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黃穗
陳黃穗,BBS,JP(本名黃穗,Pamela CHAN),是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前總幹事,1998年獲頒銅紫荊星章;2004年獲香港中文大學頒授榮譽院士名銜;2007年獲美國消費者權益委員會頒授榮譽大獎。
簡歷
陳黃穗的父親黃福鑾是崇基學院史地系系主任,而其夫陳應保亦是崇基史地畢業。她於1968年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畢業後加入國際培幼會(Foster Parents Plan),兩年後轉投戒毒會,先後在婦女戒毒中心和石鼓洲戒毒所工作。1973年婚後轉職到中大社工系任實習導師,過了兩年,正式出任小童群益會的執行幹事。1979年獲選香港十大傑出青年,當年只有5人獲選,其餘4人包括林鉅津、靳埭強、孔梁少根及潘宗光。陳黃穗自1985年5月1日出任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直到2007年退休[1],由劉燕卿接任。2010年,陳黃穗獲財政司司長委任為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的主席,任期兩年[2]。
公職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陳黃穗消費權益助弱勢
- 陳黃穗 顧客後盾商家顧問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中大傑青:陳黃穗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陳黃穗離開群益會要鎮靜劑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前任: 張綠萍 |
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 1985年5月—2007年3月 |
繼任: 劉燕卿 |
前任: 陳志輝教授 |
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主席 2010年7月— |
繼任: 現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