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2011年甬台溫鐵路列車追尾事故/存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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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命名
請原作者注意,這個條目的命名最好等官方命名出來之後再確定,不宜主觀地加上「特大」等詞。 AlexHe34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16:02 (UTC)
- 合併了兩個相同主題不同標題的條目,暫時命名為2011年甬台溫鐵路列車追尾脫軌事故。 AlexHe34 (留言) 2011年7月23日 (六) 17:30 (UTC)
繼續合併了幾處不同標題下的歷史版本。這裏不是百度百科,請勿使用複製粘貼的方式移動條目內容,請直接使用移動功能(如因目標頁面存在而無法移動,請向管理員求助)。條目標題請繼續商議,目前暫時使用最後一次移動版本「2011年杭深線動車組列車追尾事故」。--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7月24日 (日) 05:30 (UTC)
- 新華社發稿用到的路線是「杭深線」,雖然實際上與「杭福深客運專線」或者「沿海鐵路」沒有區別,且事發路段是「甬台溫鐵路」,但我覺得還是以新華社發稿為準,用「杭深線」。但是從中國鐵路事故列表當中具有主條目的事故看,用的都是「某某鐵路某某事故」,本條目用「某某線某某事故」,是否應當統一成「2011年杭深鐵路動車組列車追尾事故」?--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4日 (日) 05:36 (UTC)
- 先把內容寫好,條目名過兩天就能確定了。--達師 - 198 - 336 2011年7月24日 (日) 05:52 (UTC)
- 貌似沒有「杭深鐵路動車組」這種用法,至少百度和谷歌合起來只能搜到1個結果……--鐵鐵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7月24日 (日) 05:55 (UTC)
- 因為維基的鐵路事故條目多用「鐵路」而非「線」(Category:中國鐵路事故),故問在命名上是否需要與維基百科其他條目相統一。--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4日 (日) 06:00 (UTC)
- ( ✓ )同意氫氧化鈉;(!)意見:維基百科裏只有杭福深客運專線和甬台溫鐵路。估計用杭福深客運專線替代杭深線不無不可。 AlexHe34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09:50 (UTC)
- 因為維基的鐵路事故條目多用「鐵路」而非「線」(Category:中國鐵路事故),故問在命名上是否需要與維基百科其他條目相統一。--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4日 (日) 06:00 (UTC)
鐵道部已經使用「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作為發佈會的名稱,但是這個名稱似乎有些語焉不詳。此外,「杭深線 事故」杭深線 事故為411,000,「甬溫線 事故」甬溫線 事故為418,000,差不多。—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1年7月25日 (一) 05:20 (UTC)
- 感覺還不如維基百科專業…… 囧rz…… AlexHe34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5:32 (UTC)
- 2011年中國溫州列車追尾墜橋事故
2011年甬溫鐵路列車追尾事故
怎麼又改名了?居然連動車都不提了?烏拉跨氪 2011年7月28日 (四) 04:00 (UTC)
- (?)疑問:那再把「列車」重新改回「動車」?--鐵鐵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7月28日 (四) 04:04 (UTC)
- 還是覺得提到動車比較好,畢竟這是動車出的大事。而且「鐵路列車」這種說法怪怪的。烏拉跨氪 2011年7月28日 (四) 04:11 (UTC)
- 不是「鐵路列車」這樣解的,是「甬溫鐵路、列車追尾」。--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8日 (四) 04:47 (UTC)
- 列車算了,現在官方不想提將之與高鐵畫上等號,又動車對大陸以外地區的讀者來說太陌生了。--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04:14 (UTC)
- 官方不想提,但我們可以提,並不受制於他。若簡簡單單說是列車出事,太含糊了。普通列車出的事故比動車多得多,而動車其高速的特徵,理應把事件的特殊性說明出來。大陸以外地區可以用地區字詞轉換解決。烏拉跨氪 2011年7月28日 (四) 04:34 (UTC)
- (+)支持地區字詞轉換+1 --鐵鐵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7月28日 (四) 04:40 (UTC)
- (&)建議建議稱作「高速列車追尾事故」 --Li Zaodie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08:52 (UTC)
- 官方不想提,但我們可以提,並不受制於他。若簡簡單單說是列車出事,太含糊了。普通列車出的事故比動車多得多,而動車其高速的特徵,理應把事件的特殊性說明出來。大陸以外地區可以用地區字詞轉換解決。烏拉跨氪 2011年7月28日 (四) 04:34 (UTC)
- 就是個名字,所謂「動車組」也是「列車」的一種,改成現在這個名字和分類:中國鐵路事故下的類似條目相統一。——忱鸞 ›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04:22 (UTC)
- 就是因為列車不只是動車,我才覺得這樣提不妥。烏拉跨氪 2011年7月28日 (四) 04:34 (UTC)
- 還是覺得提到動車比較好,畢竟這是動車出的大事。而且「鐵路列車」這種說法怪怪的。烏拉跨氪 2011年7月28日 (四) 04:11 (UTC)
- (?)疑問:甬台溫鐵路和甬溫鐵路哪一個是正式名稱啊?建議用正式名稱。 AlexHe34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04:56 (UTC)
(:)回應: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鐵鐵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7月28日 (四) 05:18 (UTC)- 應該是甬台溫鐵路吧,作為一個浙江人,我表示基本沒聽說過後者,wiki條目和當年開通時鐵道部發的有關售票通知也是用這個名稱。—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1年7月28日 (四) 05:19 (UTC)
- 嗯,是「甬台溫」,不過官方發佈事件的時候也用簡稱了。--鐵鐵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7月28日 (四) 05:21 (UTC)
- 我把條目移動到了……甬台溫鐵路……。 AlexHe34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05:40 (UTC)
- (?)疑問我覺得不妥,我是台州人,知道甬台溫線路。但是剛才去查了一下,媒體報道確實用到了「甬溫線」,作為條目名稱,最好還是採用官方的說法,鐵道部網站採用的就是<「7·23」 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秋邊★踩 2011年7月28日 (四) 12:12 (UTC)
- 我認為命名儘量使用完整路線,和Category:中國鐵路事故里一致為好。 AlexHe34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15:02 (UTC)
D301於2010年底通車營運,由京滬高鐵專線開行於北京至上海,d301歸屬北京鐵路局。2011年7月1日線路延長至福州站,7點50分北京始發,15:42到達上海虹橋高鐵站,21點26分抵福州。 D301為CRH2e 16節大編組,出事的車型為CRH2-139e。現場資料圖片顯示,因遭失事墜地解體的D301 的1號車廂為車頭駕駛室一體的二等座車,定員55席位。而翻落橋下的2號、3號、4號及脫軌損壞留於橋上的5號車廂都為原包廂式軟臥改裝的座席(包廂式座席), 每車60座席(不包括無座票及乘務員),上鋪被當作行李架,其車廂標誌仍為"軟臥"。(注: 原CRH2e 2至15 車廂除餐車外,均為定員40人的臥鋪車廂,由於現在d301 主要於白晝運行北京至福州,臥鋪需求大為降低, 已作座車改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01號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
第二章 事故等級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二)繁忙幹線客運列車脫軌18輛以上並中斷鐵路行車48小時以上的; (三)繁忙幹線貨運列車脫軌60輛以上並中斷鐵路行車48小時以上的。
據此,723事故應列為特別重大事故。
動車=時速200公里以下?
台灣TVBS報導,本此出事的列車稱為動車,是時速200公里以下,與台灣高鐵不同,私下打電話去問,他們說是央視給的資料--蒼空 翔 有事找我 2011年7月24日 (日) 11:31 (UTC)
- 查了下,兩列動車組是CRH1B和CRH2E設計時速分別是250和300,運營時速應該都在200以上。只是事發地點接近溫州南站,列車可能已經在減速。--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4日 (日) 11:38 (UTC)
新聞畫面--蒼空 翔 有事找我 2011年7月24日 (日) 11:50 (UTC)
- 這個……不知道有沒有略為專業的人來解釋一下了,我覺得不太對。--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4日 (日) 12:16 (UTC)
- 據我觀察,200KM/H以上或者以下的列車都是CRH的動車組,跑的路線都是一條鐵路,只是鐵道部賣票的時候,把200KM/H以上的列車叫做G多少次,而以下的標記為D多少次。因此說「動車是200KM/H以下」作為銷售火車票的說法是正確的,在技術上上G字頭、D字頭用的都是CRH動車組。 AlexHe34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13:06 (UTC)
- 甬台溫鐵路在2009年的測試中曾經跑出292公里時速,參見甬台溫、溫福鐵路接受檢測 動車組跑出最高時速。此外,在這裏也提到甬台溫的速度是250。—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1年7月24日 (日) 13:08 (UTC)
- 我一直是認為TVBS向央視拿到的資料,是一般動車,並非本次出事的高速動車--蒼空 翔 有事找我 2011年7月24日 (日) 14:22 (UTC)
- 大陸的動車都是高速的,沒有「一般」動車一說,請參見中國動車組列表和中國鐵路高速(表中可見,CRH動車組設計時速都是200KM/H以上)。動車組是中國開始高速鐵路建設過後才開始引進研製的,大陸以前的普通列車基本上都是集中動力的。 AlexHe34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14:35 (UTC)
此次事故中,D3115次列車已經停車,且在追尾前D301已經採取緊急制動[1]在追尾時應在200km/h以下Huangdou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15:22 (UTC)
- 同意上述內容,動車組並非一直保持在其設計時速狀態。 AlexHe34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15:34 (UTC)
- 我在意的是TVBS稱引用央視的『動車限速200公里以下』說法,如果成立那就表示動車不是High Speed Rail,而另外兩條的說法也不太對,可能整個是另一種東西--蒼空 翔 有事找我 2011年7月24日 (日) 16:17 (UTC)
- 不太清楚您是什麼意思,在下的意思就是高速動車行駛在低速狀態。 AlexHe34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1:20 (UTC)
- 我在說上面留過的新聞畫面,裏面講的動車定義似乎不正確--蒼空 翔 有事找我 2011年7月25日 (一) 01:26 (UTC)
- 對不起,有個地方我疏忽了一下:雖然動車組都能夠達到200KM/H以上,但是限速開行的的動車組的線路與高速動車組的確有一定區別,例如青島-上海的動車經過的是京滬鐵路(以前的老線路),而北京到上海的全速開行的動車則是經過京滬高速鐵路(專門為高速行駛設計的)。 AlexHe34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3:04 (UTC)
- 但是速度差不多,(最高時速)D是200~250級別,G是300~350級別。--達師 - 198 - 336 2011年7月25日 (一) 04:02 (UTC)
- 我想我知道了,TVBS引用央視的正確資料,但是使用錯誤,語意也被修得差異很大,造成我覺得奇怪的原因--蒼空 翔 有事找我 2011年7月25日 (一) 15:21 (UTC)
- 但是速度差不多,(最高時速)D是200~250級別,G是300~350級別。--達師 - 198 - 336 2011年7月25日 (一) 04:02 (UTC)
- 對不起,有個地方我疏忽了一下:雖然動車組都能夠達到200KM/H以上,但是限速開行的的動車組的線路與高速動車組的確有一定區別,例如青島-上海的動車經過的是京滬鐵路(以前的老線路),而北京到上海的全速開行的動車則是經過京滬高速鐵路(專門為高速行駛設計的)。 AlexHe34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3:04 (UTC)
- 我在說上面留過的新聞畫面,裏面講的動車定義似乎不正確--蒼空 翔 有事找我 2011年7月25日 (一) 01:26 (UTC)
