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開埠

上海開埠,即1843年11月按照《中英南京條約》的條款,正式對外開放上海做指定通商口岸的歷史事件。開埠標誌着上海地區進入了近代時期,同時也促進了發展城市,即今日的上海市,在此後100年時間裏,由海邊的縣城一躍成為中國乃至遠東最大的都會之一[1]

開埠經過

開埠前

1840年以前,由於清朝政府實行的閉關鎖國的政策,僅留廣州一港進行對外貿易,並且設置諸多管理條款,限制在華外商的經商活動。因此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而在戰前,英國方面曾派出東印度公司的「阿美士德號」沿海岸線北上,曾經充分考察了上海的地理位置和經濟情況,此舉最終使得上海被劃為最初通商的五口之一。

隨着對華貿易量的增加,英國曾經要求清政府增闢通商口岸,但是清政府予以拒絕。因此,英國方面試圖使用武力來促使清政府在通商問題上有所轉變。在戰爭之前,英國東印度公司派出間諜船阿美士德號對中國沿海地形、港口深淺、國防設施進行了解。1832年2月26日,阿美士德號帆船從澳門啟航開始收集情報。[2]

當年6月20日,阿美士德號駛入長江口。翌日,此次行動的負責人,原廣州英國商館職員胡夏米及其助手郭士立(化名郭甲利)於吳淞口附近換乘小艇,駛入黃浦江,並從上海縣城東門寶帶門外登岸。並向上海方面當局蘇松太道道台遞交稟帖,希望「能到中國北部港口進行直接貿易」,但由於清政府對沿海貿易有嚴格規定,故蘇松太道道台拒絕英方建議,並勒令其「即速開船,遵照舊例回粵貿易」。而英方卻諸多理由藉故拖延,並加緊繪圖、測量航道等間諜活動。直至7月8日,林賽等人才搭乘阿美士德號繼續北航。不久,阿美士德號返航後,林賽在撰寫給英國方面的報告中指出上海的地理位置的重要性,稱:「上海事實上已成為長江的入海口和東亞主要的商業中心,它的國內貿易遠在廣州之上」,「這一地區在對外貿易方面所擁有的特殊優越性,過去竟然未曾引起相當的注意,是十分令人奇怪的」。而副手郭士利則在本人的日誌中根據上海港口當時日進出港400艘帆船推斷出上海是中國最大的商業中心[3][失效連結],「尤其是中國中部諸省的大門」。鑑於如此重要的地理位置和經濟優勢,因此一旦進入和談,英方勢必將上海納為通商口岸之一。

1842年,第一次鴉片戰爭,清朝政府失敗,隨後於江寧簽訂《中英南京條約》。根據條約第二款規定:「自今以後,大皇帝恩准大英國人民帶同所屬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處港口,貿易通商無礙。且大英君主派設領事、管事等官住該五處城邑,專理商賈事宜」。在談判中,清朝全權代表耆英在五口問題上曾與英方有所爭議,主要是圍繞福州是否納為通商口岸的問題,而在上海被列為名單之一,則清方未提出任何異議[4]

1843年10月8日,中英雙方與虎門簽訂了《南京條約》的補充條約即《中英虎門附加條約》(即《善後事宜清冊附粘和約》),允許英方「舉凡設領事,立夷館,住家眷,勢不能遏其所請。」

宣佈開埠

1843年11月8日晚間,英國駐上海首任領事巴富爾爵士一行乘坐麥杜薩號抵達上海,正式執行《南京條約》及其附加條款。次日,巴富爾領事拜會上海道台宮慕久,上海方面於江海關設宴招待英國領事一行。10日,宮慕久到麥杜薩號,禮節性回訪巴富爾。雙方就開埠和英國領事館問題進行磋商。雙方議定11月17日,上海正式開埠。而英國領事館方面,英方要求於縣城內設立,而中方認為上海縣城內已過度擁擠,建議英方在城外設館。但英方堅持設置在縣城內,並且以西姚家弄顧氏住宅敦春堂[5]作為英領館館址。在會談中,巴富爾領事要求將有關貿易的章程和稅則鈐蓋印信後頒佈,以便開市。宮慕久同意,並核對相關條目後頒佈。11月14日,上海道台貼出官府佈告,向上海市民宣告上海開埠。英國領事館亦於同日貼出通告,宣佈英國領事館正式開館及館舍地址。[6]

11月17日,上海道台宮慕久宣佈在洋涇浜江海關以北設立「西洋商船盤驗所」[7],正式辦理外國商船入關經商事宜,並由松江府海防同知沈炳垣負責通商事務,受理對外交涉事件。

影響

經由開埠,上海進入新的時期。自此以後,上海從一個海邊的縣城躍身成為遠東的都會城市。1843年以來,來自等周邊省份的移民和其他海外移民一起構成了新的上海人口,並共同促進了上海的發展。而海派文化也是通過開埠後逐漸發展起來,上海此後成為中西文化互撞的最前沿。此外,在上海開埠以後不久英方率先提出設立租界的請求,並成立了中國第一個租界——上海英租界。從此租界在中國近代史上扮演了與眾不同的角色。

參考文獻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