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淨肉
出處
自北魏譯《入楞伽經》解釋三淨肉為:不見他殺、不聞他殺和不疑他殺,即是自死[2],而不為己殺。
自死[3]、鳥殘為淨肉的說法,最早可考見於隋朝淨影慧遠《大般涅槃經義記》:
“ | 問:如來已聽比丘食三淨肉,何緣於中,十種不淨,九種清淨,而復不聽?十種不淨,下文自數,人、蛇、象、馬、驢、狗、師子、豬、狐、獼猴,是其十也。於此十中,不見、聞、疑他為己殺,是故攝入三種淨中,生世機嫌,故名不淨。 九種清淨,自未見文,人傳釋之:前十種外,餘眾生中,不見他殺,亦無聞、疑,及不為已,即以為四。先乾、自死、及與鳥殘,通前為七。不期偶得,及他自殺請已而食,通前為九。 |
” |
解說
《楞嚴經》說佛陀在世時的五淨肉實際不是有命根肉,而是佛陀為慈悲當時人資源缺乏,以佛力幻化出來的無命根肉。在釋迦牟尼佛涅槃後,不存在支持比丘應該食肉的原因[4]。
註釋與引用
- ^ 《法苑珠林》:「言權教者,據毘尼律中,世尊初成道,為度麁惡凡夫,未堪說細,且於漸教之中,說三種淨肉,離見、聞、疑,不為己殺。鳥殘、自死者,開聽食之。先麁後細,漸令離過,是別時之意,不了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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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大慧!我有時說,遮五種肉,或制十種。今於此經,一切種、一切時,開除方便,一切悉斷。」
《入楞伽經》:「大慧!肉有二種,一者、他殺;二者、自死。以世人言,有肉得食,有不得者,象、馬、龍、蛇、人、鬼、獼猴、豬、狗及牛,言不得食,餘者得食。屠兒不問得食不得,一切盡殺,處處衒賣,眾生無過,橫被殺害,是故我制,他殺、自死,悉不得食。見、聞、疑者,所謂他殺,不見、聞、疑者,所謂自死。……今此楞伽修多羅中,一切時,一切肉,亦無方便而可得食。」
《大乘入楞伽經》:「大慧!世無有肉,非是自殺,亦非他殺,心不疑殺,而可食者,以是義故,我許聲聞食如是肉。……大慧!我於諸處說,遮十種,許三種者,是漸禁斷,令其修學;今此經中,自死、他殺,凡是肉者,一切悉斷。」 - ^ 《大般涅槃經》:「如來所制一切禁戒,各有異意,異意故,聽食三種淨肉。異想故,斷十種肉,異想故,一切悉斷,及自死者。迦葉!我從今日,制諸弟子,不得復食一切肉也。」
- ^ 《楞嚴經》第六卷:「我令比丘食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來滅度之後,食眾生肉,名為釋子?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縱得心開似三摩地,皆大羅剎,報終必沉生死苦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