- 不太清楚您是什麼意思,在下的意思就是高速動車行駛在低速狀態。 AlexHe34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1:20 (UTC)
- 我在意的是TVBS稱引用央視的『動車限速200公里以下』說法,如果成立那就表示動車不是High Speed Rail,而另外兩條的說法也不太對,可能整個是另一種東西--蒼空 翔 有事找我 2011年7月24日 (日) 16:17 (UTC)
騰訊網發了個動車與高鐵,區別何在,或可供各位參考參考。--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6日 (二) 07:07 (UTC)
- 「動車組指的是列車的類型。它是中國獨有的叫法,區別於以前的普通列車。」,台灣鐵路管理局是有『電車組』一詞,不過是時速150公里以下的系統--蒼空 翔 有事找我 2011年7月26日 (二) 18:38 (UTC)
- 「但是不管是動車還是高鐵,都有最後的一個「人工殺手鐧」——響墩。...雖然技術進步了,但是這種古老的信號方法並沒有被放棄。」台灣鐵路管理局已經放棄了--蒼空 翔 有事找我 2011年7月26日 (二) 18:46 (UTC)
D3115、D301都是動車,D代表動車、G代表高速動車。D3115使用的CRH1B為CRH1型動車組裏的16節大編組列車,D301使用的CRH2E為CRH2型動車組裏的16節大編組臥鋪列車。S37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07:14 (UTC)
d301 已經改裝為座車, 每個包廂6個座席,每節60個座席.(我第一在wikipedia留言, 還不怎麼熟悉這裏的討論格式):
D301於2010年底通車營運,由京滬高鐵專線開行於北京至上海,d301歸屬北京鐵路局。2011年7月1日線路延長至福州站,7點50分北京始發,15:42到達上海虹橋高鐵站,21點26分抵福州。 D301為CRH2e 16節大編組,出事的車型為CRH2-139e。現場資料圖片顯示,因遭失事墜地解體的D301 的1號車廂為車頭駕駛室一體的二等座車,定員55席位。而翻落橋下的2號、3號、4號及脫軌損壞留於橋上的5號車廂都為原包廂式軟臥改裝的座席(包廂式座席), 每車60座席(不包括無座票及乘務員),上鋪被當作行李架,其車廂標誌仍為"軟臥"。(注: 原CRH2e 2至15 車廂除餐車外,均為定員40人的臥鋪車廂,由於現在d301 主要於白晝運行北京至福州,臥鋪需求大為降低, 已作座車改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鐵路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標準,根據TB 10621-2009 J971-2009《高速鐵路設計規範(試行)條文說明》總則1.0.2明確了250km/h及以上屬高速鐵路。而甬台溫鐵路初步設計批覆意見中設計鐵路的主要技術標準中設計行車速度:旅客列車200km/h,預留250km/h條件;普通貨物列車120km/h。因此甬台溫鐵路不能稱之為[高速鐵路]。
我再補充一點,若根據國際鐵路聯盟的標準,六提之後的京廣線河北段河南段也能跑出200km/h的時速,且北京廣線的六提段線下是250km/h的標準,這樣北京廣線的六提段也算高速鐵路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標以及行業標準為主,什麼時候國標 鐵標明確了與國際鐵路聯盟一致再去用那個標準。
確認一下死傷人數和事故發生時間
死傷人數各個媒體報導不太一樣,光條目裏面就有好幾說,應當確認以哪一個為準。另外事故發生應該是有幾個時間點的,比如D3115停車的時間點和D301撞上來的時間點,20:34應該是最早報出來的,但後面出現好多說法,比如27分、40分、50分等等,也沒說清是哪個時間點對應什麼事件,記者們也是互抄,估計他們自己根本也搞不明白。--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4日 (日) 14:13 (UTC) 網易援引新華網的報道
目前死亡人數上升至35人,受傷人數上升到211人。遇難者中有10名女性,有外國籍人士2人。
AlexHe34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14:30 (UTC)
日本每日新聞報道,死亡43人,受傷211人,是否屬實?[2]Huangdou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1:55 (UTC)
- 人人網和微博等處風傳這樣的消息:
知道為什麼死亡人數控制在36人以內嗎?超過36人 市委書記這個級別的要撤職 所以一開始發生 就註定了死亡人數不會超過36 200公里 沒系安全帶 只死35人 你信嗎? 要不你開車100碼不系安全帶試試 看你會不會掛 何況是200碼 汽車安全測試 60公里不系安全帶 死亡率50%以上 人在做 天在看 太無恥了
35,一個神奇的數字。動車相撞35人死亡,河南平頂山礦難35人死亡;重慶暴雨造成35人死亡;雲南遭大雨襲擊全省35人死亡。知道為什麼死亡人數控制在36人以內嗎?超過36人,市委書記這個級別的要撤職,所以一開始發生,就註定了死亡人數不會超過36。
- 再如[3]。
- 不知能考證否。--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5日 (一) 02:18 (UTC)
- 是否應該在本條目中添加其他說法的傷亡人數?Huangdou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5:29 (UTC)
- 個人認為應當列舉不同來源的說法,供讀者參考。 AlexHe34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5:34 (UTC)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Qex7RnHeLyk/ 看0:32處.那啥我寧可相信這只是口誤.我不是SuperBrother,我是SuperBuntu...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6:33 (UTC)
- 新華網消息,死亡人數上升至38人。[4]Huangdou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8:21 (UTC)
目前,美國紐約時報提到的也是43人。大家可以去www.nyt.com看一下。—Aronlee90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8:38 (UTC)
- CCAV不是說38還是39來着麼?--鐵鐵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7月25日 (一) 14:43 (UTC)
- 你們信不信,由你,反正我是將信將疑的~ 囧rz…… AlexHe34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16:00 (UTC)
39人,官方數字。不信也沒辦法,就這個數字權威一點。好夢甜甜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6:43 (UTC)
- (※)注意現在已經40了,一位傷重不治。--§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7月30日 (六) 13:21 (UTC)
d301 已經改裝為座車, 每個包廂6個座席,每節60個座席.(我第一在wikipedia留言, 還不怎麼熟悉這裏的討論格式):
D301於2010年底通車營運,由京滬高鐵專線開行於北京至上海,d301歸屬北京鐵路局。2011年7月1日線路延長至福州站,7點50分北京始發,15:42到達上海虹橋高鐵站,21點26分抵福州。 D301為CRH2e 16節大編組,出事的車型為CRH2-139e。現場資料圖片顯示,因遭失事墜地解體的D301 的1號車廂為車頭駕駛室一體的二等座車,定員55席位。而翻落橋下的2號、3號、4號及脫軌損壞留於橋上的5號車廂都為原包廂式軟臥改裝的座席(包廂式座席), 每車60座席(不包括無座票及乘務員),上鋪被當作行李架,其車廂標誌仍為"軟臥"。(注: 原CRH2e 2至15 車廂除餐車外,均為定員40人的臥鋪車廂,由於現在d301 主要於白晝運行北京至福州,臥鋪需求大為降低, 已作座車改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58.83.252.165(對話|貢獻)於2012年4月16日 (一) 11:37 (UTC)加入。
關於事發當時附近的D3212次列車
幾天後,許多人也陸續知道了當日相近時分該路段還有另一列車異常,——因雷擊而經過非正常停車後緩慢駛向永嘉站的d3212,而d301 追尾並撞毀接觸網後致使d3212失去電網動力不得不停留在d301追尾現場以北約5km處,2小時後該車應急照明電源也耗盡。在d3212乘客幾乎被悶死的幾小時後,乘客報警求救而有溫州當地特警登車強令列車員放行旅客下車,並由溫州特警護送d3212旅客徒步高架鐵道走下到地面一個小村,期間d3212旅客徒步經過了723 追尾現場。
參考1: 我在D3212次動車上,距離出事點5公里,逃難了一夜才回杭。
http://www.19lou.com/forum-269-thread-39048788-1-1.html
參考2: 新華網杭州7月24日電 特寫:D3212次列車乘客口述驚魂一刻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wzdongchetuogui/content-3/detail_2011_07/24/7902023_0.shtml
參考3: 決定來寫寫7·23一直默默無聞的D3212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f=w&ctid=39998&boardid=1&id=7643379&page=1&1=1#7643379
- 由d3212次情況而疑問"紅光帶"
7月24日20點前後,d3212 及d3115、d301 次列車分別在雙嶼路段的兩端車站(或附近)出現非正常停車,而這些情況令人生疑如下:
1. 雷雨中信號系統出現了紅光帶 (又:另一流傳開來的相關調度作業記錄顯示該路段信號先後出現異常及紅光帶,其後轉入「非常站控」)。 2. 信號系統的紅光帶是信號系統本身技術質量問題還是雷擊引起? 還是維護保養不良致使設備在暴雨中進水受潮而異常? 3. 追尾相撞前,紅光帶消失,並且信號轉為綠燈,這是觸發事故發生的一個重要起因,但還有其他因果關係存在。
儘管現有公開報道指北京的中國鐵路通信信號集團公司旗下北京全路通信信號設計研究院於「溫州南站信號設備在設計上存在嚴重缺陷,遭雷擊發生故障後,導致本應顯示為紅燈的區間信號機錯誤顯示為綠燈」。但是,我們可以注意到——追尾發生前雙嶼路段兩端車站(或附近)均出現了非正常停車的情況;原本應該在20點14分駛離120公里外的台州站的D3212 卻在近20點30分時仍在雙嶼路段緩慢行駛。而d3115和d301分別於20點15分及20點24分離開永嘉站,都經過了非正常停車。這似乎只能解釋一點,——當晚雷暴雨開始後不久,雙嶼路段的信號系統已經出現異常(上行和下行)。
紅光帶致使列車行駛異常、並隨後信號異常導致發生事故的情況並非首次發生。2006年4月11日上午9點30分左右,廣梅汕鐵路公司轄下龍川段發生兩客車追尾事故,數節車廂脫軌,兩名乘務人員死亡,有20餘人受傷,最初也是因為信號異常,發生了「紅光帶」,隨後路軌信號燈異常,緊接着出現兩列同方向客車追尾撞車。(儘管最後追尾列車司機被定罪「超速」—— 目視行駛速度超過20km/h,但最初的紅光帶問題無法令人忽視)
可以說,2006年的411追尾撞車是一次預演。 而411事故中設備的技術問題得到了真正解決嗎?為何這次723事故又是以紅光帶開始? 救援中,鐵道部着重搶通了雙嶼路段,看來信號系統、紅光帶、和信號錯誤顯示的問題都已經解決??
時代周報在7月28日「高鐵中國·真相與追問」專題中「鐵路雷區 中國痛點」寫道:
《人民鐵道》2010年第4期報道,ZPW-2000A系統軌道電路經常發生紅光帶,曾給長春電務段工作人員造成不小的技術難題。
「ZPW-2000A型無絕緣移頻自動閉塞系統以其高安全性、高抗干擾、高傳輸性能、高系統可靠性及低工程造價被鐵道部確定為我國今後鐵路自動閉塞發展的統一制式。」中國鐵路通信信號集團在其網站上對ZPW-2000A介紹道。
「紅光帶確實是一個難以解決的問題,因為紅光帶產生的原因非常多樣,而顯示出來的結果都是一樣,只有現場仔細排查才能確定。」北京全路通信信號設計研究院一位不願具名的專家對時代周報說道。
參考 「紅光帶」:
http://magazine.caing.com/2011-07-30/100285595_1.html
參考 「致命紅光帶:廣梅汕鐵路追尾曾釀慘劇」:
http://policy.caing.com/2011-07-26/100283969.html
參考 「紅光帶疑雲」:
http://time-weekly.com/story/2011-07-28/117427.html
http://www.speakingsh.com/shxw/shnew/2011-07-30/1274_2.html
參考 「異常紅光帶」:
http://magazine.caijing.com.cn/2011-07-31/110795003_2.html
參考 「消失的紅光帶」,(鐵路人士說「我們作為鐵路人,從不坐高鐵」;2008年南昌鐵路局的一動車胳膊粗的鋼軸居然被擰成了麻花狀,險些釀就嚴重災禍),見:
http://www.nfpeople.com/News-detail-item-1530.html
http://focus.news.163.com/11/0731/22/7AASL2AB00011SM9.html
CRH1型還是CRH2型
3115是不是CRH2型嗎?CRH1型?[5] D301不是CRH1型嗎?-210.174.41.1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14:26 (UTC)
相撞時間20:52沒有誤
或者不會晚於20:50.可以查證的資料我現在拿不出來,但是這一點是可以確定的.我不是SuperBrother,我是SuperBuntu...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14:55 (UTC)
- 20點27分的說法,是因為20點27分有人在微博上表示,自己看見動車「爬的比蝸牛還慢…可別出啥事兒啊…」。如果情況屬實,時間無誤,那在20點27分時,追尾還沒有發生,同時前車已經意識到出問題了。再如果,事故是發生20點40分或50分,那事故原因就簡單了。--Berthe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15:07 (UTC)
