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治具
張治具(1529年—1601年),字明遇,號洞齋,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張治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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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四川按察使 | |
籍貫 |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
出生 | 嘉靖己丑十二月十八日 |
逝世 | 萬曆辛丑二月初四日 |
配偶 | 娶黃氏!封恭人 |
親屬 | (子)張國裳(己卯舉人、武義知縣)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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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福建鄉試第六十九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一百四十三名,三甲第八十三名進士[1][2]。授廣西永淳縣知縣,調浙江臨海縣知縣。萬曆五年(1577年)閏八月選授貴州道試御史,巡視京通二倉,兼河道,又巡視銀庫、十庫、西城事。丁母林恭人憂歸,十一年(1583年)七月起補湖廣道,巡按應天,又奉命巡按湖廣,監十三年乙酉順天府鄉試。居台十一年,萬曆十五年八月改遷江西副使,治贛州兵備兼理分巡嶺北道。十九年五月擔任江西右參政,整飭饒州。二十一年九月官至四川按察使,著有《尚書會解》、《四書初說》、《諸儒辨旨》等書。有子張國裳[3]。卒年七十三。
家族
註釋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清·周學曾等,《晉江縣志》(卷38):「張治具,字明遇。隆慶辛未進士。令廣西永淳,豁浮賦,罷鑿礦。閱歲,移臨海,去之日,老幼遮道,立祠祀之。征貴州道御史,補湖廣道,奉命按南畿。旌廉汰貪,如別黑白。日復出按湖廣,風厲倍前,有望風解組去者。遷江西副使,治贛州,除奸民養砂之術。復晉其省參政,治饒州。節裁磁器制辦,終任無一役一票到磁所。擢四川按察使,致政歸。著《尚書會解》、《四書初說》、《諸儒辨旨》諸書。子國裳。」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參考文獻
- 黃鳳翔《通議大夫四川按察使洞齋張公墓碑銘》
- 周學曾等,《道光晉江縣志》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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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思稷 |
明朝臨海縣知縣 1573年-1578年 |
繼任: 李應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