡意目的、無實際使用的污名化重定向,其他另作規範或轉存廢討論。
    1. 以上文提到的重定向為例,創建伊始瀏覽量達頂峰55次/日,此後減少、寥寥。這或許可假定無人直接輸入來檢索,也不大像有外鏈引入,瀏覽可能主要來自搜索建議。造謠八君子重定向情況類似、略少,最高36次/日。
    2. 設想如連續3周、總瀏覽量不超過2次的{{非中立重定向}}可被速刪,以此減量並保留常用此句的便利性。具體標準可做調整,有實際使用可存廢覆核或重新創建,可製成列表以方便覆核。惡意批量創建仍需WP:CSD#G3控制。
    3. 刷訪問量應該不難,如果破壞者有意。--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6日 (日) 19:12 (UTC)
@YFdyh000:搜尋建議會列出重新導向標題沒錯,但僅為導向目標標題下的小字,一般讀者會特別留意的機會很少,再配合先前已有的內文用詞處理,那即使該名稱本身具「污名化」作用,其「污名化」作用實際上並不能帶來甚麼影響(換言之,如用戶為進行「污名化」而故意建立「武漢肺炎xxxx」重新導向,我認為他並不能達到他的預期目的)。以站內列表控制雖非不可行,但我預期列表大小或許會很大;不過如果社群確實接受這樣的處理方案的話,我不反對建立這樣的列表。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6日 (日) 23:56 (UTC)
@Sanmosa:指搜索建議列表,明顯,視覺上與條目無異,見截圖。列表非重點、不解決該問題,僅指可以將經速刪的名稱短期列在不索引的列表,應對過度速刪的擔心。--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00:09 (UTC)
@YFdyh000:然而有兩點需要考量:(1)臺灣仍以「武漢肺炎」為常用詞,故如果搜索「武漢肺炎」沒有結果,可以合理預期會有人建立重複條目,這樣會引申更複雜的維護和併合問題。(2)如果用戶自身認為「武漢肺炎」為「污名化」字詞,那我並不預期相關用戶會刻意在維基百科搜索「武漢肺炎」,這是毫無意義的事情。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05:56 (UTC)
@Sanmosa:1. 所以我傾向於只保留有實際普通人群使用的重定向,而非全刪或全留,而明文規定少數特例我認為同樣有難度。2. 1.列出眾多項本身是一種存在的證明,而這對支持者為鼓勵(創建歧視和破壞性名稱),對反對者為不容。2.目前未見實際展現案例,只是說明重定向不止展現在主動訪問後的小提示中,也存在於搜索結果和搜索建議;假設輸入「武漢」的用戶能看到「武漢肺炎」,對他及維基百科來說不是好事。3.如果放任,破壞者可為現有條目合理地創建所有歧視性別稱以完成心理滿足。--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06:27 (UTC)
@YFdyh000:(1)我並沒有反對取決於實際用量決定存廢,因此對於你的這一點的意見我也不會反對。(2+3)請務必注意:臺灣仍以「武漢肺炎」為常用詞(我並不預期這個詞語在臺灣的常用性會在短期內消失),因此不應假定所有建立「武漢肺炎xxxx」重新導向者均為破壞者,也不應假定讓讀者看到「武漢肺炎」這四個字就必然會產生(任何方面的)負面影響。你在上面的留言的表述其實是一個很地域中心的表現(不過沒有上面那兩個主張全刪的提案那麼誇張就是了),我希望所有用戶都慎戒之。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06:44 (UTC)
@Sanmosa:2+3:不了解在台灣各界(傳媒/生活/醫療)是否仍常用,也未參與上文方針的建立討論,僅從該提案被大多數意見反對來看,社群共識傾向于禁用該表述方式,包括在重定向上禁用,唯極少數特例;故此假定社群將此視作歧視性用語,類似WP:兩岸四地的禁用性規範,哪怕部分地區仍在普遍使用,也不宜在受眾廣泛的內容和重定向上使用。哪怕名稱建立之初或使用時無惡意,當被普遍濫用,使用和監管就應慎重。--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07:08 (UTC)
@YFdyh000:有一點很值得留意,就是支持上面兩個主張全刪的提案的用戶沒有一個是台灣的用戶,因此我可以合理預期支持上面兩個主張全刪的提案的用戶其實存在嚴重的地域中心傾向,而且不能容下任何一點的台灣聲音。另外,就我所知,「武漢肺炎」在台灣各界(傳媒/生活/醫療)確實仍然常用。因此,上面兩個主張全刪的提案其實相等於把台灣用戶當成空氣,我完全看不出來他們對台灣用戶有任何一絲絲的尊重(上面已經有台灣用戶反對上面兩個主張全刪的提案了)。社群共識無論如何都不能抵觸五大支柱。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07:13 (UTC)
@Sanmosa:上文反對刪除的意見,僅「因為有頗多的媒體報導使用這個非中立表述」對反對理由有所表述,但並未給出具體證明,例如行文和立場相較中立的文章仍使用該名稱,所以我也無從判斷這代表了哪方聲音。且該用戶來自中國大陸。從肺炎 site:mohw.gov.tw限定近1個月的搜索結果看,在混用COVID-19、武漢肺炎、新冠肺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等多個稱呼。另如提過的兩岸四地,仍在部分地區普遍使用,不妨礙社群做出禁止性規定,來減少「地域中心」用語的出現,而終止約束目前看並無可能。  吐槽WP:CC19似非方針,但效力經討論和忽略所有規則已高於方針,大概是大環境所致。--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08:02 (UTC)