鐵道部消息顯示的時間是20時50分。權威媒體引用的溫州消防部門信息是20時34分,新華社昨天報道中出現的時間則是20時38分。Huangdou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2:09 (UTC)
剛看新聞採訪乘務員說是8點31分停車, 看網上帖子分析也是8點31分停車, 隨後相撞, 是8點31分到8點37分之間發生的. 58.30.198.85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15:27 (UTC)
有關官方媒體編排
修改前的文字有誤導之嫌。領導人的會議新聞幾乎天天有,但是解放軍授予上將軍銜儀式卻不常有,而且頻率遠遠低於出現死亡人數達到兩位數的各種安全事故。從這個角度看,報紙的編排可以自圓其說。 至於後一句話完全無必要。7月23日新聞聯播播出時事故還沒發生,編排無從談起,播放授銜儀式的新聞也沒有引發質疑。至於7月24日新聞聯播,由於該事故是從7月23日夜到7月24日傍晚之間全國矚目的焦點新聞,作為頭條播出也沒有什麼奇怪的。--Szechwan001 (留言) 2011年7月24日 (日) 16:21 (UTC)
- 同意,除了那些黨報之類的,基本頭版都是該事故。--Makecat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0:00 (UTC)
- 我也不過是就事論事,沒有報導就是沒有報導。—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2:14 (UTC)
- 開QQ的時候跳出來的騰訊迷你首頁一直有這個消息啊,囧。我就是從那裏看到最新報道的。QQ基本是每個大陸網民必用,就是不知道多少人不讓那個迷你首頁跳出來。好夢甜甜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6:49 (UTC)
- 我也不過是就事論事,沒有報導就是沒有報導。—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02:14 (UTC)
建議更換圖片
現在的圖片沒有包含任何有關事故的信息,只是指出溫州的地理位置。可以採用類似這樣的圖片。但因為版權問題。希望哪位達人能夠製作上傳。秋邊★踩 2011年7月25日 (一) 05:42 (UTC)
- 感覺這種還是粗糙了,如果能弄到事故現場的照片則最好,如en:Fuzhou_derailment。--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5日 (一) 05:46 (UTC)
- 難道沒有人上傳現場照片嗎?能不能到微博上找找。--Fxqf·留言簿 2011年7月25日 (一) 09:02 (UTC)
- 不是不讓隨意上傳照片的麼?--鐵鐵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7月25日 (一) 10:35 (UTC)
- 難道沒有人上傳現場照片嗎?能不能到微博上找找。--Fxqf·留言簿 2011年7月25日 (一) 09:02 (UTC)
- 短期可以把報紙的報導拍照片,因報紙容許放在維基的。§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12:31 (UTC)
- 有沒有比較了解這方面版權要求的朋友來操作一下?--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6日 (二) 01:27 (UTC)
- 網易的專題有相關報紙的頭版照片。不知可不可以用。--玖巧仔●□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01:57 (UTC)
- 理論上可以挑一張一合理使用上傳到中文WP,但我認為最好的場合是對有自己親手拍的照片的網民,詢問他們是否願意以GNU的方式上傳過來。--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02:06 (UTC)
- 網易的專題有相關報紙的頭版照片。不知可不可以用。--玖巧仔●□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01:57 (UTC)
- 中國青年報的這個網頁有兩張相關圖片--玖巧仔●□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22:12 (UTC)
- 維基媒體的合理使用允許就算是作者不批准轉載,只要符合了其合理使用準則就可以上傳:歷史事件,即是維基人無法再自行攝製開放版權的照片;條目中僅有的一張該類型圖片(但一旦有人願意提供開放版權的照片就必須立刻刪除有版權的照片而改用開放版權照片);縮小圖像,降低對原作者的利益損害;該圖像只用於一條條目。--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01:22 (UTC)
- 中國青年報的這個網頁有兩張相關圖片--玖巧仔●□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22:12 (UTC)
- (※)注意已有熱心人士上傳「中青在線」圖片,不過個人認為還是不夠。--§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05:30 (UTC)
媒體控制內容問題
媒體控制這個章節,列出的來源查證可能不可靠不可信,其中寫道:「媒體人士透露」 我想問下到底是誰透露?而列出的來源內容介紹,也沒有 有依據的查證就直接表明是「中宣部」的發佈,可以說是一個列出了來源但也是沒有可供查證的內容,這則來源的可靠度就已經存在問題,引入到條目當中來,內容的準確性也會存在偏頗。--Luoqwer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11:32 (UTC)
- 與其你來添加「來源可靠」,為何你不自己去找更多的來源,來協助編輯?貌似你對這個條目沒多少貢獻呀。誰都可以輕易提出質疑,但是我說了,這種中宣部的要求,國內媒體不會報道的。我加入的那個連結,你可以去了解下,可靠度高。我試了去找更多的連結,但是很難,多數是微博與帖子,恐怕你會認為「可信度」更低!我想請教下,如何才才能讓你相信是中宣部發佈,一定要是中宣部官網寫明嗎?但這不可能。「媒體人士透露」,你要名字是嗎?但消息來源者若是透露名字,不是要被中宣部問責了?這種事情不會公開明說。這是新聞常識。另外大紀元的連結你可以看看。秋邊★踩 2011年7月25日 (一) 12:05 (UTC)
- 你說已經「試着去找更多的連結但是很難」和「這種事情不會被公開明說」,就已經說明這是一則不被公開的來源,不被公開證實的來源就已經存在可靠度的問題。「媒體人士透露」這種含糊的查證,更加存在可靠度的問題。--Luoqwer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12:22 (UTC)
- 謝謝你的意見。已做更改,並另外添加可靠來源。秋邊★踩 2011年7月25日 (一) 12:33 (UTC)
- 您列出的來源依舊和上面說的問題一摸一樣,你提供的來源是這樣報道的: 「據知情人士在網絡上披露」 新聞內容 ,這個知情人物又是誰?而且還是一篇網絡轉載的文章,這與你說的可靠來源有很大的出入。依舊是一篇含糊不清沒提供可靠可查證的新聞內容。--Luoqwer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12:52 (UTC)
- 可否不用「知情人士」一說,改用其他表述,來避開這一問題?--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5日 (一) 14:03 (UTC)
- 哎呀,你們還真對這個較真上了,直接引用媒體就好了,什麼知情人士都不用說。維基百科上很多來源都是無法證實的。就比如這個,已經有兩個相對可靠的來源,不錯了。另外說一句,即便是最權威的媒體,在報道某些敏感新聞時,也會隱瞞消息人士的姓名。如「消息人士」「業內人士」「據可靠來源」,這是為了保護消息人士的安全,並不能說不可靠。維基百科不需要去求證是哪個人透露的消息。只需要有可靠的報道就可以了。請不要再在這個問題上糾纏了。有時間的話去改善條目吧。秋邊★踩 2011年7月25日 (一) 14:21 (UTC)
- 參考這兩個12。「可供查證的要求只是為了確保編輯者撰寫的內容真實存在於可靠來源,而非由編輯者自行創造,但這並不意味可查證來源的內容就有絕對的正確性。」不要再改動了。秋邊★踩 2011年7月25日 (一) 14:31 (UTC)
- 同意,再如這個條目和很多其他條目,也引述媒體報道用到「有關部門」這一措辭,記者可能出於職業習慣,也可能出於保護需要。但不管怎麼樣,寫維基只引述就好,列好參考來源。至於指的是誰,這根本不是讀者能夠考證出來的。--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5日 (一) 14:33 (UTC)
- 主要是因為這個類容具有一定的爭議性,可能存在內容的誤導,而你列明的兩個轉載新聞模稜兩可,可能不具備可供查證。況且我並沒有移除你添加的內容,只是合理提出「來源可靠性的提示」。--Luoqwer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15:38 (UTC)
- 什麼是「可靠性的來源」?中共官方媒體的來源就可靠麼?說「根據中宣部指示」可能並不合適,分管媒體的政府監管部門很多,但是說「根據當局要求」,我覺得沒有什麼不合適的。而且我認為有必要移除「來源可靠性的提示」。AirBicycle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10:30 (UTC)
- 維基百科:可供查證加入維基百科的內容須要發表在可靠來源中能被讀者查知,而不能僅由我們認定它真實正確。撰寫良好百科全書條目的關鍵之一,就是要謹記應該依據已經獲得具公信力的出版者發表過的事件、主張、理論、概念、意見和論證。編輯者應為條目中的引言,以及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內容提供可靠來源。 可靠來源可能並不是「據知情人士透露」?、「媒體透露」?、「有人透露」?這種模稜兩可的用詞,這些來源可能會讓讀者產生可靠方面的質疑。提出來源質疑並沒有錯。--Luoqwer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14:30 (UTC)
- 當別人提出來源可靠的質疑時並沒刪除其爭議性的內容,所以也請不要刪除「來源可靠性」的模板。中立原則,你有添加爭議性的內容,但也有被別人質疑你添加內容的可靠性。所以不要再刪除模板了。因為來源上面寫着就是:「據知情人士透露」,還有兩篇來源也均為轉載性質的類容。--Luoqwer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16:29 (UTC)
- 那這位Luoqwer網友,你要國外的媒體怎麼寫?是不是要這位不顧禁令透露消息的人士署上大名?寫上籍貫?才符合您「可靠消息來源」的位稱?AirBicycle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17:36 (UTC)
- 我不知道在這一段中哪兒模稜兩可了?不寫「據知情人士透露」,你在一個因言獲罪的國家,要國外媒體怎麼透露爆料人的姓名?當局的禁令是客觀存在的。你在這兒引用這個模板本身就非常不合適!請你不要主觀的認為其他網友添加的內容「來源不可靠」,請你不要再添加這個模板了!AirBicycle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18:01 (UTC)
- 這個根本不是模稜兩可?懂?模稜兩可是說有歧義。而這段文字表述很明確。你說可靠性不足還可以理解,因為確實沒有權威的報道。但是,維基百科只需要證明編寫者不是杜撰,有相應的來源就可以了,當然引用的來源要儘量權威。來源不一定要是人,媒體就足夠了。為什麼你一直固執地盯着這個,非要採用你的說法?你是「愛國者」?每當發生重大事件的時候,中宣部都會有要求的,這司空見慣——當然不會公開報道咯。秋邊★踩 2011年7月26日 (二) 23:52 (UTC)
- 連你們都說了,「確實沒有權威報道」「可能可靠性不足」,既然是這樣為何還要執意添加進去?當你們都覺得這則內容可能來源不可靠時,為何不讓讀者提出質疑來源的要求,我上述已經說得很講清楚了,還是那句話,中立原則,你們有添加爭議的內容,但也應該要有被人質疑你添加內容的可靠性。比喻一句典故來提醒你,請不要:「只管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兩篇來源就是「據知情人士透露」這類說辭可能就符合了模稜兩可的含義,既然符合了,提出質疑有何不對?!況且至始至終都沒移除你們添加的爭議內容,到是你們一個勁的移除模板提示。why?--Luoqwer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04:04 (UTC)
- 請你先去查字典搞清楚什麼是「模稜兩可」再說!所謂的權威也是相對的,官方的話就一定是正確的嗎?既然有媒體報道了,就可以引用,只要不是極端偏激的報道。你除了對這塊內容加模板就不能幹些別的?你認為有「爭議」的,這僅僅是你認為。我已經加了這麼多連結。不廢話了!秋邊★踩 2011年7月27日 (三) 04:41 (UTC)
- 那這位Luoqwer網友,你要國外的媒體怎麼寫?是不是要這位不顧禁令透露消息的人士署上大名?寫上籍貫?才符合您「可靠消息來源」的位稱?AirBicycle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17:36 (UTC)
- 當別人提出來源可靠的質疑時並沒刪除其爭議性的內容,所以也請不要刪除「來源可靠性」的模板。中立原則,你有添加爭議性的內容,但也有被別人質疑你添加內容的可靠性。所以不要再刪除模板了。因為來源上面寫着就是:「據知情人士透露」,還有兩篇來源也均為轉載性質的類容。--Luoqwer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16:29 (UTC)
- 維基百科:可供查證加入維基百科的內容須要發表在可靠來源中能被讀者查知,而不能僅由我們認定它真實正確。撰寫良好百科全書條目的關鍵之一,就是要謹記應該依據已經獲得具公信力的出版者發表過的事件、主張、理論、概念、意見和論證。編輯者應為條目中的引言,以及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內容提供可靠來源。 可靠來源可能並不是「據知情人士透露」?、「媒體透露」?、「有人透露」?這種模稜兩可的用詞,這些來源可能會讓讀者產生可靠方面的質疑。提出來源質疑並沒有錯。--Luoqwer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14:30 (UTC)
