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以哲

中華民國軍事人物

王以哲(1896年—1937年2月2日),原名王海山,字鼎芳,男,吉林宾州人,中华民国东北军将领。[1]

王以哲
王以哲
出生1896年
 大清吉林省宾州厅城池东偏脸子屯
逝世1937年2月2日
 中华民国西安南苑门粉巷胡同
职业中华民国东北军高级将领

生平

早年

1896年,王海山生于吉林省宾州厅城池东偏脸子屯(今黑龙江省宾县宾州镇新立村东偏脸子屯)。1911年,入宾州府中学堂就学,民国元年(1912),考入吉林省陆军小学堂,改名王以哲。民国七年(1918),考入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八期步兵科。民国十一年(1922)毕业后,原被编入直系军阀王承斌指挥的陆军第二十三师担任见习排长,但基于省籍情节王以哲弃职返回东北,透过保定军校同学王瑞华的关系结识张学良,受张学良延揽进入东北军服役。

入职东北军时,张学良正大量招揽正规军校毕业生整训奉军,王以哲因此进入奉天陆军军士教导队协助张学良整顿奉军教学训练,在军士教导队工作期间,王以哲著有《步兵操典详解》一书,是当时东北军初级军官喜欢阅读的书籍之一。[1]由于在教导队的教学成效优良,在民国十四年(1925)王以哲被拔擢为教导队第三营少校营长。

1925年,郭松龄“倒戈反奉”之时,王以哲所在的教导队在张作霖指示下,紧急整合扩编为混成旅,并晋升王为上校团长,部队开拔至赴兴隆店巨流河一带阻击郭松龄部向东进攻。构筑防线的同时,王以哲向混成旅旅长,同时也是军士教导队队附(教导队实质营运主管)王瑞华提议将铁路沿线的水塔全部破坏,这导致郭松龄的指挥所因火车缺水而无法前进,成功滞迟郭松龄部队的进军进度,从而使郭松龄指挥的反张叛军失去了最佳机会,并导致郭松龄叛变失败。[1]

因歼灭叛军作战有功,混成旅被正式改编为东北陆军第二十七补充旅,旅长仍然由王瑞华担任,王以哲担任该旅下属之东北陆军第39团上校团长。民国十五年(1926),王以哲以“讨赤”的名义率部进入山海关内,参与进攻冯玉祥南口战役。39团在此战役担任主攻,最终获胜。

南口战役后,1926年9月,张学良的卫队队长姜化南在外派整编其它奉军部队其间遭到该部队不满的下属谋杀。失去亲信指挥官的张学良在清点与自己关系友善且能力优秀的奉系军官后,决定调动王以哲到他的直属卫队担任卫队指挥官。该卫队在民国十六年(1927)6月扩充为卫队旅,王以哲晋升少将旅长。此后王以哲成为张学良的亲信部队指挥官,追随张学良在各地奋战。

经历

民国十七年(1928)初,入关的卫队旅因为作战需求扩编为陆军第十九师,王以哲因此晋升为该师中将师长。在张作霖遭暗杀后,奉军主力调回关外,部队整编,同年7月十九师缩编为东北陆军独立步兵第一旅,王以哲续任该旅中将旅长。同年底,东北易帜,东北陆军独立第一旅更名为国民革命军陆军独立第七旅,王以哲续任该旅中将旅长,驻沈阳北大营。1931年九一八事变时,日军首先袭击的就是第七旅,当时王以哲不在营中,而是住在市内的家中。

1932年夏,调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第一处中将处长,并兼任国民革命军第107师师长。1933年,升任由东北军编制之国民革命军六十七军军长。[1]

1933年4月,张学良下野,何应钦接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委员长,调六十七军王以哲部至滦东地区(军部设在迁安县榛子镇),协同二十九军宋哲元部在长城各口同日军作战。后来,中日双方签订《塘沽协定》,长城抗战结束。1933年秋,六十七军全部开赴京汉线驻马店确山信阳地区接受整训。[1] 

1934年,王以哲率六十七军全部开赴湖北省孝感麻城一带,此后曾同红二十五军徐海东部作战,所属115师(师长姚东藩)的一个团遭红军消灭。[1]

1935年,六十七军调往陕北洛川肤施地区,所属国民革命军第110师何立中部在甘泉、大、小劳山战役中遭红军消灭,师长何立中阵亡,六十七军主力被包围。10月29日,榆林桥战役中,107师下属之619团被全歼。此时,之前在洛川、榆林桥战役中被红军俘虏的一O七师六一九团团长高福源陕北苏区瓦窑堡被释放返回六十七军,见到军长王以哲,传达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后来,王以哲建议张学良与红军合作,并命高福源晋见张学良。 1936年3月,张学良赴洛川六十七军军部同中共代表李克农进行会谈。同年4月9日,张学良同周恩来肤施庙儿沟天主堂见面,王以哲以及中共方面的刘鼎李克农均在座。同年9月间,王以哲接到毛泽东的一封来信。[1]

1936年西安事变后,张学良蒋介石南京,随即被蒋介石扣押。王以哲成为东北军的核心人物。他认为应当力争和平解决,通过谈判营救张学良,反对打内战。他对一些东北军少壮派军官的内战主张及活动颇觉反感。蒋介石回到南京后,致电杨虎城暨东北军将领,要求释放西安事变时被扣押的蒋鼎文陈诚卫立煌三人。王以哲认为,既然要释放三人,其余被扣押的中央大员及被扣的50架战斗机暨机组人员也可一起释放,表示东北军将领希望团结,服从蒋介石委员长,有利于争取张学良获释回西安。[1]

逝世

1937年2月1日夜,东北军主战的少壮派军官孙铭九(张学良卫队团团长)、应德田(张学良私人秘书)、刘启文(115师师长)、张政枋(总部粮食处处长)、杜维纲(32兵团长)、刘佩伟(炮兵第十一团团长)、何镜华等人,在陈旭东(总部外二科主管部队调查)家开会,讨论西安事变善后事宜。会上,应德田提出应当追查释放陈诚等中央军政大员并放走被扣的50架战斗机的罪魁祸首王以哲的责任,并拟出暗杀王以哲、何柱国等人的计划。孙铭九、应德田派卫队团团附贾国辅率队,派抗日先锋队一支队连长于文俊以王以哲学生的身份,于2月2日赴西安南苑门粉巷胡同王军长公馆拜谒王以哲。当时,王以哲因患感冒而卧床休息。于文俊等人进门后,当场枪击王以哲,王以哲中九弹而死。同时遭到杀害的还有总部参谋处长徐方、副官处处长宋学礼等人。杀害王以哲之后,杀手们又赴新城大楼西安绥靖公署,企图杀害东北军骑兵军军长何柱国,幸经杨虎城劝阻,何柱国才幸免于难。[1]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孟宪宇,爱国将领王以哲,黑龙江史志2011年第14期