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地区
1980年由芜湖地区改称。在今安徽省东南部。辖宣城、当涂、南陵、宁国、郎溪、广德、泾县、繁昌、青阳等县。行政公署驻宣城县(今市)。1983年繁昌、青阳、南陵三县划归芜湖市、当涂县划归马鞍山市。1987年宣城县改设宣州市;旌德、绩溪二县划入。1997年宁国县改设宁国市。2000年宣州市升地级市并改名宣城市,撤销宣城地区,原地区辖县划归宣城市。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撤销宣城地区设立地级宣城市的批复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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