- 什麼是「可靠性的來源」?中共官方媒體的來源就可靠麼?說「根據中宣部指示」可能並不合適,分管媒體的政府監管部門很多,但是說「根據當局要求」,我覺得沒有什麼不合適的。而且我認為有必要移除「來源可靠性的提示」。AirBicycle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10:30 (UTC)
- 主要是因為這個類容具有一定的爭議性,可能存在內容的誤導,而你列明的兩個轉載新聞模稜兩可,可能不具備可供查證。況且我並沒有移除你添加的內容,只是合理提出「來源可靠性的提示」。--Luoqwer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15:38 (UTC)
- 同意,再如這個條目和很多其他條目,也引述媒體報道用到「有關部門」這一措辭,記者可能出於職業習慣,也可能出於保護需要。但不管怎麼樣,寫維基只引述就好,列好參考來源。至於指的是誰,這根本不是讀者能夠考證出來的。--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5日 (一) 14:33 (UTC)
- 可否不用「知情人士」一說,改用其他表述,來避開這一問題?--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5日 (一) 14:03 (UTC)
- 博客並不屬於可靠來源,已刪除連結。另外,「博訊網」是否屬於可靠來源?我覺得可以討論。另外,個人認為「此後,新華網發佈了多篇感人事跡報道」並不屬於「媒體控制」內容,建議歸入新聞報道。--海牛(吐槽^^,誤~) 2011年7月27日 (三) 09:37 (UTC)
- 其實這個已經做了修改的。沒有認定就是受中宣部指示,所以後面加了句有所背離。秋邊★踩 2011年7月27日 (三) 09:53 (UTC)
- 是的,已經看到。 但這依然不能作為加入不可靠來源的理由。這樣吧,我建議先把這部分內容放置一天,如果到時沒有其它可靠來源加入,再作移除吧。--海牛(吐槽^^,誤~) 2011年7月27日 (三) 10:34 (UTC)
- 想說的上面已經全都說清楚了,你說「既然有媒體報道了,就可以引用」,既然是媒體報道,為什麼要添加到「官方反應」章節當中,這應該添加到「媒體」相關當中去吧。 還有你的來源不明確也無法可靠查證就說這是「官方反應」,這難道不會讓讀者產生誤導?還有模稜兩可就是「含糊,不明確的」,兩篇來源皆為轉載內容(來源新聞),並且查證居然是:「據知情人士透露」,這個知情人士是誰啊?是張三還是李四啊,我也可以當「知情人士」說這是胡編亂造的,當然你也可以當「知情人士」鐵定認為這是準確的!維基百科對模稜兩可的定義參考:維基百科:不要模稜兩可你可以看看,列明的來源屬不屬於!?我自始至終都沒移除你的內容,到是你一個勁移除我添加的模板。--Luoqwer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0:56 (UTC)
- 我想還是等其他人來討論定奪吧。我不再參與這部分內容的編輯。謝謝。秋邊★踩 2011年7月27日 (三) 12:25 (UTC)
- 這並不是一個你給我一個「favor」,我就給你一個「favor」的問題,我移除你Luoqwer的模板,是因為你根本就加的不合適。不寫「據知情人士透露」這種消息要怎麼寫???在一個因言獲罪沒有新聞自由的國家,寫上張三李四,然後讓中宣部、網監處、公安局、國安局。。。羅織罪名給他們抓起來???中宣部的指令是客觀存在的,而且每天不止一條。「中國數字時代」怎麼就不是可靠的來源了?我再給你們追加兩條2011年7月29日指示,是不是真的你們自己去看!你們自己去翻30日國內各大網站紙媒的報道——AirBicycle (留言) 2011年7月30日 (六) 11:32 (UTC)
- 其實這個已經做了修改的。沒有認定就是受中宣部指示,所以後面加了句有所背離。秋邊★踩 2011年7月27日 (三) 09:53 (UTC)
通知:鑑於7.23涌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境內外輿論趨於複雜,各地方媒體包括子報子刊及所屬新聞網站對事故相關報道要迅速降溫,除正面報道和權威部門發佈的動態消息之外,不再做任何報道,不發任何評論。
有關溫州動車事故的所有稿件,各網站立即壓至後台,首頁一條也不許留,新聞中心只保留一條最近動態,不得刊發任何評論。論壇、博客、微博不得推薦相關話題,論壇類網站速將首頁、頻道首頁已推薦相關貼文、博文扯下,不符合今天下午通知要求的貼文、博文、微博要堅決刪除。各網站立即落實本通知要求,半小時內執行到位,半小時後複查落實情況。
- 上述想說的都已說得很清楚了,我也不想再討論這段爭議內容的問題了,但還是希望能夠理解可靠來源,可供查證的意義。另外也希望能夠理解中立原則的意義。可查看:維基百科:可供查證寫到: 撰寫良好百科全書條目的關鍵之一,就是要謹記百科全書應該依據已經獲得具公信力的出版者發表過的事件、主張、理論、概念、意見和論證。編輯者應為條目中的引言,以及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內容提供可靠來源,否則這些內容可被移除。--Luoqwer (留言) 2011年7月30日 (六) 17:39 (UTC)
- 你看,你都引用的很好了,我就不找了,維基說的多清楚:「具公信力的出版者發表過的事件、主張、理論、概念、意見和論證」。按您Luoqwer的意思,新華社,中新網是有公信力的?「中國數字時代」是沒有公信力的?——AirBicycle (留言) 2011年7月30日 (六) 23:26 (UTC)
- 既然有些維基人就是想弱化中宣部對媒體的鉗制,老是拿着不合適的維基規則說事,對網上廣泛流傳的內容置若罔聞,那哥們給存個檔吧。讓以後google過來的人,對這段事兒有個了解。——AirBicycle (留言) 2011年7月30日 (六) 23:26 (UTC)
以下為被有些維基人認為是「模稜兩可」的存檔:
溫州動車追尾事故,各媒體要及時報道鐵道部發佈的消息,各地媒體不派記者去採訪,特別是要管好子報、子刊和網站,不要連結高鐵發展相關信息,不做反思性報道。
對央媒追加指示:
對溫州事故報道的最新要求:1、死傷數字以權威部門發佈為準;2、報道頻度不要太密;3、要多報道感人事跡,如義務獻血和出租車司機不收錢等等;4、對事故原因不要挖掘,以權威部門的發佈為準;5、不要做反思和評論。
具體看中國數字時代的這個連結,有相關媒體人在微博上發表的照片一張: http://chinadigitaltimes.net/chinese/2011/07/%E4%B8%AD%E5%AE%A3%E9%83%A8%EF%BC%9A%E6%B8%A9%E5%B7%9E%E5%8A%A8%E8%BD%A6%E8%BF%BD%E5%B0%BE%E4%BA%8B%E6%95%85/
- 兩篇來源皆為轉載內容,不知道你有沒有看清楚裏面的實質內容。你上述引用也並非是「中國數字時代」所發佈,是轉載至網友微博的內容。網友微博的內容算是有公信力,可供查證的嗎?--Luoqwer (留言) 2011年7月31日 (日) 10:47 (UTC)
掩埋車體之爭
這個話題在條目裏面分在兩個地方敘述,我覺得可以開一個小標題了,感覺鬧得也蠻大。鐵道部閃爍其詞,新聞發佈會記者怒了,王勇平也怒了。只是不知道這個小標題應該開在哪。請大家做個主。--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5日 (一) 12:22 (UTC)
- 可以加一個「處理爭議」三級標題,在救援工作下面。你來編輯吧!呵呵。秋邊★踩 2011年7月25日 (一) 12:25 (UTC)
你們兩位好, 我草擬了自己的一些文字, 尚未完成成文。近日整理審視了大量的現場圖片及視頻, 我現在必須說: 不能信(鐵道部的託詞)。 由於這裏不能發表圖片, 且留下我草擬的部分文字(這些文字原本不是為了wikipedia 而 寫), 以下文字僅為草稿:
- 你我都是723的乘客,我們要追問
D301於2010年底通車營運,由京滬高鐵專線開行於北京至上海,d301歸屬北京鐵路局。2011年7月1日線路延長至福州站,7點50分北京始發,15:42到達上海虹橋高鐵站,21點26分抵福州。 D301為CRH2e 16節大編組,出事的車型為CRH2-139e。現場資料圖片顯示,因遭失事墜地解體的D301 的1號車廂為車頭駕駛室一體的二等座車,定員55席位。而翻落橋下的2號、3號、4號及脫軌損壞留於橋上的5號車廂都為原包廂式軟臥改裝的座席(包廂式座席), 每車60座席(不包括無座票及乘務員),上鋪被當作行李架,其車廂標誌仍為"軟臥"。原CRH2e 2至15 車廂除餐車外,均為定員40人的臥鋪車廂,由於現在d301 主要於白晝運行北京至福州,臥鋪需求大為降低,已作座車改裝。
從現場圖片看,墜向地面後d301的1號車廂車頭駕駛室已斷裂與車廂分離,車廂部已解體(也許它還遭受了後面2號、3號車廂的墜落撞擊)。墜地橫臥的2號、3號車廂嚴重受損。4號車廂斜靠着鐵路高架橋插在地面上,高架鐵道上的5號車廂前部騎在被撞擊壓縮並壓扁的d3115 第16車廂上。
慘禍中的前車--據報當日由杭州城站始發的d3115尾部16號車廂是滿員的,(當地鐵路售票處通常會想方設法優先出售自己轄段的車次車票,這在鐵道部門售票中習以為常)。
d3115 是CRH1b, 其中16號車廂是CRH1常規的一等座席,據CRH1b的早期資料顯示其車尾16號一等座車定員為64人,未計無座票及乘務員。而14、15號一等坐車每節車廂座席定員為72人。16車廂人員傷亡是最慘重的,該車廂不但被撞擊而縱向嚴重壓縮,而且被嚴重壓扁,其中高架外側方向壓扁特別嚴重,d301撞擊d3115 的16號車廂並衝上頂部壓扁16號車體後經由高架外側翻落地面。
幾天後,許多人也陸續知道了當日相近時分該路段還有另一列車異常,——因雷擊而經過長時間非正常停車後開始緩慢駛向永嘉站的d3212,而d301 追尾並撞毀接觸網後致使d3212失去電網動力不得不停留在d301追尾現場以北約5km處,2小時後該車應急照明電源也耗盡。在d3212乘客幾乎被悶死的幾小時後,乘客報警求救而有溫州當地特警登車強令列車員放行旅客下車,並由溫州特警護送d3212旅客徒步高架鐵道走下到地面一個小村,期間d3212旅客徒步經過了723 追尾現場。
事故處理中疑點暴露
事發後出現了一個很明顯的疑點,——鐵道部門搶修中為何要急於在現場「破拆」d301駕駛室並拋入大坑底部砸碎填埋?鐵道部發言人王勇平的稱「便於搶險」,但王勇平的這個託詞不可信,一些現場照片可以清楚地證實這些託詞站不住腳。
王勇平說「因為當時在現場搶險的情況,環境非常複雜,下面是一個泥塘,施展開來很不方便,還要對其他的車體進行處理,所以他們把車頭埋在下面,蓋上土,主要是便於搶險」。 「他給出的解釋是這樣,至於你們信不信,我反正信了。」
對於公眾質疑掩埋車頭問題, 王勇平稱——「怎麼會發生(提出)如此愚蠢的問題呢?這麼一個舉世都知道的事故難道掩埋得了嗎?」。王勇平在鐵路系統發生如此重大的乘客傷亡惡性事故後,作為鐵道部發言人竟還如此出言不遜、公然藐視公眾,稱公眾的質疑是「如此愚蠢的問題」。
王勇平所謂的「舉世都知道的事故掩埋得了嗎?」則是概念偷換,是扯皮。
全國公眾強烈質疑聲中,國務院723 事故調查組命令下,2天後鐵道部搶險施工隊又再挖出被他們人為破拆並填入大土坑徹底砸碎的d301駕駛室。國務院應急專家組專家、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劉鐵民得知後比較驚訝,他對記者說:這要出大笑話的。
7月29日,鐵道部有關負責人就「7·23」事故有關情況答新華社記者專訪,其中說: 「按救援方案,要在橋下使用大噸位汽車吊,才能將兩端車廂移開。為使汽車吊進入場地作業,須對橋下場地進行清理。這樣就需要將橋下較完整的車廂整體外移,對散落的部件,包括撞碎的車頭部件,採取外移併集中堆放在取土坑中,為吊車作業騰出場地。所有部件和車體絕沒有實施掩埋,更不存在銷毀證據的問題。現場搜救工作結束後,車體和集中在取土坑中的零散部件,被統一轉運至溫州西站,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這些辯解同樣與事實有明顯出入,同樣不能使公眾信服。
究竟誰是愚蠢的?鐵道部某些人究竟在急於什麼?
的確,作為723慘禍事件本身已經暴露於世,無法埋藏。但是,作為事件相關重要物證可能還牽連着背後的一些問題,他們無法埋藏這次事件,而是毀壞掩埋事故相關的重要具體物證,那d301駕駛室不僅是高度相關的重要物證,其背後還可能隱藏着慘禍涉及的其他問題。人們都知道那駕駛室有大量的儀器儀表,控制設備,信息設備(包括行車及操作信息),是極為重要的物證環節。不僅僅行車記錄器很重要,而整個駕駛室及設備對於事故案件調查及關聯問題偵查都具有重要價值。
然而,而某些人急於粉碎該物證,—— 在24日一早時分就急於砸碎尚還一定程度上整體殘存的駕駛室,用挖土機將其破拆並被拋入大坑底部砸碎填埋,第一時間做破壞物證就是針對這個駕駛室,而非墜地的其他車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01號 《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章「事故應急救援」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在鐵道部某些人看來這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如同廢紙。
現場的許多圖片顯示,搶險場地並不必須砸碎一個d301駕駛室掩埋來滿足搶險需要,無論是附近可以取土填埋抑或是工程車輛運送鋪墊石料,同時附近場地寬闊平坦,轉移墜地車廂和駕駛室完全不成問題。 我想,某些人製造愚蠢的託詞前,他們真該好好看看各種各樣的現場照片。那些照片極清楚地顯示了救援現場的場地情況,而詳細記錄的照片足以戳穿某些人的愚蠢託詞。
並且,另有照片清楚地記錄了d301駕駛室被「破拆」拋入大土坑並徹底成為碎片之前,滿載鋪墊石料的大型運輸卡車已經大量抵達現場並在起重區卸載石料。如果需要填埋場地,那大量的碎石豈不是更有效?況且d301駕駛室被破拆拋入的大土坑位置並非在起重區及運輸區,而是離開一段寬裕的距離。事後看,無論起重區或是作業車輛都是在距大坑位置以外一段距離作業,並且填埋被粉碎的駕駛室的這個大坑在後續作業中未有任何其他功效,而26日匆忙通車後的記錄圖片也清楚地顯示了這一點。
此外,與王勇平所謂的「把車頭埋在下面,蓋上土,主要是便於搶險」的說辭完全相異的另一情況是: d301駕駛室被破拆埋入大坑後,這個位置也並未如王勇平所說「蓋上土」,其他的一些碎片直接暴露於地表之上,而這個填埋駕駛室碎片的大坑位置對於隨後的搶險也未有任何其他作用。起重及車輛作業區鋪墊的是碎石料,即不是土、也非被砸碎的車頭碎片。
實際上,在24日早上破拆砸碎d301駕駛室之前,大型吊車及運載石料的工程運輸車均已順利進入事發點一側鐵路高架下(具墜地點非常近),有目擊者拍攝圖片及視頻為征。也就是說 —— 搶險施工車輛行使通道並不位於拋入d301車頭碎片的大坑位置,新華社稍後發佈的新聞圖片也顯示出2天後轉移事故列車車廂的大型運輸車輛的行駛通道也同樣如前所述。
即使是鐵道部有關人員已經取下駕駛室相關的全部物證,也不能尋找藉口而故意破壞現場重要物證。更何況24日一早7點半前後就實施破拆砸碎d301駕駛室的作業,所有相關物證能完全都來得及獲得保全嗎?
