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監獄
北京市監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市屬監獄之一,位於北京市大興區團河南大樓,隸屬北京市監獄管理局[1]。北京市監獄主要承擔被判處15至20年有期徒刑的北京籍成年男性罪犯和特管罪犯的監管改造任務。1996年,該監獄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首批授予「部級現代化文明監獄」稱號,榮立集體一等功,同時還被命名為全國司法行政系統先進集體。該監獄亦曾接待外國和國際組織人士參觀訪問。[1]
沿革
創建
北京市監獄初名京師模範監獄,由清朝法部於宣統元年閏二月初十日(1909年3月31日)奏請籌建。宣統元年十一月十五日奏設。宣統二年四月(1910年)動工。1912年11月10日投入使用,投入使用時更名為北京監獄。當時,該監獄坐落於宣武門外菜市口以南、陶然亭以西、北京外城南城牆以北的姚家井地區(現為清芷園小區)。[2][3][4][5]
清朝末年,朝廷預備立憲。光緒三十年(1904年),清朝派出戴鴻慈等出使各國考察政治大臣赴日本、歐洲、美國考察政治。回國後,清朝改刑部為法部,法部設典獄司,主管全國獄政。光緒三十年之後,在京師法律學堂設監獄專修科,培養監獄專門人才,聘日本法學博士小河滋次郎任教授並草擬監獄律法。[2]
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主張建立新式監獄,並與法部尚書戴鴻慈就監獄改良、建新式監獄的問題多次進行討論。法部尚書戴鴻慈奏設京師模範監獄,並通令各省一律籌辦新式監獄。[2]
在此之前,中國部分省份的省城已經建立了模範監獄,比如湖北省、雲南省、奉天省的省模範監獄已經先行試辦,故法部在奏請建立京師模範監獄時稱:「京城設立新監獄尤模範中之模範,其規模不可不寬博,其教養不可不完全」、京城為「五方之薈萃」,「觀瞻範圍視省城為倍宏」。法部選定八旗鑲藍旗校練場為京師模範監獄的獄址,位置即南下窪姚家井。[2]
建設京師模範監獄計劃用銀19萬兩,於宣統二年(1910年)4月開工。日本監獄學家小河滋次郎設計規劃了監獄的建築,工程由恆源、廣恆等10家公司承建。首期工程佔地為南北300米,東西270米,折合123畝。[2]
監獄坐西朝東,依次分為三個區。前區(東部)包括大門、傳達室、接待室等;中區是辦公樓及附屬用房,後區(西部)是監區。監區的監舍分南、北兩監,平行排列,每監各有5幢監房,均為扇形展開。在扇柄之處建有一座二層瞭望樓,可同時監控各棟監房,瞭望樓的樓頂為瞭望台,中間二層為教誨堂,一層設有懲訓室。[2]
因辛亥革命爆發,清朝滅亡,該監獄草草完工。民國元年(1912年)5月28日,中華民國政府司法部派吳承仕接收該監獄,此時該監獄幼年監的一段牆已坍塌。整個工程已經付銀17萬兩,尚有28000多兩的缺口。監獄的甬道及獄吏的廁所等設施尚未建設。同年8月13日,派王元增籌辦,8月18日招考看守,11月10日監獄正式啟用。[2]
擴建
1912年11月9日,該監獄開始收押犯人。收押的第一位犯人名叫張文達(大興縣人),被判處無期徒刑。起初,該監獄只有南、北兩個監區共10棟監舍,最多可容納500人,收押對象為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拘役的18歲以上男犯;另外還有被判處罰金而無力交納者,入獄服刑,以勞役抵罰金。1913年12月,由於犯人增多,開始按照拘役監、徒刑監的分類安置犯人。[2]
該監獄啟用之後,陸續進行了擴建工程。1914年,在東、中區的南部,增設了女監。女監建成後,開始收押女犯,女監監舍最多可容納150人。1916年,在北圍牆以外的附地和新購民地,擴建了新北監。1919年,新北監建成。到1919年,該監獄的格局基本定型。當時,該監獄設有5個監區,共594間監房,其中有351間雜居房,243間獨居房,可關押男女犯人共1000餘人。這一規模一直保持至1948年。此外,該監獄還設有供犯人勞役作業的工廠,還有教誨室、圖書實驗室、飲食用房等。當時西方的監獄學者考察該監獄後,認為該監獄是中國依照世界最高水平興建的現代化監獄之一。[2]
1913年,該監獄根據中華民國政府《監獄規則》的規定,為符合假釋條件的罪犯辦理假釋出獄。第一位獲假釋出獄的犯人名叫賈萬和,在清朝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因犯強盜罪被判「斬監候」,後因檢舉有功,秋審緩決改為發遣。後來又因刑制改革,新刑律施行,改判有期徒刑12年。1913年初,該監獄鑑於其表現良好,有悔改實據,據《暫行新刑律》與《監獄規則》之規定,向司法部呈報假釋。司法部於1913年3月以253號令核准其出獄。保護管束機關為賈萬和的居住地:宛平縣西郊第四區自治會。賈萬和是北京乃至中國服刑犯人中,第一位假釋出獄者。1914年4月,該監獄派教誨師赴賈萬和的居住地宛平縣龔村了解其假釋後表現,了解到賈萬和假釋之後表現良好,將在監獄中學習的做鞋手藝傳給了兒子和弟弟,全家人以此為生,無違法行為。[2]
1914年2月,該監獄又為犯人李萬福辦理了假釋出獄,這是第二位獲得假釋的犯人。李萬福是奉天省錦縣人,清朝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因犯強盜罪而監禁在刑部監獄,中華民國成立後被判有期徒刑12年。由於刑期執行了二分之一以上(從羈押日起算),確有悔改表現,經過司法部399號令批准假釋。假釋後,由於無穩妥保人,乃被薦至宛平監獄(即日後的京師第二監獄)當教犯人勞動技術的工師,委託宛平監獄對李萬福監督使用。[2]
演變
