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黄穗
陈黄穗,BBS,JP(本名黄穗,Pamela CHAN),是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前总干事,1998年获颁铜紫荆星章;2004年获香港中文大学颁授荣誉院士名衔;2007年获美国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颁授荣誉大奖。
简历
陈黄穗的父亲黄福銮是崇基学院史地系系主任,而其夫陈应保亦是崇基史地毕业。她于1968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毕业后加入国际培幼会(Foster Parents Plan),两年后转投戒毒会,先后在妇女戒毒中心和石鼓洲戒毒所工作。1973年婚后转职到中大社工系任实习导师,过了两年,正式出任小童群益会的执行干事。1979年获选香港十大杰出青年,当年只有5人获选,其余4人包括林钜津、靳埭强、孔梁少根及潘宗光。陈黄穗自1985年5月1日出任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直到2007年退休[1],由刘燕卿接任。2010年,陈黄穗获财政司司长委任为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的主席,任期两年[2]。
公职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 陈黄穗消费权益助弱势
- 陈黄穗 顾客后盾商家顾问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中大杰青:陈黄穗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陈黄穗离开群益会要镇静剂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前任: 张绿萍 |
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 1985年5月—2007年3月 |
继任: 刘燕卿 |
前任: 陈志辉教授 |
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主席 2010年7月— |
继任: 现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