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速路
金朝初年置,屬東京路[1],治所在今遼寧省丹東市東北、靉河西南岸九連城,或說在寬甸滿族自治縣南浦石河口。轄境西北起千山山脈,東抵長白山,南跨鴨綠江。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年)九月從統軍司改名為總管府[2]。元朝初年,改置為婆娑府。
規模與大興府的佈置大致相同[3],其中只有婆速路的同知都總管兼有掌通判府事以及範圍內的軍署,司吏分別為十一個女真人和兩個漢人,設置高麗通事一人[4],有女真族學校[5]。
歷代長官
另見
參考資料
- ^ 《金史·地理志》:婆速府路,國初置統軍司,天德二處置總管府,貞元元年與曷懶路總管並為尹,兼本路兵馬都總管。此路皆猛安戶。
- ^ 《金史》卷44 禁軍之制:及海陵天德二年八月,改諸京兵馬都部署司為本路都總管府。九月,罷大名統軍司,而置統軍司於山西、河南、陝西三路。以元帥府都監、監軍為使,分統天下之兵。又改烏古迪烈路統軍司為招討司,以婆速路統軍司為總管府。
- ^ 《金史》卷57 大興府:尹一員,正三品。掌宣風導俗、肅清所部,總判府事。余府尹同。兼領本路兵馬都總管府事。車駕巡幸,則置留守同知、少尹、判官。惟留判不別置,以總判兼之。同知一員,從四品。掌通判府事。餘府同知同此。少尹一員,正五品。掌同同知。總管判官一員,從五品。掌紀綱總府眾務,分判兵案之事。府判一員,從五品。掌諮議參佐、糾正非違、紀綱眾務,分判吏部、工案事。推官二員,從六品。掌同府判,分判戶、刑案事,內戶推掌通檢推排簿籍。舊一員,大定五年增一員。知事,正八品。掌付事勾稽省署文牘、總錄諸案之事。都孔目官,女直司一員,漢人司一員,職同知事,掌監印、監受案牘。余都孔目官同此。不常置,省則吏目攝。六案司吏七十五人,內女直十五人,漢人六十人。司吏分掌六案,各置孔目官一員,掌呈覆糾正本案文書。餘分前後行,其他處應設十人以下、六人以上者,置孔目官三人,及置提點所處仍舊。女直司吏若十二人以上,分設六案,不及者設三案,五人以下設一案,通掌六案事。以上名充孔目官。知法三員,從八品。女直一員、漢人二員,掌律令格式、審斷刑名。抄事一人,掌抄事目、寫法狀,以前後行吏人選。公使百人。女直教授一員。 東京、北京、上京、河東東西路、山東東西路、大名、咸平、臨潢、陝西統軍司、西南招討司、西北路招討司、婆速路、曷懶路、速頻、蒲與、胡裏改、隆州、泰州、蓋州並同此。皆置醫院,醫正一人,醫工八人。
- ^ 《金史》卷57 諸總管府(謂府尹兼領者。):都總管一員,正三品。掌統諸城隍兵馬甲仗,總判府事。同知都總管一員,從四品。掌通判府事,惟婆速路同知都總管兼來遠軍事兵馬。副都總管一員,正五品。所掌與同知同。總管判官一員,從六品。掌紀綱總府眾務,分判兵案之事。府判一員,從六品。掌紀綱眾務,分判戶、禮案,仍掌通檢推排簿籍。推官一員,正七品。掌同府判,分判工、刑案事。知法一員。 司吏,女直,山東西路十五人,大名十四人,山東東路、咸平府、臨潢府各十二人,曷懶路、河北西路各十人,婆速路十一人,河北東路八人,河東南北路、京兆、慶陽、臨洮、鳳翔、延安各四人。漢人,戶十八萬以上四十二人,十五萬以上四十人,十三萬以上三十八人,十萬以上三十五人,七萬以上三十二人,五萬以上二十八人,三萬以上二十二人,不及三萬戶二十人,婆速路、曷懶路各二人。 譯人,咸平三人,河北東西、山東東西、曷懶、大名、臨潢 各二人,餘各一人。 通事,婆速、曷懶路高麗通事一人,臨潢北部通事一人,部落通事一人、小部落通事二人,慶陽府通事一人。抄事一人。公使八十人。臨潢別置移剌十三人。凡諸府置員並同,惟曷懶路無府事。
- ^ 《金史》卷51:女直學。自大定四年,以女直大小字譯經書頒行之。後擇猛安謀克內良家子弟為學生,諸路至三千人。九年,取其尤俊秀者百人至京師,以編修官溫蒂罕締達教之。十三年,以策、詩取士,始設女直國子學,諸路設女直府學,以新進士為教授。國子學策論生百人,小學生百人。府州學二十二,中都、上京、胡裏改、恤頻、合懶、蒲與、婆速、咸平、泰州、臨潢、北京、冀州、開州、豐州、西京、東京、蓋州、隆州、東平、益都、河南、陝西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