目擊者記錄了圖片並敘述
有目擊者記錄了圖片並敘述(有些圖片與新華社記者拍攝的圖片相互左右印證),大致實情過程: 天剛破曉,有大型挖土機陸續運抵現場,早晨5點半左右,有挖土機開始挖掘土坑,隨後有更多挖土機加入挖土作業,「至少有11輛挖土機作業」。7點以後,挖土機對d301車頭開始所謂的「清理」,7點半前後駕駛室遭「破拆」成為毀壞更嚴重的殘體,7點40分後,遭「破拆」後的d301駕駛室殘體被移出起重作業區,接着被拋入大坑中,8點40分以後,有挖土機繼續對被拋入大坑中的d301駕駛室殘體作碎片化作業,反覆將d301駕駛室殘體徹底砸碎。
目擊者記錄了圖片並同時還證實:四周是極為寬闊的平坦空地,要轉移存放或直接運走墜地的d301駕駛室及解體的一號車廂殘片完全不成問題。無須挖坑填埋。
作為電子部件的許多證物在砸碎以後很容易失去原功能及信息作用,並且碎片被填入一個大坑,實際上導致物證作用被毀滅。新華社新聞圖片報道顯示,—— 26日被重新挖出轉移的車頭只剩下了局部一段底架,其餘都完全成了大坑中泥漿水浸泡的碎片(而非原來墜地後的一個駕駛室)。這些情況與鐵道部負責人29日對媒體的發言所述有重大出入,這難道還能稱為「所有部件和車體絕沒有實施掩埋,更不存在銷毀證據的問題」?
那麼,為何非要早上第一時間首先人為砸碎d301駕駛室,為何首先要砸碎填埋駕駛室?這背後究竟隱藏着什麼?
墜地後駕駛室雖受損嚴重,但仍未解體,許多駕駛及通信和控制儀表設備是重要的物證,有人急於徹底破拆砸毀失事的d301駕駛室,接着又編造託詞稱」便於搶險「。從大量的現場圖片綜合審視,這託詞完全不可信。難怪連電視台的主持人也不得不公開評論說「不相信,不能信」,並譏其為「弱智」。
幾天裏,破拆填埋d301駕駛室的行經和鐵道部某些人的辯解遭到公眾的強烈置質疑,於是又爆出了所謂「為了搶險需要而掩埋出事列車的做法是慣例」,甚至稱「慣例」帶着遇難者殘肢的車廂僅數小時裏就被掩埋。無論如何,這種「慣例」不但不尊重遇難者,也不利於生命救援(比如這次因特警堅持而20小時後才獲救的小女孩),而且更無法說服人們相信為何這次惟獨急於破拆並砸碎這個重要物證——d301的駕駛室、而不是首先急於砸碎並填埋其他車廂?
至於某些人所謂的「砸碎填埋車頭是為了保密「,則是更荒唐可笑的託詞。事發後甚至有些畜生把d301也設置為禁止的關鍵詞,那麼還有什麼託詞是不能製造的?
有公眾評論說:也許正是事故背後有太多的見不得人的污垢,讓處理事故的過程在喪失人性的趨動下,顯得不但違背法律與常理,並且深深的傷害了善良的民心。
一些藏污納垢的惡行經常直接謀害人命,不查請這些相關真相,類似的中國鐵路安全事故將無望減少,由此而在國際上產生的中國高鐵產品的負面影響也無法挽回。
從另一個角度看
723救援事件上暴露出鐵道部的某些人對乘客和公眾的極大漠視,他們甚至把通車清理放在比人命救援更重要的位置,因為當天中午有位比鐵道部長官位更高的高官將駕臨視察現場,因此他們最要緊的事情是要讓高官看見搶通成績。他們不是救援人命第一,而是搶通第一;乘客人命次要,搶通成績更重要,給高官看搶通成績更重要。
為了不讓高官直接看見車廂墜落解體的現場真實狀況,為了讓高官看見好看些的現場,他們也需要砸碎填埋d301第一節車廂。把喪事辦成喜事是某些人的一貫傳統,坐在十幾畝稻穗堆成的萬斤糧上放衛星的表演也遠未絕跡,而且種各樣戲法魔術更於時俱進了。
大慘禍來臨也照例堅持政績第一,「政績工程和所謂的國家榮譽,這已成國家的悲劇!」有智者評論說。 近日,也有人說:」因為動車追尾墜落事故,由於副總理的到來,雙嶼客運中心邊上爛了一百年的路,一夜就修好了,真是奇蹟「!
如此這般的鐵道部,人們能相信他們真的會把乘客的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 公眾完全可以據此預見到今後一段時間可能發生的事情,你我都是723乘客。誰,樂意等待被死亡後再追問鐵道部?
有公眾說:如果不幸在事故中受傷,一定要趕在重型機械碾壓、挖礦、掩埋之前從廢墟里爬出來。 千萬不要抱有幻想,這是中國。 (待續, 未完)
線路圖覆蓋度
我認為南行部分過了福州南站就可以用「 CONTf」省略,再標識以下的路段其實意義已經不大。--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01:35 (UTC)
- (+)支持--至於你信不信,由你,反正我是信了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10:17 (UTC)
- 精簡了一下,只剩下事發的甬台溫線部分。—思域無疆 講大道 做事體 2011年7月26日 (二) 11:55 (UTC)
項瑋伊是4歲還是2歲半
官方媒體說是2歲半,而網易新聞上顯示4歲。Huangdou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02:46 (UTC)
- 可以加括號「(一說x歲)」,並注來源。--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6日 (二) 03:02 (UTC)
- 兩歲半就是兩歲半啦,「小伊伊」的杯具被徹底傳開之後,全世界都是說的是兩歲半。又不是什麼社會盲流,或者神秘特工,怎麼連一個兒童幾歲都搞不清。—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低頭思故鄉 2011年7月26日 (二) 17:43 (UTC)
「相關爭議」可加「只顧通車不救人」一項
據微博,今天《明報》以「家屬怒吼:只顧通車不救人」報道了這一情況,《蘋果日報》更是國罵出口,以「只要通車不要救人:他媽的!」來報道。可惜我這裏不能翻牆,希望能翻牆的同胞或是牆外同胞來寫一下。--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6日 (二) 03:35 (UTC)
- 我有截圖,但是非訂閱用戶看不到新聞具體內容…… AlexHe34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03:47 (UTC)
以下是蘋果日報2011年07月26日的報道---- Qawsed 2011年7月29日 03:51 (UTC)
只要通車 不要救人 他媽的! 被搗毀的車廂,為甚麼一再發現旅客肢體,甚至遇難者屍體?宣佈救援結束後又有女童死裏逃生,這是甚麼樣的奇蹟?當場掩埋肇事火車頭是為了方便處理其他車體?溫州動車相撞慘劇的救援過程中,當局連串反常言行,引發死者家屬痛批「不是為營救我們的人,是為了鐵路通車」,引發輿論質疑當局急於毀屍滅跡究竟是何居心,引發民眾怒斥「真 TMD(他媽的)是個無恥的沒良心的國家」。《蘋果》記者溫州直擊 在溫州動車相撞慘劇中死亡的人數至昨增至 39人,當局尚未公佈撞車詳情及肇因,但出事鐵路橋昨晨已恢復通車。隨着官方傳媒和網民發放現場錄影、鐵道部記者會片段、傷者及死者家屬訪問越來越多,質疑當局救援草率了事、急於恢復通車的聲浪越來越響。 溫州動車相撞慘劇發生在 23日晚上 8時 27分,至 24日凌晨 4時左右,官方已宣佈出事車廂未再發現生命跡象,搜救行動結束,開始切割出事車體。但是,在 24日下午 5時 50分左右,在橋面的半截車廂裏,兩歲半女童項瑋伊被發現仍處於半昏迷狀態,最終獲救。 鐵道部前日深夜舉行記者會時,項瑋伊獲救成為內地記者質問新聞發言人王勇平的焦點之一。記者問:「救援結束為甚麼還會發現最後那個倖存的女孩?」王勇平答:「這是一個奇蹟。」記者問:「你們已經在肢解車體,為甚麼還會有倖存女孩?」王勇平說:「我無法回答。」 由浙江紹興趕至現場尋找親人的楊峰稱,他前午在車廂殘骸中也發現旅客肢體,「看到腳,有沒有活我不能斷定,因我不是專業的」。他批評當局太早結束搜救,「他不是為了營救我們的人,我們更多的感覺是為了鐵路通車,因他說了昨天(前日)晚上鐵路已可正常通車」。 內地網民昨在網上廣傳一段短片,片段顯示工作人員將列車殘骸移到地面時,疑似有遇難者的遺體從殘骸中掉下,其中一具更被拍到由工作人員抬走。 內地網民在論壇的留言,到處可見「他媽的」國罵:「真 TMD(他媽的)是個無恥的沒良心的國家。」「這次動車救援太不專業,太不敬業,太讓人寒心,太 TMD扯淡!」「動車沒有停運,真 TMD是個奇蹟。」 在事故原因責任未明之際,副總理張德江已宣稱中國高鐵是安全的。但作為中國高鐵的重要技術來源的日本,從民間到政府、專家都表質疑。日本副外相伴野豐昨更批評中國政府急於恢復通車,要求中方查明確實撞車起因,防止嚴重事故再發生,為國際社會帶來貢獻。他還表示,如果中方提出要求,日方可以提供技術及人才,協助調查事故。
民調 98%相信毀滅證據 按一般的認知,發生追尾的 D301次列車的火車頭,應是調查事故原因的重要物證,但肇事火車頭竟被當地搗毀、挖坑掩埋。王勇平在記者會上解釋,此舉是為填埋現場的一個泥潭,方便清理其他車體。但新浪微博的民調顯示,相信王勇平解釋、相信為了更好地營救、相信防止技術洩密的,都不足 1%,認為此舉目的是「毀滅證據」的則佔 98%。 另外,北京官方「經濟觀察網」的評論質疑,鐵道部清理現場的做法是否有違反國務院頒佈的《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是否可以構成「破壞事故現場」。該條例明文規定指:「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並在事故調查組成立後將相關證據移交事故調查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
以下是明報2011年07月26日的報道---- Qawsed 2011年7月29日 04:05 (UTC)
家屬怒吼﹕只顧通車不救人 4屍5命失至親 誓追究到底 【明報專訊】發生溫州動車特大事故的甬溫線昨晨近7時恢復通車,死亡人數進一步增加至39名,死難者家屬對當局在事發後數小時宣佈停止救援感到憤怒,砸毀溫州第23中學的家屬接待中心的枱櫈,及追打現場工作人員,昨晚數十名死者家屬更到溫州市政府靜坐抗議。有死難者家屬控訴,當局為求盡快讓鐵路通車,置被困車廂乘客於不顧,匆匆下達停止救援、清理路軌的命令,他們誓要追究到底。
溫洲市民默哀放孔明燈 據溫州市官方介紹,截至昨晚6時,「7‧23」動車追撞事故遇難人數已增至39,較前日增加4人,有4具遺體在現場掘出。官方稱,這不是最後的遇難者數字。大量溫州市民昨晚自發在市政府前的世紀廣場,為死難者默哀,並放孔明燈。數十名死者家屬也參加並靜坐示威。
堵市政府路面終見官員 這些死者家屬昨午從殯儀館聚集到第23中學,要求與鐵道部工作組人員會面,解釋過早下令停止救援和公佈事故真相,並抗議政府部門善後工作中不力。晚上7時許,20多名家屬到市政府門口靜坐,要求見政府高層。到了9點半,久等不果後,家屬堵塞了市政府門口的路面,才有官員出來,請他們到信訪辦見面。
來自浙江紹興的楊峰,在事故中失去了妻子陳碧,以及大姨、岳母、外甥,其中妻子陳碧懷有7個月身孕。他昨日披麻戴孝控訴,「岳母和外甥的屍體是在鐵道部宣佈救援結束20小時後在現場被發現的,同車廂的另一名兩歲女童(指父母罹難的伊伊),被發現時還生還,鐵道部說的『生命的奇蹟』完全就是荒謬」。
楊峰說,他在出事當晚9點鐘聽到消息後,從紹興開車,到溫州事故現場是凌晨1點,當他衝過兩道特警的封鎖線,「過田、過河、爬山、過鐵路,終於被我進入了現場。」可是看到的,卻是消防官兵列隊等待領導人訓話,並沒有人救援。
「我自己爬進損毀的車廂,看到車內有手有腳,可是沒有人幫忙救援。」楊峰說,消防員告訴他,沒有大型切割機器,也沒有生命跡象,救援已結束,清晨5點鐘清理現場,「16號車廂被吊車吊下來,另一個車廂甚至是被拖下來的,根本沒考慮裏面的遇難者」。
「人還在裏面 就清理垃圾」 「我老婆的臉被挖得面目全非,姐姐(大姨)的頭沒有了一半。」楊峰形容當時認屍的情形說,人是用機器挖出來的。人命在鐵道部的官員眼裏不算什麼,「人還在裏面,就開始清理現場垃圾,難道垃圾比我們的人還重要?」「為什麼鐵路部門一介入,消防施救馬上就退下去了?是生命重要還是鐵路通車更重要?」
對於鐵道部發言人的鞠躬道歉及官員下馬,他十分不屑﹕「如果死了人,只要鞠個躬下個台就能把問題解決,我相信中國的事故會愈來愈多。鞠個躬下個台,我太太、丈母娘,他們都不能回來!」
楊峰控訴期間,有死者家屬將接待處的枱櫈掀翻,並與工作人員爭執,數名家屬一度追打工作人員,場面混亂。警方到場才將事件平息。鐵路部門稍後表示,會將家屬的訴求向上級部門反映。昨早消防部門再派出救援隊到場搜救,但再未發現被困人員。當局再度宣佈搜救全部結束。至昨深夜,事發現場再有大型工程車駛入,擬將車廂殘骸進一步粉碎。
明報記者 李泉 林錫禮 溫州報道
- 可以啊。另外我看到有報道說鐵道部如果在24小時內如果不能通車,就會被視為與24人死亡同等嚴重的事故。有心人可以看看。秋邊★踩 2011年7月29日 (五) 07:04 (UTC)
可以去一些英文新聞站點查看,一些新聞圖片顯示,數天裏一些遇難者家屬在溫州多處(包括某車站)打橫幅抗議,要求真相
- 新的推薦參考: 三聯生活周刊8月2日第643期[系統與人:「7·23」事故的救援與善後], 值得閱讀. 雖然某些真相還是未解(包括填埋車頭等問題), 但該文還是披露了一些情況, 其中有鐵路系統相關人員的回答. 該文已經被國內一些網站轉發, 很容易搜索到全文閱讀(北京三聯 lifeweek.com.cn 已經停止開放全文, 要收費).
