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地區
1980年由蕪湖地區改稱。在今安徽省東南部。轄宣城、當塗、南陵、寧國、郎溪、廣德、涇縣、繁昌、青陽等縣。行政公署駐宣城縣(今市)。1983年繁昌、青陽、南陵三縣劃歸蕪湖市、當塗縣劃歸馬鞍山市。1987年宣城縣改設宣州市;旌德、績溪二縣劃入。1997年寧國縣改設寧國市。2000年宣州市升地級市並改名宣城市,撤銷宣城地區,原地區轄縣劃歸宣城市。
參考文獻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國務院關於同意安徽省撤銷宣城地區設立地級宣城市的批覆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5 (中文(簡體)).
- 史為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簡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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