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玘 (嘉靖進士)
李玘(1500年—1544年),字文甫,號石沙,江西建昌府南豐縣背郭里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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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貴州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江西建昌府南豐縣 |
字號 | 字文甫 |
出生 | 弘治庚申十月十八日 |
逝世 | 嘉靖甲辰十一月七日 |
配偶 | 娶胡氏,繼娶劉氏 |
親屬 | (子)李良翰、李良臣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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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江西鄉試第六十二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會試第二百二十三名,登第二甲第五十六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因得罪太監,以門禁不謹逮入錦衣衛獄中,貶廣西都司添注經歷,十五年稍遷四川順慶府同知,嘉靖十七年(1538年)擔任廣東惠州府知府,在郡五年,二十二年癸卯入覲,升貴州副使[3]。未赴任,辭官歸鄉。嘉靖二十三年卒於家,享年四十五。
家族
參考文獻
- 夏言《貴州按察司副使石沙李公墓誌銘》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惠州府志》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八年己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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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史立模 |
廣東惠州府知府 嘉靖十七年(1538年)上任 |
繼任: 吳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