@YFdyh000:然而這並不能否定「武漢肺炎」在台灣具有一定且不可忽略的程度的使用這個事實(然而這個事實一直被部分中國大陸用戶有意無視)。而且,每一個人都對「中立」這個詞語有不同的理解,「行文和立場相(對)較中立的文章仍使用該名稱」並不是一個合適的量度標準(我認為上面的那些中國大陸用戶看到使用「武漢肺炎」一詞的文章,就會直接把它們打成「不中立」)。此外,上面是真的有台灣用戶發表了對那兩個提案的反對意見(還有另外一個對我修正字眼為「此規定並不限制導向至COVID-19條目的重新導向的標題用詞」的提案表達支持意見),我認為單憑這點就已經能看出台灣用戶並不認同把「武漢肺炎」一詞這樣換走,因為這樣是在替換地區詞。我認為無論如何,至少也給台灣社群一個尊重,不要向上面那兩個提案一樣明目張膽地排擠台灣社群。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09:16 (UTC)
再補充一點:雖然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但共識最終是根據支持和反對該議題的論點質素所決定,同時經過維基百科方針的審視,而不應通過簡單計票統計多數來決定。支持上面兩個主張全刪的提案的用戶並無實則的論點支持其理據(我叫了兩個提案人很多次出來論證,他們還是不論證),而且如我在上面所言,上面兩個主張全刪的提案各有違反方針之處(繼而違反WP:CONLIMITED),那兩個提案在現行共識方針的定義下(「同時經過維基百科方針的審視」)其實不可能成為社群共識。再者,支持上面兩個主張全刪的提案的用戶絕大多數都是中國大陸用戶(只有一個不是),我認為這代表了那兩個提案本身其實就直接偏向中國大陸用戶,而無視了中國大陸與其他地方的地域差異,這樣並不利社群的相互尊重與和諧。我不相信社群的整體共識可以在無視五大支柱的情況下有效形成。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09:30 (UTC)
然後Matt Zhuang直接印證了我的説話(當然我個人覺得是激動了一些,我覺得表述出來的情緒未必需要如此強烈)。我把台灣社群當理由只是因為我確定這理由肯定成立,其實我把香港社群當理由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我還是選一個立論比較穩的就好了。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14:23 (UTC)
我認為只要有可靠來源使用這個名稱,就可以做重定向,不管這個名稱是否中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0年12月7日 (一) 02:09 (UTC)
所以我對上面幾個支持反對的提案全部都反對,甚至我反對所謂的COVID-19條目共識,為了一個病弄的這麼複雜,不覺得可笑麼?--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0年12月7日 (一) 02:12 (UTC)
還是那句話,就目前的社群環境來看,在該疾病命名的使用上,不存在讓所有人都滿意的方案。--🔨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03:01 (UTC)
@Shizhao:掛相關模板本身好像並不涉及刪除動作?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7日 (一) 05:56 (UTC)
此觀點恐怕無法對應社群共識。歷史上的侮辱性或歧視性名稱均可擁有一席之地,哪怕只短期被少數人發表、已棄用或從未使用。--YFdyh000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06:27 (UTC)
只要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以及相當的台灣人民與媒體繼續使用該詞而不是像中共政府勒令停止使用,就不該連重定向都封殺,冒犯不是合適的(快速)刪除理由。那幾個全刪去派中共使用者看到幾個月沒多少人關注就想偷偷快速刪除,被發現就想無視台灣的使用者想通過僅中國大陸觀點的規則,是多想要赤化維基百科?-- 本人該補完2019年台鐵各站旅客人次了,有事按「此」留言 2020年12月7日 (一) 12:08 (UTC)
提醒某些人不要雙重標準,「武漢肺炎」可以重定向到COVID19,「大陸」也應該可以重定向到「中國大陸」。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0/12/03#新冠肺炎大陸病例。--Yel D'ohan留言2020年12月8日 (二) 00:43 (UTC)
@Yel D'ohan:就我所見,主張刪除那個重定向的用戶有多於一半都是中國大陸用戶,因此你的推論並不恰當(不然他們應該是主張保留才是),而且還存在WP:WAX的情形。SANMOSA SPQR 2020年12月8日 (二) 07:53 (UTC)
這不能混在一起說,「新冠肺炎大陸病例」是因為WP:CS4D所以要刪除,武漢肺炎類重定向不是。--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0年12月18日 (五) 07:15 (UTC)

小提議

現階段上方討論應該不能得到甚麼結果。如果沒其他意見的話,我會直接以「無共識」作結。(掛{{COVID-19重定向}}並非強制性措施)SANMOSA SPQR 2021年1月1日 (五) 04: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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