該監獄自籌建以來,歷經11次更名,17次變更隸屬單位。[4]該監獄最早名為「京師模範監獄」。民國元年(1912年)5月28日,司法部派員驗收,改稱「北京監獄」。1914年10月,北京監獄改稱「京師第一監獄」,仍隸屬司法部。1928年,京師第一監獄更名為「河北第一監獄」,隸屬河北高等法院。抗日戰爭爆發後,日本控制下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接管河北第一監獄,並改稱「北京第一監獄」。抗日戰爭結束後,國民政府接收該監獄,復名「河北第一監獄」,仍隸屬河北高等法院。1948年,該監獄奉令更名為「河北北平第一監獄」。1949年2月7日,該監獄被華北人民政府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北平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接收,同年4月14日更名為「華北第一監獄」。1949年12月,華北第一監獄更名為「北京市人民法院監獄」。1950年7月1日,移交北京市公安局管訓處管轄。1950年7月,更名為「北京市監獄」。1953年,該監獄被評為華北地區第一模範單位。[5][6][7][8]
該監獄收押的犯人以被判刑的普通刑事犯為主,但特殊情況下也收押未決犯或者其他犯人。1922年,關押在哈爾濱的60名俄羅斯犯人被移交給中國政府。中華民國司法部將這些犯人交給該監獄關押,使該監獄成為中國第一所關押外籍犯人的監獄。[2]
1927年7月9日大赦之後,北京監獄的在押犯大部分獲得赦免,大赦後僅餘184人。1928年《監獄報告》載,「部頒罪犯減刑辦法,當將第一審判決應予減刑人犯田培生等八十六名,第二審宋慶元等十名,分別造冊,報請高地檢察處核辦。其中減刑即刑期滿人犯,並請提前辦理。此項減刑案件,旋經法院辦理完畢。」[2]
1930年代,社會學家嚴景耀曾經到北平第一監獄當志願 「罪犯」,對罪犯進行參與觀察。[9]
自1930年代起,軍事單位在該監獄寄押犯人。1935年的年終報告稱,該監獄實有犯人860名,另有外軍事機關犯人13名。日軍佔領時期,該監獄的部分監舍被充作「外寄人員臨時收容所」,華北日軍憲兵司令部、治安軍101集團軍、治安總署軍審處等單位均曾在該監獄關押過他們管理的犯人。1937年至1940年,該監獄還關押過中國共產黨黨員及抗日人士。[2]
1945年7月9日,日軍北京陸軍聯絡部部長山田英男致函華北政務委員會,借用北京監獄一部,充作日軍刑務所,日本駐華大使館也有致函。1945年7月14日,司法行政部華北事務署密令准予借給。[2]
1946年4月下旬,該監獄開始收押未決漢奸,先後共收押了549名。到1946年底,該監獄有未決男漢奸377名,已決35名;未決女漢奸3名。其中包括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長王揖唐,1945年12月6日被捕,1948年9月10日在該監獄被處決。1948年3月25日晨,女漢奸川島芳子,在時稱「河北第一監獄」的該監獄內被執行死刑。[2]
1947年1月1日,為了慶祝抗日戰爭勝利與國民大會召開,國民政府頒佈《罪犯赦免減刑令》,規定罪犯在中華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其最重本刑為無期徒刑以上者,死刑減為有期徒刑15年,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10年;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以下者,均予赦免。但戰爭罪犯、殺直系血親、尊親者,還有《懲治漢奸條例》和《懲治貪污條例》規定的罪犯,不予赦免。為配合實施《罪犯赦免減刑令》,司法行政部制定《罪犯核准開釋程序》。當時,該監獄合乎赦免條件者共有男女160名,於1947年1月25日釋放。[2]
1994年11月8日,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整體規劃,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同意,位於姚家井(當時門牌號為北京市宣武區陶然亭街道育新街47號)的北京市監獄遷至原北京市收容所(1982年4月建成),地址為北京市大興區沐新路。原位於姚家井的舊監獄停用,隨後遭拆除。1997年5月,位於大興區的北京市監獄重新對外開放,接待參觀。[1][2][4]
2004年,北京市第一監獄附近新建死刑注射室,總建築面積2000平方米,包括行刑室、受刑室和法庭等,預計投資650萬元人民幣[10],並於2009年左右投用[11]。
2013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廢止勞動教養制度。此後,全國350多個勞教場所全部摘牌轉型。2014年5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正式下發文件,決定將北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調整為北京市教育矯治局,為北京市人民政府部門管理機構,由北京市司法局管理。該文件下發前後,北京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下轄的7處勞教所,有的轉為監獄,有的轉為強制隔離戒毒所,其中的團河勞教所改為「北京市監獄團河二監區」。[12]
醫療及服務設施
該監獄設有監獄醫院——北京市監獄醫院。[13]
監獄企業
歷任監獄長
著名囚犯
該監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關押過1萬餘名犯人。1950年至2010年,該監獄累計收押罪犯5.8萬人。[2]在該監獄關押過的著名囚犯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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