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國棟 (明朝)
生平
天啟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三年授蕪湖縣知縣,五年調休寧縣知縣,丁憂歸。崇禎元年(1628年)起補山陽縣知縣,三年任應天鄉試同考官,四年考選,授戶科給事中[1],巡視光祿寺,五年查核餉務,八年升刑科右給事中,巡視京營,九年升禮科左給事中,十年升刑科都給事中,十一年升太常寺少卿,十二月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山永[2],十四年十一月升兵部右侍郎,十二月巡撫昌平,十五年三月卒於任。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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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晏清 |
明朝蕪湖縣知縣 1623年-1625年 |
繼任: 韋泰福 |
前任: 侯安國 |
明朝休寧縣知縣 1625年-1626年 |
繼任: 党還醇 |
前任: 孫肇興 |
明朝山陽縣知縣 1628年-崇禎年間 |
繼任: 王正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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