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栋 (明朝)
生平
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三年授芜湖县知县,五年调休宁县知县,丁忧归。崇祯元年(1628年)起补山阳县知县,三年任应天乡试同考官,四年考选,授户科给事中[1],巡视光禄寺,五年查核饷务,八年升刑科右给事中,巡视京营,九年升礼科左给事中,十年升刑科都给事中,十一年升太常寺少卿,十二月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山永[2],十四年十一月升兵部右侍郎,十二月巡抚昌平,十五年三月卒于任。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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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晏清 |
明朝芜湖县知县 1623年-1625年 |
继任: 韦泰福 |
前任: 侯安国 |
明朝休宁县知县 1625年-1626年 |
继任: 党还醇 |
前任: 孙肇兴 |
明朝山阳县知县 1628年-崇祯年间 |
继任: 王正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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