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清
查文清(1849年—1923年),字沛思,晚字退思,号沧珊,浙江杭州府海宁州(今浙江省海宁市)人,晚清政治人物,光绪丙戌进士。
查文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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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江苏丹阳县知县 | |
籍贯 | 浙江杭州府海宁州 |
字号 | 字沛思,晚字退思,号沧珊 |
出生 | 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 |
逝世 | 中华民国十二年(1923年) |
亲属 | 孙 查良镛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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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光绪十一年(1885年)乙酉科举人,光绪十二年(1886年)联捷丙戌科进士。签分知县[1]。授江苏丹阳县知县。光绪十七年(1891年)发生丹阳教案[2]。去职返乡。
家族
著作
乡居编写《海宁查氏诗钞》,未能刊行。
参考文献
- ^ 《大清德宗同天崇运大中至正经文纬武仁孝睿智端俭宽勤景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八》:光绪十二年。丙戌。五月。癸巳朔……杨琮典、童春、……王秉箓、查文清、续曾、罗崇鼎、唐国珍、李蟠根、谢锦江、周德至、梁乃赓、黄运春、许源清、刘自然、赵新、俱著交吏部掣签分发各省以知县即用。
- ^ 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卷五》:天津条约许外人传教,于是教徒之足迹遍中国。莠民入教,辄恃外人为护符,不受官吏钤束。人民既愤教士之骄横,又怪其行动诡秘,推测附会,争端遂起。教民或有死伤,外籍教士即借口要挟,勒索巨款,甚至归罪官吏,胁清廷治以重罪,封疆大吏,亦须革职永不叙用。内政由人干涉,国已不国矣。教案以千万计,兹举其大者:“……丹阳教案。光绪十七年八月……刘坤一、刚毅奏,本年……江苏之丹阳、金匮、无锡、阳湖、江阴、如皋各属教堂,接踵被焚毁,派员前往查办……苏属案,系由丹阳首先滋事,将该县查文清甄别参革……”(<光绪东华录·卷一O五>)
- ^ 《连城诀·后记》:我祖父文清公(他本来是“美”字辈,但进学和应考时都用“文清”的名字),字沧珊,故乡的父老们称他为“沧珊先生”。他于光绪乙酉年中举,丙戌年中进士,随即派去丹阳做知县,做知县有成绩,加了同知衔。不久就发生了著名的“丹阳教案”。
- 李卓隽,<金庸祖父查文清儒家思想浅析>,《文教资料》2015年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