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汕尾鄉級行政區劃
- 汕尾地級市的縣級行政區劃單位類型為「區縣市」(即市轄區、縣與縣級市三類);「區」(僅有城區)與縣級市(僅有陸豐市)的鄉級行政區劃單位為「街道」與「建制鎮」,「縣」(海豐縣與陸河2縣)的鄉級行政區劃單位為「建制鎮」。
- 「鄉鎮」是對鄉級行政區劃單位「鄉」與「鎮」的合稱。傳統上,市轄區的鄉級行政區劃單位為「街道」;縣級市的鄉級行政區劃單位以「街道」為主,有數量較少的「鄉鎮」;縣的鄉級行政區劃單位為「鄉鎮」,以「鄉」為主。現行行政區劃,實際上各種縣級行政區劃類型可以包含鄉、鎮與街道區劃單位。
- 鑑於局部地區鄉級行政區劃單位,「鄉」區劃單位極少或沒有,直接使用「建制鎮」代替「鄉鎮」來作為分類名稱定位,符合各地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