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樹初(?—1643年),字客天湖廣黃州府蘄州人。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湖廣鄉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聯捷己未科進士,任戶部主事,晉郎中,督宣大餉,轉大同知府[1]。時太監王坤節制宣大,巡按道員俱行角門進見,樹初稱疾不出,將中陽之,適璫敗,得免。後以山西副使致政家居,扁舟湖上,自課詩文,有《潁餘慵緒》數十卷。會流冠猖蹶,磬家資築槃石、符乾二礬,蘄人賴之。崇禎十六年癸未,張獻忠圍蘄州,城破,與子孫訣曰:我在籍自當盡節,爾輩讀聖賢書,死生有命,不可屈於賊。賊執之,不屈死。繼妻封氏、長子延慶,貢生;孫之蘋、之藻廩生等從死,祀鄉賢,乾隆四十一年謚節愍[2]

副使李樹初墓在州東東湖庵,父同知建中墓在盤龍觜,母彭恭人墓在廣濟栗木橋仙姑山,嗣父建木墓在竹林湖。

家族

祖父李時珍

參考文獻

  1.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三》:天啓七年四月,升大同府知府李樹初為山西按察司副使雁平道。
  2. ^ 《蘄州志》
官銜
前任:
竇可進
明朝大同府知府
天啓六年-七年
繼任:
董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