- 看圖說話 —— 鐵道部門在723事故中的「第一」
723事件之後,鐵道部門遭到公眾一致責問,事後鐵道部門聲稱自己始終堅持「救人第一」,甚至高調自我表揚,罔顧事實。
人們不妨看看一些現場記錄的照片,任何有獨立思考能力者都能從中清楚地看見723事故後,鐵道部門是如何堅持「第一」的。
各位拍攝者在不同的時間和角度拍攝了現場情況、他們的本意只是客觀記錄,但是當人們縱觀審視這些圖片,卻很容易發現一個問題:鐵道部門在723事故中真是象他們近日自我吹捧的那樣「救人第一」?
人們清楚地記得,第一時刻出現在現場的是附近民眾自發救援,既有溫州雙嶼鎮村民,也有來此打工的民工,隨後首先投入的職業救援主力是溫州消防,然後是協調秩序並加入救援的溫州特警,當地民眾也繼續協助救援,各醫療單位獲通知後急救也很快鋪開,再後來數小時裏駐地武警部隊加入救援、疏散轉移d3212次乘客等。7月23日晚事故後至次日凌晨3時許,在這最緊張的5小時裏,人們鮮見鐵路人員的搜救行為。24日凌晨3點後,鐵道部官員趕到事故現場「指導」並「接管」救援指揮,拂曉前後大量鐵路搶通人員方陸續抵達,其中最積極的首先是挖坑、砸埋d301車頭,全力「清理」搶修鐵道線路,「當日18時前達到恢復通車條件」。 —— 以上就是23日晚間至24日晨間人們所看見的救援場面。
http://news.qq.com/a/20110724/000253.htm#p=1
7月24日,事故後次日上午,鐵道部官方網站上醒目刊出:《杭深鐵路今日18時前力爭恢復通車》。而d3115次16號車廂的搜救過程則更清楚地反映了真實的一面(參見下面所列出的那些圖片)。
7月23日晚20點31分723特大嚴重事故發生後,由於d301次列車高速追尾撞擊,d3115次列車尾部16號車廂不僅被撞擊而縱向嚴重壓縮、16號車廂前端局部嵌入15號車廂下側,更嚴重的是由於d301次追尾衝上d3115次車廂頂部,最後導致16號車廂被嚴重壓扁,死傷慘烈;而事故後d301次5號車廂前段騎在被壓扁的d3115次16號車廂上,給消防、特警部門搜救行動帶來極大困難,甚至從破損處看見被壓住的遇難者都無法將其救出。
從救援常識看,一旦發生諸如重物壓住下方人員,首先應該儘快抬起上面的重物予以施救(同時必須避免可能的二次傷害),而鐵道部門在723救援中又是怎樣的表現?
事故發生地位於中國亞熱帶南側正值夏季最高氣溫時節,7月24日當地氣象台報氣溫37攝氏度,在烈日下,高溫的、壓扁的16號車廂內尚等待救援的生命又是怎樣的煎熬?重傷中的生命能經受住如此長時間的煎熬?
人們所看見的是 —— ,壓在16號車廂上的5號車廂並未被及早抬起或移開,一直到24日下午16點30分,5號車廂才被起吊;而15點時分首先起吊的卻是那上午10點半已經被拖開在一旁的15號車廂 —— 它已經無關於16號車廂的搜救。
7月24日凌晨,鐵道部門的搶險列車攜有大型鐵路救援起重機已經停在d301次5號車廂前方近十餘米的對側上行路軌上(事故點上行路軌大致能正常通車),這類鐵路救援起重機最小型號也達60t 起重量,而d301次5號車廂無動力裝置,重約40t 以下,那麼及時抬起5號車廂的一端應不成問題。然而,最後它僅僅為線路搶通起吊了很少幾件重量輕微的散落部件,當地面起重機起吊5號車廂前,該鐵路救援起重機隨搶險列車一起撤離事故路段。在整個救援過程中該鐵路救援起重機沒有發揮積極的作用。
而地面大型起重機也於7月24日凌晨2點至3點間已進入事故點高架路軌下待令(天亮後又轉移至附近等待)。
7月24日天亮以後,鐵路部門急於處置的是,耗時數小時挖坑、砸埋d301駕駛室及散體的車廂。後至下午15時首先起吊已經無關16號車廂救援的15號車廂,至16點30分,5號車廂才被起吊。
至此,人們既沒有看見鐵道部門搶通隊為搜救16號車廂及早抬起5號車廂,也沒有看見鐵道搶通隊用地面起重機儘早第一吊離5號車廂。而烈日下,被撞壓扁的、高溫下的16號車廂還等待着繼續搜救,要是能早數小時抬起5號車廂,將是如何?
假如不挖坑、不砸埋駕駛室,真正救人第一,即使採用地面起重機作業,也該首先起吊5號車廂,那麼大概12點前後就可以由地面起重吊離至關緊要的5號車廂,而非16點30分,也許有幸更多其他生命獲救,比如16號車廂那個最後窒息死亡的另一男孩。
16號車廂最後獲救的女童項煒伊就在那個酷熱狹小空間裏、上面堆疊着許多遇難者屍體和車廂碎片和重物,她在高溫下被悶了20小時,活着獲救真是不易!
消防隊員施救女童項煒伊時候,「她背朝着我們趴着,當時看不出來有呼吸的,在我們把上面的東西挪走後,我看到她的背有較大的浮動,好像是在大口吸氣——這麼多小時,這麼重的東西一直壓着她,沒有好好吸過一口氣啊!」特警支隊長邵曳戎對《都市快報》記者說。
當人們關注倖存獲救的女童項煒伊時候,必須記住背後的一幕:24日下午,鐵路部門的人員曾提出把16號車廂吊離高架橋、放到地面後再「清理」;而因特警支隊長邵曳戎「強硬」堅持在高架橋上搜救、在消防隊員努力下,才使女童項煒伊得以倖存。如果不是邵曳戎的「堅持」和消防隊員的努力,這個小生命也許將不復存在。「根據我們以往施救的經驗,如果這樣將車廂吊下去的話,怕二次傷害。因為吊裝的話,不管怎麼動,都可能產生擠壓(以及散落物掉下)。無論對屍體還是活體,二次擠壓都是不妥當的」邵曳戎事後回答記者說。
不難看出,723事故中鐵道部門的「第一」行為就是圍繞着「杭深鐵路今日18時前力爭恢復通車」為核心:所以,鐵路救援起重機沒有發揮積極的救援作用;地面設備首先起吊的並不是至關緊要的5號車廂;而且,在最後搜救16號車廂之前、在明知有多位遇難者被壓着無法救出的情況下,他們卻提出要將16號車廂吊放到地面「清理」。這些都很好的體現了他們的「第一」。
現在,含蓄地說,—— 鐵道部門在723事故中沒有做好「救人第一」;嚴厲地問責的話,——鐵道部門究竟把什麼放在了「第一」?他們說的是「人話」嗎?
圖像回放:
[1] 723特大嚴重事故中被劇烈撞擊並嚴重壓扁的d3115次16號車廂情況, 攝於24日早上7點,溫州志願者隊長 陳斌 駕動力滑翔傘航拍
http://img1.gtimg.com/2/238/23806/2380659_980x1200_0.jpg
攝於24日午間11點,嚴重壓扁的d3115次16號車廂。浙江日報 梁臻 攝
http://res.news.ifeng.com/ba823efb4496b7e7/2011/0725/rdn_4e2cc9f67609a.jpg
攝於24日早上,嚴重壓扁的d3115次16號車廂,新華社圖片
http://res.news.ifeng.com/ba823efb4496b7e7/2011/0725/rdn_4e2cc9e9a7fd3.jpg
攝於24日早上,24日凌晨溫州消防救援試圖切開d3115次16號車廂施救,未果。16號車廂外留有明顯的切割失敗痕跡。新華社圖片 鞠煥宗 攝
http://img1.gtimg.com/2/237/23712/2371276_980x1200_0.jpg
[2] 7月24日晨5點,攜大型鐵路起重機的搶險列車已停在事故點對側上行路軌上,距d301次5號車廂僅十幾米。照片左下方顯示地面起重機停在事故點近側。地面尚未開始挖坑,事故點四周地面很空曠。騰訊圖片
http://img1.gtimg.com/2/237/23773/2377373_980x1200_0.jpg
[3] 7月24日晨7時許,攜大型鐵路起重機的搶險列車。照片還顯示,d301次6號至16號車廂已經被拖離現場(6點20分後由內燃機車牽引)。溫州志願者隊長 陳斌 駕動力滑翔傘航拍
http://img1.gtimg.com/2/238/23812/2381204_980x1200_0.jpg
[4] 7月24日上午8點45分,攜大型鐵路起重機的搶險列車已後退若干距離,前方上行線上有搶通施工機車進入作業
http://we9611.blog.163.com/blog/static/12005291720116275323269/
http://img.ph.126.net/AOkT3O-sSo3I2q0R7MTT1Q==/2892436860695532126.jpg
[5] 7月24日近10點,搶險列車的大型鐵路起重機仍未進入作業狀態。圖片 僑報, China Daily, Reuters
[6] 7月24日午間11點,直升機航拍照片顯示了10點後被拖開的d3115次15號車廂,已經與16號車廂成間距約3米。而照片清楚地顯示了被壓扁的16號車廂三分之一段被d301次5號車廂壓着。浙江日報 梁臻 攝
http://img.zjol.com.cn/pic/0/04/43/66/4436631_027169.jpg
[7] 7月24日下午近14點後,大型鐵路起重機在事故點起吊了一些重量輕微的散落部件,諸如破損的座椅、車輪架殘片等,僅此而已。環球圖片
http://himg2.huanqiu.com/attachment2010/110729/zip1311905250/1311905250_1.jpg
[8] 7月24日下午15點,地面起重機首先起吊了已經無關搜救的15號車廂,而非首先起吊救人至關的5號車廂。另外,從作業地面情況看,早晨根本無須耗時挖坑,更無須砸埋車頭駕駛室。浙江日報 李震宇 攝
http://www.zjsight.com/image/m29b261669d604147b3361104242069e2.jpg
[9] 7月24日下午16點30分,地面起重機起吊5號車廂,接着多具屍體被消防和特警救援人員從16號車廂抬出,一小時後,女童項煒伊獲救;而另一個兩三歲的男孩一起被發現,他全身幾乎沒有一處傷,最後卻死於長時間的窒息。就在地面起重機起吊5號車廂前,鐵路救援起重機隨搶險列車一起撤離事故路段,該鐵路救援起重機在整個救援過程中沒有發揮積極的作用。Time 時代周刊,CFP圖片
http://img.timeinc.net/time/photoessays/2011/china_train_0725/china_gal/china_train_06.jpg
見第六張圖片 http://www.time.com/time/photogallery/0,29307,2084968_2296299,00.html
114.84.*.* (留言) 2011年8月23日 (二) 11:51 (UTC) by PeterZheng UTC+8
列出身份證號碼之意義?
