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壎
生平
李明壎安靜寡言,自幼嗜學,於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丙午科鄉試考中舉人,次年連捷丁未科二甲一百零一名進士,[1]與張之萬、徐樹銘、李鴻章、沈葆楨、馬新貽等同年。朝考後分至湖北任知縣,因年齡尚輕,故憂慮自身不能盡職。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長江、漢江暴漲,湖北遭遇百年不遇之大洪水,李明壎受督撫之命前往災區勘察,上報災民之苦。上級遂分發賑災經費。十月十五日,明壎赴江陽巡邏,遭遇暴風而死。身後獲追贈知府銜。同治《德化縣誌》將其事蹟列入忠義傳。[2]
參考資料
- (中國國家圖書館藏)陳鼒、吳彬.《德化縣誌》.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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