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埙
生平
李明埙安静寡言,自幼嗜学,于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丙午科乡试考中举人,次年连捷丁未科二甲一百零一名进士,[1]与张之万、徐树铭、李鸿章、沈葆桢、马新贻等同年。朝考后分至湖北任知县,因年龄尚轻,故忧虑自身不能尽职。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长江、汉江暴涨,湖北遭遇百年不遇之大洪水,李明埙受督抚之命前往灾区勘察,上报灾民之苦。上级遂分发赈灾经费。十月十五日,明埙赴江阳巡逻,遭遇暴风而死。身后获追赠知府衔。同治《德化县志》将其事迹列入忠义传。[2]
参考资料
- (中国国家图书馆藏)陈鼒、吴彬.《德化县志》.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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