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色(timbre)是音的特色。不同音色的聲音,即使在同一音高和同一響度的情況下,也能讓人區分開來。同樣的音高響度配上不同的音色就好比同樣色相明度配上不同的色度一樣。

定義

美國國家標準協會將音色定義為一種聲音的感官屬性,使聽者可以據此判斷出兩個具有相同響度音高之聲音的區別。音色主要表現在聲音頻譜特徵對人的刺激,也表現在波形聲壓頻譜的頻率位置和頻譜對人的時間性刺激。[1]

原理

聲音是由發聲的物體的振動產生的。當發聲物體的主體振動時會發出一個基音,同時其餘各部分也有複合的振動,這些振動組合產生泛音。正是這些泛音決定了發聲物體的音色,使人能辨別出不同的樂器甚至不同的人發出的聲音。所以根據音色的不同可以劃分出男音和女音;高音、中音和低音;弦樂和管樂等。

所有泛音都比基音的頻率高,但強度都相當弱,否則就無法調準樂器的音高了。

屬性

許多評論家都企圖拆分音色的構成要素。例如J.F. Schouten(1968, p.42)通過大量現代音樂的研究,將「音色難以捕捉的屬性」分解為至少以下五個聲學參數:[2]

  1. 包含樂音與類噪音的整個範圍
  2. 頻譜包絡(Spectral Envelope)
  3. 時間包絡(尤指包含起音、持續和衰減的ADSR包絡)
  4. 頻譜包絡(共振峰滑音)與基本頻率(微分音)的共時變化
  5. 與接下來聲音持續態不太相似的前綴(Prefix)與起始(Onset)

時間包絡

音色受到時間包絡參數(Time Envelope)的影響,起音(Attack,聲音從無到峰值的時間)、衰減(Decay,起音後由峰值降回平穩狀態的時間)、延音(Sustain,平穩狀態的時間)、釋放(Release,由平穩衰減到無聲的時間)等都是採樣器可控制的參數。舉個例子,若加大鋼琴或是小號所產生訊號中的起音時間參數,將導致聽者難以辨認樂器的音色,這是由於鋼琴內的音鎚敲擊琴弦或嘴唇與吹嘴接觸發出的氣聲,皆為辨認樂器音色的重要特徵。

相關概念

  • 音質:聲音的質感, 是比音色更抽象的東西。
  • 力度:聲音的強度,即震動的幅度。
  • 音調:即音頻、音高,震動的頻率。
  • 音品:即音色,即泛音與諧波。

參考資料

  1. ^ Acoustical Society of America Standards Secretariat (1994). "Acoustical Terminology ANSI S1.1–1994 (ASA 111-1994)". 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ANSI / Acoustical Society of America
  2. ^ Erickson, Robert. Sound structure in music.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5 [2022-08-24]. ISBN 0-520-02376-5. OCLC 136467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