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玘 (嘉靖進士)

李玘(1500年—1544年),字文甫,號石沙,江西建昌府南豐縣背郭里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玘
大明貴州按察司副使
籍貫江西建昌府南豐縣
字號字文甫
出生弘治庚申十月十八日
逝世嘉靖甲辰十一月七日
配偶娶胡氏,继娶劉氏
親屬(子)李良翰、李良臣
出身
  • 嘉靖七年戊子科舉人
  • 嘉靖八年己丑科進士出身

生平

江西鄉試第六十二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會試第二百二十三名,登第二甲第五十六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因得罪太监,以门禁不謹逮入锦衣卫狱中,贬广西都司添注经历,十五年稍遷四川顺庆府同知,嘉靖十七年(1538年)担任广东惠州府知府,在郡五年,二十二年癸卯入覲,升貴州副使[3]。未赴任,辞官归乡。嘉靖二十三年卒于家,享年四十五。

家族

曾祖李孔顒;祖父李九息;父李惟廣,號直菴,封惠州府知府;母陳氏,贈太恭人。严侍下[4]。弟李橋,嘉靖甲辰进士。

参考文献

  • 夏言《贵州按察司副使石沙李公墓誌銘》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惠州府志》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八年己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史立模
廣東惠州府知府
嘉靖十七年(1538年)上任
繼任:
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