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以哲

中華民國軍事人物

王以哲(1896年—1937年2月2日),原名王海山,字鼎芳,男,吉林賓州人,中華民國東北軍將領。[1]

王以哲
王以哲
出生1896年
 大清吉林省賓州廳城池東偏臉子屯
逝世1937年2月2日
 中華民國西安南苑門粉巷胡同
職業中華民國東北軍高級將領

生平

早年

1896年,王海山生於吉林省賓州廳城池東偏臉子屯(今黑龍江省賓縣賓州鎮新立村東偏臉子屯)。1911年,入賓州府中學堂就學,民國元年(1912),考入吉林省陸軍小學堂,改名王以哲。民國七年(1918),考入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第八期步兵科。民國十一年(1922)畢業後,原被編入直系軍閥王承斌指揮的陸軍第二十三師擔任見習排長,但基於省籍情節王以哲棄職返回東北,透過保定軍校同學王瑞華的關係結識張學良,受張學良延攬進入東北軍服役。

入職東北軍時,張學良正大量招攬正規軍校畢業生整訓奉軍,王以哲因此進入奉天陸軍軍士教導隊協助張學良整頓奉軍教學訓練,在軍士教導隊工作期間,王以哲著有《步兵操典詳解》一書,是當時東北軍初級軍官喜歡閱讀的書籍之一。[1]由於在教導隊的教學成效優良,在民國十四年(1925)王以哲被拔擢為教導隊第三營少校營長。

1925年,郭松齡「倒戈反奉」之時,王以哲所在的教導隊在張作霖指示下,緊急整合擴編為混成旅,並晉升王為上校團長,部隊開拔至赴興隆店巨流河一帶阻擊郭松齡部向東進攻。構築防線的同時,王以哲向混成旅旅長,同時也是軍士教導隊隊附(教導隊實質營運主管)王瑞華提議將鐵路沿線的水塔全部破壞,這導致郭松齡的指揮所因火車缺水而無法前進,成功滯遲郭松齡部隊的進軍進度,從而使郭松齡指揮的反張叛軍失去了最佳機會,並導致郭松齡叛變失敗。[1]

因殲滅叛軍作戰有功,混成旅被正式改編為東北陸軍第二十七補充旅,旅長仍然由王瑞華擔任,王以哲擔任該旅下屬之東北陸軍第39團上校團長。民國十五年(1926),王以哲以「討赤」的名義率部進入山海關內,參與進攻馮玉祥南口戰役。39團在此戰役擔任主攻,最終獲勝。

南口戰役後,1926年9月,張學良的衛隊隊長姜化南在外派整編其它奉軍部隊其間遭到該部隊不滿的下屬謀殺。失去親信指揮官的張學良在清點與自己關係友善且能力優秀的奉系軍官後,決定調動王以哲到他的直屬衛隊擔任衛隊指揮官。該衛隊在民國十六年(1927)6月擴充為衛隊旅,王以哲晉升少將旅長。此後王以哲成為張學良的親信部隊指揮官,追隨張學良在各地奮戰。

經歷

民國十七年(1928)初,入關的衛隊旅因為作戰需求擴編為陸軍第十九師,王以哲因此晉升為該師中將師長。在張作霖遭暗殺後,奉軍主力調回關外,部隊整編,同年7月十九師縮編為東北陸軍獨立步兵第一旅,王以哲續任該旅中將旅長。同年底,東北易幟,東北陸軍獨立第一旅更名為國民革命軍陸軍獨立第七旅,王以哲續任該旅中將旅長,駐瀋陽北大營。1931年九一八事變時,日軍首先襲擊的就是第七旅,當時王以哲不在營中,而是住在市內的家中。

1932年夏,調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第一處中將處長,併兼任國民革命軍第107師師長。1933年,升任由東北軍編制之國民革命軍六十七軍軍長。[1]

1933年4月,張學良下野,何應欽接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委員長,調六十七軍王以哲部至灤東地區(軍部設在遷安縣榛子鎮),協同二十九軍宋哲元部在長城各口同日軍作戰。後來,中日雙方簽訂《塘沽協定》,長城抗戰結束。1933年秋,六十七軍全部開赴京漢線駐馬店確山信陽地區接受整訓。[1] 

1934年,王以哲率六十七軍全部開赴湖北省孝感麻城一帶,此後曾同紅二十五軍徐海東部作戰,所屬115師(師長姚東藩)的一個團遭紅軍消滅。[1]

1935年,六十七軍調往陝北洛川膚施地區,所屬國民革命軍第110師何立中部在甘泉、大、小勞山戰役中遭紅軍消滅,師長何立中陣亡,六十七軍主力被包圍。10月29日,榆林橋戰役中,107師下屬之619團被全殲。此時,之前在洛川、榆林橋戰役中被紅軍俘虜的一O七師六一九團團長高福源陝北蘇區瓦窯堡被釋放返回六十七軍,見到軍長王以哲,傳達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後來,王以哲建議張學良與紅軍合作,並命高福源晉見張學良。 1936年3月,張學良赴洛川六十七軍軍部同中共代表李克農進行會談。同年4月9日,張學良同周恩來膚施廟兒溝天主堂見面,王以哲以及中共方面的劉鼎李克農均在座。同年9月間,王以哲接到毛澤東的一封來信。[1]

1936年西安事變後,張學良蔣介石南京,隨即被蔣介石扣押。王以哲成為東北軍的核心人物。他認為應當力爭和平解決,通過談判營救張學良,反對打內戰。他對一些東北軍少壯派軍官的內戰主張及活動頗覺反感。蔣介石回到南京後,致電楊虎城暨東北軍將領,要求釋放西安事變時被扣押的蔣鼎文陳誠衛立煌三人。王以哲認為,既然要釋放三人,其餘被扣押的中央大員及被扣的50架戰鬥機暨機組人員也可一起釋放,表示東北軍將領希望團結,服從蔣介石委員長,有利於爭取張學良獲釋回西安。[1]

逝世

1937年2月1日夜,東北軍主戰的少壯派軍官孫銘九(張學良衛隊團團長)、應德田(張學良私人秘書)、劉啟文(115師師長)、張政枋(總部糧食處處長)、杜維綱(32兵團長)、劉佩偉(炮兵第十一團團長)、何鏡華等人,在陳旭東(總部外二科主管部隊調查)家開會,討論西安事變善後事宜。會上,應德田提出應當追查釋放陳誠等中央軍政大員並放走被扣的50架戰鬥機的罪魁禍首王以哲的責任,並擬出暗殺王以哲、何柱國等人的計劃。孫銘九、應德田派衛隊團團附賈國輔率隊,派抗日先鋒隊一支隊連長於文俊以王以哲學生的身份,於2月2日赴西安南苑門粉巷胡同王軍長公館拜謁王以哲。當時,王以哲因患感冒而臥床休息。於文俊等人進門後,當場槍擊王以哲,王以哲中九彈而死。同時遭到殺害的還有總部參謀處長徐方、副官處處長宋學禮等人。殺害王以哲之後,殺手們又赴新城大樓西安綏靖公署,企圖殺害東北軍騎兵軍軍長何柱國,幸經楊虎城勸阻,何柱國才倖免於難。[1]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孟憲宇,愛國將領王以哲,黑龍江史志2011年第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