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夢辰
李夢辰(?—1642年),字元居,河南睢州(今睢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崇禎戊辰進士,官至通政使,削籍鄉居。李自成破睢州,夢辰自盡殉國。
李夢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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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通政使 | |
籍貫 | 河南睢州 |
字號 | 字元居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崇禎十五年(1642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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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戶部尚書李汝華之侄,崇禎元年(1628年)登戊辰科進士。授庶吉士,改兵科給事中。崇禎五年(1632年)上疏言:「中外交訌,秦、晉、齊、魯多亂,兩河居中尤要地。鉛硝久市直未償,漕米歲輸累無已,宗祿並征,南陽加派,河決歲歉,郵傳催科之患百出,民室如懸罄,生計日不支,急難誰肯用命?兩河標兵、磁兵,新舊不滿七千,一有警,防禦何資?今日之務急防河,繕城,備器,練鄉兵,治甲冑,尤以收拾人心為本。」累遷至通政使。
崇禎十五年(1642年)春,李自成攻陷西華,屠殺陳州,近逼睢州。時州缺正官,夢辰歸,即乘城主守。敵軍從他門進入,擁夢辰見農民軍將領羅汝才。汝才問所欲,夢辰說:「我大臣,但欲死爾。」汝才又遣人勸降,並送酒給他。夢辰覆杯於地,太息起,扼吭而卒。其妻王氏,正在病中,聞之,不食死。[1][2]
註釋
- ^ 《明史·列傳第一百五十二》:李夢辰,字元居,睢州人。崇禎元年進士。授庶吉士,改兵科給事中,時盜起陝西,山東曹、濮間之盜,道梗三百餘里,河北有回賊。夢辰歷陳其狀,請敕將吏急防。五年,上疏言:「中外交訌,秦、晉、齊、魯多亂,兩河居中尤要地。鉛硝久市直未償,漕米歲輸累無已,宗祿並征,南陽加派,河決歲歉,郵傳催科之患百出,民室如懸罄,生計日不支,急難誰肯用命?兩河標兵、磁兵,新舊不滿七千,一有警,防禦何資?今日之務急防河,繕城,備器,練鄉兵,治甲冑,尤以收拾人心為本。」帝命所司嚴飭。六年冬,鉅盜盡萃河北。夢辰慮其南犯,請敕河南諸道監司急防渡口,而巡撫移駐衛輝,與山西、保定二撫臣掎角急擊。帝方下兵部議,賊已從澠池潛渡。自是中州郡縣無日不告警矣。
累遷本科左給事中。復言:「將驕軍悍,鄧、張外嘉之兵弒主而叛,曹文詔、艾萬年之兵望賊而奔,尤世威、徐來朝之兵離汛而遁,今者,張全昌、趙光遠之兵且倒戈為亂矣。滎澤劫庫殺人,偃師列營對壘。且全昌等會剿豫賊,隨處逗遛,及中途兵變,全昌竟東行,光遠始西向。驕抗如此,安可不重治。」帝頗采其言。進吏科都給事中。都御史唐世濟薦霍維華,福建巡按應喜臣薦周維京,冀並翻逆案。夢辰疏駁之,世濟、喜臣皆下吏謫戍。
尋擢太常少卿,累遷至通政使。坐代人削章奏,貶秩調任。未幾,有持金囑中書舍人某賄大學士,求為副都御史者。邏卒廉得之,詞連夢辰。帝令夢辰自奏,事得白。然夢辰竟坐是削籍。
十五年春,賊攻開封,不克,遂去,陷西華,屠陳州,逼睢州。時州缺正官,夢辰歸,即乘城主守。無何,賊從他門入,擁夢辰見羅汝才。汝才問所欲,曰:「我大臣,但欲死爾。」汝才去,遣其客說降,且進之酒。夢辰覆杯於地,太息起,扼吭而卒。妻王氏,方病,聞之,不食死。 - ^ 《明季北略·卷十七》:賊至睢州,鄉宦通政使李夢宸,號元駒,崇禎辰進士,自經死。賊皆赴宅羅拜,咸嘆為有德仁人。
延伸閱讀
[編]
參考書目
- (清)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