首先小弟不得不佩服各位更新條目的熱誠和毅力,然而小弟對應否列出死傷者之身份證號碼感到懷疑。雖然身份證未有全部列出,但列出部分身份證對條目有什麼意義呢?維基百科是一本百科全書,而不是公佈死者名單的機構啊!我對列出身份證號碼有保留。期待意見。§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15:30 (UTC) (~)補充,表明立場,我(-)反對列出身份證號碼。§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5:43 (UTC)
- (=)中立:有參考連結的話不列也無所謂的,百科全書也不必要當數據庫。不過既然已經寫了,還是留着吧,刪除是顯得有點浪費人力了(用正則表達式的話另說)--鐵鐵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7月26日 (二) 15:45 (UTC)
- 我個人比較按規則做事。不說私隱,如果是家屬的話,大概不會跑來維基看死者名單吧?再者,列出一些無關的資料不利條目,看起來會有點雜亂。§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16:03 (UTC)
- (-)反對,我是反對列出身份證號碼,一來是有侵犯私隱的嫌疑,而且也沒有什麼用途,家屬看到也不會高興。-Iflwlou [ M { 2011年7月26日 (二) 16:43 (UTC)
- (+)贊成,身份證號碼實際上並未完全給出。鑑於大陸對死亡名單的長期隱瞞的情況,及大眾對死亡名單知情的強烈要求,列出是有必要的。烏拉跨氪 2011年7月26日 (二) 16:52 (UTC)
- (-)反對,傷者有私隱,列出來是違反wp:BLP。--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6日 (二) 22:26 (UTC)
- (=)中立,身份證已經隱藏了4位數字,如果說剩下的也是私隱,那麼籍貫和性別算不算?因為根據這些號碼只能推測出籍貫和性別。媒體上都已經公開了。不過對於條目來說確實沒什麼作用,所以中立。秋邊★踩 2011年7月26日 (二) 23:57 (UTC)
- (+)贊成,身份證號碼已經隱藏了四位數,列出來的號碼只能判定罹難者的出生地、性別和出生年月(年齡),而這均已經是公開信息了。這些號碼對於條目來說可能沒有什麼實際意義,但我認為有些許象徵意義。歷來中國官方通常以保護私隱為由拒絕公佈各種災難的遇難者名單——各種各樣的礦難、火災、坍塌等莫不如此——失去的生命永遠只是官方的一個冰冷數字。本次事故不管是自願還是迫於壓力,公開罹難者名單,算是小小的前進了一步。條目中的名單已經摺疊隱藏了,對條目外觀影響不大,希望能保留。-驚鴻~~落羽 2011年7月27日 (三) 02:01 (UTC)
- (+)支持:的確意義不大,但是沒有壞處。因為本來也是官方媒體報出來的,只不過複製過來處理了一下。如果擔心在這裏會泄露人家私隱,家屬會不高興,那在那些大網站上早就泄露乾淨了,家屬早得怒髮衝冠了。況且這個名單只是作為條目的一部分,相信也沒有遇難者家屬會跑來維基百科查名字,我覺得大概刪掉也無所謂。所以這個名單跟條目本身其實關聯不大,但是既然把名單放上來了,那就保持跟官方公佈的一致便可,沒有必要再去略掉什麼。--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7日 (三) 02:12 (UTC)
或可參考此處。--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7日 (三) 03:50 (UTC)- 算了,上面這個跟事實情況好像不怎麼搭邊。--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7日 (三) 03:52 (UTC)
- (-)反對,一,侵犯私隱,更不能因為家屬不太可能上維基百科而泄漏個人資料(如果因為他們不太可能上維基百科,那就更不應該放這些內容,因為維基百科不是服務一個區域的人,絕大部分人沒有必要知道誰的身份證號碼),二,如果說是資料收集,幾乎是重複的,身份證前幾位屬於地理信息,同籍貫重複,性別也是,省略的身份證號碼可以說毫無用處--Caiguanhao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09:40 (UTC)
- 針對你的質疑,我想說這個是媒體公開的。原文摘錄。難道溫州警方公開這些信息也是侵犯私隱?我(=)中立,如上。秋邊★踩 2011年7月27日 (三) 09:57 (UTC)
- (-)反對:百科全書屬於概覽性的文體,而身份證信息屬於文獻檔案性質,可以考慮移動到維基文庫作為這次事件的原始文獻。(相信《大英百科全書》介紹空難也不會羅列所有的遇難人員身份信息的。不過,對於官方公佈或者隱瞞遇難者名單這一事實是必須在維基百科裏詳細敘述的。) AlexHe34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3:18 (UTC)
- 如果您的意思是把名單全部從條目上面刪掉,這個我倒是沒有意見的。只是我覺得,既然要列,就按公佈出來的完全列出來,既然都公佈了,沒必要刪減什麼。把名單全列出來的確於條目意義不大。--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8日 (四) 02:28 (UTC)
- 我還是堅持我的看法,不是因為媒體公佈了就留在百科,而是由於我認為文獻檔案類的東西不應該留在維基百科。 AlexHe34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05:34 (UTC)
- (+)贊成,同意驚鴻的看法,既然各大媒體都可以公開,在這裏也應該沒有什麼問題。--Huandy618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6:08 (UTC)
- (-)反對:私隱信息應從嚴對待,不能仿效其他媒體人云亦云:否則我們就不需要BLP方針來從嚴規定了。而且,對於不少人來說,生日亦是其私隱之一,被當作個人密碼使用的幾率也十分地高;不應武斷地認為生日不屬於私隱:尤其是在私人信息盜用猖獗的今天。--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7月27日 (三) 16:33 (UTC)
- (=)中立,既然已經寫進,做成默認摺疊隱藏即可。姓名、籍貫、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為遇難者名單所公佈,也不算侵犯私隱。--落葉松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14:01 (UTC)
- (※)注意BLP方針乃是生者傳記方針,這裏說的乃是死者。Xiaojingfang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19:59 (UTC)
網絡丑角鳳姐在其新浪微博對事件的攻擊性言論
需不需要加進來?地址是:http://weibo.com/1241679004/xgFx6vHE6 一般重大事件條目也會列有一些爭議性言論,像個別人的惡言。鳳凰此人的言論極其惡劣,應該予以公佈吧。--玖巧仔●□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03:32 (UTC)
- 請遵守WP:BLP1E,WP不是令你爆紅15分鐘的事件的收集站。--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03:43 (UTC)
- 和你舉的這個無關。--玖巧仔●□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03:48 (UTC)
- 當然有關,你現在的動機不外乎是利用WP公佈這位不知名網民,讓她更容易被搜索到從而受到網絡公審。--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03:54 (UTC)
- 我只能說,他在大陸家喻戶曉,想要搜索她不費吹灰之力。置於有沒有臭名遠揚,那就不知道了。烏拉跨氪 2011年7月27日 (三) 04:10 (UTC)
- 鏈接失效了,不過我猜會有人留了截圖或google cache吧。無論如何,她不是本事件主角,如果有媒體報導了她的言論和網民反應我還勉強可以接受條目收錄,但現在對本條目主題來說她的言論實在是太次要了。本次事件已經是引來國家級甚至是國際級的關注,某些沒有代表性的網民發言只會破壞條目的資訊份量平衡,就算是伊能靜的一段我都在懷疑有沒有收錄價值的。--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04:27 (UTC)
- 我只能說,他在大陸家喻戶曉,想要搜索她不費吹灰之力。置於有沒有臭名遠揚,那就不知道了。烏拉跨氪 2011年7月27日 (三) 04:10 (UTC)
- 當然有關,你現在的動機不外乎是利用WP公佈這位不知名網民,讓她更容易被搜索到從而受到網絡公審。--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03:54 (UTC)
- 和你舉的這個無關。--玖巧仔●□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03:48 (UTC)
- 堅決(-)反對 影響觀感。此人純粹譁眾取寵。秋邊★踩 2011年7月27日 (三) 04:59 (UTC)
- (-)反對如果只有幾個人的意見就放上條目,那條目一定不得了。一小撮人的意見不應(當然,如果一大群人就另說)。§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05:26 (UTC)
- 其他網站已經有報道了,如[6]。搜索關鍵詞[7]。我記得別的事件中也有列出這種爭議言論,且他的言論影響受到很多人的不滿,--玖巧仔●□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6:19 (UTC)
- (!)意見,羅玉鳳並非不知名人物,她是大大大大名人,現在中國35歲以下沒幾個人能記住九個常委的名字,但都能知道鳳姐的大名以及她羅玉鳳的本名。她的工作就是不斷製造出位言行,博得大眾關注,從中獲取收益。但是即使有媒體報道,也不等於要這番言論要寫入維基,獨立第三方的詳盡報道僅僅是必要條件,不是充分條件。這番言論與事故的原因、救援、外界質疑、死傷者和家屬善後處理、技術分析等內容均完全無關。此番言論的唯一特質就是鳳姐慣常的出位而已,在此條目,並不需要。反而在鳳姐本人的條目,則可以寫入。—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低頭思故鄉 2011年7月27日 (三) 19:12 (UTC)
- (-)反對,同意唐吉訶德的劍的說法,本條目不需要羅玉鳳,在羅玉鳳個人條目中應加入本事件。--落葉松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14:06 (UTC)
- (!)意見,羅玉鳳並非不知名人物,她是大大大大名人,現在中國35歲以下沒幾個人能記住九個常委的名字,但都能知道鳳姐的大名以及她羅玉鳳的本名。她的工作就是不斷製造出位言行,博得大眾關注,從中獲取收益。但是即使有媒體報道,也不等於要這番言論要寫入維基,獨立第三方的詳盡報道僅僅是必要條件,不是充分條件。這番言論與事故的原因、救援、外界質疑、死傷者和家屬善後處理、技術分析等內容均完全無關。此番言論的唯一特質就是鳳姐慣常的出位而已,在此條目,並不需要。反而在鳳姐本人的條目,則可以寫入。—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低頭思故鄉 2011年7月27日 (三) 19:12 (UTC)
建議本條目不使用列車班次(D301、D3115)作稱呼
在閱讀本條目時,小弟發現有點閱讀困難。在條目中D301次和D3115次實在使人難以分清誰前,誰後。參考部分媒體,本人強烈(&)建議以前車代表D3115列車;後車代表D301。在引言說明一下便可以。各位意見如何?--§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3:00 (UTC)
- (-)反對 --Li Zaodie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3:20 (UTC)
- (:)回應可以說明一下理由嗎?§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3:36 (UTC)
- 我想說的是,100%規範地,兩列車相撞,應該敘述為CRH2-139E動車編組和CRH1-046B動車編組發生追尾,敘述為車次D301和D3115已經是比較通俗易懂的了,如果改稱「前車」「後車」更加空泛不明確。專業考慮,反對修改。 -- Li Zaodie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2:12 (UTC)
- (:)回應可以說明一下理由嗎?§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3:36 (UTC)
- (+)支持,同意,更加方便閱讀--Huandy618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16:10 (UTC)
- (-)反對,在文首或事件過程部分介紹一下即可。後文還涉及或者還將涉及司乘人員、火車調度等問題,特別是兩輛車在調度中還有交錯,前車後車反而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將來還會在事故調查中有專業分析,必然會涉及大量專業術語,不是改個車名就能完成的。而且本條目最近更新很快,參與用戶較多,我看還是先保持現在的狀態,等事件告一段落,條目編得差不多了再討論條目內容的用語問題。Sgsg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20:39 (UTC)
- (:)回應理解閣下看法。--§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05:27 (UTC)
- 其實只要稍為閱讀一下事發經過很快就能夠理解D301和D3115的前後關係,這兩個代號就如同人名般重要,不能單單用前車後車這麼空泛的代名詞取代。--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01:55 (UTC)
- (:)回應其實我是注意到只在事發經過輕輕帶過兩班列車,然後又在死傷那段才再次提起,擔心會否對讀者做成困惑和不便而已。希望你可以考慮一下,更改立場。--§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05:27 (UTC)
- (!)意見:使用「前車D3115」,「後車D301」--鐵鐵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7月28日 (四) 02:42 (UTC)
- (:)回應火大兄的意見也不錯啊!--§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7月28日 (四) 05:27 (UTC)
建議不應刪除罹難者名單
因為政府方面公佈相關名單及資料不完整,本名單的很多資料是通過微博尋人材料中整理出來,有一定價值,建議保留。kgbkgbkgb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三) 0:22 (UTC)
