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方式
假設規定可連記2人,該選區應選名額3人,選票圈選如下:
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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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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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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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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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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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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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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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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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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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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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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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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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國家
- 過去
中華民國修憲前的監察委員間接選舉也是採用有限投票制。
- 現在
- 西班牙參議院自1978年以來的現行選舉採用之,以反映地方議會在國會中的代表。(應選4位,選民可投3位)
- 直布羅陀的合資格選民在當地的議會選舉可投票給十名候選人。由於直布羅陀地方細小,議會全部17個席位都屬於一個覆蓋全直布羅陀的選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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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 Enid Lakeman & James Labert. Voting in democracies. London: Faber.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