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元甫(710年—771年8月15日),字宣憲京兆郡杜陵縣(今陝西省西安市)人。

韋元甫屬京兆韋氏閬公房,初任滑州白馬尉,深得探訪使韋陟器重,奏充支使。寶應元年(762年),出任潤州刺史。累遷蘇州刺史、浙江西道都團練觀察使。大曆初年,拜尚書右丞,出京擔任淮南節度使。大曆六年七月乙酉(771年8月15日),韋元甫去世,虛歲六十二,皇帝詔令追贈戶部尚書,七年正月乙酉(772年2月11日)葬於杜陵的南原[1]。曾續作《木蘭詩[2]

家庭

曾祖

  • 韋文宗,隋朝左千牛[1]

祖父

  • 韋德敏,唐朝太府卿,贈鄧州刺史[1]

父母

註釋

  1. ^ 1.0 1.1 1.2 1.3 1.4 金, 鑫, 《新见唐史惟则书《韦元甫墓志》《辛旻墓志》考释》, 《中國書法》 (第12期), 2017年, (第12期): 47–50 [2018-12-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09) 
  2. ^ 《古今樂錄》:木蘭不知名。浙江西道觀察使兼御史中丞韋元甫續附入。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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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唐書·卷115》,出自劉昫舊唐書

參考書目

  • 《舊唐書‧韋元甫傳》
  • 《全唐詩》卷二百七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