- 是管理員Shizhao刪除的,他給出的理由是「沒有必要」!秋邊★踩 2011年7月29日 (五) 00:33 (UTC)
- 我倒是記起了在WP「死人是沒有私隱」的,所以理論上是可以表出罹難者名單,不過恐怕問題是其資料來源的微博,WP確實不能引用它們作為依據。--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1:12 (UTC)
- 微博尋人信息的真實性已經被溫州警方後來公佈的死亡名單反證是真實無比的。其它權威部門公佈的就一定準確嗎?特別是經過整理的,都是比較確實的,所以我認為還是要保留,特別是將來這個事故的紀念碑都不一定有的情況下,在這裏留個資料,我感覺很有必要。kgbkgbkgb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三) 02:22 (UTC)
- 但是,這裏是百科全書,不是紀念碑啊。我們對內容的收錄應是有所取捨的,而不應是巨細無遺的。罹難者的姓名,這的確很重要,但記錄它並不應該是作為三次文獻的百科全書應該做的事。督促政府樹立一塊紀念碑才是你應該去推動做的事。--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7月29日 (五) 02:27 (UTC)
- 這句話我已經對許多新人說過也不嫌再重複,維基百科是只能引用官方或權威的來源,就算你認為它是如何偏頗和不實,維基百科就是照引用不誤,但如果是民間個人網站、論壇等就算你認為比官方媒體來得準確或中肯,維基百科就是不可以引用它們作為他們報導、描述或討論的第3方事情的來源。--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2:36 (UTC)
- 請你去看看那幾個來源,是無比「權威」的,不是民間的調查,而是警方公佈的秋邊★踩 2011年7月29日 (五) 02:43 (UTC)
- 其實這些資料目前也都被各大媒體的報道反證了,如金文博一家的關係等,而且我們補充上的所屬車次及車廂座位等情況,對以後補充此次事故的更詳細的分析應當很有好處,就目前就可以看出16車廂死亡人數較多,而D301的1車廂死亡相對少。kgbkgbkgb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三) 02:50 (UTC)
- 溫提:請勿按來源自行分析事件,因為這是違反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對已發表材料的總結並提出立場。--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2:57 (UTC)
- 我剛才研究了一下同舟留下的連結,自行分析總結其實是問題不大的,關鍵是不能提出立場結論,比如你總結性的寫出16車廂死亡多少人,這個問題是不大的,但你自己寫16車廂做的不牢固,這個問題就大了。-- kgbkgbkgb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三) 03:00 (UTC)
- 其實這些資料目前也都被各大媒體的報道反證了,如金文博一家的關係等,而且我們補充上的所屬車次及車廂座位等情況,對以後補充此次事故的更詳細的分析應當很有好處,就目前就可以看出16車廂死亡人數較多,而D301的1車廂死亡相對少。kgbkgbkgb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三) 02:50 (UTC)
- 請你去看看那幾個來源,是無比「權威」的,不是民間的調查,而是警方公佈的秋邊★踩 2011年7月29日 (五) 02:43 (UTC)
- 微博尋人信息的真實性已經被溫州警方後來公佈的死亡名單反證是真實無比的。其它權威部門公佈的就一定準確嗎?特別是經過整理的,都是比較確實的,所以我認為還是要保留,特別是將來這個事故的紀念碑都不一定有的情況下,在這裏留個資料,我感覺很有必要。kgbkgbkgb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三) 02:22 (UTC)
- 我倒是記起了在WP「死人是沒有私隱」的,所以理論上是可以表出罹難者名單,不過恐怕問題是其資料來源的微博,WP確實不能引用它們作為依據。--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1:12 (UTC)
國務院調查組的詳細名單 有必要麼
不建議在本條目中詳細列出。可用內部連結至國務院調查組#國務院「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調查組。 即使在本條目中列出,也建議採用hideH折頁。-- Li Zaodie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2:05 (UTC)
- 我覺得意義不大,可以不列。而且原本是Hide起來的,不知道誰給刪掉了。。。--氫氧化鈉 NaOH 2011年7月29日 (五) 02:07 (UTC)
- 話說最早這個折頁就是我做的,昨天晚上好像還在…你們沒意見的話我就把詳細名單刪掉了啊 -- Li Zaodie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2:16 (UTC)
- 原來的就挺好的,現在鋪開了佔用篇幅。秋邊★踩 2011年7月29日 (五) 02:45 (UTC)
- 條目中不適宜用摺疊模板,如果非要用,也就是說這些內容沒有必要寫上去(默認狀態下都不想讓人看見的內容就沒有必要寫上去)。--Caiguanhao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3:34 (UTC)
- (:)回應目前採用hideH折頁。我認為條目中使用折頁的意義在於可供有興趣的讀者自行選擇閱讀,大概作用相當於一個連結啊 -- Li Zaodie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6:10 (UTC)
- 我認為屬於非百科內容,不值得放在條目里。--達師 - 198 - 336 2011年8月1日 (一) 10:29 (UTC)
- 條目中不適宜用摺疊模板,如果非要用,也就是說這些內容沒有必要寫上去(默認狀態下都不想讓人看見的內容就沒有必要寫上去)。--Caiguanhao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3:34 (UTC)
- 原來的就挺好的,現在鋪開了佔用篇幅。秋邊★踩 2011年7月29日 (五) 02:45 (UTC)
微博來源的信息可以寫進條目嗎?
例如: http://weibo.com/2191522962/xgZix7z3x ,這個是關於失蹤人員的. 「劍齒虎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6:17 (UTC)」
- 微薄也是博客一種,博客除非由非常非常知名或權威人物擁有否則不能作為參考資料,另外網站必須註冊登入才能訪問內容以不應該用作參考。--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6:47 (UTC)
- 一本實體的書籍尚可用做參考,必須註冊的內容當然可用做參考,比如蘋果日報網上的內容。Xiaojingfang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18:50 (UTC)
關於中立性的幾點建議
看到條目中寫的大部分是負面言論心中略感不快。聲明一下,我只是一個剛剛畢業的高中生,不帶任何政治立場。發生這樣的事我也很痛心,並且慶幸班上出遊的同學沒有人在那趟車上。我想表達的意思是,在維基百科中,很多關於中國大陸的條目似乎都是以負面評論為主,給人一種受歧視的感覺。希望能有編輯到這個連結去看看[8].騰訊新聞不能不說是中國大陸的大媒體之一,就本人而言,並沒有看到騰訊新聞中民眾質疑和媒體對於事故反思的壓制。另外,為什麼沒有人在跳目中稍微寫寫總理的講話?畢竟這是非常重要的官方態度,不應該忽略。
- 本人還是新手,目前好像還是非自動確認用戶。如出言有偏頗之處,望各位指正。好夢甜甜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6:29 (UTC)
- (+)支持我和你有相似的困惑。中宣部通知不能排除是外媒臆想出來的 應該附語說明真實性存疑 --Li Zaodie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6:38 (UTC)
- 你當然可以來添加溫總理的話,作為「官方表態」的一部分。我以前與你有同樣的感受。但那只是因為我們平時接觸到的都是大陸媒體,都是以正面報道為主。一旦我們接觸到更寬廣的視野,爭鋒相對的觀點很多。這些觀點維基百科都可以記錄。不僅僅是關於大陸的條目,其他地方的都一樣的。秋邊★踩 2011年7月29日 (五) 06:58 (UTC)
- (+)支持我和你有相似的困惑。中宣部通知不能排除是外媒臆想出來的 應該附語說明真實性存疑 --Li Zaodie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6:38 (UTC)
( ✓ )同意的確負面的資料太多,雖然政府的營運、善後工作有極大的改善空間,但我們不可否認政府,市民亦有正面的資料可以寫的。各位亦可參考一下其他條目格式,如汶川大地震。§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15:27 (UTC)
(※)注意是否中立貌似不應該是以正面或負面信息的多少來衡量的吧?所謂的中立應該是論述的方式上的中立。置於正面信息少的問題,大可在有可靠來源的前提下添加。再者負面的評價完全不可能和歧視畫上等號,所謂的忠言逆耳的現實就是這樣。烏拉跨氪 2011年7月31日 (日) 04:34 (UTC)
- (!)意見:可以體諒你的想法,我也是從那個時期過來的。但是,經過我這幾年來逐漸接觸此類事件,明白了中國大陸的媒體歸根結底是為了宣傳,希望依靠宣傳來維護穩定,而作為媒體最為重要的功能即為了解決問題而揭露問題、暴露弊端卻做得遠遠不夠。此次動車發生了事故本身就已經暴露了許多問題,然而依然沒有得到足夠重視。大陸的許多媒體往往很難保持媒體應該有的客觀公正性,無法抵制政治宣傳的影響,很容易違背新聞報道的準則,曾經有個很明顯的例子:三鹿奶粉事件爆發前一天央視的每周質檢報告還把三鹿列為免檢產品等等,此類行為不勝枚舉。因此,需要做的是儘可能了解事件的更多細節和真相,負面的報道未必就是錯誤的、歧視的、不公正的。可能僅僅是因為個人之前習慣於大陸媒體的「和諧式」報道,因此看不慣其他較為公正的報道。—Aronlee90 (留言) 2011年7月31日 (日) 04:52 (UTC)
- 同樣是高中畢業生 我覺得本條目的中立性不存在問題 也並非所有有關大陸的條目都是以負面為主 像之前鄧小平條目就很偏向內地 負面評價較少。長期受到國內媒體薰陶者當然可能會覺得這個條目像「反動」人士所做 但隨着閱歷的增多 我相信您也會逐漸認可我的說法的。-Xavier-年輕無極限直來直往流浪地圖 2011年8月1日 (一) 09:07 (UTC)
- 此條目乃是一次事故,從目前的初步判斷並非天災乃是人禍,對於這樣的主題希望負面陳述不佔大多數版面是完全不切實際的。這並非不中立,相反如果正面和負面占相等的篇幅才是不中立。Xiaojingfang (留言) 2011年8月1日 (一) 18:45 (UTC)
- (+)支持 我覺得,一些:「質疑、未定論、不明確、猜測」的媒體主觀評述的來源,不宜過多添加,因為這些內容的事實與否,還有一個大大的問號。如失實,就會產生誤導。--Cheng520 (留言) 2011年8月4日 (四) 16:07 (UTC)
就傷亡情況部分發起討論
這裏有兩個版本,兩種段落結構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2011%E5%B9%B4%E7%94%AC%E5%8F%B0%E6%B8%A9%E9%93%81%E8%B7%AF%E5%88%97%E8%BD%A6%E8%BF%BD%E5%B0%BE%E4%BA%8B%E6%95%85&oldid=17237088#.E4.BC.A4.E4.BA.A1.E6.83.85.E5.86.B5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2011%E5%B9%B4%E7%94%AC%E5%8F%B0%E6%B8%A9%E9%93%81%E8%B7%AF%E5%88%97%E8%BD%A6%E8%BF%BD%E5%B0%BE%E4%BA%8B%E6%95%85&oldid=17237267#.E4.BC.A4.E4.BA.A1.E6.83.85.E5.86.B5
自認為後者優於前者,分層後避免連續大段文字條理不清;以時間順序逐條列出傷亡數字的變化情況 看各位的觀點 -- Li Zaodie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06:35 (UTC)
- 已經根據你的方式做了適量的修改,你看看如何?秋邊★踩 2011年7月29日 (五) 07:00 (UTC)
受傷 至少210人的來源?
官方好像從來沒有說過受傷210人,只有最初說到受傷192人,是哪位寫上去的?秋邊★踩 2011年7月29日 (五) 13:45 (UTC)
段落移動請求:事故車次的列車時刻表
目前這一部分內容放在事故詳情>事故原因>對事故原因的猜測>雷電。
我認為不夠合適,建議移入事件背景部分,新設「事發車次」和「事發列車」兩個二級標題,與「事發線路」並列。 Li Zaodie (留言) 2011年7月30日 (六) 05:16 (UTC)
- ( ✓ )同意和(+)支持,其實這不用討論了。只是排板問題,不用刪除的話,自己放心去做吧~!--§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7月30日 (六) 13:26 (UTC)
排版問題
發現現在的排版改動了非常大。提出幾點疑問。
- 1)「干預司法風波」這一節移到「善後處理」了?這兩者根本不是歸屬關係,原先是在「相關爭議」里。
- 2)「事故救援問題的分析」這標題不確切。原先是「通車不救人」,幹嗎要改?
- 3)「紀念活動」作為一級標題,內容卻非常少。建議可以移動到「後續事件」。
- 4)「公佈遇難者名單」被改為「官方名單」,理由何在?
- 5)「死傷者賠償」和「上海鐵路局初步調查結論」一節突然縮進了一句話,為什麼?
- 6)「救援工作」被改為「搶險救援」,「搶險」這詞多用於「抗洪搶險」吧?至少我沒看到過這次事故用到「搶險」,危險事故已經發生了,還怎麼搶?
- 7)「恢復通車及旅客轉運」這段原先是在「影響>列車運行」里,現在移到「救援工作及質疑」,理由?
鑑於改動太多,我不能貿然撤回。希望能討論改進。秋邊★踩 2011年7月31日 (日) 04:10 (UTC)
- 對秋邊兄的意見大致認同。小弟愚見如下:
- "干預司法"明顯地是質疑"一項。
- 條目用"分析"這一字顯然不合適(給讀者一種維基百科在分析事件的感覺)
- 同意將紀念活動放在後續中。小弟將加入香港的紀念活動。
- 大概是有人質疑官方的名單是否真確,我(&)建議可改稱為"官方公佈遇難者名單」,這會比較平衡。
- 不予置評
- 在該段的文字欠缺"質疑"的味道,如有需要可在救援工作及質疑內另新增"過快恢復通車"
以上是小弟意見。 --§香港分子§ (留言) 2011年7月31日 (日) 05:5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