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樹初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湖廣鄉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聯捷己未科進士,任戶部主事,晉郎中,督宣大餉,轉大同知府[1]。時太監王坤節制宣大,巡按道員俱行角門進見,樹初稱疾不出,將中陽之,適璫敗,得免。後以山西副使致政家居,扁舟湖上,自課詩文,有《潁餘慵緒》數十卷。會流冠猖蹶,磬家資築槃石、符乾二礬,蘄人賴之。崇禎十六年癸未,張獻忠圍蘄州,城破,與子孫訣曰:我在籍自當盡節,爾輩讀聖賢書,死生有命,不可屈於賊。賊執之,不屈死。繼妻封氏、長子延慶,貢生;孫之蘋、之藻廩生等從死,祀鄉賢,乾隆四十一年謚節愍[2]。
副使李樹初墓在州東東湖庵,父同知建中墓在盤龍觜,母彭恭人墓在廣濟栗木橋仙姑山,嗣父建木墓在竹林湖。
家族
祖父李時珍。
參考文獻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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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竇可進 |
明朝大同府知府 天啓六年-七年 |
繼任: 董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