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清
查文清(1849年—1923年),字沛思,晚字退思,號滄珊,浙江杭州府海寧州(今浙江省海寧市)人,晚清政治人物,光緒丙戌進士。
查文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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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江蘇丹陽縣知縣 | |
籍貫 | 浙江杭州府海寧州 |
字號 | 字沛思,晚字退思,號滄珊 |
出生 | 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 |
逝世 | 中華民國十二年(1923年) |
親屬 | 孫 查良鏞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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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光緒十一年(1885年)乙酉科舉人,光緒十二年(1886年)聯捷丙戌科進士。簽分知縣[1]。授江蘇丹陽縣知縣。光緒十七年(1891年)發生丹陽教案[2]。去職返鄉。
家族
著作
鄉居編寫《海寧查氏詩鈔》,未能刊行。
參考文獻
- ^ 《大清德宗同天崇運大中至正經文緯武仁孝睿智端儉寬勤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八》:光緒十二年。丙戌。五月。癸巳朔……楊琮典、童春、……王秉籙、查文清、續曾、羅崇鼎、唐國珍、李蟠根、謝錦江、周德至、梁乃賡、黃運春、許源清、劉自然、趙新、俱著交吏部掣籤分發各省以知縣即用。
- ^ 鄧之誠《中華二千年史·卷五》:天津條約許外人傳教,於是教徒之足跡遍中國。莠民入教,輒恃外人為護符,不受官吏鈐束。人民既憤教士之驕橫,又怪其行動詭秘,推測附會,爭端遂起。教民或有死傷,外籍教士即藉口要挾,勒索巨款,甚至歸罪官吏,脅清廷治以重罪,封疆大吏,亦須革職永不敘用。內政由人干涉,國已不國矣。教案以千萬計,茲舉其大者:「……丹陽教案。光緒十七年八月……劉坤一、剛毅奏,本年……江蘇之丹陽、金匱、無錫、陽湖、江陰、如皋各屬教堂,接踵被焚毀,派員前往查辦……蘇屬案,係由丹陽首先滋事,將該縣查文清甄別參革……」(<光緒東華錄·卷一O五>)
- ^ 《連城訣·後記》:我祖父文清公(他本來是「美」字輩,但進學和應考時都用「文清」的名字),字滄珊,故鄉的父老們稱他為「滄珊先生」。他於光緒乙酉年中舉,丙戌年中進士,隨即派去丹陽做知縣,做知縣有成績,加了同知銜。不久就發生了著名的「丹陽教案」。
- 李卓雋,<金庸祖父查文清儒家思想淺析>,《文教資料》2015年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