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韶武,順昌人[1]中國清朝官員。

乾隆十年二月(1745年),於台灣擔任彰化縣儒學訓導[2],主要為負責教育方面的事務,品等為從七品[3]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參考

  1. ^ 王益民著. 心系宝山. 福州:海峽文藝出版社. 2008.12: 54. ISBN 978-7-80719-353-1. 
  2. ^ 高賢治主編. 台湾方志集成 清代篇 第1辑 16 彰化县志 彰化节孝册 合订本. 宗青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 88. 
  3. ^ 高賢治主編. 台湾方志集成 清代篇 第1辑 5 重修台湾府志 上. 宗青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民國84.08: 133. 
前任:
胡檀生
彰化縣儒學訓導
1745年上任
繼任:
陳大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